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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半夜有人砸門,並且有兇器破門闖入家裡,主人用菜刀砍死入侵者犯法嗎?還是必須等罪犯先動手才能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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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LGY780078

    帶凶器砸門的情況下,我會報警、但是報警、警察叔叔時間不夠到現場的情況下我會以自身安全為主的最大反擊(包括殺了它)。

  • 2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其實這個問題很不好回答,如果是在美國,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一槍幹掉,但是在本國,這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而且即使把這個問題給一般的律師,也是不怎麼好回答,而律師一般的做法也就是無罪辯護而已。

    首先,你需要做的是報警,報警的目的並不是在說警察會及時的過來救你,而是為自己以後如果吃官司爭取主動權。

    用通俗話講就是:誰都希望被尊重,你遇事先打電話報警,就說明你是尊重司法的,既然你給我面子,到時候我也會給你面子,否則私下行動的話,你不給我面子,到時候出了什麼事,我怎麼好給你面子!

    其次,歹徒進屋後,在歹徒沒有明確的傷害行為之前,你是不能先下手的,否則事情就會變的複雜,而對方開始行兇之後,你可以以你的手段來制服對方,如果對方對你下死手,同樣你以死手來抵抗,這個也算正當防衛,不過,如果你明明有能力制服對方,或者已經制服了對方,而又下死手,那就是防衛過當了。

    其實主要是個度的問題,這個度真心不好去衡量,主要是具體情況和法官的考慮。

    再次,如果歹徒真被你捅了倒地不起了,你需要再次報警說明情況,還是那個原因,給自己爭取主動權,其實有時候事情的好壞是自己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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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原住民1981

    貌似看過律師解答,說是先要自己受傷夠重當然肯定是先捱揍然後反擊才算。如果直接反擊你先把壞人弄殘了甚至致死好像就要承擔防衛過當。還有就是有些話不能在這說。

  • 4 # 一笑風雲過

    既然說是想要入室,那就說明還沒進來,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

    答案多麼簡單——把門堵住,別讓他進來。

    司法實踐中我們看到帶著兇器上門的,多見於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蓄意犯罪,不管盜竊、搶劫還是殺人,但是基本不會遇到大張旗鼓的情況,都是悄悄的進屋,因為蓄意的犯罪行為,一般均要對作案目標的實現進行評估,大張旗鼓的去作案,除非遇到和他一樣蠢的受害人,才不知道躲,蓄意犯罪的基本原則就是追求隱蔽高效,這才最符合犯罪者的利益。

    而第二種情況,就多見於無預謀,或者說臨時萌發的犯罪行為,有些人管這個叫“激情犯罪”,涉及到帶凶器的,不如直接叫憤怒犯,這種基本上都是因一些意外矛盾衝突導致情緒失控,從而出現公開打上門去的情況,但是這種情況確實是造成悲劇比較多的,因為雙方都不理性,都有一種“動動我試試,試試就試試”衝動,其實你關起門來,我還真沒見過能直接把防盜門劈爛衝進來的,倒是聽同學說在農村有這種案例,用耙子鋤頭之類的農具把木門砸爛了,不過最近幾年好像還用木門的農村住宅也非常少了,基本都是大鐵門把關,那麼你不願意開門的情況下,拖到警察到場是沒啥問題的。

    其實說句不客氣的話,類似這樣的問題,就屬於“我今年三歲,走路不太穩,請問該怎麼學會飛啊?”,因為我們都知道,逃命總是比反擊要容易一些,而男主逆襲大BOSS這種事一般都只在電影裡面出現,以前有朋友問過我,遇到鑽窗入室的小偷,我該怎麼打他不負法律責任,我的回答就是,你要是能赤手空拳爬到5樓,再琢磨怎麼打他比較靠譜,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首先要想到的是如何自保,而不是擊退敵人,因為我們見過太多的案例,A打了B一拳,B還了A一腳,A捅了B一刀,B直接OVER了,A敢衝上來打你一拳,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刀,B還了A一腳,也是因為不知道A身上有刀。

    而別人用刀砍我,我該如何反擊回去?抱歉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格鬥技巧的問題,那麼我的建議就是先苦練十幾年刀法再說,當然了,空手入白刃是不存在的,不要聽別人瞎扯,大多數空手入白刃的都被捅死了,剩下幾個運氣好的在吹牛而已。

