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比較長,所以先說結論:文筆不重要,人設不重要,爭論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根本沒有意義。
小說三要素是人物,故事,環境。而不是人物,故事,文筆。這就足以說明在小說中文筆是不重要的,它甚至不能構成一個小說的要素。有人喜歡華麗的文筆,更多的文學大家提倡用樸實的文筆寫故事。
而且小說的文筆即受時代、社會風氣的影響,也受作者個人審美的影響,所以沒有什麼固定的規範。
基本底線是文字清晰易懂,沒有歧義。對於作者來說只要能夠達到就算及格。
當然現在主流的小說創作思路是採用樸實的文筆。嚴肅文學,通俗文學,網路文學都是如此,這大概是受到當今社會實用主義橫行的影響吧。
下面說說人設和故事哪個重要:
本來以為題主問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結果發現題主問的是人設和故事哪個重要,這樣結論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為人物在小說裡是非常重要的,而人設在小說裡是不怎麼重要的!
人物和人設,一字之差代表的卻是兩個層面的東西。
人物是小說中被描寫的人,是小說核心價值的具體載體。
人設是人物可以觀察的素質總和。
簡單來說,人設就是一個人物外表,性格,社會地位,年齡,智商,人際關係等等能被外在觀察的東西的合集。
人設屬於人物的一部分,但不是人物的全部。一個完整的人物除了人物設計還需要人物本質(也有的地方叫人物揭示。)。
簡單的說就是人物=人物設計+人物本質。
那什麼是人物本質呢?
舉個例子,你去了一個新單位,和一個新領導一起工作,現在你要了解自己的新領導。
表面上的東西都是很容易瞭解的,他多高,長什麼樣,在公司裡擔任什麼職務,家裡都有誰,等等。
可知道這些你就真的瞭解你的領導了麼?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你要真正瞭解自己的領導通常需要很長時間相處。直到某個時間點,你突然發現你能預測出你領導行為,知道他的全部喜好,甚至當一些事情發生時你能知道他的心裡變化。這個時候你才真正瞭解了你的領導。
這個時候你可以說你認清了這個人的本質。
而在小說中,為了增加小說的戲劇性,作者常常會把人物設計和人物本質反著寫、擰著寫,進而增加戲劇衝突,避免人物的臉譜化。
人物之所以能作為故事價值的載體,往往是因為人物本質或者揭示人物本質的過程,而非人物設計。所以對一部小說的藝術價值而言,人物設計並不那麼重要。
但藝術價值不重要,但不代表沒價值。比如日本的輕小說和漫畫都十分強調人設,這可能是因為他們有強大的周邊開發能力,細緻差異化的人設可以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
說完人設,再說說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
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這個爭論最少已經有幾百年了。
首先我們得弄清楚,小說存在的價值是什麼?
小說本身是一種虛構的文學,小說的內容不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時間或者空間中存在過,他的本質是一種“謊言”。
而我們之所以要創造一種“謊言”,其底層原因是因為這個“謊言”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實現讀者情感需求的滿足。
這一點型別小說表現得特別明顯,
偵探小說——揭示真相的需求
愛情小說——愛與被愛的需求
玄幻小說——戰鬥與勝利的需求
……
而一些嚴肅文學往往滿足了閱讀者揭示社會真相,或者探討世間真理的情感需求。
當我們明白了小說存在的目的後,在探討人物和故事哪個更重要這個問題就變得相對清晰了。
但隨著人們創作的故事越來越多,這種觀點發生了變化,人物更重要的觀點慢慢佔據了主流。
那他們說的到底對不對呢?
我實話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打算知道,因為我覺得他們說的對或者不對,對小說創作根本沒有指導意義。
就滿足讀者情感需求而言,故事和人物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你缺了哪一面都不行。
我們先假設故事不過是展現人性的器皿,人們想看的是令人痴迷的複雜的人性這個觀點是正確的,那麼人性的複雜是怎麼展現出來的呢?
之前我們提到過人物設計和人物本質,其實在我看來,複雜人性的展示就是從人物設計到人物本質的揭示過程。
那作者應該如何實現這種揭示呢?
首先平淡的生活是不行的,在平淡的生活中大家都會不同程度地隱藏自己內心的慾望,從而維繫自己的生活中的平衡,這種對生活平衡的妥協可以說是人性中的本能。
一個遇見一點小事就像被打了雞血的人生活中也是存在的,不過我們通常對其有一特定的稱呼——神經病。
而神經病是少數的,正常人是大多數。所以作者想要揭示人物的內心就必須把人物放到一個激烈的衝突裡,讓人物必須做一個左右為難的選擇,並透過人物的選擇得到一個自己想要的結果,展現人物真正的性格,進而影響讀者的情感。
可一個激烈的矛盾衝突引發的變化,不正是一個標準的故事情節麼?
