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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149618505464

    不為最先,不恥最後“不為最先,不恥最後”最早源自於《韓非子·喻老》和《淮南子·詮言訓》,後來在魯迅的《華蓋集·這個與那個》中又再次被詮釋了一番。韓非子(約前280—前233),戰國時南韓人,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他在《韓非子·喻老》就提到過,“夫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皆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此君之所以後也。”這則典故主要講的是晉國有個很有名的駕馭能手叫王子期。有一次卿大夫趙襄子(真國國群的先人)向他學習駕車的技術,但學習沒多久,就自以為很了不起了,便要同王子期比比高低。比賽開始了,趙襄子剛反車趕到平原上,就揮鞭催馬,同王子期雙雙飛快地追趕起來。一開始趙襄子遙遙領先,可越跑他的車越慢。結果,他接連換了3次馬,還是遠遠地落在了王子期的後面。趙襄子不高興,便把王子期叫到跟前,責備道:“你教我駕車,為何不把技術全都教給我?”王子期解釋道:“我的技術都毫無保留地全教給您了,可您在運用上有毛病。駕車最重要的是要讓馬和車協調一致,套上車轅,寬要合遷,要讓馬感到舒服。同時,駕車的人要特別注意馬鞍的使用,不斷加以調整,這樣馬才能跑得快,跑得遠。”接著,王子期又具體地指出趙襄子的毛病,說:“在比賽中,當您跑在前面的時候怕我趕上您,當您落在後面的時候又拼命想追趕上我,總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試問,您哪裡還有心思來駕車呢?這就是您落後的原因。”趙襄子虛心接受了王子期的批評,並認真按照王子期的指點練習駕車技術,終於成為了一個駕車能手。這就是說,做任何事,一個人的思想如果一直圍著遠事轉,就會丟掉眼前的事情。腦子裡老想得第一,老想出人頭地,心思並沒有放在行動上,就很容易流於形式,而且也很容易被人瞧見。要根據時機來辦事,依靠條件來立功,利用萬物的特性而在此基礎上獲利。同時,不要患得患失,要做到寵辱不驚,對自己有信心,要“壯吾神”、“悅吾心”,這也是王子期連續贏過趙襄子的原因。在《淮南子·詮言訓》中也有類似的記載:“駎(zhou)者不貪最先,不恐獨後,緩急調乎手,御心調乎馬,雖不能必先載,馬力必盡矣。”說的是,善於駕馭馬的人,不擔心落在最後面,快慢都控制在自己手中,用心去駕馭,即使不能得第一,所駕的馬匹也會盡心盡力,最終必能成功。其實,最先明確提出“不為最先,不恥最後”的還是魯迅先生,不過他當時以國民劣根性的標籤給以定義的。在魯迅看來,“不為最先”是中國國民劣根性的一種表現,認為“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而“不恥最後”則是一種希望,特別是他每每觀看運動會後的那種感觸:“優勝者固然可敬,但那雖然落後而仍非跑至終點不止的競技者,和見了這樣競技者而肅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國將來的脊樑。”現在從字面上看來,“不為最先”,引喻為做事情不要當出頭鳥。現在這個社會,有時候就應該“不為最先”——槍打出頭鳥,往往你走在太前面,就會成為眾矢之的,即使你很優秀,最後也會在眾人的壓力下摔的很慘。俗話說:“木秀林中,風必摧之;堆出於岸,流必湍之;行高於人,眾必非之”,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在中國社會,要學點中庸之道,圓滑處世。惟有此,方能保全。戰國時期,魏惠王為了顯現自己招賢納士,請來了孫臏。哪知道龐涓存心不良,背後在魏惠王面前誣陷孫臏私通齊國。魏惠王十分惱怒,把孫臏辦了罪,在孫臏的臉上刺了字,還剜掉了他的兩塊膝蓋骨。幸好齊國有一個使臣到魏國訪問,偷偷地把孫臏救了出來,帶回齊國。齊國大將田忌聽說孫臏是個將才,把他推薦給齊威王。齊威王也正在改革圖強。他跟孫臏談論兵法後,大為賞識,只恨沒早點見面。又如,韓非的《孤憤》、《五蠹》傳到秦國,秦王贏政讀了以後十分讚賞併發誓要得到他。