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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白雪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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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者JXM
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離婚以後,如果有一分可能,我也要帶孩子,我絕不放棄,因為離婚而讓孩子,改稱別人,爸爸的傷感!既便這個孩子或許將來,為了她離婚的媽媽或者其它原因背叛我,我也要努力,力爭做到這一點,不這樣的話,最終良心將會使我不安,永久愧對自已生命的下代。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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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間百合
兩個人離婚了,孩子跟誰都是很難受的,因為他缺的是一半的愛。大人因為恨,以拿撫養孩子作籌碼,來報復前任。
這裡有一個辛酸的故事,有一個離異的母親帶著一對孩子,大女兒是智障送到育才學校寄宿,小兒子聰明靈利帶在身邊,她的丈夫因有一官半職,很快和女下屬混在一起了,她自己也不簡單,十年前本科畢業後,也在500強企業上班,也早就任中層管理人才了。
她丈夫出軌後,她也很爽快成全了他,但她只有一個條件,兩個孩子都自己撫養,男的要負責生活費一年只准探望孩子兩次,包括做奶奶的。她很快搬離了以前的家,
她為了證實她沒有丈夫日子還是要過的,孩子沒有爸爸一樣還是這麼優秀的,小小年紀就給他報了很多興趣班。那小孩也沒辜負她,每科都很棒。
她為了自己孩子以後有更好的生活,她又拼命的工作,她實在是疲於工作了,就請了一個保姆,這個保姆是跟她相處了十幾年的老鄰居。這個保姆也很同情她的處境,叫她安心工作,小孩她會盡心盡力照看好他。她也很感激保姆,偶爾也親自下廚,燒幾個好菜招待下保姆一家。
一次坐下來吃飯的時候,小朋友望著媽媽,望著保姆的一家,開心的說,我今天太高興了,我家今天這麼多人陪著我吃飯。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還有一次,保姆的丈夫陪著他打球,天色已經晚了,就催他回去了,他央求,伯伯,陪我玩多一下吧!小朋友雖然還沒有強烈表達什麼,但可以看到他貪婪著愛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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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安醫生
孩子在整個成長過程中不能缺失母愛,既然生了他,就不能離開他,假如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好生活而犧牲自己的孩子,是不稱職的母親,女人雖弱,為母則剛,再苦自己也要和孩子在一起,不要孩子孩子只有一個是和爺爺奶奶在一起,一個是留給後媽,爺爺奶奶雖然會讓他吃飽穿暖,但教育缺失,養不大就老了,跟後媽就不好預料了,也許能像自己的孩子一樣疼愛,也許不盡人意。帶孩子在身邊雖然一時會很苦,只要對他的未來好,苦也應該,也心甘情願的。
圖為媽媽出走後的三個孩子,和爺爺奶奶生活,愛心人士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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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默默
離婚,其實對孩子來說是最殘忍的。大多人會選擇為了孩子將就生活,如果離婚了,我做為女性來說,一定要帶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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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柚夏的情感
離婚是不是帶孩子,取決於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帶著孩子,精神上會有所寄託,身體上會累一些;不帶孩子,看起來可能會自在一些,但一個人獨處,有時候會陷入無依無靠、生無可戀的狀態,而這種狀態,有時候會讓人非常挫敗。哪一條路,都不好走。餘生都是修煉。下面我來說說自己的經歷,如果他人能從我的經歷獲得一些啟示,不論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都不枉我寫這麼多話。