換而言之,想要揭示人物的本質,必須要藉助故事(情節)的力量。在小說中,這幾乎是沒有例外的。若是不透過故事情節就揭示人物的本性,那可能是一篇散文,也可能是一篇雜文,甚至是一篇論文,總之,那不是一篇小說。
以上的結論,是在我們承認故事不過是展現人性的器皿,人們想看的是令人痴迷的複雜的人性這一觀點是正確的前提下得出的。
可客觀上很多人物臉譜化的小說一樣可以引發讀者情緒的變化,他們通常以離奇的劇情取勝。這些作品一樣也是非常成功的小說。
透過上邊的論證我們好像得出了一個結論——故事情節比人物更重要。
但其實這個觀點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個故事情節最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的真實性,這是一個故事情節乃至一本小說存在價值的根基。
作者的目的是引發讀者的情感變化,從而滿足讀者的情感需求。
可讀者的情感不是那麼輕易付出的,首先他們要確認你的故事是真實可信的,他們才會付出自己的感情。
而真實性的問題,故事情節自己解決不了。原因很簡單,沒有矛盾衝突的故事情節是沒有吸引力的,所以作家在寫作的過程中必須挑選那些衝突激烈的事件來寫。矛盾越激烈,帶來的讀者情感變化就越大,滿足讀者情感需求的效果也越好。
但這也有一個副作用——故事變得更離奇,進而降低了故事的可信度。一旦讀者們發現自己讀的故事是不可信的,他們就不會投入感情了。一旦讀者不投入感情了,小說中的故事情節也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可一個可信的人物就能完美解決這一問題,可信的人物能夠解釋那些離奇情節存在的原因,綜合掉離奇情節的違和感。
打個比方來說,小說《活著》中主人公徐富貴展現出非同尋常的求生慾望,要知道徐富貴在小說中的經歷簡直可以用“生不如死”來形容,故事情節中無處不是在暗示——死了要比活著輕鬆的多。作者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就是靠人物塑造。
再比如網路小說《回到明朝當王爺》裡,作者在楊凌和韓幼娘之間設計了一個坐懷不亂的有趣情節。這一情節是與普遍人性是相違背的,但作者透過對楊凌人物形象的建立讓這個橋段變得真實可信。
除了真實性以外,讀者們在閱讀時往往是把自己的情感維繫在人物的情感上的,所以對情節存在的價值而言,人物塑造也是必不可少的。
由上可見人物和故事對小說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他們自身的價值都是需要依附於對方才能實現的。
最後要說的是,一個勵志寫好小說的人,與其花費時間研究兩者哪個更重要,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怎麼把故事和人物協調統一起來,使他們形成合力,進而滿足讀者的情感需求,實現小說應有的價值。
本文比較長,所以先說結論:文筆不重要,人設不重要,爭論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根本沒有意義。
小說三要素是人物,故事,環境。而不是人物,故事,文筆。這就足以說明在小說中文筆是不重要的,它甚至不能構成一個小說的要素。有人喜歡華麗的文筆,更多的文學大家提倡用樸實的文筆寫故事。
而且小說的文筆即受時代、社會風氣的影響,也受作者個人審美的影響,所以沒有什麼固定的規範。
基本底線是文字清晰易懂,沒有歧義。對於作者來說只要能夠達到就算及格。
當然現在主流的小說創作思路是採用樸實的文筆。嚴肅文學,通俗文學,網路文學都是如此,這大概是受到當今社會實用主義橫行的影響吧。
下面說說人設和故事哪個重要:
本來以為題主問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結果發現題主問的是人設和故事哪個重要,這樣結論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為人物在小說裡是非常重要的,而人設在小說裡是不怎麼重要的!
人物和人設,一字之差代表的卻是兩個層面的東西。
人物是小說中被描寫的人,是小說核心價值的具體載體。
人設是人物可以觀察的素質總和。
簡單來說,人設就是一個人物外表,性格,社會地位,年齡,智商,人際關係等等能被外在觀察的東西的合集。
人設屬於人物的一部分,但不是人物的全部。一個完整的人物除了人物設計還需要人物本質(也有的地方叫人物揭示。)。
簡單的說就是人物=人物設計+人物本質。
那什麼是人物本質呢?
舉個例子,你去了一個新單位,和一個新領導一起工作,現在你要了解自己的新領導。
表面上的東西都是很容易瞭解的,他多高,長什麼樣,在公司裡擔任什麼職務,家裡都有誰,等等。
可知道這些你就真的瞭解你的領導了麼?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你要真正瞭解自己的領導通常需要很長時間相處。直到某個時間點,你突然發現你能預測出你領導行為,知道他的全部喜好,甚至當一些事情發生時你能知道他的心裡變化。這個時候你才真正瞭解了你的領導。
這個時候你可以說你認清了這個人的本質。
而在小說中,為了增加小說的戲劇性,作者常常會把人物設計和人物本質反著寫、擰著寫,進而增加戲劇衝突,避免人物的臉譜化。
人物之所以能作為故事價值的載體,往往是因為人物本質或者揭示人物本質的過程,而非人物設計。所以對一部小說的藝術價值而言,人物設計並不那麼重要。
但藝術價值不重要,但不代表沒價值。比如日本的輕小說和漫畫都十分強調人設,這可能是因為他們有強大的周邊開發能力,細緻差異化的人設可以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
說完人設,再說說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
人物和故事哪個重要,這個爭論最少已經有幾百年了。
首先我們得弄清楚,小說存在的價值是什麼?
