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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故鄉的雲177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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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創作99
媽媽牽著女兒的手過馬路,女兒卻被轎車碾壓死亡。
一、痛心的一幕
12月1日,在廣東深圳的一條馬路上,發生了讓人們非常痛心的一幕。.事發地點為一個路口,一位女士牽著小女兒準備從斑馬線上過馬路,並且抬手示意車輛禮讓行人。就在同時,一輛轎車駛來,在即將到達斑馬線時候,沒有減速,而是徑直地向馬路上的這對母女撞了過去....悲劇發生了,這位母親出現在轎車的側方,孩子卻被轎車的前輪碾壓了過去。媽媽看到了這一幕先是愣住了,然後急到跳腳,最後崩潰地癱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二、作者點評
第一,為什麼車輛禮讓行人這麼難?
一是車輛在即將到達斑馬線時候,沒有減速,而是徑直地向馬路上的這對母女撞了過去....交警在網上質問肇事者“你開車的時候,你在看哪裡!”並且非常痛心的留下4個字“心都碎了”。網友們紛紛發聲,譴責轎車司機!
二是司機在駕駛車輛過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沒有注意路面情況,是發生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是把自己和孩子的命交給別人了,覺得自己走了人行橫道揮了手就萬無一失了,可憐那孩子,這是司機和母親共同犯下的錯。
四是中國的汽車保有量增加很快,而整個社會的汽車文明沒有跟上。沒有安全的道路,出行靠約束不是智者所為。
第二,啟示與教訓
機動車在透過斑馬線時沒有減速,主動禮讓肯定存在錯誤,但是家長們仍然需要從中吸取教訓。
一是帶領孩子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來車,有車輛要透過的時候,一定不要搶行,尤其是在視線不好,車輛非常多的路口。
二是生命只有一次,家長們也要教會孩子交通安全的常識,並且在生活中首先做好,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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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解讀建築規範
看到這個新聞,大家都很心痛。主要責任還是駕駛員的注意力不集中。在斑馬線上,從影片可以看出車速已經很慢,如果駕駛員的注意力集中,這樣的速度,一腳剎車可以定住車的。遺憾的是駕駛員沒有采取任何一點的制動措施。作為行人,一定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老想著車,會讓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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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李少白
"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時,一看二慢三透過"。對司機和行人來說,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識,但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甚至近年來頻頻發生,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喪在滾滾車輪之下!使多少家庭支離破碎,悲痛欲絕,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說一千道一萬,還是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僥倖心理嚴重,當然也有其它原因,比如過馬路時還看手機,打電話等,更有甚至有人硬闖紅燈,有的老年人在前邊走,後面喇叭響,依然我行我素,不知道躲閃,慢悠悠,認為反正你不敢攆我!還有的司機看不慣行人搶道,一時開逗氣車,當路怒族,根本沒有禮讓行人,禮讓斑馬線的習慣,你說能不發生交通事故嗎?
血的教訓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把交通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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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晉D有文有武
只強調機動車禮讓行人是不合理的,行人過路口也應該眼觀四路,不能有理所當然車必須讓人的想法,行人透過路口時,車多車少、車遠車近都應該反應快點過不過,眼看車快速過來你還要搶道透過就離被撞不遠了,有紅綠燈的路口就更好辦了,看綠燈亮通行。機動車更是應該遵守交規,路口還有行人行走就踩剎車等等,讓行人先行,不要搶道。小孩子過馬路,大人必須拉緊或緊跟,此時不可接打電話或聊天,安全通過後再作其他,不可心存僥倖,很多出事故的都是覺得不怕不怕才出的事。所以,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以及行人行在路上隨時都要把交規存在腦子裡,多留個心眼沒有錯。當然,故意作死的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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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隔壁做設計的老王
這次事故司機沒有減速,斑馬線必須減速,司機應該負全部責任。但是反過來想一下,行人過馬路時不應該觀察嗎?將自己的命掌握在別人手中,這種過馬路根本不觀察的有很多很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那可憐的生命。
提醒大家無論是司機還是行人,過馬路時一定要仔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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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皇家30
這起事故作為家長的也有很大的責任。帶個小孩過馬路,小車已經快到斑馬線了,旁邊兩個人都停下來讓車,自已卻打個手勢就往前走了。司機是也是個人不可能注意到前方所有的動態。特別是深夜過馬路最好預測來車不剎車的情況下我能安全透過才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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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不像壞小孩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這條斑馬線有沒有紅綠燈?如果有紅綠燈,汽車又可以通行,這位帶小孩的母親是不是闖了紅燈呢?如果斑馬線沒有設立紅綠燈,那麼,司機肯定要負全責。即便如此,孩子小沒看到汽車,但這位母親當時在幹嘛?
