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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忠32569361

    要是騎偷來的腳踏車,要看小偷喝酒沒,腳踏車改裝沒,腳踏車有沒有合格證,交稅沒,有沒有發票等等,要看小偷有沒有家屬,家屬精神正常否,丟腳踏車家人承認是不是自己的腳踏車,腳踏車上鎖沒,鎖頭符合國家標準沒,太多了,還要看法官是不是正常法官,只是笑話,別等真,真要是小偷出事死了,只要丟腳踏車家不承認就沒事

  • 2 # 茂密的樹林2

    不但車主要負責,而且製造這輛腳踏車的廠家也要負責,用來做腳踏車的材料鍊鋼廠也要負責,停放腳踏車的土地主人也要負責。

  • 3 # 蘋果樂園520

    確定是摔死了嗎?如果是真的斷氣了,那就沒有問題了。反正賊家屬也不知道是怎麼死了,不知道是誰的腳踏車。沒有被告的案子法院不受理。

  • 4 # 啊明行道

    謝謝邀請。按常理說,車主是不應該賠償的。偷車是小偷自身的意願,並非車主授意。騎行也是小偷的想法,車主不可能說我送你啊。摔死證明小偷這筆生意徹底失敗,車主在事後很焦灼,說,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得結果。家屬若非要耍流氓說,摔死是因為車主有的腳踏車,那家屬找腳踏車賠償好了,那腳踏車肯定很冤枉,我招誰惹誰了。車主也會很生氣,反說,若我偷你家東西,你還要給我一大筆錢,那怎麼好意思呢?天高地厚的臉皮我沒有呀! 在這裡願,所有被蒙受不白之冤的人早日擺脫是非,遠離流氓。

  • 5 # 法海一粟

    2、本案情形。本案情形較為簡單。因為法律上的賠償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一是違約賠償,一是侵權賠償。本案中,小偷與車主之間當然不存在合同關係,因此,違約賠償並不存在。而小偷在本案中死亡的原因是在盜竊後回家的路摔死的,無論其摔死的原因如何,在法律上都與車主沒有因果關係。因此,車主也無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3、小偷的的繼承人的賠償責任。小偷盜竊車主的腳踏車,其行為自然構成侵權。因此,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裡的責任是返還責任,如果腳踏車有損壞的,則為賠償責任。鑑於小偷已經死亡,那麼,其繼承人則應當在其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如果小偷沒有遺產,那麼,車主就自認倒黴。

  • 6 # 不抱怨靠自己

    為什麼要負責任?偷東西還有理了是嗎?小偷本來就是被人不齒的,家屬還敢出來要錢,要不要個臉啊?這樣以後沒有人會走正路,沒錢了就去偷,摔死了就有人給錢,比碰瓷都可惡!法院堅決不能讓這種歪風盛行

  • 7 # 惜福醉天倫

    如今這是怎麼了,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網路文人不好好碼字,而都在提出這同一問題,什麼小偷爬護欄,因護欄不牢固摔死了,業主違法嗎;小偷偷正在充電的電動車時被電死,車主擔責嗎;小偷偷…,怎麼了,想跳槽,網上碼字不掙錢了,都要改行拜時遷?

  • 8 # 唱作人高階

    應該本著誰犯法誰全責的態度解決問題。要不這樣車主都負責,那舉例說明,小偷偷了你的打火機把一個大樓點著了,打火機主人要負責?????這樣的話我看打火機廠家也得負責。這明顯就是沒理變三分。

  • 9 # 法重情深

    小偷偷了輛腳踏車在回家的路上摔死了,這也可能是報應。如果小偷不偷腳踏車,也許不會摔死的。從這裡可以說明:出來偷,遲早是會要還的!

    小偷摔死了,這個世界上又少了一個小偷。但是小偷的家屬一定會不依不饒,要求有關人員賠償他家損失的。

    車主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沒有任何責任的,不應當賠償損失。

    除非是車主故意將車子搞壞,有意想治治小偷,沒想到卻把小偷治死了。在這種情況下,車主是有過錯的,並且是有主觀故意的。小偷摔死與他的行為有關,所以車主應當承擔責任。

    除此之外,車主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那麼,其他還有要承擔責任的一方沒有?

    如果小偷在騎腳踏車的過程中,是因為發生交通事故摔死的,那麼肇事一方也有可能要承擔責任。

    如果小偷在騎腳踏車的過程中,是因為道路挖坑或者其他障礙物導致摔死的,那麼施工人以及道路的管理人也有可能要承擔一定責任。

    如果什麼原因都沒有,就是小偷在正常行駛的時候,突然摔倒死亡的,那麼這就是天意。任何人都無須對小偷的死亡負責,更不會承擔賠償責任了。

    這就提醒那些小偷:不要再偷東西了,再偷東西,不是摔死就是被嚇死,或者是激動死……

  • 10 # 使用者53306862414

    車主不負責,自行負責,在偷你的時候沒想到報110嗎,為什麼會摔倒,緊急時候為什麼不掉鏈子,摔倒後打電話通知120了嗎,腳踏車自身有毛病嗎?如有毛病還駝著他跑,不是有過錯嗎。次責或同等或主要責任或最少10%經濟責任是跑不掉的。如果是過失殺人,腳踏車,可能不自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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