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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叔說婚禮

    當然首先你要明確一點就是,這個錢是不是他借的,還是說你給的,沒有提借這回事,如果之前確實是找你借的,那麼你現在要完全符合邏輯,所以不用顧忌什麼面子之類的,要就是了。

    如果之前沒有明確說是借的,這個就不好說了,他認不認還是一回事,就算認不還你也沒辦法,所以情侶間的經濟問題很不好說,你們又沒打欠條,想要到錢只能隨緣了。

    不過真的是非常貴重或者鉅額的話,如果對方不還,建議你走法律程式。

    另外對熱戀期的情侶們一些忠告,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可能你的另一半拿著父母的錢在跟你戀愛,所以想讓一段感情持久,一定要先自己獨立,別跟別人添麻煩。

  • 2 # or自然而然

    必須滴

    感情歸感情

    如果當初是你給的

    再索取就不可了

    如果是借的

    那性質就不一樣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 3 # 夜晚一本書

    如果你手頭緊張急需要錢,那肯定叫他還呀!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手頭寬裕又不缺錢的話,你可以再給對方一點花,畢竟相愛過,好聚好散嘛

  • 4 # 路安琪

    他要是想還就該主動還給你。不想還你就得想辦法讓他還,沒有證據有點不好辦。畢竟向女人借錢的男人一般比較欠缺自尊。

  • 5 # 樂觀奔跑的蝸牛

    愛與金錢,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愛情是高尚純潔的,是男女之間互相喜歡的高尚純潔的象徵。

    在生活中,愛情就是愛情,金錢就是金錢,兩者沒有什麼聯絡。如果說愛需要用金錢來換,那叫交易,以愛情來做金錢交易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在生活中不能把愛情和金錢混為一談,不能說因為你愛他,或者他愛你,就得給你錢花或者就得借錢給你。即使在談戀愛的過程,你確實比較喜歡對方,把錢借給地方,記住借出去的不僅僅是錢,是信任,而且你也沒有這個義務要把錢給對方吧。

    曾經只是曾經,不代表現在與未來

    現在分手了,他已經是過去式了,他僅僅代表曾經是男友,而不是現在還是男友未來還是男友,要把這點搞清楚。因為你們之間已結束了那段愛的旅程,目前陪伴的不是他了。當然結束了,不能說立馬就翻臉不認人了,彼此曾相愛過,如果一轉身就翻臉不認人,這樣的人真的做人很失敗。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有什麼不好意思

    既然當初的借的,不是心甘情願的送給他的,不管還在不在一起都應該要歸還的。每個人的錢都是辛辛苦苦賺來的,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對方借了錢,就有這個義務償還,這是他的義務,是義務就一定要履行的。就像我們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一樣,不管你生活怎麼樣,子女都有履行。借錢不還那叫耍賴皮,可以在法律上起訴對方的。

    你把錢借給他了,就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開口叫還了,他都好意思找你借錢你有什麼不好意思叫他還錢的對吧。感情再怎麼好,該還的債必須得還。人家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你不是他父母,沒有必要一定要對他好。

    在《康熙王朝》這部劇裡面,康熙爺自己親生兒子借國庫的錢都得還,在那一段裡面康熙爺是怎麼講的?康熙爺說: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兒,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大家就不明白嗎?

    所以他借你的錢,你應該要回。即使結婚了,他在你們結婚之前給你借的錢那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也不是你們兩個的共同財產,在婚姻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離了婚對方也是拿不走的。

  • 6 # 歲月如歌1666888

    那要看分手的原因和他在你心裡的形象了,他值不值這5w,在一起時很好,又是和平分手的話,那金錢又算不了什麼。其實那個男士自尊的話,應主動還錢才是!

