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歐盟法院作出一項重要裁決,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晚點3小時以上時,必須向乘客提供一定數額的金錢補償,不能用簡單的食品或是代金券矇混過關。這一法律決定,實際上給歐盟及其附近的航空旅行遊客吃了定心丸,也給國際上其他國家的航空業提供了可以參照的賠償範例。 歐盟最先導 晚3小時以上最高賠600歐元 一直以來,歐盟對航班晚點的規定是:如果飛機比預定時間晚到了3個小時以上,即使已到達目的地,依然可以要求最高達600歐元(約合人民幣4705元)的補償。對於旅客的賠償方式,採取了三個階梯,也就是按照飛行里程長短,少於等於1500公里的,賠償250歐元;在1500至3500公里之間的,賠償400歐元;3500公里以上的,賠償600歐元。 此外,如果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且航線在1500公里之內,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 不賠就罰5000英鎊 三種情況豁免 如果在手續齊全,且監管機構判定航空公司賠款的情況下,航空公司仍不賠款,則會被歐盟民航管理局處5000英鎊的罰款。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有三種“特殊狀況”是可以豁免補償金的。所謂“特殊狀況”,包括極端的天氣、安全控制風險以及員工罷工。在冬天的歐洲,因為暴風雪之類的惡劣天氣而臨時取消航班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罷工也並不少見,遇上就只能自認倒黴。 不能只拿免費餐券打發乘客了 一位曾經經歷過嚴重飛機晚點事故,並親自參加訴訟和協助歐盟法庭調研的乘客表示,以前想要獲得賠償,比登天還難。航空公司不顧乘客的損失,有時候只用一張免費餐券和一些飲料就把他們打發了。而且顧客們也沒有意識到,他們有權利得到更高的補償。 歐洲消費者組合局主任莫尼克·戈昂斯則冷靜地說:“在這個痼疾上,我們需要更徹底的治療和手術,想僅憑一道法規和一夜時間就全面改善是不可能的。主要的挑戰在於,我們必須糾正現在已有的錯誤行規和做法。航空業有必要進行內部整頓和改變他們對法律日益淡薄的經營觀念。”她還說,法庭應該對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晚點因素,作更深一步的詳細分類和規定。 英國最公平 每年賠償總數達到10億英鎊 對於是否應該給與所有航班晚點受害人同樣賠償的問題,英國的政策始終保持公平的實施方式。該國管理部門堅持對所有乘客一視同仁,採取同樣的賠償政策。 英國民用航空管理局從2004年開始,就已經採用與歐盟剛剛頒佈法規非常相近的補償方式了。民用航空管理局補償的底線也是以航空公司自身的失誤為界,如果飛機晚點三小時,就自動列入賠償,如果晚點五小時,即使乘客主動放棄旅行,也能獲得賠償。除非延誤事故是由航空公司不能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包括天氣因素和火山爆發造成的塵埃雲瀰漫,影響飛行的話,航空公司才能免於被罰。根據專家計算,在嚴格實行後,每年航空公司賠償的總數將達到10億英鎊。為此很多旅行社和航空公司紛紛發出怨言。但是他們並沒有使英國法律部門改變看法和決定。 乘客三大選擇 消除罷工影響 英國對於在航空公司發生罷工期間,乘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相應規定。在罷工不可避免時,航空公司必須提前和主動聯絡所有已經購票的客戶,並且訓練額外短期的員工,提供一切可能的方案,協助旅客必要的出行不受耽擱,包括改簽至其他正常營業的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予以退票和代償。 如果航班受到罷工影響而取消,那麼顧客可以有三個選擇: ■在7天內得到退還的全額票款; ■改飛其他路線或降落至附近的其他機場。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到達最終目的地,原航空公司必須償付任何超出原機票的所有費用; ■接受能夠在罷工後使用同等旅行的補償機票,有效期為12個月。 當然,航空管理部門也希望當罷工決定正式宣佈後,凡是在這一階段要旅行的乘客要與航空公司保持聯絡,瞭解自己所乘航班是否受到影響,改簽的可能性,以及罷工終止恢復正常飛行服務的資訊等等。 美國最人文 上跑道4小時沒起飛重罰航空公司 直到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尚未出臺統一的法律,也沒有正式的官方要求,對該國航空公司出現航班的晚點和取消航班的行為後給與乘客的經濟補償。 美國交通部只規定,如果航班載客並且開上跑道4小時仍沒有起飛,那麼將向航空公司收取每位乘客27500美元的罰款。所以在此規定實施後,航班如果無法起飛——無論是天氣原因還是人為原因,該飛機必須轉回到航站樓,准許乘客落地休息和使用航站樓裡的設施,不能將他們“禁錮”在機艙內長時間等待。但是從理論上來說,此航班的晚點情況只會更加嚴重。 無法律約束憑職業操守 美國主要的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的規定基本一致,即“滿足顧客基本需求”。 