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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肅清水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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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洞察三農永珍
在農村,很多事情都非常有意思,在我們這裡,之前為了享受低保的時候,很多家庭就是把老人的戶口分開了,那是為了讓老人可以享受到低保,後來不允許搞拆戶保了,這個問題才得到了遏制。這兩年,到了評定貧困戶的時候,政策發生了變化,在我們這裡評定貧困戶是要進行整戶識別,不唯戶籍來說事,老人要進貧困戶必須和兒子們“捆綁”在一起進行整體識別,整體符合條件就納入,不符合條件則不納入。
有網友問到:“農村家庭中一個兒子和父母分戶,想讓父母進貧困戶,這個是否應該?”首先,從動機來說,肯定動機是不純的。其次,因地方政策差異,農村確實存在著把父母單獨分家後,讓父母享受農村低保、貧困戶等政策的現象存在,這就是為什麼在我們這裡要對老人進入貧困戶時要“捆綁”兒子家庭情況進行整體識別的原因所在,也就是為了不讓某些人鑽空子。再次,這種把本應該屬於自己的贍養義務的事情拋給政府的行為是不提倡的,也是可恥的。
但現實往往比我們想到的更復雜,有的父子之間確實有矛盾,甚至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這種情況下,當老人的生活存在困難時,政府還是需要先落實基本的生活保障問題,再者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幫助老人維權,中國已經出臺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認為每個地方都應該樹立這樣的典型,讓那些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都“亮亮相”、“出出醜”。
因此,對於農村出現的把老人分戶出來當貧困戶的現象並不是好現象,應該採取有力的措施進行整頓,比如識別之初就需要把老人和兒子們的家庭情況“捆綁”識別,這樣才可以減少兒子開小車,老人是貧困戶等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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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波不興3291
看到這個問題,我眼前一亮。原因是在現實工作中經常會碰到這種情況。這時是嚴格按政策辦理,還是按法律規定辦理,陷入兩難之中。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什麼是貧困戶?貧困戶是扶貧攻堅工作中確定的一個概念。其基本的意思是從“兩不愁、三保障”要求出發,依照“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孩子有學上、家人有病看、有安全住房”五個方面,缺什麼,補什麼,保證全家人的總體情況實現完全好轉,脫離貧困狀態。這個要求涵蓋的範圍顯然要比社會救助政策中的低保戶大得多。按照扶貧開發政策與社會救助政策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規定,絕大多數的低保戶很自然地被同時納入貧困戶之中了。
很明顯,低保政策的目標是透過發放補貼,只保證低保家庭實現“最低”程度的有吃有喝的狀態,即生活上沒問題,是補短板;而貧困戶則是在保證實現有吃有喝之外,透過各種措施的幫扶,還要能致富。當然,幫扶力度更大,政策要求更高。因此,低保戶、貧困戶這兩個概念,即有密切聯絡,又有不同政策目標,要嚴格區分開來。
二、實際工作中的困感正如題主所提出的問題一樣,在實際工作中,無論是貧困戶,還是低保戶,其基本的政策基礎是“戶”,即家庭戶籍中的人口。
按照中國法律,身為兒女,無論子女人數多少,是男是女,也無論是否分戶,與父母是否在一起生活,也無論與父母生活距離的遠近,從法律意義上講,兒女都毫無例外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這是毫無疑問的。只有贍養人無贍養能力,才由政府予以救助,也即:家庭無力解決的困難,才在社會政策範圍內由政府解決。
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遇上有心人,刻意地將父母的戶口從兒女的家庭中分離出來,單獨立戶,甚至兒女好幾個人,都不管老人,都不贍養老人,認為老人的生活狀態好壞與自己無關,這樣做,老人的生活肯定是困難的。這種情況下,逼迫基層組織只能將單獨立戶的老人納入低保戶或貧困戶之中。其結果是形成一種錯誤的社會效果:不贍養父母者,在經濟上負擔輕一些;而尊從家庭道德、社會美德贍養父母者,無論低保救助和還是貧困戶政策扶持都與老人無緣,經濟上負擔自然重一些。這種做法長期執行下去,就會自然而然形成一種社會政策效應:做兒女的不管老人,政策上是似乎允許的,經濟上負擔輕一些。兒女們放棄贍養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即增加政府負擔,又敗壞了社會風氣,社會影響惡劣,社會效果極差。
那麼,問題該如何解決呢?其實也不難。在大力強調父母應由兒女贍養的法定義務的同時,對有能力贍養父母而放棄贍養義務的人,提起法律訴訟,強制其履行法定義務,對拒絕贍養義務者予以法律制裁。在實際工作中,也不管兒女是否與老人分戶這類細節,強調兒女贍養老人天經地義,必須履行。
三、回答題主的問題可以肯定地說:一個兒子和父母分戶讓是貧困戶是不應該的,也是極為錯誤的。在扶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工作中,也應儘量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否則,即加重政府負擔,又敗壞社會風氣,是極為錯誤的社會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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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動一笑而過
總是騙農村人的,我是二的孩子單身父親一的上小學每月交伙食費一的6週歲孩子帶身邊拉客過生活,一天騎摩托拉客得二十多元等到上小學孩子放學接回家做飯洗衣服啦,在市上的人問我象這樣情況政府補貼你嗎,我講咪都不到很多人都講眉得的不得,不眉得的得到處都有這樣的,象我這樣家裡不有人幫我帶孩子才落到這殘各,不後臺和不懂交流的窮人是靠邊站的,際非是躺著的窮人才得到上面下查直接帶去這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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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苦命人286501094
,一個兒子上學時把戶口轉到學校所在地,畢業後國家政策不能轉回農村,現在父母為一戶,這樣情況能算一戶還共同生活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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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個兒子和父母分戶讓父母是貧困戶,應該嗎?說實話,這個是不應該的,作為子女,不管是從法律規定,還是道德要求來說,子女贍養老人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們不要求每一個人都像二十四孝故事裡面的那樣,對父母至孝,最起碼我們要做到我們有飯吃,就要保障父母有飯吃。不能因為一點小小的利益,就讓父母去當貧困戶,就不顧禮義廉恥。
雖然這種事情我覺得實在是不應該,但是在農村實實在在就有這樣的事情,我給大家講一個我身邊的例子。我們村有老兩口,都是快奔八十的人了,現在和兒子分居,靠政府的低保和救助艱難度日。這個兒子是個獨生子,在他成家以後,由於老人和兒媳婦關係不好,就分戶了,大家雖然住在一個院子裡,但是生活是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在老人年輕的時候,還有力氣務點莊稼,不至於餓肚子,但是現在年齡大了,老兩口都沒有能力務農了,可是親生的兒子不管。沒辦法,從老兩口乾不動的時候,就一直享受農村低保,按照規定,有兒有女有能力贍養老人的,是不符合低保享受政策的。但是,不給老兩口低保吃,他們就得餓肚子,兒媳婦連家裡的廁所都不讓老人用,你說沒了低保,老人該如何生活,不給他們申請貧困戶可以嗎?
有時候農村不贍養老人的例子很多,不管怎麼教育,他們就是不管老人,就是把老人丟給政府,政府不管的話,老人的生活可能就會面臨困境,對於這種情況,還是先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為主,在慢慢教育子女轉變思想觀念。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家裡經濟條件很好,為了貧困戶的那點補助,故意把老人的戶口分出去,騙取扶貧資金,這種情況不應該評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