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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球隊四個全明星,兩個超級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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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壇扒客

    說起這個話題,自然就免不了提到,當年聯盟以可笑的“籃球原因”,單方面否定了保羅加盟湖人的交易。

    實際上當年是什麼情況?

    黃蜂隊,也就是現在的鵜鶘,並不是喬老闆的黃蜂。當年是處於聯盟託管的狀態,隊內所有的事務,都必須彙報給聯盟。而說白了,各支球隊的老闆才是聯盟真正的大佬,聯盟管理層只是屬於高階打工仔。所以,如果保羅加盟湖人聯手科比,並且大家都知道湖人肯定還有後續交易(引進魔獸霍華德),再加上東部有熱火三巨頭,等於說,這兩支球隊直接是鎖定總決賽,其他球隊看不到一點奪冠的希望。所以,其他28支球隊老闆,聯合起來施壓,迫使聯盟干預,隨後交易宣告破產。

    這個可笑的“籃球原因”,也是所有湖密心中的痛,不僅失去了建立王朝的機會,科比也因為獨木難支,拼盡全力,大傷導致職業晚期的淒涼。

    再說回杜蘭特

    2017年夏天,杜蘭特正式成為自由球員,並做出決定要加盟73勝勇士,隨後勇士清理了空間,直接裸籤杜蘭特。這個轉會,也是近十年來,除了詹姆斯決定1之外,最勁爆的休賽期轉會。這筆交易的槽點,實際上更多是在於輿論,畢竟前不久的西部決賽,勇士在1比3落後的情況下翻盤杜蘭特的雷霆,隨後總決賽失利,杜蘭特加入,也被認為是“投敵,抱大腿”。

    但是操作上,是完全符合聯盟規則的,杜蘭特本身也是自由球員,勇士也不像當年黃蜂一樣處於託管狀態。所以,聯盟既然沒有干擾熱火三巨頭的巔峰抱團,也就不會去組織杜蘭特的自由加盟。

  • 2 # 關於球的事

    這一定讓人聯想到當初斯特恩因為籃球原因否決保羅加盟湖人的交易。

    首先,保羅去湖人是一樁交易

    當時湖人為了得到保羅與火箭準備促成一樁三方交易,保羅加盟湖人,奧多姆送到黃蜂,加索爾送到火箭。與此同時,火箭將凱文-馬丁+路易斯-斯科拉+德拉季奇+2012年首輪選秀權送到黃蜂。這樁交易即將達成,保羅甚至已經打電話給科比說兩個人即將要聯手,不過斯特恩因為籃球原因否決了這筆交易,因為當時黃蜂沒有老闆由聯盟託管,而斯特恩要為投資人負責所以否決了交易。

    杜蘭特加盟勇士

    首先,杜蘭特加盟勇士是合理的,因為杜蘭特是自由球員自願加盟,這是其一。其二,杜蘭特加盟勇士,勇士薪資空間足夠簽下杜蘭特沒有違規。一個願意招募一個願意加盟就形成了現在這樣的情況,所以和聯盟其他球隊沒有任何關係,有球隊眼紅也沒有辦法。

  • 3 # 侃侃che

    NBA是商業化的聯盟,球員可以交易並轉會。杜蘭特加盟勇士隊,是不需要經過聯盟同意的。

    阿杜是自由球員,合同到期了重新去找一份新的工作而已。

    勇士隊有自己的老闆,只要老闆肯付錢給阿杜,阿杜加盟,這是雙方的你情我願。並不存在違規交易,聯盟無權插手

    聯盟無法控制巨星抱團。

    一個球隊有眾多全明星,並且有超級巨星。這個例子在杜蘭特加盟勇士隊之前就有了,例如當年的綠衫軍三巨頭(加內特、皮爾斯和雷阿倫),熱火三巨頭(詹姆斯和韋德都是超級巨星級別的,波什在當時是聯盟前十五的存在),這些巨頭都獲得了NBA總冠軍,所以這個現象並不稀奇,聯盟也無法阻止。

  • 4 # 一個老西兒

    2016年,凱文-杜蘭特的一次決定,如當年的勒布朗詹姆斯一樣,完全改變了之後幾年的NBA歷史。杜蘭特加盟此前常規賽拿下73勝的勇士,豪華的勇士有了杜蘭特的加盟,再度升級成超級銀河戰艦。

