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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互金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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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偶4夢長君
當然不應該,應該的只是融資和利潤以及暴力催收,然後上市套現,說自己做了很大的善事,美其名曰普惠,我去,太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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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人聚眾
按道理來講,不應該兜底,但實際情況幾乎所有的P2P平臺都在為借款逾期和壞賬兜底。
為什麼說按道理來講不應該兜底呢?因為P2P理財其性質是個人對個人的網路借貸,而P2P平臺只是中介機構,應只提供資訊服務,而不應該參與交易。
而如今的P2P理財利率由P2P平臺決定,猶如變相的民間借貸,首先掌握借款人資訊,然後透過集資再將錢轉借給貸款人。而投資人可以說完全矇在鼓裡,不知道貸款的是些什麼人的同時,也不知道其真正借款利率。
這一過程對於出借人和借款人來說,都是資訊不對稱的,也就很容易導致P2P平臺虛設專案(集資卻沒把錢借出去),然後卷錢跑路。
真正的P2P平臺應當是負責審查和提供透明的資訊服務,如同58同城趕集等資訊網站,負責審查資訊的真假,然後是借款人資訊展示,每個出借人都可以看到借款人願意付的利息,跟租房一樣,有意者就可以透過P2P平臺簽訂借貸協議,而P2P平臺可以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
整個流程下來,P2P平臺所扮演的角色才是真正的中介,幫助資金借貸雙方更好的進行資金匹配,撮合交易。其中中介並不參與擔保,風險由出借自己承擔。
而現實中的P2P平臺,投資者是不知道款項是否真的借給借款人,同時借款逾期率和壞賬率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投資的每一筆到期都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當拿不到本金和利息時,該平臺已經不在了。
也就是說,為了更好的拉攏使用者,如今的P2P平臺是為借款逾期和壞賬兜底的。可誰都不知道這是否是龐氏騙局,用新錢還舊債,當沒有新錢進來,資金鍊斷裂時,那麼也就是龐氏騙局公佈於世的時候,P2P平臺不是倒閉就是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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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金圈
按照監管對p2p的定義,p2p是資訊中介,不會為逾期和壞賬兜底,負責撮合借款人和投資人達成借貸關係,之前的風險準備金模式涉嫌擔保,已經被監管叫停,現在p2p還在變相擔保,比如引入資產處置公司,借款人逾期自動回購逾期債權,達到變相位壞賬兜底。p2p平臺這個也是無奈之舉,要是出現壞賬不墊付,那投資人就不會投資,平臺也就無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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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馬60688718
全國所有P2P平臺,唯有賺吧金服從7月10日關閉app至今,故意拖延時間,背後篡改資料,轉移資產,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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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4638939736
