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
一、行政處罰聽證是國家有關部門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設定的有效方式,那麼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這不僅是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如何實施還是的依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因此當事人對於金額的繳納不必太過急切,因為各地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所以對於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的問題,首先自己得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這樣才有助於權益的維護。
1、北京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3萬元以上。
依據《北京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含經依法授權或者受委託的行政執法組織,下同)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對公民處以超過1000元的罰款,對法人或者其它組織處以超過30000元的罰款,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依照行政處罰法和本辦法執行。
2、天津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最高限額的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為標準。
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確定行政處罰聽證案件中“較大數額罰款”標準的通知》
二、“較大數額罰款”的確定,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最高限額的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為標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較大數額罰款”:
(一)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500元(不含500元)的;
(二)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1萬元(不含1萬元)的。
3、上海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5萬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
依據:《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第四條 (較大數額標準)
本規定所稱的較大數額,對個人是指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指5萬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市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對前述較大數額標準進行調整並予以公佈。
行政機關可以規定低於前款標準的較大數額標準,並應當予以公佈。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滬機構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實施行政處罰,對適用聽證程式的較大數額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
4、重慶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2萬元以上。
依據:《重慶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第三條 行政機關作出下列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三)較大數額罰款。前款第(三)項所稱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0元以上罰款。本市行政機關需要執行高於上述標準的規定的,應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
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本市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執行數額較小的規定,並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法律、法規對舉行聽證的罰款數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實際運用中,一定要切實牢記這類標準的的實施條件,如果自己不具備相應的條件就應該主動放棄,最重要的是標準金額的設定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使得人們敢於聽證。
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
一、行政處罰聽證是國家有關部門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設定的有效方式,那麼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這不僅是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如何實施還是的依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因此當事人對於金額的繳納不必太過急切,因為各地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所以對於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的問題,首先自己得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這樣才有助於權益的維護。
1、北京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3萬元以上。
依據《北京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含經依法授權或者受委託的行政執法組織,下同)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對公民處以超過1000元的罰款,對法人或者其它組織處以超過30000元的罰款,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依照行政處罰法和本辦法執行。
2、天津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最高限額的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為標準。
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確定行政處罰聽證案件中“較大數額罰款”標準的通知》
二、“較大數額罰款”的確定,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最高限額的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為標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較大數額罰款”:
(一)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500元(不含500元)的;
(二)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1萬元(不含1萬元)的。
3、上海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5萬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
依據:《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第四條 (較大數額標準)
本規定所稱的較大數額,對個人是指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指5萬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價值)。市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對前述較大數額標準進行調整並予以公佈。
行政機關可以規定低於前款標準的較大數額標準,並應當予以公佈。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滬機構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實施行政處罰,對適用聽證程式的較大數額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
4、重慶市較大數額罰款金額為2萬元以上。
依據:《重慶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第三條 行政機關作出下列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三)較大數額罰款。前款第(三)項所稱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0元以上罰款。本市行政機關需要執行高於上述標準的規定的,應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
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本市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執行數額較小的規定,並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法律、法規對舉行聽證的罰款數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實際運用中,一定要切實牢記這類標準的的實施條件,如果自己不具備相應的條件就應該主動放棄,最重要的是標準金額的設定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使得人們敢於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