  • 7 # 卑微的工程師

    分手了,前任欠你的錢,還是不還,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你是男人,是她的前男友,這幾萬塊錢是戀愛中的吃飯,買衣服,送禮物,旅遊開銷,這屬於戀愛正常買單,就不用對方還了。兩人恩愛一場,不用那麼絕情和小家子氣。如果你很想要回錢,還多少又怎麼界定呢?二分之一?三分之一?非要這樣,就象徵性討回一部分吧。

    如果過去是女友主動索要,你本不想買,卻礙於情面不得不買的貴重物品,比如價值不菲的項鍊,戒指,電器或者其他還保質保鮮的物品,你開口討回也可以,如若前女友不想還也就算了,畢竟,物質是無法用感情來等價交換的。

    如果你是女方,按照中國的傳統交友和戀愛文化,男方在物質和金錢上付出得多一些,一般的戀愛分手後就沒有多少物質要男方歸還了。如男方的確用了你幾萬塊錢,那也是你心甘情願給他的,分手了,也不用刻意討回,非要前任歸還,那也要看情況,戀愛中對方用你的錢,又沒有打借條,沒有協議約定,追討回來會很麻煩,費時費力,還沒有多少結果。

    而且男方主動在戀愛中要你的錢財,可能男方真有困難,如他是知恩圖報的真男人,他會主動,甚至是加倍還你;如果他是愛佔便宜的,小氣的,愛錢如命的男人,他不會主動的,順利的還你,討要久了,次數多了,傷感情,傷心;如若對方是一個渣男,當初一開始他就是有目的有計劃,要花你的錢,要狠狠花你的錢。對這種吃軟飯,沒骨氣的男人,錢你是幾乎要不回來的了,就當花錢認識一個人的人品,花錢買教訓吧。

    無論如何,戀愛中男女雙方還是單純一點,別帶著銅臭味去交友,免得分手後欠感情債,經濟債而良心不安。

  • 8 # 哈弗H6酷派

    首先要明白這幾萬塊錢是幹嘛了。這幾萬塊錢是你借給她的還是戀愛期間你感覺你付出了幾萬元感覺是她虧欠你的。如果是開銷用的這個肯定沒有辦法要回來,這是你自願的。如果沒有欠條可能只怕心有餘而力不足啦,耍朋友的時候問你借錢你也不好意思打借據是吧,如果真是借的那多半你這個錢是要不回來的,首先你沒有字據,她來個不承認你也只有把她看著,如果有轉賬記錄法院起訴還是可以的,如果借的錢是用來違法的你也要不回來。第二就看你前女友的人品了,不過透過向你借錢就可以分析出你前女友心地不怎麼樣,戀愛期間以任何理由借錢都是耍流氓,她也不是沒有父母親朋好友。為什麼找你借?可能大家都一目瞭然了,能借就將就耍下去後續有需求在提出,不借可能就直接分了。恰好掌握了你熱戀中的心態。 從標題中看出你內心還是比較忐忑,可以分析出這筆錢對於你來說也是不少了,如果你不差錢根本不會在意這些。既然如此建議你訴訟吧,分手了什麼關係也就沒有了,她只是你生命中的一個過客。愛你的女人會珍惜你身邊的每一分錢,因為她還想著和你過日子。如果你心態好就想著這幾萬就算在外面玩了吧

  • 9 # 深夜十八點半

    按道理來說應該要還

    如果男生欠女生必須要還,女生欠男生,如果女生不還,相信大部分男生都不會要的,我是一名男生,不知道說的絕對嗎,

    老話說欠債還錢,雖然你們那時是男女朋友,但是能借給你錢,說明當時已經充分信任你了,並且把你當做以後的伴侶,一般誰借給你幾萬,就算你們分手了,對方沒有給你要這部分錢,你感覺你對的起對方的這一片信任嗎。

    還錢,不僅僅是彼此信任,和你是道德底線

  • 10 # 山海論經

    非法律前任——你想還,有能力——就還!

    法定前任嗎?婚姻持續期間,資產與債負由法律分割,應還是義務,多還是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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