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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家特別困難,二十年前因為家裡被盜二十隻的羊群被一夜盜光,姑姑受不了打擊精神狀態出現問題,至今沒有勞動能力。表弟智力也不全,姑父為人老實忠厚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靠著在工地上幫小工貼補家用,但是就在前幾天天降大禍,姑父在工地幹活從架子上摔下來,造成大腿骨折,足跟粉碎性骨折,包工頭在第一次住院的時候墊付一萬五千塊錢以後就再也不給一分錢了,從12月28號到現在表弟如果想要錢就讓籤協議說自己摔傷的,以後跟他們沒關係,後續不再負責……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應該怎麼辦?需要求助那個地方可以幫忙解決?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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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01316251471

    不要太相信什麼律師、勞動監察、仲裁和法院,有時他們會落井下石害得你枉花幾萬元和幾年人世光陰和精力而烏呼哀哉。

  • 2 # 孚朗頁

    (一)和聘用單位加緊要求治療工傷,(二)把情況進快讓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知道,並請求勞動監察大隊介入醫療全程,包括勞用雙方最後的因果關係直至完善滿意(三)勞動者是否和用工單位簽下過勞動與用工的勞務合同?(四)儘快撐握勞動法中的工傷保障條款,聘用單位經營許可證照合法情況,用工單位的對傷亡保險是否按國家社會勞動保障條件歷諾情況,(五)工傷嚴重者,勞動監察大隊是否要求用工單位停工整屯調杳把工傷事故發生的原因或對工傷受害人的處置方案承諾承報給了相當於區縣級社會勞動保障局?(六)具體情況如何?和社會勞動監察大隊對此次工傷事故給出的對用工單位主動承擔對工傷傷者的意見,儘量達到出示書面意見,避免口頭承諾或許是口頭監督用工單位的空口要求,

  • 3 # 老蔣閒言

    農民進城務工,是和老闆籤合同的,那怕哪沒有簽訂合同,只要有勞資關係存在,在法律上就會認同為與老闆是僱傭關係,這就存在著實際上的勞動合同。發生了工傷事故,老闆是推卸不了責任的。

    姑父不幸從架子上掉了下來,造成大腿骨粉碎性骨折。這就屬於工傷事故,老闆,第一次住院交了15000塊錢,以後就不見了後續資金。這就是一個不負責任,沒有擔當,昧良心的老闆。

    表弟去找老闆要錢,老闆讓他籤一個協議,宣告這不是工傷,以後不要再找麻煩才給錢的話。這個協義千萬不能籤,這是老闆欺負你表弟不懂法,黑良心逃避責任的一個圈套,千萬別上這個當。

    在很多地方都有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機構,應該求助這個機構來幫著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唯一正確的途徑。

    一定不能私了,那樣會後患無窮的。要相信法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走司法的路子來解決工傷糾紛,才是正確的。可以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勞動仲裁鑑定。

    然後再鑑定傷殘的極別,依據傷殘的級別鑑定,哪怕打官司走上法庭,才能依法要老闆賠償在住院期間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生活費,營養費,陪護費,傷殘賠償金,以及對老人的贍養,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費用。要有不明白的地方,最好諮詢當地的律師,他們會給你出主意的。

  • 4 # 我高興18

    謝邀。首先對這個特困家庭表示同情。一家三口,有兩個精神障礙患者,現在唯一的頂樑柱又因為工傷失去了勞動能力,真是屋漏又逢連綿雨。為了擺脫困境,度過難關,建議:一是馬上求助當地勞動部門,及時處理工傷理賠。一定不能擋誤了治療,這是日後爭取轉機重要的保證。二是及時向當地民政部門反映實情,爭取最低生活保障。春節臨近了,各地都有幫扶解困送溫暖活動,象這樣的家庭應是重點物件。

  • 5 # 尋陽令

    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工傷,因為有包工頭的存在,屬於勞務派遣僱傭關係而非法律上的勞動關係,當然也很難享受到《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待遇。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事故發生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雖然不屬於勞動關係,但勞動監察部門也完全可以出面協調處理,而且一旦他們出面,對方比較買賬。當然要儘可能的在第一時間。

    如果投訴無用,那麼就只有費錢又費時的打官司了,先去司法鑑定中心做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條例去法院起訴包工頭(附帶工程發包方),要求其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只要有證據,官司一般能打贏,當然最後的經濟賠償和待遇肯定比工傷待遇要低,這種情況下最好請律師代理。

  • 6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這種情況,除了申請工傷賠償,辦理社會低保以外,其它的困難可能還得靠自己解決。

    祝這位兄弟早日市康復!

