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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exter_Tsai

    首先,逮捕蝙蝠俠做不到,其次,戈登局長甚至整個哥譚警力都在和蝙蝠俠合作,最後,蝙蝠俠算得上是見義勇為好市民了,只是政治家們不允許這種“義警”存在,但誰會理會這群政治家呢

  • 2 # 美漫英雄故事

    哥譚市需要蝙蝠俠這樣的一個黑暗騎士,黑暗中的義警,來以暴制暴,應對哥譚市層出不窮的兇惡罪犯。

    小丑,貝恩,謎語人,雙面人,小丑女等等,每一個都是哥譚市警方無力應付的超級罪犯,如果沒有蝙蝠俠這樣的一個同樣窮兇極惡的超級英雄,哥譚市遲早要墜入深淵。

    所以哪怕蝙蝠俠的案底在哥譚市警局的檔案室裡多的可以當柴燒,也不會有警察去抓他。

  • 3 # 星光帝尊

    不應該,因為哥譚市的警方對於那些有超能力的罪犯處理起來非常吃力,搞不好最後還會有很多人因此而犧牲,但是蝙蝠俠不同,他有很多高科技的發明,而且經常與這種人打交道,經驗豐富,可以用最小的代價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蝙蝠俠本身也沒有做什麼犯罪的事情,只是在抓壞人,他不應該被抓。

  • 4 # 大已把圖圖

    應該,法律的權威性必須維護,不能搞特殊化,有第一個特例就會有第二個,美國法律的判決是要參考之前的判例的,如果今後一個做出傑出貢獻的人違反了法律,那也要特殊化嗎?

    不過實際中可以變通,比如故意磨洋工,對民眾和司法交代是想要鷸蚌相爭漁人得利,只要邪惡不除,蝙蝠俠就永遠不會抓到

  • 5 # 毛毛講動漫

    蝙蝠俠其實是處在罪惡與正義之間的一個角色,他並不是因為警察的無能才去懲罰罪惡的,而是因為自己的遭遇才去這麼做,凌駕於法律之上。現在國家是絕對不允許有人凌駕於法律之上,所以在現實生活是絕對被抓捕的。

  • 6 # 維賽迪

    不請自來。

    答案當然是不應該。因為蝙蝠俠可是在幫他們忙去對付那些大反派啊!

    事實上蝙蝠俠在剛出道的時候,的確被哥譚警方視為異類。

    按道理來說,蝙蝠俠作為義警,又在幫警察忙去抓捕哥譚市的黑社會、反派、壞人等等,那為什麼警局還是要抓他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

    哥譚市這座城市太腐朽

    哥譚市表面風光繁榮,實際上“民風彪悍”,各種犯罪層出不窮,而且還有很多所謂的地下勢力存在。

    可以說這座城市簡直是腐朽到骨子裡去了。

    然後,一般情況下蝙蝠俠只會在夜晚出沒,而且他是用恐懼作為武器,雖然不殺人但要是能用各種“可怕的方法”逼對方就範的話,他也是不介意的。然後,他還是個套著蝙蝠裝的。

    換身設想,不要開上帝視角,你如果是哥譚市警方,你會相信一個只會在夜晚出沒,還穿著一身變服裝,會使用各種恐嚇手段的“義警”嗎?

    我想,更多會認為他是在黑吃黑吧?哥譚市水那麼深,有些勢力故意讓哥譚警方去當“剷除異己”的屠刀,本身就是非常一舉兩得的事情。

    所以哥譚警方一開始不相信蝙蝠俠並要逮捕他是非常正常的事。

    但在後來,經過蝙蝠俠多次的協助,以戈登為首的哥譚警方終於是相信了這名義警了,並且在後續可以看到他們也經常聯手退敵。

    不得不說,哥譚市警方還是做了一件很正確的事情。

  • 7 # Destiny9533

    在警察的職業立場,需要追捕,因為老爺也是在違法,不過警察肯定不想抓老爺,因為老爺也是在幫助警察,所以意思意思象徵性的抓抓就行了,說不定有幸抓到了,可以合影要簽名啊,走狗屎運了還可以吃個飯

  • 8 # 黑鼠鼠

    哥譚市是非常特別的,蝙蝠俠所在的哥譚市比起超人的大都市還是綠箭俠的星城治安方面都要差得多。不知道各位聽沒聽過民風淳樸哥譚市這句話,甚至DC的系列電影裡都拿這個當梗。所以說哥譚的市民們天天生活在暴力與槍聲中,殺人搶劫什麼的早都習以為常。以此來看警方對於犯罪分子根本沒有什麼作為,而蝙蝠俠卻可以懲治罪犯,以市民的角度是不希望哥譚警方抓捕蝙蝠俠的。