    NBA的商業大聯盟中,競技體育也總被摻雜商業,很多決定並不是單純的“籃球原因”,所以會有聯盟控場,甚至控制交易的情況。

    當年馬刺和太陽的季後賽,聯盟有干預;保羅加盟湖人,聯盟有阻止……但是論到杜蘭特的決定,除了杜蘭特本人和他的商業公司,誰也沒資格左右他的決定,即使杜蘭特選擇退役,這是自由球員的自由。

    與當年的黃蜂保羅與湖人的交易不同,聯盟是有資格叫停的,保羅是黃蜂的球員,而當年的黃蜂隊沒有老闆,黃蜂隊實際上是由聯盟代託管的,他要為投資人負責,所以拒絕了送出當家球星的決定。

    現在看來,保羅的交易否決讓他的西決地板遲來了太多年;而杜蘭特的自由球員決定讓他獲得了冠軍和他想要的“證明”。

  • 5 # 一個看球的人

    按照常理來說球員無論加盟哪個隊伍都是自由的!

    杜蘭特加盟勇士的確讓勇士的陣容加強了太多太多,一個隊伍首發四個全明星的首發!兩位當打之年的超級巨星,縱觀整個歷史都是最強的陣容!一個隊伍三位MVP球員,伊戈達拉,庫裡和杜蘭特!還有一個聯盟最頂級的3d球員湯普森以及聯盟最佳防守球員格林!這五個人除了伊戈達拉年紀大一些,其他四個人都是巔峰期!

    聯盟之前阻止過保羅聯手科比!那一次的原因無人知曉,但是也有過詹姆斯加盟熱火聯手博士和韋德,但是也沒有見過直接加盟一支冠軍隊伍的!杜蘭特為什麼沒有被阻止我覺得是聯盟再找下一個門面!

    隨著詹姆斯的老去,聯盟急需一個排面來撐住整個聯盟的市場!可是庫裡還沒有能夠到詹姆斯的地步,而杜蘭特和詹姆斯一樣充滿著話題但是彷彿也不夠霸氣不夠有商業魅力!那麼直接造一個歷史級別的隊伍,這樣就可以持續的有商業的號召力,而勇士就一直是聯盟所打造的豪華隊伍!東部的騎士詹姆斯則被打造成了一個沒落之年的孤膽英雄,不得不說這終究是一個商業聯盟!

    所以,按道理來說所有的球員都是聯盟的搖錢樹!你有商業價值,你做什麼聯盟都會保住你而喬丹,科比,詹姆斯之後我實在是想不到現役有哪個有巨大的市場號召力!

  • 6 # 觸控體育

    NBA15-16年賽季結束,杜蘭特合同到期,正式成為自由球員,在前一個賽季季後賽西部決賽中雷霆和勇士大戰7場,最終勇士在第六場憑藉克萊湯普森的神級發揮,勇士客場大逆轉雷霆,接著主場再下一局,從而4比3總比分進入到NBA總決賽。

    杜蘭特看不到希望

    杜蘭特算上15-16賽季,已經在雷霆呆了九年(算上超音速一年),球隊最好的成績也是11-12賽季進入過NBA總覺賽,此後就再也沒進過總決賽,杜蘭特也許是覺得累了,對於當時即將28歲的他,他已經看不到雷霆有獲得NBA總冠軍的希望,為了總冠軍夢想,杜蘭特毅然決然投敵加入勇士隊。

    杜蘭特當時是以自由球員身份選擇加盟勇士,而杜蘭特和勇士簽約和交易都符合NBA規則,不存在任何違規行為,所以聯盟不會予以干涉他的選擇,更沒有權利制止,這就像一個工作的人辭職了謀求新的工作,而勇士有屬於自己的老闆,老闆聘用你,雙方你情我願,跟其他29隊老闆沒任何關係。

    當時保羅加入黃蜂被斯特恩拒絕是因為當時的黃蜂(現鵜鶘)沒有老闆,屬於託管狀態,相當於聯盟29支隊伍老闆都是黃蜂隊的股東,而當時多數股東持反對建議,作為NBAQuattroporte的斯特恩不得不叫停此次交易。

    在去年杜蘭特也如願以償的拿到了NBA總冠軍獎盃,並且拿到了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實現了自己的夢想,本賽季勇士再次闖入到了西部決賽,極有可能實現兩連冠,威少內心不知道會怎麼想?

