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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超那些事

    這個問題沒有統一答案,恆大球迷覺得阿蘭的處罰合理,國安球迷覺得張稀哲的處罰不合理。

    如果參照阿蘭的處罰結果,張稀哲的處罰確實有些偏重。上賽季張稀哲在爭執中打了重慶隊球員一巴掌,被足協停賽12場,其中延續到本賽季的停賽有10場,相當於三分之一個賽季張稀哲都不能出場。這一巴掌所付出的代價確實夠高的。

    當時中國足協正處在重典治亂象的階段,對於張稀哲這一影響惡劣的犯規,當然是從重處罰,即使裡皮公開求情也不行,張稀哲也只有認栽。這次阿蘭的暴力犯規,同樣是暴力擊打對方球員,但是隻停賽8場,相比張稀哲要輕一些,難免讓很多國安的球迷感到憤憤不平,為什麼當初要給張稀哲停賽那麼多場?

    個人感覺,上賽季中國足協的幾次從重處罰有些狠,本賽季想回歸本源,嚴格按照紀律處罰條例來執行,不再施行從重處罰。因此阿蘭的這次處罰並沒有過多的參照上賽季的幾次處罰情況,而是嚴格按照了中國足協的紀律處罰條例的相關條款來進行,算是迴歸本源,也為以後的處罰確立了標杆。

    如果以後中國足協的處罰都能夠嚴格按照已經公佈的紀律處罰條例來,那也沒什麼說的,張稀哲、奧斯卡等人也只能算是吃個啞巴虧,誰讓你們趕上處罰下手最重的時候呢?

  • 2 # 小賢看體育

    某些球迷:

    足協把恆大罰輕了,恆大走後門

    把恆大罰重了,恆大活該

    恆大中超7連冠,裁判的功勞

    恆大亞冠奪冠,亞足聯給的冠軍

    恆大世俱杯輸給巴薩,真給中國丟人

    在這裡想說,你們看球嗎?

    可以說,阿蘭那一個肘擊確實太沖動了,不是一個正確的行為。但是恆大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面立刻做好了屬於自己的分內事情。雖然說恆大的公關在足球圈內還是非常有名的。但是恆大的速度,我們大家都看在眼裡。在接下來的比賽當中缺少了阿蘭的恆大對於整個球隊來說都並不是一個好訊息!

    八場比賽的判罰,說句實在的,其實也差不多了足協早前出了規定,當認錯態度比較好。而且事後處理妥當。可以從輕處罰。

    在這裡我想說一句,如果沒有恆大的話,還會有這麼多人關注中超這樣的聯賽嗎?別鬧了,要不是恆大,中國足球,還有機會出現在世俱杯的賽場上嗎?縱使阿蘭這個犯規有錯。但是判罰已經出來了,也輪不到你們來說教吧。

  • 3 # 草臺班子

    如果放在國際賽場上,兩人的處罰都很重,禁賽八場有多嚴重,當年足協對李瑋峰禁賽八場,直接導致了武漢光谷退賽!

    之所以是出現阿蘭八場偏輕的感覺,主要是因為以下幾點:

    1.亂世用重典沒錯,但重典並不是沒依據。去年開始,足協就開始對足球賽場上的違紀行為進行嚴打,直接導致了秦升的禁賽半年,奧斯卡的停賽八場,張稀哲的停賽十二場,這些處罰能找到具體依據嗎?不能,如果有,也只是依據裡面的一條:影響惡劣、性質嚴重的加重處罰,至於加多少,其中的隨意性就很大了。

    2.由於裡皮的原因,恆大一直都處於風口浪尖。俗話說吃人的最短,拿人的手軟。由於裡皮的工資是恆大付的,所以人們想當然的就以為足協會偏向恆大,旁人沾點光沒啥,若是恆大沾點光,就肯定會被說成黑幕、恆大控制足協之類的話。所以只要阿蘭比張稀哲的處罰輕,那就肯定是足協在向著恆大呢,那麼如果依著人們的感覺,阿蘭該處罰多少場合適?15場?還是整個賽季?

    3.其中人們還忽視了一個細節。恆大的公關,俱樂部的內部處罰,自己阿蘭的及時認錯以及主動坦白配合。這些都可以作為減罰的理由的,無論是不是恆大在作秀,這都是一種正確的導向,但是足協的處罰文裡,並沒有顯示坦白從寬、從輕發落的字眼,那麼其中到底有沒有這方面的意思呢?足協不明說,那就等於沒有吧!

  • 4 # 寫入胸懷間

    按照足協嚴打政策處罰都是合理的,對比五大聯賽類似情況來看也都偏重。

    今年和去年處罰標準不太一樣,今年比去年罰的略輕(當然在全球範圍來看,還是算很重的)。去年是處罰最重的一年,秦升踩腳禁賽半年,張稀哲扇巴掌禁賽十二場,奧斯卡對人開大腳禁賽八場,都是在體育總局的授意下開出的超重罰單。今年體育總局感覺更重視紋身了,對惡意犯規沒有明文重申,足協官員就把處罰標準降低了一檔。

  • 5 # 清清丿河邊

    謝邀。首先覺得足協今年比去年鬆了許多,去年如果經常關注中超的話就會發現,很多時候足協都會放風要整頓中超紀律,從嚴從快,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包括秦升,奧斯卡等等,並不單單指張稀哲,這也是想對以往中超的老大難題做個切割,很不幸,這些人都撞槍口了,因為以往足協的處罰不會那麼嚴!也許上頭吧,覺得這樣搞下去,也不見效果有多大,於是今年搞了個影片裁判,出發點應該是為了公平,說白了就是想以德服人,大家安安心心踢球就行,別搞那麼多事,所以明顯重罰理念已經改變,阿蘭遇上了好時機。另外恆大的公關非常到位,又是重罰阿蘭本人,又是本人道歉,伸手不打笑臉人,人之常情,也為阿蘭撈了大把情面分,至於還有沒有其它原因,那就很難說了,停賽八場,相對來說,還是客觀的。