目前的現狀不好也不壞。和前夫合作帶孩子,平時孩子跟爸爸和奶奶,週末跟我一天半;與前夫偶爾聯絡孩子的事,彼此總體還算平和,他偶爾會主動發孩子學習情況給我,對於孩子相關的提問,他也會及時回覆;除了撫養費之外,我會給孩子買些衣服、文具、水果之類;除了孩子的事,與前夫再無其他聯絡,也不知道他和女同事進展如何。
孩子看起來也不好不壞,沒什麼特別不好的習慣,也沒什麼特別出眾之處,成績中等略偏上,每次來我這裡基本都高高興興,跟我各種拽“媽媽,我要吃蘋果”“媽媽,我要吃螃蟹”“媽媽,我們一起玩遊戲”,“媽媽,幫我削鉛筆”,我一般的時候順著他,他太皮的時候就吼他一頓,他就老實一會兒;我輔導他作業,也指揮他幫我幹活,比如扔垃圾,提東西。離婚以後,我對孩子的期望值不高,我希望他健康成長,心理正常,至於學業成不成,只能聽天由命了,只能說我和他爸都算盡力了。我有男朋友,每週見面一兩次。平時工作比較忙。
關於心情,時好時壞,大概60%的時候還算好,20%的時候一般,20%的時候心情不好。雖然各種書籍都在鼓勵我情緒控制,各種導師指導我怎麼調節情緒,但是,我現在慢慢接受另一種理論:接受自己的情緒,只要不妨礙別人,我願意哭就哭,願意笑就笑,為什麼要控制?偶爾難過了,我會流淚。我覺得流淚是釋放壓力的一種方式,挺好。我和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挺開心;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也挺開心。他們都是我喜歡的人,所以我喜歡分別和他們待在一起。但更多的時候,我一個人獨處。我以前不是一個善於獨處的人,現在也依然不太善於獨處,所以我會經常給自己找東西忙活,想讓自己動著。因為獨處,茫然和孤單的時候也很多,會有一種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和孤獨感。從十年婚姻裡出來,我常常會有一種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的感覺,也會有一種老無所依的迷茫,更多的時候還有那種“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的滄桑感。然後,迷茫歸迷茫,總還是硬著頭皮往下走。為了避免我自己這樣的婚姻悲劇,我已經告訴過兒子“以後媽媽老了,不會跟你長期一起住,我可以住在附近,但不會跟你一起住,你要有自己獨立的生活”。這些問題遲早都要考慮。我希望孩子對我不要過分依賴,也控制自己不對孩子產生很多依賴,他是男孩子,遲早會有自己獨立的生活。
離婚以後的談戀愛,跟年輕時候的戀愛不太一樣。年輕時的戀愛,只涉及兩個人,滿滿都是對未來和婚姻的憧憬,想象的結局是“王子和公主結婚了,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而現在談戀愛,不僅僅兩個人,至少還涉及兩個孩子。我和男朋友都不打算再生孩子。大概因為經歷過婚姻,現在對於婚姻的考慮要比以前成熟一些,有時候會想“結婚也許意味著一地雞毛生活的開始”,也有時候會想“即使一地雞毛,我還是希望和他在一起”。說實在,我也說不清楚自己確切的感覺,我更願意活在當下,車到山前必有路。如果有一天,我和男朋友走入婚姻,我也知道,那不是結局,而只是開始。離婚以後,我才深刻明白“活在當下”這句話。有很多事,我們規劃再好,也擋不住隨時的變化。更何況,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臨,誰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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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米86
孩子是夫妻倆人的共同財產。不管誰帶走,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撫養和教育義務。因為你們夫妻都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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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是黛姐姐
離婚後你會選擇帶走自己的孩子嗎?
萬一我離婚的話(我有信心"曲線保持"婚姻幸福)我會選擇帶走我的孩子,並且不會輕易再婚。
再好的婚姻關係也會有摩擦,讓你心裡閃過“離婚”兩個字。我在自己有了孩子後才真正體會到父母的感情生活與撫養孩子是不同的兩件事。
1. 對孩子造成陰影的不是離婚本身,而是父母對離婚的態度。
離婚後不管哪一方帶走孩子,只要父母配合的好,雙方給予孩子的愛是不變的,孩子依舊可以快樂成長。 你想想,讓孩子每天生活在父母關係破裂卻不離婚的家庭中,感受著父母之間冷戰或爭吵的硝煙,這是對孩子好嗎?