比如,美國第二大航空公司美聯航關於航班晚點的規定是,起飛或降落後兩小時內提供餐飲,保持洗手間設施正常服務,提供必需的醫療援助以及每30分鐘廣播一次延誤航班的實時資訊。不過,一旦旅客下飛機,則需要自己承擔錯過飛機起飛的風險。 僅從規定看,美航空公司的“親善度”不及其盟友歐洲和日本的航空公司。不過,實際情況中,也有旅客因美國境內航班滿員導致行程延誤,而獲美國第一大航空公司Delta的400美元(即人民幣2500元)優惠券的案例。如果因為美國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如機械故障的延誤,該公司認為他們有責任給乘客安排最近的同一旅程的航班,哪怕這次航班並非自己公司的客機。 但是這一行為目前還只是源於航空業的職業操守,美國並無法律和正式規定要求他們這麼做。所以當一地發生聖誕節暴風雪的時候,航空公司已無法負擔全部旅客住宿,只好任由數千人擠在登機門前長達數日之久,狀況慘烈。 連結 日本 提供公交補貼 可上飛機延誤險 在日本,擔心飛機延誤的乘客可使用飛機延誤保險。不少信用卡附帶這一服務,使用這種信用卡購買機票就自動加入了該保險。如所乘航班延誤,根據情況,最高可獲得2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599.8元)左右的補償。 此外,日本航空有一項規定“如果抵達機場後公共交通已結束,日航需準備相應的交通費補貼,約為1萬至1.5萬日元(即人民幣800至1200元)不等,最快下飛機就能拿到;或將出租車票和發票寄給日航,讓其將款項打入指定賬戶。 印度只提供食宿概不賠償 在印度德里,新機場英迪拉-甘地國際機場剛建好沒多久,經常爆滿。由於機場容量不足,航班晚點頻頻發生。至於飛機晚點如何補償,英迪拉-甘地機場則回答乾脆:不補償! 印度第一大私營航空公司印度捷特航空公司規定,向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的乘客提供餐飲,延誤24小時以上才提供免費的酒店住宿。其餘情況下,航空公司一概不做賠償。 中國 延誤4小時以上200元起賠 2010年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航協”)下發《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範(試行)》,“飛機延誤4至8小時(含8小時),航空公司還需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以上則要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規定稱,如果是天氣原因,則屬於不可抗力影響,各家航空公司對旅客均不予補償。
今年10月份,歐盟法院作出一項重要裁決,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晚點3小時以上時,必須向乘客提供一定數額的金錢補償,不能用簡單的食品或是代金券矇混過關。這一法律決定,實際上給歐盟及其附近的航空旅行遊客吃了定心丸,也給國際上其他國家的航空業提供了可以參照的賠償範例。 歐盟最先導 晚3小時以上最高賠600歐元 一直以來,歐盟對航班晚點的規定是:如果飛機比預定時間晚到了3個小時以上,即使已到達目的地,依然可以要求最高達600歐元(約合人民幣4705元)的補償。對於旅客的賠償方式,採取了三個階梯,也就是按照飛行里程長短,少於等於1500公里的,賠償250歐元;在1500至3500公里之間的,賠償400歐元;3500公里以上的,賠償600歐元。 此外,如果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且航線在1500公里之內,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 不賠就罰5000英鎊 三種情況豁免 如果在手續齊全,且監管機構判定航空公司賠款的情況下,航空公司仍不賠款,則會被歐盟民航管理局處5000英鎊的罰款。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有三種“特殊狀況”是可以豁免補償金的。所謂“特殊狀況”,包括極端的天氣、安全控制風險以及員工罷工。在冬天的歐洲,因為暴風雪之類的惡劣天氣而臨時取消航班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罷工也並不少見,遇上就只能自認倒黴。 不能只拿免費餐券打發乘客了 一位曾經經歷過嚴重飛機晚點事故,並親自參加訴訟和協助歐盟法庭調研的乘客表示,以前想要獲得賠償,比登天還難。航空公司不顧乘客的損失,有時候只用一張免費餐券和一些飲料就把他們打發了。而且顧客們也沒有意識到,他們有權利得到更高的補償。 歐洲消費者組合局主任莫尼克·戈昂斯則冷靜地說:“在這個痼疾上,我們需要更徹底的治療和手術,想僅憑一道法規和一夜時間就全面改善是不可能的。主要的挑戰在於,我們必須糾正現在已有的錯誤行規和做法。航空業有必要進行內部整頓和改變他們對法律日益淡薄的經營觀念。”她還說,法庭應該對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晚點因素,作更深一步的詳細分類和規定。 英國最公平 每年賠償總數達到10億英鎊 對於是否應該給與所有航班晚點受害人同樣賠償的問題,英國的政策始終保持公平的實施方式。該國管理部門堅持對所有乘客一視同仁,採取同樣的賠償政策。 英國民用航空管理局從2004年開始,就已經採用與歐盟剛剛頒佈法規非常相近的補償方式了。