  • 6 # 凌波薇笑

    中國有句俗語為“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從動作性質看,張稀哲上賽季直接扇重慶隊球員陳雷耳光的舉動,確實比阿蘭偷襲肘擊劉奕鳴肩背部的行為要惡劣一些。畢竟,相比較肩背部,臉蛋更脆弱,最關鍵的是,它代表著男人的尊嚴。

    不用說球員與球員之間,就是父母打孩子,也很少有直接打臉的。當然,現實中有的女人打男人時喜歡打臉,這種異性之間的較量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按照阿蘭停賽8場的標準,我個人認為,中國足協對張稀哲扇對方耳光行為給予停賽12場的處罰,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阿蘭的失控行為並沒有作用於尤其扇在劉奕鳴的臉上,而張稀哲卻是結結實實地扇在了陳雷的臉上。

    按照這樣的標準,這兩天引來廣泛關注的恆大預備隊球員王軍輝與司徒華龍之間互毆對方臉部的行為,肯定會被處罰得更重。目前,恆大隊內已給予兩人“三停”並罰款20萬元的處罰,想必中國足協更嚴厲的處罰隨後就到。

    當然,我倒是覺得,上賽季中,上海綠地申花球員秦升故意踩踏天津權健外援維特塞爾的處罰,有些重了。秦升被停賽半年的“量刑”標準,都超過張稀哲了。其實,以他當時侵犯對手的部位和行為性質,停賽8-10場就可以了,半年確實有點多。

    不過,話說回來,當時中國足協正要抓一個反面典型,誰讓秦升在那個節骨眼上往槍口撞呢?自認倒黴並吸取教訓吧。

  • 7 # laoliu

    最新訊息。廣州恆大球員阿蘭因肘擊劉奕鳴,被禁賽八場。有人對比張稀哲的十二場,認為過輕。到底是輕還是重呢?我們還是首先看看事件經過吧!

    看影片,天津權健球員劉奕鳴,似乎之前也有附加動作。但阿蘭的這一肘確實是太惡劣了,似乎他還抬頭看了一下裁判的位置。紅牌毫無爭議!

    廣州恆大在足協沒有公佈處罰意見之前,就已經做出了罰款十萬的內部處理,而阿蘭也公開給劉奕鳴和權健俱樂部道了歉。他們希望爭取主動一些,以利判罰尺度能松一點兒。

    北京國安的張稀哲呢?

    張稀哲在與重慶力帆隊的比賽裡,因為和對方的陳雷發生口角,抬手就是一巴掌。這一巴掌,不只是把自己扇下了場,還給自己爭取到了“休息十二場”的長假。可對方的陳雷嘴裡是不是在說著什麼?

    各位看官,現在有了自己的想法了嗎?17年的中超就風波不斷,中國足協開始極度重視,制訂了嚴厲的制度。張稀哲他們是去年的皇曆,阿蘭趕上了新規。誰算輕?誰又是重呢?

    想必大家都有答案了。我只希望球員們能夠專心踢球,給大家奉獻精彩的比賽,努力提高中國的足球水平!

  • 8 # 飛龍在天KJ

    一天到晚為搏眼球老發這些這個處罰不合理那個處罰不合理的文章,在發文之前動過腦子嗎?學過法律嗎?看過法院判案嗎?同樣的刑事案件法院判決還大相徑庭,為什麼呢?舉例說,同樣性質的打人案件,法院也要根據案件本身造成的社會影響力、是慣犯還是初犯、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動機、犯罪嫌疑人是否自首、犯罪嫌疑人是否積極承認錯誤等等一系列因素來最終判決刑期長短及服刑方式。這難道有不合理、不公平嗎?阿蘭事件本身案情明確,事後個人對自身錯誤認識和處理方式也有目共睹,足協作為處理該事件的管理機構只需依據規則,按照法院判案方式公正、合法處理即可,根本無需討論。中國是法制社會,一切以法律、規章為依據才能真正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足球領域也不例外。

  • 9 # 寅弘

    阿蘭罰8場,而張稀哲罰12場,說他合理也好不合理也好,足協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已經沒有評判標準,更談不上公正和公平,為什麼這樣說?這兩天球迷們已經說得太多,誰都心知肚明。

    先讓我們來看看足協罰單上對這兩人的定性語,說張稀哲的行為是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說阿蘭的行為是造成不良影響。那麼,普通球迷是怎麼看的呢?說張稀哲打人臉了,是吃相難看,但對對方身體無傷害。說阿蘭是用拳擊動作,乘其不備直擊對方要害,後果十分嚴重。 足協與球迷有對這兩件球場暴力行為有如此重大的界定差距,只能說是誰也代表不了誰。

    我們一般認為足協是體育協會,是中國足球聯賽的組織者,他應該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代表著各方利益,有效的組織好各項賽事,使得中國足球健康發展,現在看來這只是大眾的一個美好願望。

    想說很多話,但不能再說了,我們一起浮想聯翩吧。

  • 10 # 太陽E10000

    合理不合理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比如廣東媒體和恆大球迷幾乎清一色表達覺得合理,也有表達覺得罰重了。但對大部分地方的球迷來說,敢興趣的是足協的判罰標準是什麼,是犯規動作的傷害性? 導致被侵犯球員受傷的可能性?還是受傷球員所在俱樂部有沒有給足協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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