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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碧忠836

    網路暴力殺(傷)人於無形之中,若有惡意不法侵害,理應運用合法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同時也希望網路平臺有監督作用。

  • 2 # 天天的普法小世界

    網路暴力可以尋求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雙重救濟,刑事部分法律規定了侮辱誹謗罪等侵犯人身權利的罪名,民事法律對侵犯名譽權和隱私權都有相關的規定

  • 3 # 老木閒扯

    以前做傳媒這塊,很多人遇到困難,想讓我幫忙曝光,我的回答幾乎全是拒絕的。

    首先是因為資訊與資訊之間是存在不對等的,你得到的資訊和別人透過曝光看到的資訊是不一樣的,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別人獲取的資訊可能只是片面的,你做不到時刻把控輿情,如果被網路暴力圍攻,得不償失。

    其次是人觀點的問題,同一件事情,每個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假如你被騙了,你會覺得自己很可憐,很慘。但是其他人不一定這樣看,可能會群起而攻之,一起罵你。

    再次是社會環境的問題。現階段的網民,受教育水平、生活壓力等方面差異是非常大的,這也導致了,網民整體心態的巨大差異,很多網民只是單純的利用網路進行宣洩而已,根本不會在乎你的個人問題。

    從風險的角度來說,從事件在網路發酵之前就應該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干預,學會引導輿論的走向,如果沒有能力把控,不要選擇曝光,這不是合理解決問題的途徑。

    如果只是單純的網路參與導致的問題,那麼一定要記住,網路參與是表達的需要,但也要注意分寸和尺度,人心隔肚皮。

    如果需要尋求法律幫助,如果參與人沒有違法法律,你如何處理?就算違反法律了,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嗎?所以,凡事要學會從源頭去思考,法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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