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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方草108675791

    業主花大價買來的房子和地皮,物業赤條條地進來畫線收業主的錢,你說,這是合法還是非法??物業是不是侵佔罪??

  • 2 # 老野兔1

    當然合理了,小區公共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也就是你一份,我也有一份,我的那一份是要高價出租的,憑什麼免費給你停車?

  • 3 # 淡中求味

    住宅小區在開始建築時的大土地證是小區圍牆內的全部土地,建成之後又將此土地證分戶為小區業主的小土地證,也就是各個業主分攤土地面積之和等於開發商徵用的土地之和。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中標明開發商可以規劃車位,銷售車位,可另當別論。物業根本沒有權利規劃車位,收費的權利。

    物業職責:1、小區的安全護衛。2、物業的維護。3、綜合服務。4、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沒有處置公用土地面積,獲利的權利。

    如果這樣做就是侵害了業主的權益,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徑。

  • 4 # 夢和詩都在遠方

    ”畫線“對的,按提問者所說:如果不收費呢,別的小區也可以停進來?停的滿滿當當的叫你三小時不一定能出來。

    地面上停車位是臨時車收費,按這物價局標準收費。

    畫線目的是為小區的停車環境井然有序,而不是為了專門收費,如果車主不按規章制度停車:歪歪扭扭 爬上綠化 一半停綠化帶上一半 地庫口……反正只要能停下一輛車的地方。就停那了你能咋滴了。(這個現象已是 大眾文化 不針對個人)

    畫框框畫線難道不是物業下下策麼?如果大家都有 井然有序 的停車 意識,誰願意去花時間畫個框框畫線約束你?

    地面上的”畫線“”車位是按“”臨時車“”收費,不能按固定車位收費。

  • 5 # 說天評地鹽城哥

    物業公司在小區劃線收停車費,這種事肯定是需要看看具體情況的。一般情況下,劃線管理車輛停放是個好事,相信這一點所有業主都是支援的。主要問題就出在了 收錢上,我們具體來分析一下是不是應該收費:

    1.物業公司的身份就是,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業委會請來的,服務的物件都是全體業主。既然業主是物業公司的顧客,那麼物業公司就應該儘量讓業主滿意。請你來做管家,不是請你來監守自盜,也不是讓你對業主畫地為牢。所有的決定應該以大多數業主意見為準。

    2.按照這個情況來看,這個物業公司很可能是前期物業。因為有業委會的物業公司基本都會在小區公告,徵求業主意見。如果業主反對意見佔多數,那麼劃線收費肯定是不可能實現的。也就是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公司私自畫停車位收費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業委會進行交涉。

    3.作為前期物業來說,依仗有一定的人脈和上級主管單位關係,強行劃線收費。但是業主反對,物業無動於衷,我行我素,依然如故。一般情況下,這種物業收費只是某些主管單位預設的,但是不合法沒有收費手續的。車位費的收取需要到住建局和物價局進行備案的。一般來說這個手續很難。

    4.有業委會的小區,在徵得業主同意後,可以委託物業進行停車費的收取,並明確收取的停車費在扣除一定的物業額外成本外,其他的作為小區公共收益。

    5.如果業委會擅自做出停車費收費決定,由物業收取自行佔有,那麼業主一定要求召集業主大會進行決議,改選這樣的業委會。不要讓業主利益被侵吞。

    不管物業公司如何收費,擁有合法的手續和程式才是最根本的。業主也一要要有自己的知情權和投票權,在必要的問題上進行投票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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