女方即使沒有帶走孩子,只要給予孩子足夠的關愛、陪伴、教育的話依舊是孩子的好媽媽。
然而,很多人離婚後沒有很好的區分“離婚”和“撫養孩子”這兩件事。具體的說就是把自己對離婚的態度,對映到孩子撫養上。比如,干涉前夫或前妻來看孩子;在孩子面前說前妻或前夫的壞話,說什麼“媽媽(爸爸)不要你啦”。
這些不良言行太傷孩子心了!對自己親生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
2. 是否要開始新戀情(新婚姻),一定要先考慮到自己的孩子。
我選擇帶走自己的孩子並且不輕易再婚,是因為我愛自己的孩子,不想孩子受委屈。
同時,我也不想強人所難。人都是本能地趨向於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我擔心新物件會因為我對孩子的愛而嫉妒或者失去心理平衡,傷害孩子。
40歲的再婚媽媽因為上小學的兒子失蹤後報警,警方搜尋後發現原來是她的再婚物件殺害孩子後把孩子藏在了小區的車庫裡!
令人驚奇的是,警方收集證據顯示這位繼父一直以來都對繼子很好,經常帶孩子玩。
警方錄口供問起殺人動機時,他說因為繼子不聽他的話,還反駁說他不是親生父親用不著他管,所以一氣之下犯下大罪。
我相信世界上還是善良的人多,但是在某個特殊情況下人心會變化,更何況人心隔肚皮看不清楚!
我作為母親,對孩子要負責、要好好保護他,直到他長大成人不再需要我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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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松果說事
首先要看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1.如果對方出軌,我會堅決要孩子的撫養權。都說有了後孃就會有後爹,反過來也同樣成立。對方心都不在這個家了,也就不會把最大的關愛放在孩子身上,我不能讓我的孩子生活在這種不被關注的環境裡,愛才是孩子成長最需要的養料。
2.如果對方有黃賭毒等違法亂紀的不良嗜好,我會不顧一切帶走我的孩子。我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就要對孩子的成長負責。一個人不管成不成才,先要學會做人。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孩子跟在誰的身邊,受那個人潛移默化的影響最大。我不能讓我的孩子成為一個對自己不負責、對社會有危害的人。
3.如果只是因為夫妻矛盾、感情不和等因素,我可能會尊重孩子的意願,考慮孩子的感受。
孩子願意跟著我,我自然不離不棄;孩子不願意跟我,我也不會強求。並不是說我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我就失去了孩子的感情,相反,我會更加努力維繫我們的感情。小孩子的心靈是最純淨的,他能夠分辨出誰更愛他、對他更好,我們要相信孩子的選擇、尊重孩子的選擇。
4.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時間。都說離婚是富人的專利,因為離婚勢必涉及到財產的分割,我們怎麼才能保證孩子擁有現在的生活或者更好的生活呢?現在養育一個孩子需要付出大量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如果孩子跟著我一窮二白,不能享受現有的、更好的生活條件、教育環境,我會放棄帶走孩子。
給大家分享一個例子吧。
我的朋友麗麗因為不能忍受夫妻長期異地分居的這種喪偶式婚姻,選擇了離婚。離婚的時候,她認為孩子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堅決要孩子的撫養權,孩子也願意跟著麗麗。前夫很是大度,把房子和大部分存款也都給了他們母子。
麗麗不可能坐吃山空,她只能比之前工作更加賣力。熬夜加班是常事,接送孩子、陪伴孩子的任務更多的時候還是要麻煩孩子的外公外婆。可是不管她怎麼努力,賺錢的速度,都趕不上花錢的速度,反而缺少時間陪伴、教育孩子,孩子也在長輩的溺愛下養成了了一些壞毛病。
前夫以自己經濟條件更好、能夠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為由,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麗麗沒有堅持,果斷同意了。
孩子的爸爸掙錢不少,父母也是退休教師。沒有了壓力,麗麗也沒有那麼拼命工作,有很多的時間去探望孩子、帶孩子出去玩,母子倆的感情又恢復到了從前,孩子生活習慣、學習也越來越好。
所以,我們離婚、要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不能只憑我們的主觀意願,要考慮多方面的問題。要看怎麼樣選擇才是對孩子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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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孩子沒有過錯,有錯的是大人,尤其她們幼小心靈啥都不知情情況下,更顯得渺小無助,你在不爭取拋棄她,是最低階的下巴人,好好培養她教育她 ,在不完美的家庭找到和睦範圍,是一個成人應有的義務與職責,必須肩負起來,自己強大、給孩子撐起一片天,共同經營自己小家,不完美但不遺憾,有缺失但很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