後來秦王發兵攻打南韓,提出要將韓非交給他。韓非在南韓不受重用,韓王有他無他沒有什麼關係,便拱手把韓非給了秦王。因為韓非鋒芒畢露,雖然秦王很喜歡韓非的才氣,卻不信任他,更談不上重用。秦的重臣李斯自認為才能不及韓非,儘管兩人有同窗之誼,仍十分忌恨他。於是,李斯與他人聯合起來陷害韓非,在秦王那裡大進讒言,要秦王將韓非殺掉。秦王把韓非打入了監獄。李斯抓住這個絕好的機會,派人送毒藥給韓非,要韓非自殺。可憐韓非遠離故國家鄉,想拜見秦王為自己申訴,有李斯作梗而不可能,不得不含憤自殺了。一個人,你雖然很優秀,但你必須學會適應環境,審時度勢,不可清高自傲,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傲才往往會成為大家攻擊的物件。有道是,人言可畏。有的領導者可能因不辨真偽,偏聽偏信,而對傲才橫加制裁,或打入“冷宮”,結果人言雖然平息了,但人才也摧毀了。“不恥最後”是指不因為得最後一名而感到可恥,比喻凡是隻要堅持到底,就能達到目的。但凡競技運動,終有高低快慢憂劣勝負之分。奧運之父顧拜旦卻盛讚:參與精神,在競技中更高、更快、更強。推及各項工作,皆可類比,舉凡諸事都應用一種積極健康向上的精神狀態,發揮潛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主觀能動性,利用好一切客觀條件,弘揚更高、更快、更強奧運精神,力爭使自身承擔的各項工作,創造出“第一等的工作”。然而,鮮花和掌聲送給“最先者”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把目光聚焦在眾多的參與者身上,能忍辱負重、攻堅克難、百折不撓、堅持不懈;能始終如一,保持高昂鬥志奮戰一線;能勝不驕、敗不餒“屢敗屢戰”者等等,我們都應肅然起敬,並用掌聲鼓勵支援!在當今社會,這種情形依然可見,剛結束的澳網比賽,中國女將李娜和政界額力闖八強,在遇到國際頂級強手小威時,並沒有怯懦和妥協,而是竭盡全力,打好每一球,“緩急調乎手,御心調乎馬”,連續三次挽回賽點。因實力相差懸殊,李娜最終以0比2負於對方,雖敗猶榮,此為“不恥最後”的典型事例。2008年北京殘奧會上的兩件事,雖已時隔兩年,至今仍歷歷在目,不失為一個很好的例證。其中一個例子,是在男子100米自由泳的預賽中,最後一名澳門選手歐里斯的成績比第一名慢兩分多鐘,有一分多鐘是他一個人在遊,觀眾吶喊為他“加油”。最後到達終點時,“水立方”又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原來,歐里斯是卸了假肢後由教練抱下水的。但他不放棄,努力不止,堅持到終點。還有一個例子就是,男子100米比賽中,美國的前“百米飛人”謝利·馬龍中途突然摔倒,他抱住受傷的右腿躺在跑道上,其他運動員全部衝過終點線後,他痛苦地站了起來,用左腿的假肢艱難地移向終點。現場頓時響起了最熱烈的掌聲。近年傷病纏身,僅今年就接受了大小手術十二次,未參加任何比賽,此次為挑戰“刀鋒戰士”而來。他站在跑道上本身就是一個奇蹟。在奧運史上另一位“不恥最後”的運動員自然不會被忘記。那是在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上,在馬拉松比賽中,一直在平原訓練的坦尚尼亞選手約翰·阿赫瓦里,不適應在海拔一萬英尺以上的高原跑步,頭暈乏力,跑了18公里感到肚子特別痛,又跑了一段,摔傷了右腿,教練看他太痛苦了,讓他“放棄”,但他要“繼續”。當他跌跌撞撞跨過終點線時,現場觀眾起立,送給他經久不息的雷鳴般掌聲。他說:“我的祖國從7000英里的遠方把我送到這裡,不是讓我開始比賽,而是要我完成比賽的。”這些運動員分別演繹了偉大的奧林匹克精神,印證了“奧運會重要的不是取勝,而是參與;生活的本質不是索取,而是奮鬥。”他們堅持到底,成為魯迅先生曾經讚揚過的“不恥最後”的人。“不為最先”,韜光養晦,這是一種明哲保身的修為,不為最先而急功近利,不為最先而舍大抓小,謙虛謹慎,虛懷若谷,定能功成身退。“不恥最後”,堅持到底,這是一種寶貴的敬業精神,拼搏精神,自強不息,挑戰自我,不因挫折而退縮,不為傷痛而卻步,目標如一,奮然前行,最會必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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