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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何以笙丶丶

    此書又稱“夢稿本”,又稱科文字,脂稿本,高閱本,120回。曾為楊繼振收藏,故名《楊本》。《夢稿本》1959年在北京發現,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藏,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1963年影印行世時命名為《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簡稱《夢稿本》,一百二十回,系楊繼振咸豐五年(1855年)收藏本,也稱“楊藏本”,被劃歸於脂本系統,亦有歸於程本系統的。《夢稿本》因有楊繼振以及朋友于源、秦光第“紅樓夢稿本”、“紅樓夢稿”、“紅樓夢稿”題鑑頁而得名。《夢稿本》十回裝訂成一冊,四十一回至五十回一冊遺失,各冊首、尾若干頁遺失,楊繼振據程乙本抄補齊全。楊“藏印累累”,其補文與原文界限分明,自無可疑。《夢稿本》第七十八回回末有“蘭墅閱過”字樣(無印章),也稱“高閱本”。楊繼振卷首題記“蘭墅太史手定《紅樓夢稿》百廿卷,內闕四十一至五十卷,據擺字本抄足。繼振記。” 《夢稿本》又稱科文字,脂稿本。

    《紅樓夢》一書,向以八十回抄本和一百二十回刻本分別流行於世。八十回抄本附有脂硯齋和他人的批語,一般認為是曹雪芹原稿的遇錄。據平步青《霞外屑》卷九及鄒《三借盧筆談》卷十一中記載,這個本子會經刊刻。但是這個刻本今天未見流傳。至於百二十回刻本則是由高鶚、程偉元等人的修改和增補過的,與原稿微有異同。程、高刻書的前一年,周春在《閱經樓夢隨筆》中說有人以重價購得百二十回《紅樓夢》抄本一部,看來程、高刪改付刻之前,百二十回《紅樓夢》已在社會上流行過。山西出現的乾隆甲辰功夢覺圭人序抄本《紅樓夢》,似是這一類本子,惜止存入十回,尚不足證實周春的話。這個抄本的發見和影印,幫助我們解決了一樁疑案。

    這個抄本子的早期收藏者楊繼振,字又云,號蓮公,別號北南學人,晚號二泉山人。隸內務府鑲黃旗。著有《星風堂詩集》。他是一位有名的書畫收藏家。原書是用竹紙墨筆抄寫的。蓋有“楊印繼振”、“江南第一風流公子”、“猗歟又云”、“又云考藏”等圖章。

    一此抄本之形狀與特點 我們所看到的是從香港購得的影印本。據範某在一九五九年七月所發表的《談高鶚手定紅樓夢稿本》一文中,曾描述過原本的形狀如下:它的外貌大小就和這本刊物差不多。當然不是報紙鉛印的,而是竹紙用墨抄寫的。竹紙很薄,年代久了,紙質變脆,容易破碎。顏色也由白色變成米黃色了。書的四邊的顏色,此起中間部份變得更深些。全書分裝十二冊,每冊十回,共計六百多頁,平疊放起來,大概有五六寸高吧。封面上有一個題簽“紅樓夢稿本”,下署“佛眉尊兄藏”“次遊籤”,朱墨分明,古色盎然。這就是這個抄本的外貌。

    影印本的封面及第一頁是影印時後加的標題“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第二頁開始就是原本封面,即範某所提及的“紅樓夢稿本,佛眉尊兄藏,次遊籤”,下面有次遊及幼雲的兩個印章。次頁題則曰“紅樓夢稿”“己卯秋月××重訂”,下面及旁邊共有三個圖章:“又云考藏”、“猗歟又云”及“江南第一風流公子”。再次頁則是一行題字:蘭墅太史手定紅樓夢稿,百廿卷,內闕四十一至五十十卷,據排字本抄足。×記。下面及旁邊有二顆。又云”圖章及一顆“楊繼振印”印鑑。此頁之後,又是一頁題名:“紅樓夢稿,咸豐己卯古×朝後十日,辛白於源”,下有於源之印。這以後就是五頁紅樓夢目錄,共一百廿回,但其中第七回下空著,缺回目。

    在述及此抄本的內容以前,必須先提一提幾處不是原來抄有的而是後來加上去的題字及批註。在第三十七回回首有硃筆批寫:此處舊有一條附黏,今逸去。又云記。在第七十二回回未有墨筆批寫:點痕沁漫處,嚮明覆看,有滿文口字,影跡用水擦洗,痕漬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偽託。己丑又云。其旁另有一行小字墨筆批註,以補充前文。寫的是:臍下抄錄紙張文字皆如此,尤非南人所能,措言亦惟擠下人知之。楊又云所說的滿文,因在此排印不便,故以口代之。此頁右士角果有用水擦洗過的痕漬。其殘留的形狀與楊又云所說的滿文很符合。在第七十八回回末就是“蘭墅閱過”四字的重要題字。它是用朱墨寫的,書於靠近左下角處。此四字筆跡相當工整,很不像是一個簽名。在第八十二回回末又有墨筆批寫道:

    目次與元書異者十七處,玩其語意,似不如改本,以未經注寫,故仍照後文標錄,用存其舊。又前數處起訖或有開章詩四句,煞尾亦有,或二句四句不同。蘭墅定本一概節去,較簡淨。己丑四月,幼雲×筆×於臥雲方丈。

    所謂“改本”及“蘭墅定本”,大概是指一七九一年以後的程、高排印本而言。下面將再提到此點。在一○三回第二頁,有紅筆勾抹一處,並添一“後”字。這是此抄本中第三次出現紅筆字。此外抄本中很多地方都有“楊繼振”或“又云”的印鑑。這些印鑑多半都是表示在各冊中原抄本起訖之處。

    原抄本最初似乎是經過兩道王序。第一道是一行一行,一字一字正式抄錄的文句。為了以後討論方便起見,我們稱這一部份為“正文”。由筆跡看來,全部一百廿回的“正文”是由幾個不同的抄手抄寫下來的。儘管這幾個抄手的書法有好有壞,但大體上大家都儘量求其王整。這一點說明一件事,那就是,此抄本的“正文”決不是任何人的原稿。沒有一個作家的原稿會是如此工整寫下來的,而且筆跡不會如此不同。此抄本的第二道工序就是有人根據“正文”進行修改。這一部份我們稱之“改文”。各回中“改文”有繁有簡。不過到了後四十回(第八十回以後)“改文”極夥。在有幾頁中“改文”的字數甚至超過“正文”的字數。因此“改文”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情形。此人在原則上是想把“改文”儘量都寫在“正文”旁邊行間,因此很多頁,“改文”太多,與“正文”錯綜間雜,密集一處。如果不是耐心的讀者,很難閱讀。有的時候“改文”實在太多,在行間無論如何是寫不下的,於是這些“改文”便被寫在一個紙條上附貼於該頁書上。這一部份的“改文”我們稱之“附條”。據我統計全抄本共有十八個“附條”。而其中十六個“附條”是集中於後四十回。只有兩個“附條”是在前八十回中。一個是在第廿四回第六頁。一個是在第卅七回第一頁,而此一附條據前引之硃筆批註已“逸去”。所有的“改文”字跡都很潦草。行間的真“改文”是出於一個人的筆跡,而“附條”的“改文”則共有兩種不同的筆跡。有關此點下面將再提到。

    (1)第四回有回首題詩,而庚辰本、戚序本、甲戌本皆無。

    (2)第五回有回首題詩,戚序本也有,但甲戌本、庚辰本無。

    (3)第五回有回末題詩,甲戌本無。庚辰本與戚序本雖然也有,但詩句不同。

    另外一個類似的例子,就是第四回的護官符。程甲本及程乙本只有賈、史、王、薛四家護官符,但是沒有下面的小注。其他幾本脂批《石頭記》此處都有小注說明每家各有若干房,在京若干房,原籍若干厲。此百廿回抄本此處也有類似的小注,但又與各脂批本不盡相同。在“王家”的下面甲戌本及戚序本之小注都寫道:“都太尉統制縣伯王公之後,共十二房,都中二房,餘在籍。”此百廿回抄本此處則是“……共十二厲,都中現住五房,原籍七房。”

    第十七回及第十八回的分回及回目也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己卯本和庚辰本的這兩回是沒有分開的。甲戌本缺這二回,是否已分開不得而知。程高的排印本與戚序本則是把這兩回分開的。然而兩者的分回方式又不同。戚序本的第十七回較程、高本為短。也就是說程、高本第十七回後半部很大一段故事在戚序本中被置於第十八回。此百廿回抄本的第十七、十八兩回也是分開的,分回的方式與戚序本同。可是在另一方面此抄本的第十七回及第十八回的回目又與戚序本此兩回回目不同。戚序本上是:

    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曲折

    第十八回: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助情人林黛玉傳詩

    此百廿回抄本這兩回的回目則是:

    第十七回:會芳園試才題對額,賈賣玉機敏動諸賓

    第十八回:林黛玉誤剪香囊袋,賈元春歸省慶元宵

    而程、高排印本此處回目卻是:

