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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心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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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騰出空去耍
離婚是感情的決裂,無法癒合的結果。離婚是倆個人的過錯,不要認為是一方的錯誤。婚姻是兩個人的,絕不是一個人的遷就,妥協。而是兩個人的包容,體諒。過份的看重金錢,離婚姻破裂就是一張紙的厚度。每個人都有缺點,來自個人的個性,不要認為對方是完美的,一定要清楚包容對方,方得婚姻的長久。愛對方就要愛對方的一切,包括缺點。有分歧,要溝通,推心置腹的交流。有摩擦,正常,重要的是寬容大度。離婚不後悔。如果婚姻使雙方痛苦,絕不遷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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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淡1198
問問婆婆跟公公吵沒?離沒?結婚後婆媳有矛盾,發展下去婆婆就會演戲挑拔兒子媳婦關係趕媳婦滾蛋,過河折橋。所以什麼婆家買婚房買車跟媳婦有屁關係,媳婦離婚走人,財產婆家留下。媳婦再不爭取自已兒女,那就真成了免費借你肚子生孫子。讓婆婆再娶個媳婦生吧,過去母憑子貴,生了孫子的媳婦在家和婆婆一樣地位。同樣外姓人婆婆霸道就是敗家娘們毀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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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味有新舊
很簡單,相信有鬼的人,心裡就有鬼。不相信有鬼的人,自然心中無鬼坦蕩蕩。
完整的人生是父母,孩子,愛人,親情,朋友,同事,工作,等等組成的。有沒有遺憾只有自己知道。是否真正快樂也只有自己知道。
好比是工作不順心就不幹了嗎?沒幾人能做到。看你用什麼心態去調整。凡事都有喜有悲,換個角度,換個方式,換個心情,你會得到意想不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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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千層紫陌
兩個人走進婚姻殿堂,是前世修來的緣分。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其中離婚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尤其是現代社會,社會壓力比較大,平常很少有時間談戀愛,大部分都是經過別人介紹認識的,閃婚的比較多。但是在一起的兩個人並沒有太多的感情基礎。在一起生活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磕碰是在所難免的。要相互容納,對方也需要一個很艱難的過程。特別是三觀不合的人相互湊在一起。
離婚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有一方出軌造成的感情破裂。其中一方對感情不夠忠貞,造成出軌。有些人在結婚時還和前男友藕斷絲連。所以在新的婚姻中,校友不幸,就會想起他們,造成他們舊情復燃。
還有一種原因,造成離婚的就是因為工作方面的問題,因為她們長時間處在兩個地方。也會使他們之間的感情變得薄弱。長期分居也會是他們心裡上承受不了的孤獨。也會是他們感情破裂一方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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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夢如煙2518
我們離婚的原因和別人真的不一樣。不是因為出軌,也不是因為感情不好。是因為要了小二。因為大的是兒子。小的也是兒子。我老公顯負擔重,壓力大,老是喝酒,。一喝酒就要死要活的。我看大的也不好,小的也不好。現在倆兒子都怕看到他。我是實在沒有辦法了,跟他說,我們離婚吧,兒子們都跟我,你付撫養費就行了。你自己找個女人重新開始吧。你要是喝酒喝死了,孩子們就沒有爹了。有個活爹比個死爹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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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2530065408404
我也是離婚男士,當初家鄉是在偏僻,交通不便,爬山越嶺,我自己學歷有不高,又沒技術,就託媒介紹個女友,但是她才十八歲就像幼兒園小孩那樣活蹦亂跳,那像女人樣,後來一年年長大,才知道她太不懂事又不顧家,不愛衛生,作風也有問題,弄的我全家人臉沒光,而且後來她外面有相好男人主動到法院起訴與我離婚,一個女兒所於女方,那吋女兒有十五歲特像她母親也不懂事,無所為,導致我現在單身一個,慚愧,所以告訴全天下男女老少爺們對婚姻十分謹重要考慮周全,決不能當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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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郭正能量
離婚的原因有兩種:
一是有錢了,就拋棄了原配!
二是窮,無錢,對方跟著有錢的跑了!
