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是將字數相等、結構相同或相似的兩個片語或句子成對地排列起來的修辭法。
對偶的句式看起來整齊美觀,讀起來節奏鏗鏘,便於記誦。
中國傳統文化的對聯,很多就是很好的對偶。
嚴式對偶的要求極嚴,上下兩句對應的位置要詞性相同、聲調平仄相對、不能有相同的字。
如青山橫北郭,白水遶東城。《送友人》李白
在嚴式的對偶中,上下句雙數的字(第二、四、六......字)平仄須不同(平仄相對)。
如:青山橫北郭
平仄
白水遶東城
仄平
「山」對「水」是「平對仄」;「北」對「東」是「仄對平」。
寬式對偶只要達到上述部份要求便可。
如生則天下歌,死則天下哭。《荀子.解蔽二十一》
對偶用一對結構相同或相似、字數相等或基本相等的語句來表達一個內容相對稱的意思,這樣的修辭手法,叫做對偶。
對偶的句式看起來整齊美觀,讀起來節奏鏗鏘,便於記誦。對偶按上句和下句在意思上的聯絡大致分三種類型。
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
詞語對仗的要求是:詞義必須同屬一類,如以山川對山川,以草木對草木等;詞性必須基本相同,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平仄必須相對,即以平對仄或以仄對平;結構必須對稱,即以單純詞對單純詞,以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對。
句式的對仗,主要是句子的結構相同,如以主謂短語對主謂短語,以動賓短語對動賓短語等。
對仗可使詩詞在形式上和意義上顯得整齊勻稱,給人以美感,是漢語所特有的藝術手段。
對偶又是甚麼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裡“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複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麼,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易·乾文言》),《詩經》說:“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複[2]。
因此,像上面所舉《易經》和《詩經》的例子還不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上面所舉毛主席《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才是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這裡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複,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牆上”是名詞帶方位詞,所對的“山間”也是名詞帶方位詞。“根底”是名詞帶方位詞[4],所對的“腹中”也是名詞帶方位詞。“頭”對“嘴”,“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輕”對“厚”,都是形容詞對形容詞。“頭重”對“腳輕”,“嘴尖”對“皮厚”,都是句中自對。這樣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更顯得特別工整了。
[2]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複。例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對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複。
[3]字外有圓圈的,表示可平可仄。
[4]“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結構。寫作“根底”仍是平行結構。我們說是名詞帶方位詞,是因為這裡確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詞這一事實來構成對仗的。
對偶是將字數相等、結構相同或相似的兩個片語或句子成對地排列起來的修辭法。
對偶的句式看起來整齊美觀,讀起來節奏鏗鏘,便於記誦。
中國傳統文化的對聯,很多就是很好的對偶。
嚴式對偶的要求極嚴,上下兩句對應的位置要詞性相同、聲調平仄相對、不能有相同的字。
如青山橫北郭,白水遶東城。《送友人》李白
在嚴式的對偶中,上下句雙數的字(第二、四、六......字)平仄須不同(平仄相對)。
如:青山橫北郭
平仄
白水遶東城
仄平
「山」對「水」是「平對仄」;「北」對「東」是「仄對平」。
寬式對偶只要達到上述部份要求便可。
如生則天下歌,死則天下哭。《荀子.解蔽二十一》
對偶用一對結構相同或相似、字數相等或基本相等的語句來表達一個內容相對稱的意思,這樣的修辭手法,叫做對偶。
對偶的句式看起來整齊美觀,讀起來節奏鏗鏘,便於記誦。對偶按上句和下句在意思上的聯絡大致分三種類型。
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
詞語對仗的要求是:詞義必須同屬一類,如以山川對山川,以草木對草木等;詞性必須基本相同,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平仄必須相對,即以平對仄或以仄對平;結構必須對稱,即以單純詞對單純詞,以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對。
句式的對仗,主要是句子的結構相同,如以主謂短語對主謂短語,以動賓短語對動賓短語等。
對仗可使詩詞在形式上和意義上顯得整齊勻稱,給人以美感,是漢語所特有的藝術手段。
對偶又是甚麼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裡“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複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麼,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易·乾文言》),《詩經》說:“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複[2]。
因此,像上面所舉《易經》和《詩經》的例子還不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上面所舉毛主席《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才是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這裡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複,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牆上”是名詞帶方位詞,所對的“山間”也是名詞帶方位詞。“根底”是名詞帶方位詞[4],所對的“腹中”也是名詞帶方位詞。“頭”對“嘴”,“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輕”對“厚”,都是形容詞對形容詞。“頭重”對“腳輕”,“嘴尖”對“皮厚”,都是句中自對。這樣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更顯得特別工整了。
[2]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複。例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對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複。
[3]字外有圓圈的,表示可平可仄。
[4]“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結構。寫作“根底”仍是平行結構。我們說是名詞帶方位詞,是因為這裡確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詞這一事實來構成對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