    哥譚市的腐敗肯定相當嚴重,這個城市就給人感覺很病態,這裡的反派和其他地方不同,也就貝恩還算個精神正常的壞人,其他反派多多少少都有些瘋癲,以小丑為代表,稻草人,謎語人,毒藤女,雙面人等多了去了,而且越瘋狂的傢伙頭腦越好。哥譚的社會壓力肯定很大,這些人已經不是單純的為了改善自身生活而犯罪,純是為了滿足他們病態的狂歡。哥譚之所以變成這樣是社會的責任,是不作為的政客們的責任。想想別的城市監獄只是監獄,而哥譚確是阿卡姆瘋人院來收容這些罪犯。

    亂世出俠客,蝙蝠俠乃是真正的俠士,坊間也有人管他叫義務警察,蝙蝠俠雖然遊走於管束之外,但是他有自己的一套非常標準的做事原則,甚至說他處理罪犯的方式比警方更妥當。放著窮兇極惡的罪犯不去抓,而抓一個只是法規上不允許卻從不做惡的人,讓哥譚市民怎麼想?

    DC的世界觀裡警方對待罪犯都特別寬容,從來都不會判任何一個人死刑,哪怕那些變態殺人魔,厲害的罪犯不單單是搶劫之類的基礎犯罪,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甚至毀滅城市都經常有人做。都這麼危險的犯罪分子了警方只是把他們關起來,等這些聰明的罪犯想出更瘋狂的方案並逃離瘋人院時,那簡直是災難。沒有蝙蝠俠行嗎?沒蝙蝠俠的話這個城市都毀了。

    其實這個問題,DC的編輯們早就想過了,大家知道DC平行宇宙嗎?有無數個不同的蝙蝠俠,經歷不同讓他們的想法也不同,其中就有警方與蝙蝠俠衝突使哥譚的治安惡化程度愈演愈烈,最後把蝙蝠俠也逼瘋了,如果蝙蝠俠黑化了,請看《狂笑之蝠》。

    文:龍騎士謝魯

  • 9 # 吟影俠

    無論是在電影,還是漫畫中,蝙蝠俠似乎與哥譚警察“關係不太好”,每次夜出打擊罪犯,如果警方接到訊息,都會派遣人力去追捕蝙蝠俠,甚至有的時候警方是拋下罪犯,而去追捕蝙蝠俠!

    那麼問題來了,蝙蝠俠作為哥譚義警,哥譚的守護者,為什麼會受到同樣正義的哥譚警方追捕?他們到底應不應該追捕蝙蝠俠?

    答案就是為了維護法律,必須追捕!

    哥警方我們都知道,核心既戈登,戈登的正義感是警方中最爆棚的,他也是哥譚少數清醒的人。美劇《哥譚》中戈登的思想無時不刻呈現“哥譚需要秩序,需要法律”,我們疑惑為什麼明知道阿卡姆瘋人院和黑門監獄關不住罪犯,而戈登還是選擇將他們送進去而不是就地正法。

    因為法律是這樣,秩序就是這樣,壞人就應該抓捕,由法律審判他的罪,而不是由自己去審判,其實戈登不止有過一次想要突破自己的底線,突破自己心中的法律去槍殺一個罪犯,但是如果他選擇了“私刑”,那麼他自己毫無疑問也成了法律上的罪犯。更可怕的是,戈登都這樣做了,那麼其它不清醒的警察呢?比起活捉,他們更喜歡直接槍斃!這種做法會像病毒般傳播,最終接結局是哥譚將不需要警方,因為人人都可以自行槍斃罪犯,那樣的哥譚會更混亂。

    所以警方必須抓人,必須遵循法律,即使掌握法律的都是反派,但是不能讓哥譚市民逾越法律成為罪犯。

    但是我們知道,掌握法律的也同樣是罪犯,但是遵循法律的警方怎麼處理呢?這個時候,蝙蝠俠的作用就來了。戈登經常與蝙蝠俠合作,每次都是戈登交給蝙蝠俠情報,而蝙蝠俠去執行。這就是,因為我的立場有些事情我做起來不方便,所以就需要你這個義警逾越法律去做。

    不過明明是合作,為什麼警方還要追捕?因為維護哥譚現狀終究是法律,而不是奇怪裝扮的俠客。蝙蝠俠打擊罪犯有效率,但是終究是個逾越法律的人,也是個罪犯,如果警方不選擇追捕,那麼在外界眼中,他們就是縱容法律被逾越,那麼接下來,就會有老鼠俠、蟑螂俠等等的人出現,他們會不會藉著義警身份作惡我們暫且不說,如果哥譚的和平靠他們維護,那麼法律的地位呢?個人性命和財產受到傷害怎麼辦呢,義警只能解決一時,而法律是永恆的!

