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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思醫生

    你這個情況跟我一個親戚很像,她讀的衛校,出來後就被家裡安排在醫院上班了。我們家得大寶的時候辦滿月酒,她沒有來,後來才聽長輩說她在坐月子,而且她也不告訴她家裡這個孩子是誰的,現在孩子都已經讀幼兒園了,她也沒有告訴真像。這幾年親戚都習慣了,都不會去問這個孩子的親生父親,她已經堅持獨自撫養孩子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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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你跟她一樣,不管你們曾經多愛孩子的父親,但是這個父親終究還是一位不負責任的人,不管什麼理由,除非生下孩子就不在人世了。這個孩子的生父是單身的可能性顯然不大。未婚媽媽獨自願意撫養孩子,對方一般都是有家室的人,現實讓他不敢出來接納你們母子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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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你說生父連撫養費都沒有付過,這個男人的人品就有點問題了,但是你還願意為他生下孩子,留下他的血脈,我著實搞不懂。我那個親戚也是沒有要撫養費,所以父母更不可能查到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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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都是為愛尋找的人,你們願意生下這個孩子,可能都是想保護你們的愛情,留下你們曾經在一起的美好。那既然是這樣,我覺得就不要計較給不給撫養費了,也不要在意生父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與義務,因為你最開始和他好的時候,你就能猜到結局,你決定生下孩子,就已經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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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孩子以後要不要贍養他,還是留個孩子自己做決定,你只需要把孩子的三觀培養正,讓他正確看待你們之間的事,畢竟是你把孩子帶到這個世上的,你有義務讓孩子快樂,你不能讓孩子一輩子生活在陰影與仇恨中。

    —END—

  • 2 # 哥們873

    你這種境遇不在少數,有些女孩在未取得結婚合法手續而未婚先孕,後因種種原因而分道揚鑣。其中因素很多,感情分裂,性格不合,對方已婚,林林總總,諸如此類。選擇隱瞞大都是對方已婚較多,不排除對方是成功商人,企業明人,政府高官,反正平頭百姓寥寥無幾。為了對方的面子甘願一個人默默承受。也有可能對對方愛得太深,甘心情願為他養兒育女。象這種情況就不必大吵大鬧,有錢有之人隨便撇點就夠花的。很少出現這種情況。鑑於這種情況你可私下和對方協商解決,難道你和誰懷的孕不知道嗎?其二協商無果可起訴法院。不論是已婚子女還是非婚子女同樣有權繼承父母財產,但也有膽養父母之義務。最理想的辦法是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合情,合理,合法解決。

  • 3 # microbb

    不用啊!因為按照現行法律,孩子父親首先要證明他是親爹,你們沒結婚,就要做親子鑑定,這個是自願的,孩子不做他連親子關係的證據都沒有,法院根本無法受理要求贍養的起訴書

  • 4 # zhengsuqing

    我跟你一模一樣的情況,我不會讓女兒贍養他的。我前夫也沒臉叫她女兒養他。從他沒給扶養費開始,他就失去了一個做父親的擔當。

  • 5 # Longsuixinyuan

    不知道什麼原因,你選擇了這條路。其實,真的是風險很大,而且說實在的,對孩子來說非常不公平。他生活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裡,一直沒有感受到父愛,也是有所缺失的。

    至於你說的,後面的贍養那個所謂的父親的問題,可以說,只要孩子不跟他做親子鑑定,一口咬定沒關係,互相就扯不上。

    舉個例子吧

    有個富豪,在外有小三,也生有兒子。正室就裝不知道。在富豪去世後,先是秘不發喪,然後迅速火化。這才跟外界宣佈。小三趕緊帶著兒子過來,企圖分遺產。遺體已經不復存在,根本無法做親子鑑定。小三想證明這孩子就是他家的,也根本無法證明。

    我說的意思是,倆邊既然斷的乾脆,以後,只要不想扯關係,就不做鑑定。

    那很簡單,誰也無法證明父子關係。所以,也壓根談不上什麼贍養或繼承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男人惹你生氣了,而且他不承認有錯,你生了一天的氣他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該不該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