以上二點是離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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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吳二587
我是一個年近四十的中年女人,去年夏季我離婚了。
我是帶著孩子去法院上訴離婚的。為什麼帶著孩子一起去,因為孩子也想我們能離婚,想馬上離開他爸。
孩子他爸是不願意離的,為什麼不願意離,我不是很清楚,但我很清楚的是,他不是因為還在意我而不離婚,也不是因為怕孩子沒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他的心理在我看來,就是有毛病。
我們離婚的導火索是去年七月底的一次吵架,他一直不上班,整天混在麻將館。欠了錢還問我要錢給他還賭債,我沒給他就動手打人,我女兒推了他一下,他連女兒一塊打。最後我和女兒報警了,警察來也不過無關痛癢的說了他幾句就走了,根本起不了震懾作用,還導致他更失去理智,拿著菜刀要砍我和女兒。我就帶著女兒跑了,離開了那個家,在外面租了房子住,之後就是去法院上訴離婚了。
如果時光能倒流,我還是會離婚。如果時光能倒流到以前,打死我,我也不會嫁給他。如果時光能倒流到我們初識時,我想馬上掉頭就走,一點都不想認識他。真的好後悔,認識了這麼個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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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何處話匣子
臨近分手的時候,我一點沒有察覺。(前男友)
背景:在一起8年,常年異地。我比他高一屆,我在實習時候,他還在讀書。
實習期,第一次發了三千塊的工資,又遇上學校補發的助學金,足足有小四千多。
很開心,很興奮的打電話給當時的他分享,說一下這麼多的錢不知道怎麼花。我開心的有點不知所措,緊緊張張的自己籌劃錢的開銷。
開心的和他分享,發圖片,發連結給他,他只是簡單的:哦,嗯,好,不好看,不要買。我很堅持,果斷買下,我還記得他說暑假要去哪做暑假工,嗯嗯,自己卡著價位,慢慢的仔仔細細的看,快遞到那天,我沒注意,第二天我才看到,興奮的打電話問他收到沒有,他只淡淡說昨天就收到了。
他說質量不好,一看就知道,還說不讓你買,你偏要買,穿起很low的……巴拉拉一堆,我承認我一點都不想和他爭辯,聊的QQ,我讓他退掉,並且給他發了12元的紅包註明是快遞,讓他退掉就好了,畢竟我也沒看到實物。
他領了紅包。
我很安靜的以為事情就這樣了。
可是我催他發快遞單的時候,他說他已經洗了自己穿上了,有點褪色,大小合適,他要打遊戲了。
哦。
那時,我們基本不打電話了。
之後我就電話提了分手了,自己大哭,歇斯底里,不像自己。
但是,也人模人樣的去上班。
後來,我又打了電話,抑制不住的一遍遍想他,他一次次拒絕,資訊不回,最後把我加了黑名單。
再後來,我就瘋了樣的跑去學校找他,借打車師傅的手機給他打電話,他接了,並問我為啥要去找他,讓我去網咖找他。
他說,我沒有以前漂亮了。現在都還記得很清楚。
第二天,他把我丟在車站,對的,是丟在車站他就走了,我一直看著他的背影,他真的沒有回頭過。
我覺得我真的得走了。
之後,我給他打過一次電話,內容如下:錢,你不用還,就當我隨的份子錢,你結婚不用請我,我也不會來,祝你們幸福。
我就掛電話了。
哦,對了,那時做一份銷售的工作,走了重慶主城的很多地方,背個雙肩包,曬的滿臉的痘,面板曬黑了,為了方便,那個夏天穿很簡單的衣服,只兩套衣服一直換著穿,沒有添置新衣服。
然後,我就買新衣服,購護膚品,買新包,也換了工作,最後,最後並且遇到了現在的男朋友。長胖的我,他還是覺得我好看。
於是,我明白的道理便是,有些決定要決定的快一點,不合適真的不合適。
寫的有點亂,感謝網路,讓壞情緒有個安置的記錄的地方。
點題:如果可以選擇回去,大家還是隻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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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有女人回來要和我離婚!剛開始我不肯,可是他執意要離!我就回孃家了,過了幾個月,他回頭不肯離,這個時候我心冷了!變成我肯定要離!後來拗不過我,就去民政局辦了手續!不過現在還在等我,追我!我不知道該不該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