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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99的88

    這個問題首先要認定“殘疾人”,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第一條宗旨:釋義為殘疾人包括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這些損傷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可能阻礙殘疾人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

    所以,聾、啞、智力障礙、精神疾病患者都是殘疾人。

    但是中國在《刑法》中關於“特殊人員”犯罪的規定是這樣的:

    《刑法》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但是(畫重點),肢體殘疾人犯罪在《刑法》中沒有特別的規定。

    所以,肢體犯罪的人犯罪不屬於減輕、從輕處罰的範圍,應該和正常人犯罪一樣處理。

    其實也可以理解,肢體犯罪的人,智力認知上沒有什麼問題,對外界的感知上也不同於聾啞人一樣缺失。

    所以從犯罪主觀和客觀上都和正常人一樣,所以應當和正常人一樣處理。

    關於有無專門監獄看管的問題

    精神病犯罪按照法律規定送到公安機關的強制醫療所,強制治療。

    其他人員犯罪還沒有見過專門的分類,聾啞和肢體殘疾人犯罪和正常人一樣看管。

    但在監獄裡,殘疾人肯定會受到相應的照顧。

  • 2 # 六月牛妞v清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無論是誰犯罪了都應負法律責任。

    殘疾人分為身體方面的殘疾和精神方面的殘疾。

    據瞭解,無論是身體殘疾還是精神方面的殘疾,服刑期間都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關於專門的監獄,這個不太清楚,建議諮詢法律援助。現在很多街道社群都有法律中心,可以免費諮詢的

  • 3 # MrLan1233668529

    殘疾指的是哪類殘疾?

    如果是智力殘疾,則要視其智力情況決定承擔刑事責任。這類一般指的就是精神病人,根據《刑法》第18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後果,經法定程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對於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是肢體殘疾,只有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其他殘疾人犯罪與正常人負同樣的刑事責任。沒有專門的殘疾人監獄,監獄會對殘疾人服刑能力進行評估,通常會進入監獄中的老殘監區,做一些較輕的勞動。如果實在是生活不能自理,做不了勞動,監獄會安排勤務犯照顧。

  • 4 # zmy34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了法律特別規定的幾種特別型別,如發作期的精神病之類,觸犯了法律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對於已經判決並投牢的殘疾人罪犯,監獄還是有相對應的照顧的:對於處於身體康復期的罪犯,有生活上的照顧;對於生活不便的罪犯,有專人照顧其日常生活;對於符合條件的老病殘罪犯,在減刑方面也有照顧。

    對於監獄的罪犯來說,除了按性別、刑期、犯罪社會危害程度等來劃分,是沒有什麼殘疾人監獄或是傳染病監獄的。

  • 5 # 王義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殘疾人國家照顧他們,但如犯罪同樣處罰他們,他們同樣具備遵守法律的能力。經常看見聾啞人行騙,他們具備了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就應該懲罰他們。

  • 6 # yetas

    需要。

    不負法律責任的有——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常見的是精神病患者。注意哦,不是隻要是精神病就可以。得是在行兇的時候正處在發病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才可以。像那種間歇性發病的可就得做精神鑑定嘍。檢查當時是不是處於發病期,如果不是,該判還是會判的。

    殘疾人,僅僅是身體上的不方便。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對自己的行為有識別能力和預判能力。也就是說他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你說呢?法官會送他去監獄還是精神病院?

  • 7 # 法海一粟

    2、刑事責任年齡。根據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14週歲以下16週歲以下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75週歲以上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上述規定對於殘疾人一體適用,不作區分。

    3、刑事責任能力。根據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屬於智力殘疾人,由於智力殘疾直接和其刑事責任能力相關,因此,刑法作出了特別規定。

    4、聾啞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8 # 足跡天涯665

    這社會法在有權人手裡,想怎樣用就怎樣用,想怎樣判就怎樣判。像杭州狗爸案,不都是警方想怎樣就怎樣,老百姓還能怎樣。可恨的當事人,別人為她不平,她不積極維護自己,反而沒聲音沒動靜了。

  • 9 # 深圳楊先立律師

    中國現行刑法規定了對精神病人、聾啞人與盲人的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從輕處理。

    根據中國刑法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只有未到法定責任年齡的人與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除此以外的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殘疾人也不例外。

  • 10 #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要看殘疾人是在哪方面殘疾。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這是《刑法》第18條的規定。另外,精神病人並不是什麼時候犯罪都不承擔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這是《刑法》第19條的規定。也就是說,聾啞人犯罪,一般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可以免除處罰。

    3、除上述範圍以外的殘疾人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4、上述不承擔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以及免除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其殘疾情況必須經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鑑定確認方為有效。

    以上回答供參考。

  • 11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殘疾人犯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中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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