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假老練和風車車兒
-
2 # 趣哆哆陶藝沙畫
如果是男女朋友,並沒有法律上的約束。所以。只要是違背婦女意志的都犯法。
如果兩個人已經結婚有結婚證,法律上已經認可了是夫妻關係。這個只能算是家暴,不能算是犯法。
-
3 # Dannah
這叫事實確實是犯法,因為“違背意志”。但是實際上非常難考證。你要如何證明呢?不能只憑你一面之詞啊。如果事情剛發生,並且身上由於反抗造成一些損傷,那可以立刻報案,進行法醫鑑定等系列程式。如果事情已過去一段時間,各種證據已經難以考究,那你再報案基本上就只能說留個記錄了。
實際上一些婚內強姦啊,誘姦啊之類的,由於實際上很難取得充分的證據,要打官司其實真的不容易贏。不過我認為女孩子還是應該去報案。甭管證據充不充分吧,至少也要給這種壞人留個記錄啊。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能成為壓死駱駝的稻草了呢。
-
4 # 唯願時光清淺329
只要是違背婦女意志肯定是構成強姦罪的!當前,受有些電視電影影響,男士學電視劇裡的男豬腳霸王硬上,這是不可取的,畢竟電視劇是電視劇,生活是生活,不可混為一談,男士們在戀愛中一定要記住,戀愛是不能走捷徑的,一定要耐心等到你們的關係到水到鋤成的那一步,不然就會傷害到女孩子!到時候會得不償失!
-
5 # 一根鹹魚獵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這是強姦罪的定義,明確表示違背女方意志的性行為就是強姦,所以不管是不是你女朋友,哪怕就是你老婆,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強行和對方發生性行為,對方就可以控告你強姦。
-
6 # Canlandexingkong
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但是既然是戀愛關係就應當好好經營這份感情,爭取到女孩子的同意,否則即便得到也會逐步走向失去!
-
7 # 道正勝
男女授受不清,關鍵在於自己要拿捏的準!
男人跟女朋友,在一起,男人都沒有點血性勇氣不敢硬來就是沒有勇氣擔當,又算得了男人麼!
霸王跟虞姬就是來硬的,但是後來項羽烏江自刎,虞姬視死相隨,這虞姬為什麼不恨他呢?
秦香蓮放著好人不嫁,偏偏喜歡陳世美;後來陳世美也寒門苦讀考起功名,攀龍附鳳,要殺害糟糠妻子,!像這樣秦香蓮心甘情願又討的什麼好呢?
強姦在我眼裡,只要無情無義的婚姻都是強姦!有情有義的強姦,是愛的衝動!
-
8 # Daisy臭臭
我不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男生,但是從他的行為上來說,真的不愛你,愛你他會尊重你的選擇,愛你他不會強迫你。
現在很多大學生談戀愛都不再純潔了,交往了幾個月甚至是幾天就開房。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好像婚前試愛已經十分的常見。
不管他追求了你多久,如果真愛你,不會強迫你,要了你。儘管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但他畢竟不是動物,他有大腦思考,他愛你會控制住自己的慾望。
從法律上來說,強迫下的都算犯法。
我想問問你,你現在還愛他嗎?或者說有一點點喜歡,和動心。
如果你愛,那麼建議你還是不要報警,試著給他一次機會,原諒他一回。但是僅僅一回,他再次強迫果斷報警。
如果你真的厭惡,甚至有了心理陰影,那就報警,女孩子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我一個人的力量很小,但是我還是想說說我的看法。
如今很多未成年人,17,18歲的女孩子早早把自己交代出去了,當時不後悔,以後肯定要後悔的。你真的能確定這個人就是陪伴你一輩子的人嗎?這個年齡的男孩子大多數都不成熟,往往都不會珍惜年輕時候的那個人。如果將來你們分手了,你遇到一個真心愛你的人,儘管他不介意,你心裡不會愧疚嗎?
