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洩密發生的措施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 對於政府採購招標工作的開頭環節,可以採取以下方法做好資訊保密工作:
一是取消集中報名登記,以防止後報名的供應商知道已經報名供應商的資訊,電子辦公條件不足的地方,在出售招標檔案登記時,可以每個供應商單獨登記,在開標當天再把所有的表格統一裝訂即可;
二是做好資格審查時的保密工作,對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儘量分別通知;
三是推廣網上報名的辦法,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建立網上投標評標系統。專家抽取與評標前監管 評審委員會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委員會一般由採購人代表及專家組成,抽取專家時,應將抽取人、監督人分開。無論是採購監管部門還是採購執行部門,均要嚴格遵守專家庫管理和使用的規定,注重評審專家的迴避制度。評標現場秩序與紀律 開標後,有關投標的審查、評定、澄清等問題以及評標、定標情況均屬於暫時應保密的內容。為了防止洩密及保證評標工作順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將評標的情況告知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更不得向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人或單位洩漏。評標階段所有對外活動及問題的澄清,都必須在評審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嚴禁末經許可自作主張。且在評標期間還應遵守一些保密規定:評標過程中的評標檔案、資料及各種表格等只限於在評標規定的場所使用,不得外帶,不得影印;評標人員不得以口述、電話等方式將有關評標內容透露給未參與評標的人員,不得擅自對外透露,不得向評委所在單位彙報評標情況,當本單位領導主動詢問時亦應不予答覆,不得將評標資料帶回家;評標中產生的廢紙、廢草稿等集中存放、統一銷燬。嚴守技術和商務秘密 在投標、評標中會涉及到投標供應商的一些技術、經濟、專業人員、價格構成秘密等,這些都是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給予嚴格保密,不可洩漏給同行供應商的。投標檔案要派專人管理,且評審後要整理保管,採取事後借閱登記等手段以確保供應商的商業秘密不洩露。事後審查和澄清階段 對事後的審查和澄清要實行專人辦理、主要領導負責制,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式和方式,實行書面審查和澄清,要求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原始證據和書面加蓋公章的證據。特別是在遇到供應商質疑和投訴時,採購招標單位和監督人員為了證明某些情況可能會不經意間將中標供應商的情況、落標供應商的落標原因和證據洩漏出去,給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中標供應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防止洩密發生的措施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 對於政府採購招標工作的開頭環節,可以採取以下方法做好資訊保密工作:
一是取消集中報名登記,以防止後報名的供應商知道已經報名供應商的資訊,電子辦公條件不足的地方,在出售招標檔案登記時,可以每個供應商單獨登記,在開標當天再把所有的表格統一裝訂即可;
二是做好資格審查時的保密工作,對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儘量分別通知;
三是推廣網上報名的辦法,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建立網上投標評標系統。專家抽取與評標前監管 評審委員會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委員會一般由採購人代表及專家組成,抽取專家時,應將抽取人、監督人分開。無論是採購監管部門還是採購執行部門,均要嚴格遵守專家庫管理和使用的規定,注重評審專家的迴避制度。評標現場秩序與紀律 開標後,有關投標的審查、評定、澄清等問題以及評標、定標情況均屬於暫時應保密的內容。為了防止洩密及保證評標工作順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將評標的情況告知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更不得向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人或單位洩漏。評標階段所有對外活動及問題的澄清,都必須在評審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嚴禁末經許可自作主張。且在評標期間還應遵守一些保密規定:評標過程中的評標檔案、資料及各種表格等只限於在評標規定的場所使用,不得外帶,不得影印;評標人員不得以口述、電話等方式將有關評標內容透露給未參與評標的人員,不得擅自對外透露,不得向評委所在單位彙報評標情況,當本單位領導主動詢問時亦應不予答覆,不得將評標資料帶回家;評標中產生的廢紙、廢草稿等集中存放、統一銷燬。嚴守技術和商務秘密 在投標、評標中會涉及到投標供應商的一些技術、經濟、專業人員、價格構成秘密等,這些都是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給予嚴格保密,不可洩漏給同行供應商的。投標檔案要派專人管理,且評審後要整理保管,採取事後借閱登記等手段以確保供應商的商業秘密不洩露。事後審查和澄清階段 對事後的審查和澄清要實行專人辦理、主要領導負責制,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式和方式,實行書面審查和澄清,要求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原始證據和書面加蓋公章的證據。特別是在遇到供應商質疑和投訴時,採購招標單位和監督人員為了證明某些情況可能會不經意間將中標供應商的情況、落標供應商的落標原因和證據洩漏出去,給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中標供應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