    其實蝙蝠俠心裡也清楚,哥譚需要的是法律,而不是蝙蝠俠,只不過是特殊時期,法律還未完善,所以自己必須出馬。他清楚戈登的想法,所以他並沒有叫戈登放棄對他的追捕,而戈登雖然不情願,但是也得追捕蝙蝠俠,因為要做給哥譚市民看,法律的尊嚴是用來維護的,哥譚警方還是有用的。

    其實道理很簡單,現在我們的社會沒有了行俠仗義的俠客,只有法律,是不是比以前俠客盛行的時代還要繁華,還有和平呢?

  • 10 # 影視樂之者

    個人認為:僅從法律的本質和蝙蝠俠個人意願方面出發,哥譚市警方必須逮捕蝙蝠俠。

    蝙蝠俠明白,僅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無法拯救哥譚市,甚至會適得其反。

    客觀的講,諾導的《蝙蝠俠》三部曲,其實就是完成蝙蝠俠人設的一個過程。這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布魯斯對於犯罪本質的認知。

    布魯斯的父親生前放棄韋恩集團生意,轉而修建輕軌、醫院,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只為了讓哥譚市變得更好。然而,他的善行,卻成為了某些人的“眼中釘”。父母遇害後,布魯斯心結難了,自我放逐,深入貧困、混亂地區,只想瞭解犯罪的本質。

    直到布魯斯遇到忍者大師,得知他要用蘭花毒素毀滅整個哥譚市的時候,布魯斯才幡然醒悟:邪惡確實存在,但是這座城市還有很多像他父親一樣為之努力奮鬥的人,並非毫無希望,更不應該就這樣被抹殺。

    在《蝙蝠俠黑暗騎士》這部電影中,戈登和哈維的出現,讓蝙蝠俠看到了希望。蝙蝠俠深知:他只是一個人在戰鬥,震懾犯罪分子的同時,給了民眾一些不切實際的希望。看到哈維在庭審中的出色表現,他第一次萌生了退意,幻想著能和瑞秋度過餘生。再看到蝙蝠俠的模仿者被小丑虐殺,他的內心應該是有悔意的:是他給了民眾與犯罪分子鬥爭的勇氣,然而,普通民眾卻不具備打擊犯罪和自保的能力。

    就像《V字仇殺隊》中的V,喚醒民眾反抗意識的同時,也不自覺的影響到了民眾的意識。這是一個無解的悖論。

    所以呢,在《蝙蝠俠黑暗騎士》這部電影的最後,布魯斯心甘情願的把一切罪責攬到自己身上,以此樹立哈維的光明形象,以自己的犧牲,換取民眾對於司法的信心。

    僅從蝙蝠俠的個人意願來講,他希望哥譚市警方追捕他。因為真相太過黑暗,黑暗到大部分普通人根本接受不了!所以,哈維必須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光明騎士”,這是民眾能接受的真相!而蝙蝠俠,只能成為被警方追捕的“黑暗騎士”!

    從法律的本質來講,警方必須追捕蝙蝠俠。

    “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

    “所有人,必須置身於太陽和法律之下!”

    沒有遊離於法律之外的存在,這是法律的本質之一。

    蝙蝠俠代表不了司法體制,更代表不了國家意志。他只是一個勇於和犯罪分子做鬥爭的個體而已。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彰顯司法無能的一個笑話:蝙蝠俠越厲害,說明司法體制越無能;和蝙蝠俠一樣的英雄越多,說明民眾對於司法體制越沒有信心……

    所以說,想要真正拯救哥譚市,必須建立在公正公平的司法體制之上。蝙蝠俠的存在,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了,這與法律的本質相違背。

    綜上,僅從法律的本質來講,哥譚市的司法系統,應該追捕蝙蝠俠。

    結語

    諾導的《蝙蝠俠》三部曲,為我們描繪了一個黑暗的哥譚市,同時也歌頌了一批像布魯斯、瑞秋、戈登等為這個城市奮鬥不息的正面人物。

    人性太過複雜,並非只有簡單的黑白好壞之分;真相有時候太過黑暗,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諾導深深理解這些理論,所以才以人性和司法體制為出發點,將蝙蝠俠這一悲劇英雄,放到了哥譚市這個漩渦中心,用自己的鏡頭,將蝙蝠俠的獨特魅力,展示給所有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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