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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嘯1409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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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的日常幽默
如果有孩子,那就有必要,如果沒孩子,既然離婚了就是不愛了,你就放手吧。不然離婚,你又知道她過的那樣你感覺會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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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哈尕爾
如果沒有孩子,基本沒必要保留了,除非你對對方有念想,不甘心。
如果有孩子,那得看孩子多大,如果孩子小,需要就撫養費問題溝通,那麼就得保留聯絡方式。如果孩子大了,交給孩子保留吧。
我離婚22年了,孩子30歲了,一直保留對方聯絡方式,有事孩子自己溝通,我連那個人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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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芸妮920
我覺得要看個人,如果能處理好離婚以後雙方可以和平溝通,相互協商孩子的問題!那麼就保留彼此的聯絡方式,如果沒有孩子,財產雙方利益關係劃分清楚了,那麼就沒必要保持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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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痞子紳士750
此生再也不見,這是當初離婚時我對她說的,因為她出軸,前男友,還上法院告我,理由是感情不和,13年的相處抵不過3年的同學關係,為了成全,我成全了她,可惜前男友根本不會和她結婚,因為他也有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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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舞歌暢想
不論因為什麼兩個人走不下去離了婚,但必定在同一屋簷下生活過,思前想後又有多大恩怨呢?離婚後互相保留一下聯絡方式,彼此關心一下不好嗎?買賣不成人意在,離婚如友有關愛,但願人間真善美,合合美美延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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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離鄒孤獨
對於這個問題呢,首先得要明確離婚的原因,是因為某些誤會而引起兩人衝動的離婚,還是因為一方或者雙方都犯了在婚姻上都不可饒恕的錯誤,而引起的離婚,亦或者是雙方清楚的知道互相不合適陪伴各自下半輩子而和離。第一種和第三種情況下,留下對方的手機號碼,這並不會引起什麼不好的結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呢,雙方肯定也不會有存留對方手機號碼的這樣想法,也一定不要有這樣的想法,這樣的婚姻已經是錯誤了,就不能再因為這個錯誤拖累自己和他人,互不聯絡,互不干擾,才是最好的結局。第一種情況下呢,任何誤會都是能夠被化解的,遇到有誤會的時候,先冷靜一段時間,然後再好好商量,化解誤會才是最重要的,忍一時衝動才能贏婚姻美滿。第三種情況的話呢,做不了夫妻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嘛,只是不要過多的糾纏對方就可以了。該邁過去的坎坷,就要毫不猶豫的邁過去,前方還更很精彩的生活在等著你。
至於有沒有孩子這一種情況呢,有孩子的話還是你自己酌情考慮的。孩子畢竟是雙方的骨肉,不要因為夫妻雙方的過錯而影響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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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界底人
好合好散的夫妻可以留下電話,便於今後孩子的問題溝通交流。沒必要一刀切下去。俗話說“夫妻不成朋友在嘛”。
當然,如果是夫妻變仇人了,那是沒有必要留下對方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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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念小師妹
留不留都無所謂,就算離婚了,你們的電話都早以熟記於心,一時半刻不會忘記的!還有就是如果有孩子,留電話也是有必要,因為畢竟還牽扯孩子的問題,沒有孩子的話,留了電話後,各自有了新生活,就不要互相的打擾,留不留電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離婚以後如果感覺沒有複合的可能就都不要打擾彼此,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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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暖花開燕飛舞
原來有個同事,女方出軌,兩人離婚了,可女人看到對方離婚後倒升了級,錢也賺的多了,又再婚找了比她好的人,那妒忌心上來了,對前夫大吵大鬧,上單位撒潑打滾,去老總那裡告他貪汙,上法院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他虐待兒童,讓孩子在法庭上撒謊,其實他和後妻對孩子很好的!最後她把撫養權又要回了,(一開始她放棄的),可能是她也再婚養別人的孩子不和她親近,後悔了!真貪上這樣的也沒法的,男方是欲哭無淚啊!和我們說時滿臉的無奈。
當然也有再複合的,什麼情況都有,看雙方的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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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愛你。是因為即使我留著,打給你,你也不會回心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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