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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2月24日訊息(記者丁飛 劉飛)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釋出《城鄉給水工程專案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工程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中的一句“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引發媒體和民眾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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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穆和希圖

    新規只是討論稿,還沒有正式實施。正式實施後,才能按新規執行。在新視生效前,還得按現行規定收取。已收取的不可能退還。不過你也不會吃多少虧,同樣的房子,算沒算分攤面積,整房的價格應該不會有大的差價。新規沒算分攤面積,但分攤面積的造價已加在實用面積裡,買單的還是你。

  • 2 # 使用者4012525074

    怎麼可能會退回公攤面積的錢呢?

    大家想一想,開發商可能會自掏腰包為大家建設公攤面積,然後免費提供給業主使用嗎?

  • 3 # 被遺忘哭泣的我們

    謝邀!首先這次是幾個部門釋出的是徵求意見稿就是說明還沒有定性,還有注意有一條;應以套內面積計算是~應以~而不是必須按套內面積計算,這樣就是意見稿就是全部透過這個政策也沒有強制性執行起來我認為效果不會太好,關於會不會退公攤面積的錢這個問題綜合上述我感覺問的有點早在一個他們就是不退那也是應該的因為你是在政策出臺之前買的就不應該要求退,如果出現房鬧我估計國家在出臺強制政策之前肯定會有相應對的辦法,房地產現在拖累經濟太厲害房地產改革又迫在眉睫假如不能制止房鬧的話不能讓房地產迴歸理性那麼對經濟將是致命的打擊。

  • 4 # 家有小神獸

    首先不太可能實施,其次就算實施了,請問帶殼的和不帶殼的核桃是一個價嗎?最後請那些認為有便宜可佔的先去把智商稅補交下!

  • 5 # 百合194794900

    核桃帶皮15一斤,去皮30一斤,道理不一樣嗎?開發商賠錢賣,你覺得可能嗎?瞭解開發商利潤多少?就知道漲不漲價了

  • 6 # 清晰溪水甜甜的

    以後套內面積是套內面積的價格出售?套外公攤面積是公攤面積的價格出售?也就是一層樓幾種價格?互不侵犯,互不干涉。以後房產證可能取締?沒有辦法辦房產證了,因為建築面積不屬於個人的了。

  • 7 # 崛起後盛開

    這話問的真廢。未交付和合同未履行是兩個概念。規定出來是在你們買房合同簽定之後出來的。這和未交房有毛蛋關係。

  • 8 # 自由自在想說就說

    退錢就別想了,買核桃和買核桃仁能一個價嗎?沒有公攤面積不一定是好事去,個人覺得國家為了取消封閉小區做準備。

  • 9 # 社會生活達人

    然而國際都是釆用套內面積交易的!唯獨中國有公攤面積佔20~30%!這和國外房價有可比性嗎?中國而且不同地區甚至不同樓盤公攤面積差異很大的!這樣的不透明使購房者不知道自已的實際可使用空間面積到底是多少?使自己對居住環境、寬敞度不瞭解!誤導購房者沒有知情權!因此在價格也存在欺騙購房者多出房款!重慶從2002年就全面實行套內面積交易己十多年了!全國早就應執行了!可增加透明度!不合理不合法的公攤面積加價應去除!重慶去消公攤面積做法早應全國推廣執行了!……

  • 10 # 土8路1951

    那邊出臺取消公攤,這邊提高售房價錢,扯平。連勞動法都不健全實施,這些沒有強制細則的實質法規只一紙文字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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