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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給水排水3.7.1 在初步設計階段,建築工程給水排水專業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裝置器材表、計算書。3.7.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1)摘錄設計總說明所列批准檔案和依據性資料中與本專業設計有關內容;2)本專業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採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3)設計依據的市政條件;4)建築和有關專業提供的條件圖和有關資料。2 工程概況:工程專案設定,建築防火類別,建築功能組成、建築面積(或體積)、建築層數、建築高度以及能反映建築規模的主要技術指標,如旅館的床位數,劇院、體育館等的座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數和住院部的床位數等。3 設計範圍,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汁資料,說明用地紅線(或建築紅線)內本專業設計的內容和由本專業技術審定的分包專業公司的專項設計內容;當有其他單位共同設計時。還應說明與本專業有關聯的設計內容。4 建築室外給水設計。?)水源:由市政或小區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於管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水壓;當建自備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水溫、水文地質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淨化處理:工藝;說明各構築物的工藝設計引數、結構型式、基本尺於、裝置選型、數量、主要效能引數、執行要求等;2)用水量: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額及用水量、生產用水水量、其他專案用水定額及用水量(含迴圈冷卻水系統補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統補水量,洗衣房、鍋爐房、水景用水,道路澆灑、汽車庫和停車場地面沖洗、綠化澆灑和末預見用水量及管網漏失水量等)、消防用水量標準及一次滅火用水量、總用水量(最高日用水景、半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3)給水系統:說明給水系統的劃分及組合情況、分質分壓分割槽供水的情況及裝置控制方法;當水量、水壓不足時採取的措施,並說明調節設施的容量、材質、位置及加壓裝置選型;如系擴建工程,還應簡介現有給水系統;4)消防系統:說明各類形式消防設施的設計依據、設計引數、供水方式、裝置選型及控制方法等;5)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設計引數、工藝流程及處理設施、裝置選型,並宜繪製水量平衡圖;6)雨水利用系統:說明雨水用途、水質要求、設計重現期、日降雨量、日可回用雨水量、日用雨水量、系統選型、處理工藝及構築物概況;7)迴圈冷卻水系統:說明根據用水裝置對水量和計量、水質、水溫、水壓的要求,以及當地的有關氣象引數(如室外空氣幹、溼球溫度和大氣壓力等)選擇採取迴圈冷卻水系統的組成、冷卻構築物和迴圈水泵的引數、穩定水質措施及裝置控制方法等;8)當採用重複用水系統時,應概述系統流程、淨化工藝並繪製水量平衡圖;9)管材、接門及敷設方式。5 建築室外排水設計。1)現有排水條件簡介:當排入城市管渠或其他外部明溝時,應說明管渠橫斷面尺寸大小、坡度、排入點的標高,位置或檢查井編號。當排入水體(江,河、湖、海等)時,還應說明對排放的要求、水體水文情況(流量,水位);2)說明設計採用的排水制度(汙水、雨水的分流制或合流制)、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則說明提升位置,規模、提升裝置選型及設計資料、構築物形式、佔地面積、緊急排放的措施等;3)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產、生活排水系統的排水量(。當汙水需要處理時,應說明汙水水質、處理規模、處理方式、工藝流程、裝置選型、構築物概況以及處理後達到的標準等;4)說明雨水排水採用的暴雨強度公式(或採用的暴雨強度)、重現期、雨水排水量等;5)管材、介面及敷設方式。6 建築室內給水排水設計。1)水源:由市政或小區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乾管的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水壓;2)說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種用水量定額、用水單位數,使用時數、小時變化係數、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注:此內容在本條第4款第2項中表示清楚時.則可不表示。