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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女俠叨叨

    自願原則。但是,後果自負。如果,遇人不淑,特別是女生,打胎多了,影響懷孕可能就不好說了。你不是處女,現在社會還是比較開放,有一部分男生不太計較。但是,中國很多男人可能沒有高尚到不要後的……

    我勸女生還是自愛一點,最好只跟自己老公有關係,這樣最好。你要是婚後,你老公就是你第一個男人,多半男的疼你得多。

  • 2 # 小張跟你侃文化

    我覺得婚前性行為已經很普遍。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然。如果是雙方自願情況下發展。跟倫理道德沒什麼關係。因為很多女人婚前發生過性行為,結婚後一樣也過得很幸福。性不能成為婚姻之間的絆腳石。

  • 3 # 法律知識小講堂

    女人婚前發生性行為就是不檢點,那為什麼男人就可以?第一次給自己愛的人並不是錯的,如果以後的結婚物件接受不了,那也沒什麼至少以後不會後悔

  • 4 # 坦然面對aaa

    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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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否認,戀愛中非性器官接觸的性關係,如親吻、擁抱、愛撫等,對愛情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如果思想過於保守,必將使對方大為失望,甚至破壞了愛情的美感和浪漫色彩。

      一些戀愛中的姑娘害怕被男性親吻,覺著一被親吻,就等於被對方佔有了;也一些男人看見女方主動地擁入他的懷裡,便懷疑人家作風輕浮,這些思想都是極其有害的,它往往可以使愛情變得蒼白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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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行為過於開放,會削弱愛情的神秘感,影響愛情到達受到各種程度的輿論譴責。

      那麼,當你戀人的親熱舉止,超出了雙方感情的範圍時,該怎樣阻止事態發生呢?

      像你那麼猛地推開對方,或者是像一些人那麼破口大罵,隨之一個耳光,除非他不是你的戀人,而是一個無賴,否則,這會大大傷害對方的自尊心,導致難堪局面,甚至造成感情破裂。而你是愛他的,從不想傷害對方,更不想把關係搞僵,但是,事實又不可迴避,沉默顯然是乏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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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唯有正視現實,用你女人獨有的溫柔和理解,去幫助對方恢復理智。你完全可以清楚地告訴他,你很理解他現在的心緒,千萬不可辱諷和譏笑,態度要真摯,而且,大膽地承認自個兒也很想這麼做-一因為你也很愛他。

      但是,目前還不是時候,一者雙方感情還未成熟,關係還未最終確定;二者萬一懷孕,對雙方都不利。所以:還是把這美好的時刻,放在新婚之夜。不要憑一時感情衝動,而壞了大事。如果對方是一個善解人意的人,憑你這一再良言相勸,一定可以清醒、明白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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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不聽規勸

      更高的境界,又因為它超越了社會的道德規範,所以,還會,而堅持要那麼做,那麼,你就可以聲色俱厲地對他說:“請自重!”同時,告訴他,愛情是雙方自願的一種感情融合,任何一方強加於另一半的行為,都是對愛情的褻瀆,希望他能保持理智:別讓感情衝動氾濫。即使是徵婚認識的兩個人,在相互接觸的時候也會給予對方最基本的尊重。

      儘管這些衝動能夠理解,但是對他的行為表示遺憾。倘若他不尊重別人,那麼,他自個兒也別想得到尊重。這麼柔中有剛的話,不得不使對方打消念頭,哪怕他當時心裡很不高興;但很多人事後,常會為此對你油然起敬。

      因此,你不用害怕當時他的態度,有時候他會揚長而去,就讓他去,千萬不能追,不出36小時,他會低著頭來見你。倘若有的一去不回,那也不用為此惋惜,這種人不回頭也罷。

  • 5 # 逆襲261

    第一點,如果女生婚前就發生了性行為,很有可能為了追求刺激就沒有做好保護措施,這樣很容易導致女生懷孕,女生一旦在學校未婚先孕,各種壞處就不用說了。就說吃避孕藥,也容易導致女生不孕不育。

