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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ubul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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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淡淡的腳臭
逃?為什麼說是逃呢,怎麼確定是逃,而不是取其他兇器?360°的方向,其他方向說“逃”都沒問題,跑向之前存放兇器的地方能叫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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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哥172885756
當時的情景是這樣子的!
電動車男:“沒事按什麼喇叭?嚇我一跳,我走我的道,你走你的路,你非往我這拐,開寶馬就牛逼啊。”
寶馬後座乘員下車:“你他媽的耳朵聾啊,是不是活膩歪了,趕緊讓道,否則我“大哥”下來揍你。”
寶馬乘員女也下車,勸電動車男,“你快讓讓吧,我們著急去歌廳呢,他們喝多了,最好不要惹他們。”
紋身駕駛哥在車裡等一會,看到事情還沒解決。心說我這兄弟真他媽的慫,這麼點破事半天搞不定,直接幹他不就完了唄。
紋身駕駛哥下了車,對寶馬乘員說,“看看大哥是怎麼辦事的!”,寶馬乘員“大哥,算了吧,反正他已經讓開了。咱們喝了酒,不要惹事了,一會警察來了,麻煩”。紋身哥一瞪眼,“老子在崑山怕過誰?警察算個鳥!”甩開寶馬乘員男,直接上去就開打。
一頓拳腳後,紋身哥感覺今天不在狀態啊,雖然電動車男沒有怎麼的還手,可是感覺他不怎麼疼呢!,這還能行?絕不能在兄弟面前丟臉!對了,老子車上有大刀,得給這傻逼點顏色看看! 於是,他又回車拿出砍刀。
電動車男一看,“你打了我這麼多下,我沒有還手,你還拿著刀來了,還有沒有王法了!老子今天跟你拼了。媳婦,孩子,保佑老爸吧!”
一個進攻,一個招架了幾個回合,紋身哥酒喝多了,突然,一個踉蹌,紋身哥的刀滑落地上了,心想,這貨力氣真大,他媽的不要命了,玩真的呀。電動車男,趕緊撿起砍刀,揮舞起來。
紋身哥還沒反應過來,肩上早中一刀,“靠!真疼啊!”肚子又挨一刀,“啊,不行回車上,車上還有槍,我要拿槍打死他狗日的,敢砍我……紋身男大喊兄弟,兄弟,我兄弟呢?靠,都跑哪去了?”電車男追上去直接補上一刀,又補一刀,再補一刀…................要想知道結局請關注下回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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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言而已
第幾刀都無所謂,不影響正當防衛的結果。因為,他不是醫生他無法哪一刀可以讓紋身男失去侵害能力,就算是醫生也得紋身男配合檢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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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白PPP
(轉)我剛去查了下法律條文,想不到完成一個“正當防衛”的動作這麼難!
1,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2,當壞人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麼怎麼樣才算“正當防衛”呢?
答:在壞人挺刀刺向你時,就在那電光火石之間,間不容髮之際,你出手如風,拳變掌,掌變指,三指陡然扣中對方內關、神門、大凌三處腕部要穴,指力輕催處倒轉對方長刀,輕輕送入對方體內諸處要穴,一刀斃敵。這叫做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也就是“正當防衛”。然後你就可以了事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了,啥事沒有。切記,必須得一刀斃命,並不得拔刀、補刀或施以老拳,不然仍然屬於防衛過當。
吾屈指一算,江湖中,古往今來懷此等絕技者,已經有東邪西毒南帝北丐及慕容復等十個人了。哦,對了,還有掃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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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心誰懂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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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韓雨212
看完完整影片。無論是紋身男逃跑前中刀致命還是逃跑中中刀致命,騎車人都算應該正當防衛。在紋身男沒拿刀之前他是和同伴一起對人家拳打腳踢了一頓了,而人家跟本就沒還手。你說一個正常人在別人沒有惹他的情況下打完人家還覺得不夠,還要提刀來砍。就這樣一個人你以為他逃跑就是服輸了?更何況據說他車上還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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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雷得來神
如此緊迫嚴重的事情,被一幀一幀慢動作回放,還被你要求按秒來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情緒!說防衛過當的你,是神!好久不見——二師兄!扛著釘耙回去好好淨你的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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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雲南山珍特產
判斷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重點在搶奪刀的時候捅的那刀才是致命傷,所以適用正當防衛。後面追砍基本都是為了防止紋身男開車行兇或車上拿刀的恐嚇性質,不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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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星空暢語
白衣男於海明已出院,現被刑拘。據傳他供述殺紋身男劉海龍原因:他們撞我腳踏車後面,還說我擋了他們的路,三個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劉海龍去拿刀,叫我跪下讓他砍頭,我不敢,求他饒了我的賤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爛我臉,牙齒掉落,我覺得就要死了,心裡悲哀。湊巧他用力太大,刀飛出落地,我覺得反正都要死了,拚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搶刀,搶到了,趕緊刺他二刀,他說車裡面有槍,叫我別動,等他拿槍來斃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果真如此,正當防衛無疑。
刀第一次落地後和逃向寶馬車後有區別嗎?
27日晚,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回覆列表
客觀的看待這個事情。首先,寶馬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後駕駛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未禮讓非機動車等候紅綠燈,這是寶馬男第一個違法行為。第二,寶馬男對白衣騎車男子就行毆打,在對方未還擊情況下又進行數次,是故意傷害行為。第三,寶馬男在毆打完白衣男子後返回車中取出砍刀跑向受害人白衣男子連砍數刀,故意殺人未遂。第四,寶馬男砍人兇器掉落,被受害人白衣男子拾起進行正當防衛。第五,受害人白衣男子見寶馬男跑回車子(這是一個轉折,沒人清楚寶馬男跑回車子是不是又拿刀或者是什麼兇器,還是說他想開車撞白衣男子,情況不明,所以我個人認為寶馬男的侵害行為並未停止,)受害人白衣男子追砍寶馬馬男,最後寶馬男經搶救無效,死亡。從個人主觀判斷這次事件的發生是由於寶馬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引起,演變為故意殺人,白衣男子正當防衛,寶馬男經搶救無效死亡。望公檢法能維護正義,給手無寸的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覆,讓正義得到伸張。讓邪惡得到正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