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築分高層和單多層,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住宅建築為單多層;高層又分一類和二類,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為一類,建築高度大於27m,但不大於54m的住宅建築為二類。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稱為超高層建築。
(一)高層建築必須設定室外消火 栓給水系統。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40 L/s。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 經計算確定,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為10~15 L/s,應設2~3 個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給水管 網應佈置成環狀,其進水管不宜少於兩條。室外消火栓應沿高層建築均勻佈置,距樓的距離宜 為5~40m,距路邊的距離不宜大於2m,與被保護物件的距離不應大於150m。
)高層建築必須設定室內消火 栓給水系統。室內消火栓用水量不應小於40 L/s,同時使用消防水槍數不應少於8支,每根豎管最小流量為15L/S。室內消火栓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消防管網應佈置成環 狀,包括裝置層在內的各層均應設定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設定在走廊、樓梯間及其休息平臺和前室明顯易於取用的地點。室內消火栓的佈置應滿足同一平面2支消防水槍的2股充實水柱同時到達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於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30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宜為1.1m,消火栓口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定消火栓的牆面相垂直,消火栓口的出水壓力不應大於0.5MPa,當大於0.7MPa時,必須設定減壓設裝置。因該建築採 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在屋頂應設定儲水量不小於18m3 的高位水箱。 應採用同一型號規格DN65室內消火栓,配置公稱直徑為65 MM的有內襯裡且長度不宜超過25M的消防水帶。消防電梯前室應設室內消火栓,高層建築的屋頂應設有一個裝有壓力顯示裝置的檢查用消火栓。
(三)高層住宅樓的沿街房和地下汽車庫,除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 均應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沿街房和車庫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定場所火災危險等級均為 中危險級Ⅱ級,設計噴水強度不應低於8 L/min·m2,作用面積不小於160 m2。灑水噴頭應選用流量 係數K﹦80 的標準噴頭,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標準噴頭數不應超過800 個,並應在最不利點噴頭處, 設定末端試水裝置。噴頭選用流量係數K=80,公稱動作 溫度高於環境最高溫度30度,即68度的紅色噴頭,廚房區域選用93度的綠色噴頭。
(四)高層住宅樓採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消防水泵房設在地下二層或一層,其出口直通室外。消 防水泵房內設定消火栓泵三臺(兩用一備),噴淋泵三臺(兩用一備)。消火栓系統分高、低兩個區,用 減壓閥進行分割槽。消火栓系統和噴淋系統在室外各設了三個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用水 量設計由市政給水管網直接供給,消防水池容量﹦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火災延續時間+自動噴水滅 火用水量×火災延續時間。消防水池總容量大於500 m3 時,應分成兩個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
(五)高層住宅地下車庫至地上商場應設定火災 自動報警系統。地上住宅樓層的公共部位應設定火災 自動報警,住宅套內宜設定火災探測器。
高層住宅樓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裝置.且只設置一臺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保護物件,應採用集中報警系統,並應設定一個消防控制室。 設定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護物件,或己設定兩個及以上集中報警系統的保護物件,應採用控制中心報警系統。
住宅建築分高層和單多層,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住宅建築為單多層;高層又分一類和二類,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為一類,建築高度大於27m,但不大於54m的住宅建築為二類。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稱為超高層建築。
(一)高層建築必須設定室外消火 栓給水系統。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40 L/s。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 經計算確定,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為10~15 L/s,應設2~3 個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給水管 網應佈置成環狀,其進水管不宜少於兩條。室外消火栓應沿高層建築均勻佈置,距樓的距離宜 為5~40m,距路邊的距離不宜大於2m,與被保護物件的距離不應大於150m。
)高層建築必須設定室內消火 栓給水系統。室內消火栓用水量不應小於40 L/s,同時使用消防水槍數不應少於8支,每根豎管最小流量為15L/S。室內消火栓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消防管網應佈置成環 狀,包括裝置層在內的各層均應設定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設定在走廊、樓梯間及其休息平臺和前室明顯易於取用的地點。室內消火栓的佈置應滿足同一平面2支消防水槍的2股充實水柱同時到達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於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30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宜為1.1m,消火栓口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定消火栓的牆面相垂直,消火栓口的出水壓力不應大於0.5MPa,當大於0.7MPa時,必須設定減壓設裝置。因該建築採 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在屋頂應設定儲水量不小於18m3 的高位水箱。 應採用同一型號規格DN65室內消火栓,配置公稱直徑為65 MM的有內襯裡且長度不宜超過25M的消防水帶。消防電梯前室應設室內消火栓,高層建築的屋頂應設有一個裝有壓力顯示裝置的檢查用消火栓。
(三)高層住宅樓的沿街房和地下汽車庫,除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 均應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沿街房和車庫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定場所火災危險等級均為 中危險級Ⅱ級,設計噴水強度不應低於8 L/min·m2,作用面積不小於160 m2。灑水噴頭應選用流量 係數K﹦80 的標準噴頭,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標準噴頭數不應超過800 個,並應在最不利點噴頭處, 設定末端試水裝置。噴頭選用流量係數K=80,公稱動作 溫度高於環境最高溫度30度,即68度的紅色噴頭,廚房區域選用93度的綠色噴頭。
(四)高層住宅樓採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消防水泵房設在地下二層或一層,其出口直通室外。消 防水泵房內設定消火栓泵三臺(兩用一備),噴淋泵三臺(兩用一備)。消火栓系統分高、低兩個區,用 減壓閥進行分割槽。消火栓系統和噴淋系統在室外各設了三個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用水 量設計由市政給水管網直接供給,消防水池容量﹦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火災延續時間+自動噴水滅 火用水量×火災延續時間。消防水池總容量大於500 m3 時,應分成兩個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
(五)高層住宅地下車庫至地上商場應設定火災 自動報警系統。地上住宅樓層的公共部位應設定火災 自動報警,住宅套內宜設定火災探測器。
高層住宅樓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裝置.且只設置一臺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保護物件,應採用集中報警系統,並應設定一個消防控制室。 設定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護物件,或己設定兩個及以上集中報警系統的保護物件,應採用控制中心報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