    第二點,如果女生戀愛物件平時性生活不檢點,尤其在外面沾花惹草的那種,很容易導致交叉感染染病,還有各種傳染病就不用說了,所以女孩子千萬要想好了,就算髮生性關係,也要找一個可靠的男人,千萬不要找個登徒浪子,毀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

    第三點,如果女生在婚前很男人發生了性行為,如果兩個人分手了,沒有結婚。這樣才能有可能對女生以後的婚姻有影響,因為現在的很多男人在找老婆的時候還是想找個處女的,你肯定不想因為以前的一次戀愛,影響自己以後的幸福吧。

  • 6 # 胡亂評估員

    第一次給不給你老公,對你結婚後的生活質量影響很大,不信問問你的長輩。

    尤其是社會風氣越亂,自律的女孩越珍貴。

  • 7 # m沐沐之父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應不應該既沒法律的界定,也沒道德的約束。如果是你情我願,愉悅的性行為,何樂而不為呢?你不情我願,對於男生叫強姦,對於女生叫發騷;而你情我不願,對於男生叫勾引,對於女生叫被強姦!以上要麼受到法律的懲罰,要麼得到道德的批判。作為女生要學會保護自己,更應該潔身自愛,學會明是非,辨真假。而男生要成熟穩重,有責任心,有擔當,做正人君子!

    “凡事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可想而知,婚前性行為需謹慎為之!

  • 8 # 和煦慢說

    現在,婚前同居已經不再是一個藏著掖著,不好意思承認的事情,大家都習以為常了,甚至60年代的人都已經接納了小年輕們這種生活方式。

    讀研的時候,同寢室的姑娘小念跟男友相識於高中,相戀於大學,相戀6年。男友本科畢業後沒有繼續讀研,於是在校外租了房子,小念常常留宿男友家。深夜臥談時談及這個話題,小念卻說他們從未發生過關係,讓我們都覺得不可思議,於是追著她問緣由,她說“我們兩個都沒覺得這是個重要的事,他說他要保護我,不想在婚前碰我”。聽完這番話,我在內心裡不由得感嘆,這個男孩肯定是深愛著小念的,愛到把她捧在手心裡,不敢有一絲一毫的磕碰。後來,他們結婚了,婚後一直過的很幸福。

    當然,也有一些情侶在談戀愛期間就已經“生米煮成熟飯”。同學小米說自己從小就是被放養的孩子,爸爸媽媽沒有說教,也沒有給她立很多的規矩,她憑著自己心性野蠻生長。大學畢業後,她留在了大都市,工作一年後,談了一個門當戶對、學歷相當、收入相當的男朋友,雙方都是奔著結婚去的。談了半年後,兩人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按小米的說法,當時環境、情緒都線上,一切順其自然、情不自禁。

    實話說,過後我還是有點懊惱的,“我有點草率了,得到之後他會不會就不珍惜了呢?”後來證明是我多慮了,從那以後,我們正式同居,一是覺得關係更近了,二是大城市的房租確實高的嚇人。“在我看來,愛和性其實是分不開的,愛最初必然是因為兩性的吸引,也就是傳說中的性引力。一旦兩人接觸後,瞭解後,這種最初的性吸引就可能昇華為愛。愛到深處,自然情不自禁,發生親密行為就順其自然了。”

    大可不必把情侶間發生親密行為等同於不自愛,但也要拿捏得住分寸。如果自己有想法,就說出來,徵求對方的意見,並且尊重對方的觀念。親密行為既是愛的產物,又是愛情的催化劑,真正的愛情,不會因為沒有發生親密關係而凋零,也不會因為發生了就被輕視。

    有些人會把這件事當成一個標準,“還沒結婚,就跟人發生關係了,真是自輕自賤”。也有些人會以此來判斷對方的愛意,“你不願意跟我發生親密行為,肯定是不愛我”,還有些人,以此要挾對方,“愛我的話,你為什麼會拒絕我的這個要求?既然你不愛我,那我們就分手吧。”這些想法都幼稚的可笑,每個人都有專屬於自己的成長環境,也有這自己對這件事的態度,沒有什麼必須不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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