民用航空管理局補償的底線也是以航空公司自身的失誤為界,如果飛機晚點三小時,就自動列入賠償,如果晚點五小時,即使乘客主動放棄旅行,也能獲得賠償。除非延誤事故是由航空公司不能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包括天氣因素和火山爆發造成的塵埃雲瀰漫,影響飛行的話,航空公司才能免於被罰。根據專家計算,在嚴格實行後,每年航空公司賠償的總數將達到10億英鎊。為此很多旅行社和航空公司紛紛發出怨言。但是他們並沒有使英國法律部門改變看法和決定。 乘客三大選擇 消除罷工影響 英國對於在航空公司發生罷工期間,乘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相應規定。在罷工不可避免時,航空公司必須提前和主動聯絡所有已經購票的客戶,並且訓練額外短期的員工,提供一切可能的方案,協助旅客必要的出行不受耽擱,包括改簽至其他正常營業的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予以退票和代償。 如果航班受到罷工影響而取消,那麼顧客可以有三個選擇: ■在7天內得到退還的全額票款; ■改飛其他路線或降落至附近的其他機場。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到達最終目的地,原航空公司必須償付任何超出原機票的所有費用; ■接受能夠在罷工後使用同等旅行的補償機票,有效期為12個月。 當然,航空管理部門也希望當罷工決定正式宣佈後,凡是在這一階段要旅行的乘客要與航空公司保持聯絡,瞭解自己所乘航班是否受到影響,改簽的可能性,以及罷工終止恢復正常飛行服務的資訊等等。 美國最人文 上跑道4小時沒起飛重罰航空公司 直到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尚未出臺統一的法律,也沒有正式的官方要求,對該國航空公司出現航班的晚點和取消航班的行為後給與乘客的經濟補償。 美國交通部只規定,如果航班載客並且開上跑道4小時仍沒有起飛,那麼將向航空公司收取每位乘客27500美元的罰款。所以在此規定實施後,航班如果無法起飛——無論是天氣原因還是人為原因,該飛機必須轉回到航站樓,准許乘客落地休息和使用航站樓裡的設施,不能將他們“禁錮”在機艙內長時間等待。但是從理論上來說,此航班的晚點情況只會更加嚴重。 無法律約束憑職業操守 美國主要的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的規定基本一致,即“滿足顧客基本需求”。 比如,美國第二大航空公司美聯航關於航班晚點的規定是,起飛或降落後兩小時內提供餐飲,保持洗手間設施正常服務,提供必需的醫療援助以及每30分鐘廣播一次延誤航班的實時資訊。不過,一旦旅客下飛機,則需要自己承擔錯過飛機起飛的風險。 僅從規定看,美航空公司的“親善度”不及其盟友歐洲和日本的航空公司。不過,實際情況中,也有旅客因美國境內航班滿員導致行程延誤,而獲美國第一大航空公司Delta的400美元(即人民幣2500元)優惠券的案例。如果因為美國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如機械故障的延誤,該公司認為他們有責任給乘客安排最近的同一旅程的航班,哪怕這次航班並非自己公司的客機。 但是這一行為目前還只是源於航空業的職業操守,美國並無法律和正式規定要求他們這麼做。所以當一地發生聖誕節暴風雪的時候,航空公司已無法負擔全部旅客住宿,只好任由數千人擠在登機門前長達數日之久,狀況慘烈。 連結 日本 提供公交補貼 可上飛機延誤險 在日本,擔心飛機延誤的乘客可使用飛機延誤保險。不少信用卡附帶這一服務,使用這種信用卡購買機票就自動加入了該保險。如所乘航班延誤,根據情況,最高可獲得2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599.8元)左右的補償。 此外,日本航空有一項規定“如果抵達機場後公共交通已結束,日航需準備相應的交通費補貼,約為1萬至1.5萬日元(即人民幣800至1200元)不等,最快下飛機就能拿到;或將出租車票和發票寄給日航,讓其將款項打入指定賬戶。 印度只提供食宿概不賠償 在印度德里,新機場英迪拉-甘地國際機場剛建好沒多久,經常爆滿。由於機場容量不足,航班晚點頻頻發生。至於飛機晚點如何補償,英迪拉-甘地機場則回答乾脆:不補償! 印度第一大私營航空公司印度捷特航空公司規定,向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的乘客提供餐飲,延誤24小時以上才提供免費的酒店住宿。其餘情況下,航空公司一概不做賠償。 中國 延誤4小時以上200元起賠 2010年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航協”)下發《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範(試行)》,“飛機延誤4至8小時(含8小時),航空公司還需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以上則要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規定稱,如果是天氣原因,則屬於不可抗力影響,各家航空公司對旅客均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