現在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人不走人道,車不走車道“。這個現象的主要原因還是立法不明。比如:行人違章,負百分之百的責任,但法院卻會判司機賠付“人道主義賠償“,這也是出現“碰瓷“現象的主要原因。
如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必須各負其責,相信交通秩序一定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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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翼龍科技匯
如此悲傷的慘劇發生,讓人的心裡是拔涼拔涼的。但網友的問題還是要回答的。人行橫道顧名思義是行人透過馬路時的專用通道。即行人透過該路段時應該享有的優先權和保障通行安全的權利。但現實中的情況並非如此,人行橫道在一些人的眼裡,特別是一些不文明駕駛人員的心中:人行橫道如同虛設,是一種“各人自掃門前雪 ,哪管他人瓦上霜的”的心態;還有一些駕駛人員錯誤地認為:人行橫道是彰顯行人的特權行為,這是要置我們駕駛人員何等的地位。咣!出事了!出大事了!在深圳一個幼小的生命止於一個交通肇事者的車輪下。一朵還未綻放的花蕾就這樣凋謝了。令人痛心,令人感嘆。在我們對痛失愛女的家庭深表哀悼的同時,我們對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感到無比的憤怒,並強烈地譴責。人行橫道為什麼有如此高發的交通事故?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慘劇屢屢發生?人們追根尋源,不明真相?難道真的是人行橫道設定的理念在一些人的面前不堪一擊?難道人行橫道應該禁止未成年人通行?還是要進一步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員的懲戒力度?抑或是應該徹底取消平面交叉“人行橫道”的設定?種種的疑問❓種種的無奈!換來的都是一聲長嘆!願逝者安息!人行橫道的設定,起源於古羅馬時代,而得到極大的盛行是19世紀汽車的出現後。人行橫道對於車輛和行人的行進和分流,對於減少交通事故和維護行人安全起到了難以替代的作用。現行道路上的人行橫道,可以分為三種結構。一是斑馬線平面交叉的結構,一是過街天橋;一是地下通道。從安全形度來說,平面交叉的人行橫道是與後兩種人行橫道是不可比擬的。同時也是人們重點關注的人行橫道安全問題的焦點。由於市政規劃建設、財力等各方面的受限,城市道路上多以平面交叉型的人行橫道所佔比重較大,且也是交通事故的重災區。如何避免人行橫道上發生交通事故?這歷來是各地交管部門需要應對的頑疾。並針對駕駛人員出臺了“人行橫道禮讓行人”的多種措施,可惜收效不盡人意。因此如何應對在人行橫道上的高發的交通事故,特別是針對兒童的交通事故,這是擺在全民面前的一道難題:全面挖洞、架橋不現實,限制兒童自由不可能;迅速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員的道德素質,文明駕駛習慣這是飢不擇食,揠苗助長或也是不現實的…為此我們只有對機動車駕駛人員進行再教育的同時,讓他們在行車上路的時候,一定要有一種對交通規則和生命的敬畏之心,特別是在透過“人行橫道”的時候,要嚴格遵守禮讓行人的行車安全意識,以己安全之心 ,換得大眾安全、人行橫道安全,否則人行橫道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僅供參考,謝謝邀請。
12月4日,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釋出通報稱,一名4歲兒童在長輩帶領下過馬路時,小孩被車輛碰撞碾壓致死。初查系司機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透過未停車讓行導致事故發生。
回覆列表
謝謝邀請,有些人還沒養成習慣,沒有樹立人命關天的意識。總覺得行人擋了他們的路,過斑馬線不減速與行人搶道,在這裡說下:也有行人不管是斑馬線有沒有紅綠燈直接走過去,也沒養成一站二看三透過習慣,不把自己生命當回事。總之希望司機過斑馬線放慢速度,不管是有沒有行人能隨時停車,必定人是碰不過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