女孩子一定要好好愛護自己,自珍自愛的人也會得到一個真正愛你的人。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9 # 善如水柔
在你的描述中提到:——已經確認戀愛關係!
根據法律: 就算夫妻,也要雙方都有意向,方可行事!
但話又說回來,女孩是不是有情緒化,調男孩的情,調男孩的味,以至於他激情然燒,促使他‘倒至他失去理智而霸王硬上弓。
也許只有當事人,自己明白。
現在年輕人,見識多,誰都知道,強求得來的情愛,是最無意思也最無意義!
-
10 # 祥雲行天下
戀愛交往中,女方不同意,男方霸王硬上弓,咱們先不說犯不犯法,先來分析一下:
戀愛交往中,說明你們的關係已經有進一步的發展,有傾向於戀人的關係。要是沒有意向的話,接觸一兩次也就分手了。
戀愛中,接觸多次或有段時間,男人主動親熱這是很正常的。當男方這樣做的時候,女方不同意時,會做出衝動的舉動。如果女方只是隨意的說說不要這樣,而不是真心不願意的情況下,男方是不可能得逞的。
再說了,戀愛中的男人,是不可能會問你,想和你那樣你願意嗎?更不可能女人會主動那樣說,基本都是男方主動,女方稍加阻止,或女方任由男方,最後投懷送抱,第一次禁果基本這樣。
戀愛中真不願意,真反感的女人,一聲怒吼,大發脾氣,男人是不可能得逞的,一聽女方生氣,也就會打消念頭,因為戀愛中的男人不是暴徒。
你問題解釋到,你們已經確認戀愛關係了 ,既然已經確認關係的,親親熱熱這不是很正常不過的事,談戀愛時就能想到會有這樣的一天,戀愛中的男女都是在一時興起下 吃的禁果。
他那樣做,你是真的反感了嗎?你是真的阻止了嗎?如果沒有就不算是真的強姦,畢竟你們是戀愛中的一對戀人。假設你不願意,他打了你或硬來你反抗不了,這樣算是強姦。
再說了都同意交往了,他那樣做後,又不是佔你便宜後就會離開你,你覺得委屈什麼?這樣你們關係不是更近一步了,更能好好的愛一場,怎麼還有報警的想法?真不明白你是怎麼想的?
那對戀人不是談戀愛的時候,吃的禁果。洞房花燭才做的事,如今這社會沒有了。
說了一些實話而已,忠言逆耳,莫怪!
問到算不算是犯法?
就算是夫妻之間,一方不願意的情況下,也視為婚內強姦。而你的這種情況,有點特殊,要是不滿14歲的不管願不願意都視為強姦。如果你執意告他就算是強姦。
應不應該報警?
為什麼要報警?戀愛中發生關係不是很正常的事,就因你不是純粹願意的情況下,他把你佔有了 。當時你真的反抗了嗎?事後後悔了,他是大奸大惡之人嗎?有必要讓他坐牢嗎?
假設他佔有了你後,不在和你交往了,從你視線裡消失了,這樣的話可以有這種想法,如果他佔有後更佳的愛你,你還這樣想的話,真不知道你適不適合談戀愛。
以上分析只是看問題後的個人觀點,只是拿問題說問題而已!
忠言逆耳利於行!
如題。兩個人確實已經確認了戀愛交往關係。男孩追求女孩,經過男孩不斷努力,終於獲得了女孩同意交往。但在一次交往中,女孩在明確申明不同意的情況下,被男孩霸王硬上弓。戀愛中發生這種事,你覺得,男孩算不算犯法?女孩如果覺得委屈,她應不應該報警?
回覆列表
那就說明,你的愛太自私,為什麼!因為比她就要想到她的方方面面,你覺得你這樣做她會開心嗎?你的快樂,能建立在她的不快樂上嗎?答案是,絕對不能,要麼你就根本不愛她。我們是人不是動物,因為我們有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