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厚何

    加拿大在歷史上分別為英國、法國殖民者所瓜分,1608年,法華人小尚普蘭建立“新法蘭西”,包括今天加拿大和美國東部廣大土地,首府在今天加拿大魁北克省的魁北克市。

    1754-1763年,英法進行了“七年戰爭”,法國戰敗,被迫根據1763年《巴黎和約》割讓了“新法蘭西”北部大部分土地,包括今天加拿大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的大部,成為魁北克省。美國獨立戰爭令大批北美親英派北上進入今天的加拿大,令魁北克省居民、語言結構發生劇變,英國在1774年將魁北克省一分為二,成為下加拿大省(今天的魁北克省)和上加拿大省(今天的安大略省)。為平息法裔對喪失大量土地的不滿,英國當局根據同年透過的《魁北克法案》允許面積大為縮小的魁北克省保留自己的語言、文化乃至司法體系。1867年加拿大獨立,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成為初始四省之一。

    由於魁北克省在語言、文化、傳統、歷史等方面和加拿大其它說英語省份格格不入,而加拿大聯邦在獨立時又是匆匆“拼湊起來”的,賦予了該省(當然也包括其它省)透過公投謀求獨立的權力,卻又故意將這項權力解讀得十分模糊,為此後埋下了隱患。

    二戰結束後,魁北克省天主教影響衰落,社會和政治格局發生巨大變化,一方面,皮埃爾.特魯多(前加拿大聯邦總理,現任總理杜魯多的父親)等“最堅定的加拿大統派”大多出自魁北克,另一方面“最堅定的獨派”也悄然崛起,湧現出主張“和平魁獨”的政黨“魁北克人集團”、“魁北克人黨”(加拿大聯邦、省、市鎮三級選舉各自組建不同的政黨,“魁人集團”是聯邦級而“魁人黨”是省級政黨),和主張“暴力獨立”的“魁北克解放陣線”。

    “魁北克解放陣線”成立於1963年2月,其背景是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加拿大經濟不景氣,以製造業為主的魁北克省,失業率急遽上升,許多小城鎮一半的男性找不到工作,使得魁北克法裔的不滿情緒激增,加上一些有海外背景的法裔人士,如比利時人喬治.斯科特等的推波助瀾,採用暴力手段達到魁獨目的,成立一個北美法語國家,成為一股頗具影響力的風潮。古巴革命的成功,和阿爾及利亞獨立運動的順利發展,無疑更鼓勵和刺激了一些激進魁獨分子“以暴力爭取獨立”的熱情。該組織成立後,自1963至1970年實施了200起暴力行動,至少導致3人在爆炸、槍擊中喪生,並造成一名該組織成員在自己實施的爆炸中喪生。

    該組織不但把魁北克境內英語區的商業設施、英裔資本的銀行和英語學校(如蒙特利爾麥吉爾大學)作為襲擊目標,還組織了一些更大規模的恐怖暴力行動,如1969年2月13日,該組織在蒙特利爾證交所實施恐怖爆炸,導致27人重傷;他們還曾策劃炸燬美國紐約自由女神像,但未獲成功。

    1967年7月,法國總統戴高樂訪問魁北克期間,在蒙特利爾市政廣場忽然高呼“魁北克自由萬歲”,這被許多魁獨分子視作法國支援魁獨的訊號,暴力爭取獨立的情緒更加高漲,並最終導致了“十月危機”的爆發。

    1970年10月5日,英國貿易專員詹姆斯.克羅斯在上班途中被魁北克解放陣線行動小組綁架,10日,魁北克副省長兼勞工部長皮埃爾·拉波特在自家草坪上與家人遊戲時,被綁架。10月17日,有人給電臺打電話宣佈拉波特被處決,並且提供了拋棄屍體的地址。

    魁北克解放陣線提出7個談判條件:釋放“魁獨”政治犯;提供價值50萬加幣的黃金;公開廣播和出版魁北克解放陣線的宣告;公佈警方線人名單;提供去古巴或阿爾及利亞的飛機;重新僱傭450名被解僱的郵政工人;停止警方搜查活動。

