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分割槽的劃分
01、防火分割槽的檢查內容
防火分區劃分的檢查內容包括防火分割槽面積和防火分隔完整性。
1. 防火分割槽面積
防火分割槽面積大小的確定與建築的使用性質、消防撲救能力及火災蔓延速度等因素有關。
需要注意下面五點:
第一點:工業建築檢查時,根據火災危險性類別、建築物耐火等級、建築層數等因素確定每個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在同一座庫房或同一個防火牆間內如儲存數種火災危險性不同的物品,其庫房或隔間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按其中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對於同一建築內同時具有物品儲存與物品裝卸、分揀、包裝等生產效能的物流建築,目前常見的型別有作業型、儲存型和綜合型,不同型別物流建築的防火分割槽要求也有所區別。
具體來說,要求如下:
1.對於作業型的物流建築,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防火分割槽根據其生產加工的火災危險性對應規範相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廠房的規定進行檢查。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的要求確定其防火分割槽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2.對於以倉儲為主或分揀加工作業與倉儲難以區分哪個功能為主的物流建築,按規範中有關倉庫的規定進行檢查。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規範中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進行檢查。
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一定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丙類2項可燃物品和丁、戊類物品儲存區可按規範規定值增加3.0倍。
第二點:民用建築檢查時,根據建築物耐火等級、建築高度或層數、使用性質等確定每個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如複式汽車庫的防火分割槽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按常規要求減少35%。
第三點:當建築上、下層設有走廊、自動扶梯、敞開樓梯、敞開樓梯間、傳送帶等開口部位時,要將相連通的各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割槽考慮,其防火分割槽面積按上下層連通面積疊加計算。
敞開式、錯層式、斜樓板式的汽車庫的上下連通層防火分割槽面積須疊加計算,允許最大建築面積可按常規增加1倍;建築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層允許最大建築面積可按常規增加1倍。區域性設定時,增加面積可按區域性面積增加1倍計算。
第四點:人防工程中,溜冰館的冰場、游泳館的游泳池、射擊館的靶道區、保齡球館的球道區等,其面積可不計入溜冰館、游泳館、射擊館、保齡球館的防火分割槽面積;水泵房、汙水泵房、水庫、廁所、盥洗間等無可燃燒的房間面積可不計入防火分割槽的面積
一、防火分割槽的劃分
01、防火分割槽的檢查內容
防火分區劃分的檢查內容包括防火分割槽面積和防火分隔完整性。
1. 防火分割槽面積
防火分割槽面積大小的確定與建築的使用性質、消防撲救能力及火災蔓延速度等因素有關。
需要注意下面五點:
第一點:工業建築檢查時,根據火災危險性類別、建築物耐火等級、建築層數等因素確定每個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在同一座庫房或同一個防火牆間內如儲存數種火災危險性不同的物品,其庫房或隔間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按其中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對於同一建築內同時具有物品儲存與物品裝卸、分揀、包裝等生產效能的物流建築,目前常見的型別有作業型、儲存型和綜合型,不同型別物流建築的防火分割槽要求也有所區別。
具體來說,要求如下:
1.對於作業型的物流建築,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防火分割槽根據其生產加工的火災危險性對應規範相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廠房的規定進行檢查。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的要求確定其防火分割槽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2.對於以倉儲為主或分揀加工作業與倉儲難以區分哪個功能為主的物流建築,按規範中有關倉庫的規定進行檢查。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規範中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進行檢查。
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一定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丙類2項可燃物品和丁、戊類物品儲存區可按規範規定值增加3.0倍。
第二點:民用建築檢查時,根據建築物耐火等級、建築高度或層數、使用性質等確定每個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如複式汽車庫的防火分割槽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按常規要求減少35%。
第三點:當建築上、下層設有走廊、自動扶梯、敞開樓梯、敞開樓梯間、傳送帶等開口部位時,要將相連通的各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割槽考慮,其防火分割槽面積按上下層連通面積疊加計算。
敞開式、錯層式、斜樓板式的汽車庫的上下連通層防火分割槽面積須疊加計算,允許最大建築面積可按常規增加1倍;建築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層允許最大建築面積可按常規增加1倍。區域性設定時,增加面積可按區域性面積增加1倍計算。
第四點:人防工程中,溜冰館的冰場、游泳館的游泳池、射擊館的靶道區、保齡球館的球道區等,其面積可不計入溜冰館、游泳館、射擊館、保齡球館的防火分割槽面積;水泵房、汙水泵房、水庫、廁所、盥洗間等無可燃燒的房間面積可不計入防火分割槽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