  • 7 # 平凡轉折鄧海鋒

    謝謝邀請!農民工傷後,首先,去醫院做好傷情鑑定,同時,及時冶好病,在醫院出好病情證明;其次,到用工方申請工傷補償以及基本的生活保障費。相倍有良知的老闆大有人在,如果不是獅子大開口,會和平地、恰當地解決的;再次,如果私人解決不了,由勞動仲裁出面調解,實在不行,用法律手段解決,把用工方起訴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勞動法》來判決;最後,還可以根據病情以及家庭生活狀況,到鄉鎮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殘疾人補助等。

  • 8 # 安安法務

    受了工傷首先是治療,單位不幫你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後自己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工傷認定是關鍵,認定為工傷了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評殘),鑑定完畢才能知道能都得到多少賠償,不然就這樣去找老闆要補償,卻不說他給不給,即使給了也會遠遠低於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

  • 9 # 中公法考

    工傷認定的三要素:在工作的時間,與工作有關的地點,從事與工作相關的事情。

    1、工作時間

    正常上班時間,或者白班、夜班,公司安排的加班等,不過加班需要領導同事的證明,或者規章制度中加班證明記錄。

    2、工作地點

    正常工作的區域屬於常規的工作地點,但有的由於特殊工作需要,比如外出辦事、業務需要取得地點可視為工作有關的地點。比如公務員到居民家中走訪,走訪時發生工傷就算。

    3、工作有關的事情

    在上班時間做其他事情受傷了則不屬於工傷,不符合與做與工作有關的事情。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也可被認定為工傷,只是認定程式有所不同。另外在上班下班的時間節點與上班下班的地點也有要求。

    關於工傷的賠償大家要注意以下幾點:

    1、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2、工傷認定後,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計算賠償標準。

    3、賠償的主體,如果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專案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如果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只是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勞動者發生工傷後能及時補繳的,相關費用由社保和公司協商承擔。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另外發生工亡的,還包括被撫養親屬的撫卹金。

  • 10 # 紅達說法

    一、農民工遭遇工傷如何處理

    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工傷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救治,並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

    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農民工遭遇工傷享受哪些待遇

    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傷職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醫療費用全額報銷。

    ②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2、職工工傷或患職業病評定傷殘等級後,享受以下待遇

    ①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並享受以下待遇: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傷殘職工本人工資計發,分別為:24個月、22個月、20個月、18個月的標準。

    同時按月發給傷殘撫卹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的90%、85%、80%、75%。評上護理依賴等級者,按月發給護理費,標準按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分別為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特別嚴重的按60%發給。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安家補助費,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均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②傷殘等級被鑑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並享受以下待遇: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16個月、14個月、12個月、10個月、8個月、6個月的標準。

    傷殘程度被評為五至六級且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經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由單位辦理因工緻殘內退手續,並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卹金。在此期間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符合退休條件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

    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內,單位確實難以安排適當工作、職工本人又不願意自謀職業的,由單位根據傷殘等級分別按月發給相當於職工本人工資60%、50%、40%、30%的生活費。

    三、進行工傷索賠時,需要注意下列細節

    1、簽訂勞動合同、保留相關證據

    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勞動合同能證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勞動關係,一旦出現工傷,傷者就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按程式維權。

    考慮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2、找準起訴物件

    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託老鄉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比如很多建築工程經過層層轉包,直接對某個農民工負責的是工頭,但是一旦出現工傷事故,無論是責任本身,還是賠償數額,工頭個人都是承擔不了的,所以務工人員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會便於農民工來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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