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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畢業後,他用耳光報答當年的老師”的影片在網路上熱傳,引發全國網友關注。影片顯示,洛陽市欒川縣男子常某,將騎車的老師張某某攔在路邊抽耳光,稱因20年前上學時被該老師毆打,致心靈受傷。據悉,當年常某因為家裡相對貧窮,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曾經被這名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帶來持續多年的身心傷害,以至於畢業近二十年後仍然難以紓解,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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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5162530112

    紅白分清,二十年的分爭,誰對誰錯,影片沒錯,狗朋爛友,人人都有,什麼,打人沒錯,申張正義,無目法紀,一派胡言,拉幫結派,罪加一等,,,,,!

  • 2 # 唐少群151

    老師打學生要一分為二,如果只是為了教育和懲戒把握好尺度是可以的,像這種變態的流氓行為那是虐待兒童,當以虐待兒童罪論處。二十年後學生回來報仇雖然違反了治安處罰條例但是他給整個社會帶來了進步,為整個教育事業帶來了進步。

  • 3 # 煙不離手123

    老師當年身教,學生壯年出師!老師打學生是工作失誤,學生打老師是道德敗壞?學生滋事,老師虐童。個人承擔個人責任!老師虐童如果屬實,雖依法已過追訴期,不加追究就有可能出現報復社會的事件,群死群傷的事這兩年還少麼?

  • 4 # 趙建峰8731

    本來是一個民不告,官不究的事,硬鬧的快打群架似的,二十年前老師多次打了學生,是侮辱欺凌還是正常懲戒。捱打的老師心裡有數。打人的學生更清楚。事隔半年,影片出現,學校出來為老師出頭,也屬於正常,捱打老師真不該跟著學校出來喊冤,此事肯定越描越黑,。這裡有四個不該,一不該,事隔二十年學生打老師,二不該,不該流露的影片暴光了,三不該,不管當年什麼心態下打的學生,你是打了,而且還打得挺狠,老師你真不該出面報案,此事鬧的越大,老師也就被描的越黑,真不如忍了,隨風去了……。四不該警方高調 介入,人抓了,準備嚴厲打擊,一查劇情反轉,怎麼辦?

  • 5 # 春天之溪

    謝謝邀請。老師打學生和家長打孩子屬於一個性質,他屬於教育的範疇,而且是在學生犯了錯誤,為了讓他改正錯誤不得已而為之。有些學生,光靠說服教育是蒼白無力的,不讓他受一些皮肉之苦他不足以長記性。在傳統的教育中,老師的戒尺就是一種懲戒的工具。當然,像那位自稱被老師用腳踹頭幾十下(我不相信老師會有這樣的行為,如果真的如此,恐怕他應該早已經致殘了),這對於老師來說已經超出了懲戒的範圍,那叫暴力體罰,應該是嚴令禁止的違法的行為,學生有上報的權利。二十年之後,身強力壯,拿當年的委屈來懲戒老師,這是無視法律的存在,嚴重的侵權和侮辱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冤冤相報之風不可長,你的老爸老媽當年打過你,你大了之後也要回來打你老爸老媽嗎?如果不以欒川打老師事件為戒的話,像某些不明真相的人一邊倒,想致老師於死地,說不定就有兒子打老子的那一天。據聽說,該村村民還集體聯名保護常某,說他是一個好孩子,真的不敢苟同。

  • 6 # 15876923

    戒尺教法是傳統教育方式,但已經不適應新形式下的教育,老師是一定需要改變了,用愛代替訓,用說代替罰!但新形式下學生和學生家長素質和認識水平參差不齊,再加上一些專家將老師比喻成了七十二變的孫悟空,將所有問題的扣環都扣加在一個文弱書生身上,這是無知的表現!因為老師是很難能同時具備李小龍馬季孔子……等於一身本事的超人的,老師也是人,僅僅是個文弱書生,一個弱勢群體,所以誰都可以在他們面前囂張跋扈

  • 7 # 使用者勇恆

    事出有因,難道老師對學生體罰了,現在發動以前被老師體罰過的學生去報仇雪恨嗎。我敢肯定被老師體罰的學生很多很多,比你體罰嚴重的也有的是。為什麼就你放不過,就你耿耿於懷,就你有心裡陰影,就你被老師欺負了,就你20年來一直心裡壓力大。這充分說明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你心胸狹窄,肚裡小,心裡變態,心裡容納不了人一生遇到普普通通的是是非非,也充分說明父母把你沒有教育好,其實你的家教也不嚴。不要到今天出事了,找好多水客求情,出面簽字了。不管你以前受到老師多大的侮辱,今天你打老師就不對,也不要把影片給自己的女兒看,女兒看見你那麼野蠻,粗暴,可能你女兒也重新認識你,也不要給女兒心裡留下陰影。如果現在還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真正驗證你心裡不健康。必須嚴判,才能尊師重教,才能警醒教育的短板和迷失。不然效仿此類事件的人越來越多,犯罪嫌疑人越來越多,以後打老師,打父母的不孝之子數不勝數,社會的負面影響就越大。你是典型的代表,就應該承擔典型的判決。以此來教育警醒身邊和後面的人。

  • 8 # 厚德載物160717759

    20年前老師打學生無法考證,有可能是子虛烏有,20年後壯漢打老人,有自拍的影片為證,證據充足,應該依法處理。

  • 9 # 淡定淡定194223822

    老師打學生,天經地義屬於教育的範疇20年後學生打老師就是報復就是犯法,該生心胸狹窄,嫉惡如仇,報復心裡極強,就像一個父親酗酒成性,不管家裡,經常打罵孩子,孩子透過自己的努力,出人頭地,成為國家有用之才,20年後衣錦還鄉,就可以打罵父親嗎?,還有那麼多人為其證明打老師對了,是好孩子,請問這些人,做人的底線在哪裡。

  • 10 # 愚公移坡

    該老師有沒有侮辱性體罰學生還在調查中,沒有定論因而只能假設。如果屬實,則老師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責令改正或給予處分。如果不屬實,則老師無責任。常某則是報復,違法無爭議,法安處罰或入刑都有可能。一個是以教育為目的,一個是以報復為目的,兩者性質不同。至於村民簽名保護常某,則是裡挾民意向執法機關施加壓力,而且可能造成村民與教師的族群相互不信任,甚至對立,這個後果可能很嚴重,如果這個"民意"是家族勢力,則屬於怡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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