    12月初,警方發現克羅斯監禁地點,在軍事壓力下5名綁架者以釋放克羅斯為條件,換取自身被放逐到古巴。“十月危機”宣告結束。

    對於“十月危機”,加拿大政府採取了堅決的強硬手段。拉波特被綁架後僅兩天,總理特魯多就調集聯邦軍隊公開保護渥太華政府大樓;10月12日,在接受CBC採訪時,特魯多被問及“軍隊介入是否過分”時強硬表示綁架者是“一夥強盜”,並聲稱讓對方“走著瞧”;10月15日,魁北克爆發3000青年參加的大規模支援“魁獨”的示威遊行,魁北克解放陣線且發出“武裝起義”的威脅,針對此,特魯多政府宣佈啟動《戰時管理條例》,並調遣聯邦軍隊進入魁省,取消一切公民權力,給予警察更多執法許可權,這導致整個事件程序中,警察進行登門搜查達5000多例,逮捕近500人。

    《戰時管理條例》引進自英國,本是戰爭期間實施的一種特別法案,一旦條例被啟動,政府不但隨時可能被逮捕,而且政府無需解釋,也不需審判,此前加政府僅在一戰和二戰期間啟動過,在“十月危機”中啟動《戰時管理條例》,充分顯示了加拿大聯邦政府堅決鎮壓暴力魁獨的決心。

    事實上加拿大聯邦政府用鐵腕對抗暴力魁獨並非突然的作為,而是一脈相承的。魁北克解放陣線的創始人斯科特早在1963年10月7日就被逮捕,並判處兩個5年徒刑,自1963年至1970年,共有23個暴力魁獨分子被逮捕入獄,正如特魯多總理所言,他認為“這個社會應該以一切手段來阻止那些和民選政權對抗的力量,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只有那些,我再重複一遍,那些膝蓋發軟內心流血的人才害怕手段”。

    “十月危機”結束後,暴力魁獨在魁北克法裔中漸漸喪失了群眾基礎,甚至主張魁獨的領袖勒維斯克也認為,聯邦政府實行《戰時管理條例》應對暴力魁獨是“十分必要,理所應當”的,此後魁獨運動漸漸走上了合法、和平的對話、選舉道路,而聯邦政府則在堅持加拿大統一的原則下,採用了一系列緩解族群對立的政策、手段,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1977年,魁人黨贏得省選,“獨派”第一次掌握了魁北克省政,該黨領導人勒維克推動魁省通過了《101法案》(俗稱“法語憲章”),該法案規定法語是魁北克唯一的官方語言,自此省級政府在魁省所設立的標識取消了英語。

    聯邦政府根據《加拿大人權憲章》承認了魁北克省政的變化和《101法案》,受此鼓舞,魁省“獨派”在1980年和1995年先後舉行了兩次統獨公投,這兩次統獨公投都得到了加拿大聯邦政府的許可,是合法的。

    第一次公投,60%的投票者反對“魁獨”,但第二次卻驚出“統派”一身冷汗:在1995年10月30日的公投中,統派僅以50.60%對49.40%,1.2個百分點的微弱優勢險勝,而根據聯邦政府事先的承諾,如果這個比分逆轉,“獨派”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合法獨立。

    懲於此次“虛驚”的教訓,1998年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提出,根據國際法魁北克省只有在與聯邦政府協商後,在徵得後者同意的情況下方能根據公投結果宣佈獨立,這項被稱為“清晰法案”(C-20法案)的聯邦法律在2000年被透過生效。

    2006年11月22日,一直是堅定“統派”的時任加拿大聯邦總理哈珀突然在聯邦議會表示,他認為有必要承認魁北克是加拿大境內的一個“NATION”。他之所以如此提議,是希望用這個既可被理解為“民族”、又可被理解為“國家”的雙關詞,安撫感到失落的魁北克省,又透過“加拿大境內的NATION”這句意義明確的界定,更有效地排除魁省獨立的風險。11月27日,這項建議被加拿大聯邦議會透過,成為所謂新的《魁北克動議》。

    如今加拿大全國10省3地區中,僅和“魁獨”爭議不相干的新不倫瑞克省同時將英語和法語規定為省官方語言,在魁北克,英語不是省官方語言,而在其它省,法語不是官方語言,所謂“英法雙語”僅是聯邦層面的規定(意思是聯邦機構必須提供雙語服務)。

    聯邦政黨“魁人集團”仍然在聯邦議會可獲得穩定的10席左右席位,而省級的“魁人黨”則多次在省級選舉中勝出。“清晰法案”和《魁北克動議》獲得“統派”和“獨派”的普遍認同和支援,雙方心照不宣——“魁獨”在加拿大可以合法地提出和討論,但勞民傷財的統獨公投還是能免則免的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把每一天當成你生命的最後一天,你對這句話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