  • 5 # 雲淡舷窗外

    我只是告訴大家,除了正當防衛,還有其他排除危險的方法,而這些方法又可以被法律評價為自我保護行為或見義勇為、排除危險等形式的私力救濟行為,這竟然也能被黑,我只能說,漢語語言真的是博大精深啊。

    題目既然問的是正當防衛,那麼就別腦補其他的東西。

    假設有人帶凶器砸門,你可以報警,讓警察處置這個執械砸門者,這不是正當防衛,是公民的自我保護行為,法律當然是允許的。

    假如有人帶凶器砸門,你也可以直接將其制服並送到派出所,這也不是正當防衛,是依法制止並扭送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法律不但允許,而且還鼓勵。

    假如有人帶凶器砸門,你也可以叫一幫朋友兄弟來裡應外合將他制服,這也不是正當防衛,是排除危險的行為,法律當然是允許的。

    所以,沒有必要非得把所有防止自己受傷害的行為都要往正當防衛上套。而且,認定是否正當防衛,只有司法機關的結論最權威,自己認定的是無效的。

    所以說,最怕是這種對法律一知半解而又非要大發感慨的人了。

    補:人遇到傷害威脅或行為,本能反應是遠離或者排除,這種反應無須以掌握法律知識為前提。上文中各種法律名詞,只是對這種反應事後的法律評價罷了。

  • 6 # 異鄉人97349526

    這個不可能有時間去考慮順手的傢伙打倒再說像你這樣考慮是的人即使發生這樣的事給你傢伙你也不敢用

  • 7 # 梅旭4

    人人都是頂尖的法律專家和頂尖的殺手,並且具有超常的心理素質,足夠冷靜,足夠精準,否則被傷害或過當,該修改了!

  • 8 # 友德之聲

    "如果有人帶凶器砸門想入室,該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我早有經過深思熟慮的思想準備。

    我接觸過不少入室盜竊演變為殺人,甚至滅全家的案子,這些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有個共同點,對入室者沒有防範和危險意識,平時認為家是安全港灣,缺乏萬一有嫌犯闖入,自己該怎麼辦的提前預案。

    每次接觸此類案件後,我都在想,若此事發生在自己家時,我該怎麼辦?透過多次在大腦演繹可能的突發,去煩具簡,我的結論是,誰若膽敢闖進我的家裡,並明確帶有惡意,我將毫不猶豫地打趴他,絕不給他有傷害自己的機會。如果此人窮兇極惡,我一定首先要他的命。

    法律上的正當防衛的界線我很清楚,放在家外,防衛我一定知道其進退,外面的世界很大,不得已我可認慫開跑,但發生在家裡那不行。家,是人們最隱秘和必須安全的悽身之地,理應不容任何侵犯,為什麼有私闖民宅的法律條文,有的國家只要他人入侵其家園領地,就可立即將其斃命,可見我們的家應該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儘管中國在嫌犯入侵家裡從事不法侵害時,也必須受正當防衛的法律調節,但法律調節的是整個社會的秩序,對我個人來講,我不僅要防止自身免受不法侵害,同時必須保護我的家人。

    故而,有誰膽敢入侵我家,堅決打擊不留情。至於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我的回答是:打倒他,殺死他,然後再在法庭上去講什麼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絕不能躺在醫院或地獄裡聽取法律對入侵者的神聖宣判。

    為此,我在家裡不同的地方都藏有可致入侵者倒地不起的武器。

    個人觀點,切勿效仿喔!

  • 9 # 小龍村人

    反正敢進我家,還帶凶器,我看到首先動手讓他失去反抗能力,如果他反抗拿兇器出來,那肯定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了。。不可能讓你傷害到我家人。。。

  • 10 # 小不點216571873

    在目前法律,雖然兇手進家,你只能讓它失去侵害能力。

    如果傷害兇手,或致死兇手,你要提供正當防衛證據。

    這裡有歷史性事件: 一是曾有強暴妻子,被丈夫砍死,二有近期涉黑龍哥。在前件,如我記不錯,判的是防衛過當,後面不用講了,直接正當防衛。

    我們欣喜看到,受害方敢於還手了,但這代價太高昂。高法也發文,適時修改正當防衛權。這是必然也是必須。

    像以前我年少時,也一腔熱血。曾有次,一哥們大喊 我馬上喊人搞死你。 人年輕,沒有東西,順手拿下脫鞋趕一路。內心想,你他媽都要搞死我,我搞死你或還有一命。

    人生,都不易,對錯一句:對不起 。都會諒解。

    寫成雞湯文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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