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輝眼看HR

    籤的不是勞動合同的話,就要看你具體簽署的是什麼合同了,如果是承包或者其他合同約定有的,遵從約定。無約定的,自行協商。

  • 2 # Nemo2015

    不是勞動合同,那可能用人單位就存在了違法問題,隨時可以離職。

    當然法律層面是一回事,人情或者當地習慣等也要考慮。

  • 3 # 職場小心思

    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想要辭職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你可能沒注意簽了其他類似的合同。

    首先,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自己一定要確定有沒有簽過類似的合同,如果什麼合同都沒有簽過,那隨時就可以辭職,什麼也不會影響,但最好還是和公司協商好,避免扣發或者不發你剩下的工資。

    其次,如果簽過類似的合同,目前一般就是勞務派遣協議和勞務外包協議。

    如果是勞務派遣協議,那麼這份協議就是勞動合同,只是合同主體的甲方不是你工作的公司而已,如果是這類協議,就要按照勞動合同來對待,試用期提前一週通知人力資源部辭職,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人力資源部辭職,剩下的按照離職流程,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要求人力資源部協商勞務派遣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即可,離職過程就走完了。

    具體離職需要多長時間,看每家公司人力資源部HR的工作快慢,如果你感覺會比較慢,那自己就多盯著點就可以了。

    如果是勞務外包合同,只要合同上沒有不按期合作會產生約定違約金就可以隨時終止合作,也不用辦理離職手續,因為本身就不存在勞動關係,話說回來,即使有違約金,也只是民事法律關係,數額不大公司也會覺得麻煩,就會盡量與你協商解決,不過出來混的,還是要講究一些規則的,不然生意就沒辦法做了哦。

    最後,根據簽訂的不同型別的合同,離職的過程和需要的時間就不同,而且也會取決於公司的行事風格,人力資源部們的辦事效率。

    至於離職需要注意些什麼?大概可以分為這幾個方面。

    1.一定要確認沒有簽過不按期結束會產生違約金的協議或合同,以免公司公事公辦你就虧大了。

    2.一定確認沒簽訂過有關服務期的協議和保密協議,同樣你離職時這些協議就會起作用約束你,除非你可以用錢來取消伺服器和保密義務。

    3.回想一下,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或者勞務派遣協議,有沒有每月定期給你發工資?如果有那就產生了事實勞動關係,如果你不是主動辭職或者公司原因(倒閉,解散,裁員,重組等)導致你的辭職,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自第二個工作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給你,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有法可依。

    如果你主動辭職而公司有沒什麼錯,那就隨時走就可以了,但還是那句話,與人為善,講誠信,道路寬。

    以上,可供參考,員工離職在考慮注意事項,企業也會考慮,甚至考慮的更多,重要的是你要明確自己所處的情形具體是怎樣的,結合大家的建議,相信你可以整理出一個最有利於你的離職方案。

    祝好運。

  • 4 # 職場一塊磚

    考慮好了,真誠為工作的順利交接考慮下。不管籤的是不是勞動合同,工作都是一份責任和誠信。不能人走了,導致你的工作空白。說不定你的上司,哪一天又成了你新公司的上司,不好相處。

    如果公司做的不地道,承諾的從來沒有兌現一點行動,工作上就別那麼上心了,做好手頭工作就好,其他不要管了,然後學會帶薪學習,想辦法擠出時間去學習,等學的差不多再投遞簡歷試下,不建議裸辭。

    如果僅是工作上問題,比如你工作分配不合理,儘可能去和領導反映,並敘述自己的觀點,如果能結合實際場景分析一波,讓領導對你產生好的印象,從而解決實際難題。

  • 5 # 奕佳看職場

    題主沒有說籤的是什麼合同,子佳理解籤的應該是勞務合同。

    為了避免題主表述不當,子佳還是簡單說下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以免題主找錯方向。

    勞動合同是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一般包括全日制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確認後,受《勞動合同法》管理與制約,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法定的社保,勞動者也必須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相關崗位的要求。

    而勞務合同,通俗來講,僅僅指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提供報酬的關係。

    雙方是平等關係,所有的事情在法律規定情況下,都是平等約定的,不僅存在於企業與員工之間,也存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勞務關係受《合同法》約束,屬於民事關係。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家裡僱了保姆,那麼僱主和保姆就是勞務合同關係。

    而以企業舉例,企業請了一個專家過來,支付一筆費用,需要其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和建議,這個時候一般會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一般情況下,普通員工和企業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務合同對個人權利保護不足。

    搞清楚了兩者的區別,題主再確定自己是否簽署的不是勞動合同如果確定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那麼按照當初的雙方協議辦事即可。

    因為勞務合同,在法律上預設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則依約行事即可。

    所以題主只需要確定提前多久離開,是符合雙方約定的即可。

    以及解除關係後,雙方的責任義務是否還有延續期。

    最後說一點:如果是勞動關係,建議保留證據,才會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非試用期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即可。

    結語:無論雙方實際是什麼關係,離開後,不會對對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是一個負責任的人的底線,而不是純粹的依靠時間或約定辦事。

    【子佳看職場】,一名HR老兵,分享職場案例與感悟。

  • 6 # 忠南每日一說

    辭職到離職只需要提前一天通知即可,但我要提醒你的是,如果公司在你入職滿30日內都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要按每工作一月補償兩個月的薪資作為辭退補償的。如果你有任何需要在與我聯絡。

  • 7 # 卓爾不凡2020

    首先與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根據相關規定,是可以隨時離職的。但籤的不是勞動合同,那需要確定籤的是什麼合同,勞動?勞務外包?勞務派遣?等等。這需要仔細看一下里面的相關條款,是否有詳細的合同終止和解除的規定。但做為個人來講,無論是為了維護自己的職業道德形象,還是為了以後長遠考慮,都應該與公司提前進行溝通和申請,做好工作交接,好聚好散。當然,如果公司方面非常強硬,無論你簽訂的是什麼合同,還是什麼合同都沒有,只要你有工資條、工作牌等等資料,都可以認定你們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你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並補交社保。

    辭職到離職的時間,正常情況下是試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進行書面申請。鑑於您的情況,還要根據其實際協議形式和內容進行斟酌,如果什麼型別的合同都沒有,根據相關通知或法律規定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也可以隨時走人的。如果需要交接,那麼時長就根據交接時間長短而定。正常的公司,有員工提出離職,除特殊情況下,都會及時讓員工離職,公司也不一定願意留用心不在這的員工。

    離職需要注意的事項有以下四個:

    1、培訓協議有沒有簽訂,培訓服務期過沒過,如果沒過,具體補償是多少?

    2、保密或競業限制協議,有沒有簽訂,公司是否支付你競業限制補償金?

    3、工資是否全額支付,何時、何種方式支付?

    4、公司的物品,如辦公室鑰匙、工裝工牌、勞動保護、辦公用品等等要做好交接,不要因小失大。

    建議是,儘量提前申請,做好工作交接,這是職場人最基本的道德,即使不為公司也要為自己做人留好餘地。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 8 # 小蜜蜂lawyer

    那麼籤的是什麼合同?如果雙方構成勞動關係,勞動者辭職還是要看辭職理由是什麼?如果是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單位過錯導致勞動者辭職,勞動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如果完全是勞動者單純想辭職,我認為還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到30天以後勞動關係就解除了。注意不要輕易寫個人原因辭職,不要輕易在單位的表格上簽字,要仔細閱讀,不懂、不明白的不簽字,不要留空或空白讓單位可以新增內容。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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