    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倫樂寶玉呈才藻

    其實這個百廿回抄本的前八十回目有許多回目既不同任何脂評本,也不同程高排印本。“改文”只是改動了“正文”的字句,使之與程乙本一致,但未曾改動同目。楊繼振自己已經註明“目次與元害異者十七處”。這十七處全部出現在前八十回中。從這種種跡象看來。這個百廿回本前八十回的“正文”是來源於…個特殊的脂評本。它既不同於已發現之各種脂評本,也不同於程高兩次排印的本子。

    (二)其次要談到此抄本的後四十回“正文”。到為止我們所看到的《紅樓夢力第八十回以後的文字只有程、高兩次排印的本子,也就是所謂的“程甲本”及“程乙本”。(據聞,北京圖書館尋到另外一個百廿回抄本,與現已影印出來的這個百廿回抄本不太一樣。可惜我們無法看到。)這個影印百廿回抄本的後四十回正文,就其全體而論,與程、高兩次排印本都不一樣。如果細分,這又可分為兩種情形。抄本的後四十回中有廿一回是被大改特改過的。這廿一回的正文與程甲本程乙本都不同。其主要的特點是比上述兩種排印本文字簡短得多。據我粗略的估計,此抄本的這廿一回正文字數平均要比程、高排印本的文字起碼少四分之一。抄本後四十回中的另外十九回,除了改正個別抄錯了的錯字以外,沒有任何改動。這十九回的文字則完全同程乙本。汪原放與今天在大陸上的紅學家曾經不止一次的詳細校勘過程甲本及程乙本文字上的異同。我們可以拿他們的“校字記”來與這個抄本核對。結果是這十九回全然與程乙本相同,沒有一處例外。

    (三)再談“改文”的情形。全部一百廿回中的“改文”都是與程乙本同,毫無例外。不過如果仔細研究這些“改文”的情形及“改文”出現的地方,我們可以發現三點值得注意之處。現分述如下:

    (l)前面剛剛提過,抄本後四十回中有廿一回被改過,而且是大改特改。但是另外十九回則除了改正個別的錯字外毫無改動。逼一點很奇怪。無論這位改文的執筆者是在修改自己的原稿,或是根據程乙本在校勘自己手中的另一個本子,按理說每回中都多多少少應該有些改動。我們也不能把這種情形歸咎於此人之疏忽或遺漏。如果此人是在修改若干回之後,忽然放棄修改王作,則這十九回無改文者應該是抄本最後十九回。但事實又不然,這十九回無改文者是夾雜在其他各回之間。對於此點,唯一合理的解釋是:這十九回曾經被改動過,但是因為被改動的太多太亂,所以此人立即又重新謄清一遍。這十九回是被改動後又被清抄過的,所以與程乙本中的此十九回完全一致。

    (2)“改文”在前八十回比在後四十回中為少。而且兩者的性質似乎也不太一樣。前八十回看起來很明顯,此人是在根據程乙本來校正他手中的另一抄本。凡是抄本正文中與程乙本有出入的地方,此人都根據程乙本改正,所以有刪除的地方,也有增加的地方。但是後四十回中的“改文”,除了一兩個字的刪改之外,只有增高鶚的手稿本,沒有一個作家在修改自己的原稿時是隻增加而不刪減,通常都是二者兼而有之。這種現象在積極方面,又表示此抄本的後四十回輿程乙本的後四十回確實有極密切的淵源。程乙本筱四十回是由這樣的一個稿本脫胎而成,或者說是由這樣的一個稿本被人加工整理而成。而且這位加工整理的人,當年在加工整理的過程中謹守一個原則,那就是一方面要修飾原稿本的文句,另一方面又要儘量不丟棄原稿本中的字句。原稿本中的字句都是需要保留的。在這個條件下來修改文章則只有用增加文字來美化它。

    (3)如果再進一步研究這些後四十回的“改文”--也就是此抄本正文與程乙本不同之處--的性質,我們可以把它們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美化原來的文句及情節,原來正文文句是簡單的,平鋪直敘的,描寫不細膩的,則將之複雜化、美化,加以深刻細膩的描寫。因此有時原來正文只有兩三句話,但卻被擴充成幾百字以土。從這些例子來看,此改稿人與原來正文的作者決非一個人。改稿人的文學修養此原來正文的作者要高明得多。第二類是屬於一兩個字的更改。或者是把文言文的用字改成口語用字,或是將非北京話改成道地京腔。這一類的更改很徹底。凡是按這個原則應該改的,幾乎很少有漏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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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書完全密封會不會生蟲,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