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36伏規定為安全電壓的界限呢?原來人體透過5毫安以下的電流時,只產生“麻電”的感覺,沒有危險。而人的乾燥面板電阻一般在1萬歐以上,在36伏特電壓下,透過人體的電流在5毫安以下。所以,一般說來36伏的電壓對人體是安全的。
但應注意,在潮溼的環境裡,安全電壓值應低於36伏。因為在這種環境下,人體面板的電阻變小,這時加在人體兩部位之間的電壓即使是36伏也是危險的。所以,這時應採用更低的24伏或12伏電壓才安全。
行業規定 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原因如下: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透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透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透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人體對電流的反映: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髒開始麻痺,停止跳動.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面板潮溼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溼油汙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採用安全電流,而是採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一般情況下,也就是乾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下,安全電壓規定為36V,對於潮溼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安全電壓規定為12V,這樣,觸電時透過人體的電流,可被限制在較小範圍內,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
“只有不高於36伏特的電壓才是安全的”這句話應理解為: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加在人體上不同部位之間的電壓不高於36伏才是安全的。
為什麼把36伏規定為安全電壓的界限呢?原來人體透過5毫安以下的電流時,只產生“麻電”的感覺,沒有危險。而人的乾燥面板電阻一般在1萬歐以上,在36伏特電壓下,透過人體的電流在5毫安以下。所以,一般說來36伏的電壓對人體是安全的。
但應注意,在潮溼的環境裡,安全電壓值應低於36伏。因為在這種環境下,人體面板的電阻變小,這時加在人體兩部位之間的電壓即使是36伏也是危險的。所以,這時應採用更低的24伏或12伏電壓才安全。
行業規定 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原因如下: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透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透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透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人體對電流的反映: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髒開始麻痺,停止跳動.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面板潮溼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溼油汙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採用安全電流,而是採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一般情況下,也就是乾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下,安全電壓規定為36V,對於潮溼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安全電壓規定為12V,這樣,觸電時透過人體的電流,可被限制在較小範圍內,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
“只有不高於36伏特的電壓才是安全的”這句話應理解為: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加在人體上不同部位之間的電壓不高於36伏才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