小說本身是一種虛構的文學,小說的內容不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時間或者空間中存在過,他的本質是一種“謊言”。
而我們之所以要創造一種“謊言”,其底層原因是因為這個“謊言”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實現讀者情感需求的滿足。
這一點型別小說表現得特別明顯,
偵探小說——揭示真相的需求
愛情小說——愛與被愛的需求
玄幻小說——戰鬥與勝利的需求
……
而一些嚴肅文學往往滿足了閱讀者揭示社會真相,或者探討世間真理的情感需求。
當我們明白了小說存在的目的後,在探討人物和故事哪個更重要這個問題就變得相對清晰了。
但隨著人們創作的故事越來越多,這種觀點發生了變化,人物更重要的觀點慢慢佔據了主流。
那他們說的到底對不對呢?
我實話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打算知道,因為我覺得他們說的對或者不對,對小說創作根本沒有指導意義。
就滿足讀者情感需求而言,故事和人物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你缺了哪一面都不行。
我們先假設故事不過是展現人性的器皿,人們想看的是令人痴迷的複雜的人性這個觀點是正確的,那麼人性的複雜是怎麼展現出來的呢?
之前我們提到過人物設計和人物本質,其實在我看來,複雜人性的展示就是從人物設計到人物本質的揭示過程。
那作者應該如何實現這種揭示呢?
首先平淡的生活是不行的,在平淡的生活中大家都會不同程度地隱藏自己內心的慾望,從而維繫自己的生活中的平衡,這種對生活平衡的妥協可以說是人性中的本能。
一個遇見一點小事就像被打了雞血的人生活中也是存在的,不過我們通常對其有一特定的稱呼——神經病。
而神經病是少數的,正常人是大多數。所以作者想要揭示人物的內心就必須把人物放到一個激烈的衝突裡,讓人物必須做一個左右為難的選擇,並透過人物的選擇得到一個自己想要的結果,展現人物真正的性格,進而影響讀者的情感。
可一個激烈的矛盾衝突引發的變化,不正是一個標準的故事情節麼?
換而言之,想要揭示人物的本質,必須要藉助故事(情節)的力量。在小說中,這幾乎是沒有例外的。若是不透過故事情節就揭示人物的本性,那可能是一篇散文,也可能是一篇雜文,甚至是一篇論文,總之,那不是一篇小說。
以上的結論,是在我們承認故事不過是展現人性的器皿,人們想看的是令人痴迷的複雜的人性這一觀點是正確的前提下得出的。
可客觀上很多人物臉譜化的小說一樣可以引發讀者情緒的變化,他們通常以離奇的劇情取勝。這些作品一樣也是非常成功的小說。
透過上邊的論證我們好像得出了一個結論——故事情節比人物更重要。
但其實這個觀點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個故事情節最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的真實性,這是一個故事情節乃至一本小說存在價值的根基。
作者的目的是引發讀者的情感變化,從而滿足讀者的情感需求。
可讀者的情感不是那麼輕易付出的,首先他們要確認你的故事是真實可信的,他們才會付出自己的感情。
而真實性的問題,故事情節自己解決不了。原因很簡單,沒有矛盾衝突的故事情節是沒有吸引力的,所以作家在寫作的過程中必須挑選那些衝突激烈的事件來寫。矛盾越激烈,帶來的讀者情感變化就越大,滿足讀者情感需求的效果也越好。
但這也有一個副作用——故事變得更離奇,進而降低了故事的可信度。一旦讀者們發現自己讀的故事是不可信的,他們就不會投入感情了。一旦讀者不投入感情了,小說中的故事情節也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可一個可信的人物就能完美解決這一問題,可信的人物能夠解釋那些離奇情節存在的原因,綜合掉離奇情節的違和感。
打個比方來說,小說《活著》中主人公徐富貴展現出非同尋常的求生慾望,要知道徐富貴在小說中的經歷簡直可以用“生不如死”來形容,故事情節中無處不是在暗示——死了要比活著輕鬆的多。作者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就是靠人物塑造。
再比如網路小說《回到明朝當王爺》裡,作者在楊凌和韓幼娘之間設計了一個坐懷不亂的有趣情節。這一情節是與普遍人性是相違背的,但作者透過對楊凌人物形象的建立讓這個橋段變得真實可信。
除了真實性以外,讀者們在閱讀時往往是把自己的情感維繫在人物的情感上的,所以對情節存在的價值而言,人物塑造也是必不可少的。
由上可見人物和故事對小說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他們自身的價值都是需要依附於對方才能實現的。
最後要說的是,一個勵志寫好小說的人,與其花費時間研究兩者哪個更重要,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怎麼把故事和人物協調統一起來,使他們形成合力,進而滿足讀者的情感需求,實現小說應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