3)給水系統:說明給水系統的選擇和給水方式,分質、分壓、分割槽供水要求和採取的措施,計量方式,裝置控制方法,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設定位置、材質,裝置選型、防水質汙染、保溫、防結露和防腐蝕等措施;4)消防系統:遵照各類防火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要求.分別對各類消防系統(如消火栓、自動噴水、水幕.雨淋噴水、水噴霧、泡沫、消防炮、細水霧、氣體滅火等)的設計原則和依據、計算標準、設計引數、系統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設定位置以及主要裝置選擇等予以敘述;5)熱水系統:說明採取的熱水供應方式、系統選擇、水溫、水質、熱源、加熱方式及最大小時熱水量、耗熱量、機組供熱量等;說明裝置選型、保溫、防腐的技術措施等;當利用餘熱或太陽能時,尚應說明採用的依據、供應能力、系統形式、執行條件及技術措施等;6)對水質、水溫、水壓有特殊要求或設定飲用淨水、開水系統者,應說明採用的特殊技術措施,並列出設計資料及工藝流程、裝置選型等;7)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工藝流程、設計引數及處理設施、裝置選型,並宜繪製水量平衡圖;8)排水系統:說明排水系統選擇、生活和生產汙(廢)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條件;有毒有害汙水的區域性處理工藝流程及設汁資料;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統選擇及室外排放條件,採用的降雨強度和重現期:9)管材、介面及敷設方式。7 節水、節能減排措施:說明高效節水、節能減排器具和裝置及系統設計中採用的技術措施等。8 對有隔振及防噪聲要求的建築物、構築物,說明給排水設施所採取的技術措施;9 對特殊地區(地震、溼陷性或脹縮性上、凍土地區、軟弱地基)的給水排水設施,說明所採取的相應技術措施。10 對分期建設的專案,應說明前期、近期和遠期結合的設計原則和依據性資料。11 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12 施工圖設計階段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等。3 7.3 設計圖紙(對於簡單工程專案初步設計階段—般可不出圖)。1 建築室外給水排水總平面圖。1)全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並標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座標、標高,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等;2)給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標註出幹管的管徑、排水方向;繪出閘門井、消火栓撲、水錶井、檢查井、化糞池等和其他給排水構築物位置;3)室外給水排水管道與城市管道系統連線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4)消防系統、中水系統、冷卻迴圈水系統、重複用水系統、雨水利用系統的管道平面位置,標註出幹管的管徑;5)中水系統、雨水利用系統構築物位置、系統管道與構築物連線點處的控制標高。2 建築給水排水區域性總平面圖。1)取水構築物平面佈置圖。如自建水源的取木構築物,應單獨繪出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構築物的平面佈置圖。各平面圖中應標註構築物平面尺寸、相對位置(座標)、標高、方位等;必要時還應繪出工藝流程斷面圖,並標註各構築物之間的標高關係;2)水處理廠(站)總平而佈置及工藝流程斷面圖。如工程設設專案有淨化處理廠(站)時(包括給水、汙水、中水等),應單獨繪出水處理構築物總平面佈置圖及工藝流程斷面圖;平面圖中應標註構築物平面尺寸、相對位置(座標)、方位等;工藝流程斷面圖應標註各構築物水位標高關係,列出建築物、構築物一覽表,表中內容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的結構形式、主要設計引數、主要裝置及主要效能引數;各構築物是否要繪製平、剖面圖,可視工程的複雜程度而定。3 建築室內給水排水平面圖和系統原理圖。1)應繪製給水排水底層(首層)、地下室底層、標準層、管道和裝置複雜層的平面佈置圖,標出室內外引入管和排出管位置、管徑等;2)應繪製機房(水池、水泵房、熱交換站、水箱間、水處理間、游泳池、水景、冷卻塔、熱泵熱水、太陽能和屋山雨水利用等)平面裝置和管道佈置圖(在上款中已表示消清楚的,可不另出圖);3)應繪製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各類消防系統、迴圈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熱泵熱水、太陽能和屋面雨水利用系統等系統原理圖,標註於管管徑、裝置設定標高、水池(箱)底標高、建築樓層編號從層面標高;4)應繪製水處理流程圖(或方框圖)。3. 7. 4 主要裝置器材表。列出主要裝置器材的名稱、效能引數、計數單位、數量,備註使用運轉說明(宜按子項分別列出)。3. 7. 5 計算書。1 各類用水量和排水量計算;2 中水水量平衡計算;3 有關的水力計算及熱力計算;4 裝置選型和構築物尺寸計算。

    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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