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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訊息,在2017年底,小王在陝西省安康石泉縣城濱江大道一家足浴會所與小青相識,隨後兩人時常聯絡。2018年春節,小王邀請小青到家中做客,小王母親還給了小青一個300元的紅包。面對小王的瘋狂追求,小青覺得小王並不適合自己,婉拒了小王。固執的小王認為小青或許是因為羞澀不願和自己交往,就時常在小青經過的路上跟蹤她,這讓小青感到很是害怕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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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山東海哥

    這樣的問題我以前回答過,很多人過來就和我爭執,因為大家不懂法,就知道抬槓,從來也不關注相關案例,我上次回答的《把車停在停車位上,有個醉漢騎摩托車撞上死了,我應該賠償嗎?》我的回答是必須賠償,你即使把車停在你自己家,只要死人了就得賠,就是這個理,誰死誰沾光,誰死法律偏向誰,咱們就是這個理,這次大家無需抬槓了吧,女孩和男朋友已經賠8萬多了,大家還有質疑嗎?

    法律就是偏向於死者,大家要明白一個道理,人家都死了,給點錢不應該嗎?這樣能稍微安慰一下死者,難道叫人家白死嗎?雖然男子的死和小女孩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小女孩和男朋友應該極力救治,畢竟你們是有糾葛的。

    公安機關首先對小青拘留7天罰款500元,大家說冤枉嗎?很多人肯定會說肯定冤啊,他的死和小女孩什麼關係啊,人家不願意和你交往沒有錯啊,確實沒有錯,但是男子暗戀你,突然跳河你沒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這是有錯的,你們應該積極想辦法搶救,或者報警,或者求助路人,當時你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就是見死不救罪。

    我們的法律是講究因果關係的,雖然小青拒絕男子沒有錯,但是在發生溺水後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是不對的,應該積極進行有效的方式進行救助,所以還是有一定過錯的,最後賠償8萬多屬於正常理賠,這個希望大家明白。

    拘留七天罰款500很多人認為是冤枉的,但是法律是以事實為依據的,大家要明白,咱們的法律是人性化的,但是我們更注重公平、公正,希望大家多學習法律知識,一是為了保護自己,二是為了正義。

  • 2 # 煤城飛t將

    無緣無故的當然不合理,但看短文並未說完,這後續還應有事發生吧?

    對方既然能如此有底氣起訴八十萬賠償,是不是其中存在因果關係,即便對方律師是為了賺錢,估計起訴也有牽強的理由。

    所以說詢問法律上的事,如不說具體,是很難判斷對錯的,有時還起了輿論誘導的作用。

  • 3 # 北方可汗1

    合理不合法,死因是因為物件而死,法律並不支援ta因為得不到對方的愛你就去死…所以從道義上給個按葬費是應該的。

  • 4 # 正義132004481

    我們這個國家法律就是:誰死誰有理,誰弱誰發彪,記住:人死了搞錢的時候就到了,接受賠償吧,恭喜你的家屬發財,女方破產變成窮光蛋!

  • 5 # 閒人說事140311869

    合理啊,怎麼不合理?建議你去向蔡英文小姐求婚,如果她不答應,你可跳臺灣海峽,然後再起訴她,向她索賠一千萬。

  • 6 # 江鯊總

    群眾的觀點不應該進行賠償的,人家不喜歡你是人家都權力人家都選擇,你不能逼人家喜歡你啊對不對,人家女孩子不喜歡你你自殺還怪別人了,就像你去別人家吃飯人家不給你吃你自己拿碗吃飯吃屎了怪人家沒阻止你一樣。總得換位思考一下就知道這個理由站不住腳的。就像你在馬路上開車撞進別人家屋子死了你家屬還要叫房主賠償嗎?不可能的嘛!

  • 7 # 含羞草心師坊

    求愛不成就跳江?這是怎麼樣的一個人生觀啊,難道就因為對方沒有接受自己的愛,就選擇用一種極端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情感?

    別人不接受就覺得人生沒意義?就非要走極端?其實這樣的人,心理承受能力真的很弱,而且還容易想不開。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女生不接受他的愛,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對雙方都是好事,為什麼這說了,因為你就算這回心軟了,交往總會有矛盾吧,以後怎麼解決?

    每次都用這招?所以想想與這樣的人在一起,細思極恐!

    其實感情這事,勉強得來嗎?總要有個你情我願吧,可對方非要用這樣的方式去表達,這能怪是女方的過錯嗎?

    誰也不可能一定就非要接受你的愛意吧,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家屬起訴女生索賠80萬,於情於理於法,也說不通的!

    而因為對於男生家屬來說,就覺得我家的孩子為了你,選擇跳江,就是你的責任,可這不是託兒所,你送進託兒所託管出了事,托兒管就有責任。

    這是戀愛,而且對方也拒絕了你的愛意,你自己想不開,怎麼能怪上女方怎麼樣,讓人也覺得無法去理解的。

    如果是因為女方的欺騙,或者說女方答應了他而又只是忽悠他,那女方是存在一定的道德過失的,可女方只是拒絕,就讓他選擇了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人生。

    怪誰?按說這也是個悲劇,對於逝去的人我們不好說誰是誰非,但如果家屬還以這樣的藉口去向女生索賠的話,這顯然是說不通的,你也不是小孩子吧,都是成年人,自己不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誰規定就非要接受你的愛意呢?

  • 8 # 亮59398696

    這不就是一個常識嗎?成年人已經有獨立思考能力,自殺,是自己的行為,跟他人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他人付什麼責任,壞人被人人罵,不見得去自殺。要是罵人或詛咒別人會死,那死的人多的去了。

  • 9 # 站在高崗上A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小王在被小青婉拒後,還認為小青是因為羞澀不願意和自己交往, 就時常在小青經過的路上跟蹤她。說明小王自以為是,什麼都以自己的想法為中心,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家屬(應該是父母)在小王死後提出索賠也是一樣的心理,什麼責任都推給別人。你們家屬索賠個毛啊,你們要毛嗎?自己孩子沒教育好,沒有一點抗挫折的能力,為了一個足浴會所認識的女的輕生,你們不感到羞恥,還出來要錢,你們那來的勇氣。是小青推你兒子下去的嗎?是小青纏著小王不放嗎?

    死的好

    為了一個會所認識的女子放棄自己的責任跳河自殺,我只能說你真牛逼。你父母以後誰來照顧?父母養你這麼大就是讓你跳河的嗎?安心去死吧,在那邊安心看你父母老無所依吧。兩個老人也不要怪別人,子不教父之過...............。一切皆有因果。

  • 10 # 仰望海洋1227

    中國的法官是一定要判賠的,現在風氣就是,小偷摔死,碰瓷死傷,偷電動車電死等等,只要是死,法官都得判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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