........既然有稽核監管合法上市,既然投資人與之互有合同約定,既然這些受法律保護,既然違約任一方須承擔法律責任,既然被侵害投資人並不具有違約過錯,結果其實很清楚: 不論有多少"主觀客觀影響因素"致爆雷,違約方須承擔無過錯方的損失兼違約罰金!至於案中違約方與其它商業合作中另有他人違約,此責任不能以此為耍賴藉口,由與之無關的投資人"埋單"!才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爆雷"中無良"互金"平臺從中非法獲利將是最大!從而誘發更多更大的"爆雷"!只有讓故意誘爆騙爆者感到此"邪招惡行"對己絕無任何"好處",反致自己災難深重,才會從根本上杜絕"互金"平臺的惡意"爆雷"!才能徹底根除p2p平臺故意非法侵吞投資人資金的醜惡毒招,還法律的嚴肅性,嚴打"老賴"故意搞爆平臺的邪惡,以盪滌金融領域之汙穢濁流。人為財毒,鳥為食陷,這才是雷爆隆隆之源,無論主觀客觀.,政策法規若被無良p2p利用謀黑金,是後患.無窮的!無良老奸巨滑者與守法投資者間從來也沒有"守信"可言,絕不能再上演一出"欠債不還"還有理的荒唐鬧劇!這將動搖國家金融大廈的根基!投資合同約定對雙方均有法律強制性,藉口任意毀約方為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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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程蟬
當然不應該了,你兜得起麼?就像是你開了個武館,結果所有武館裡來打擂的陌生人的醫藥費你全報銷。結果就是全城的人都來看病,不管是腿疼還是腰疼。這種結果是必然的。
所以對於P2P平臺,在現在的市場情形下,第一選擇肯定是共度時艱。可以延期債權,也可以延期產品。但如果擅自出來做主,想承諾兜底所有壞賬和逾期,那麼,壞賬率肯定會繼續上升。這絕不是相關各方希望看到的。
逾期的借款合同,肯定是出借方和借款方一起簽訂的,平臺即使做了一些增信的工作,但也沒有全部兜底的責任。使用者希望平臺兜底是希望有人能還自己的錢。但逼著平臺先還借款人的錢,其後續生存的壓力應該非常大。而且其他投資者肯定蜂起效仿。所以站在平臺的角度,兜底是一個非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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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嘉樹
網路經濟對大眾還是陌生的環境,許多人的思維還是實體經濟的。實體放貸都要評估,有討債隊伍。p2p平臺有這些嗎?
回覆列表
逾期和壞賬到底是誰的責任?
嚴格說來,P2P平臺作為資訊中介,只負責交易撮合,收取中介費用,不承擔逾期和壞賬兜底。問題是:現在的P2P平臺是不是單純的資訊中介?
中介和市場的差別從P2P產生的那一刻起,他就不是單純的資訊中介,他更多的像是一個借貸市場,只是由於其野蠻生長造成了很多的社會問題,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才開始對其重新定位和規範。
為什麼說現在P2P更像一個市場?因為他把大量的商品(借款)採購來然後出售,投資者就像顧客一樣選擇購買。
如果他是資訊中介,那麼投資者應該在市場裡能見到借款人,和借款人自由約定利率,檢視借款人的收入流水和資產資訊。
符合投資人條件的借款人利率5%可能就會成交,不符合投資人標準的借款人利率達到36%可能也不會借。也就是說風險會在利率中體現出來。
P2P作為中介可以從約定的利率中抽取中介費用。如果這樣的話,其實又回到了傳統的民間借貸當中,這種借貸關係早年在溫州非常盛行,正是規範這種民間借貸,民營銀行因此誕生。
投資者無法承擔逾期和壞賬責任雖然監管實施後,P2P定位變得更加清晰,但是它吸引人的一些優勢,也正在因監管規範逐步喪失,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打破剛兌和利率降低。
作為投資人來,識別龐氏騙局和非法集資相對要容易,只要不貪圖過高的收益,能夠正確識別借款合同的真實性,基本上不會上當。
但是要提前識別逾期和壞賬就幾乎不可能了,因為借款方和出借方根本不會見面,全部由P2P平臺進行撮合,投資人無法瞭解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財務狀況,就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這部分工作是有P2P平臺完成的,他就要承擔因此產生的風險。
而且借款雖然是三方合同,借款的利息約定也是有P2P平臺完成的,投資者只能被動接受已經談好的價格,所以風險並未在價格中體現。
就憑這兩點讓投資者承擔逾期和壞賬就是不公平的,任何一個理性的投資者都不會對自己不能掌控的資訊買單。
各有各的想法投資者肯定是希望有人負責逾期和壞賬兜底的。
P2P平臺也是希望有人來兜底的,如果沒有人自己兜底也可以,因為這是P2P平臺取得投資人信任的最有效的方法。
監管層希望由不相關的第三方來保理,因為任何投資監管都不允許剛性兌付,必須向投資者揭示風險,包括早已深入人心銀行、信託和貨幣基金,P2P更不應該例外。
結論現在監管整改大限即將到來,關於風險準備金問題已有明確要求,只能消化不能新增。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壞賬屬於借貸成本,只要壞賬率低於借款利率就有獲利的空間,究竟如何破解這個難題,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