  • 7 # 公子蔣球

    題主這麼問,恐怕是對於當年科比和保羅之間的聯手失敗造成的疑問。事實上,聯盟當年阻止這對組合的原因無疑是為了各支球隊的利益,說白了是其餘球隊大老闆的利益(因為科比和保羅的組合很可能比現在的哈登和保羅還要厲害好幾個等級)。但是,為什麼現在的杜蘭特卻不會被阻止呢?

    2015-2016賽季結束以後,實際上杜蘭特已然成為一個不受約束的自由球員,也就是說只要他願意他可以加盟任何一支想要得到他的球隊。作為一個聯盟頂級的球星,對他展開追求的球隊絕對不在少數,但是,杜蘭特明白,他要的是冠軍!

    因此,在庫裡的招募下,杜蘭特毅然決然的選擇離開。而隨後肖華的一段發言也暗示著,勇士這樣擁有4巨頭的球隊實際上並不是聯盟的退步,相仿,他甚至認為這是NBA發展的必然,這樣能夠更好的激發其他球隊的競爭慾望。或許,這也是“審美疲勞”的聯盟和球迷所預設的一種行為吧?

  • 8 # 乾爹945

    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是看了幾個回答的太業餘,沒辦法,說兩句,省的被他們誤導!

    NBA是商業聯盟,既然是商業就有他的規則,杜蘭特自由轉會勇士隊,聯盟沒資格阻止!

    另外拿保羅轉會湖人說事的,當時保羅所在的黃蜂已經破產了,當時是被聯盟託管的,也就是說黃蜂隊的老闆是全聯盟29支球隊老闆組成的,黃蜂隊的資產是29個老闆的共有財產!黃蜂想把保羅送去湖人被斯特恩否決是因為黃蜂沒!資!格!做這場交易的決定,29支球隊老闆投票否決了這場交易,斯特恩只是宣佈而已!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商場裡的一家商鋪破產了,但是裡面貨物還在,為了維持整個商場的形象,現在這家倒閉的商鋪被其他商鋪一起出錢經營維持到有另外的人接手,同時裡面的貨物都歸其他商鋪共有了,這時候這家倒閉商鋪要拿貨物裡的一臺電視機去換隔壁商鋪裡的一把椅子,其他老闆們能同意麼?斯特恩作為商場的物業經理,只是發言人而已!

  • 9 # 驚奇體育

    首先我們要清楚,儘管NBA是一個商業聯盟,儘管他們還是以賺錢為目的,但是聯盟並不是能夠干預所有的事情。無論是球員的決定,還是球隊的決定,只要不違反聯盟的規定,他們都是無權否決的!

    杜蘭特在選擇要加盟勇士隊之前,他是一名自由球員在,這就意味著他選擇加盟哪支球隊都是可以的,只要那支球隊能夠簽下他,那麼他是可以去任何球隊的。換句話講,就算當時杜蘭特不想再NBA繼續打球,想要去歐洲,CBA等聯賽,聯盟也都是無權干預的!

    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因為當年黃蜂隊與湖人隊之間的交易,但是保羅去聯手科比而被聯盟否決!之所以會被否決,就是因為當時的黃蜂隊是沒有老闆的,屬於由聯盟託管的狀態,所以聯盟有權決定這筆交易是否完成!

    而杜蘭特加盟勇士隊與這個完全是兩件事情,所以杜蘭特加盟從規則上面來講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是作為一名超級球星,加盟一支剛剛在季後賽中輸掉的球隊令球迷們有些不理解而已!

  • 10 # 灌籃HOOP

    2016年夏天,杜蘭特與雷霆的合同到期,成為完全自由球員,而勇士則透過交易送走博古特和巴恩斯,清出了可以滿足杜蘭特要求的薪金空間。從NBA的規定程式上而言,這是一筆正常合法的簽約,既然球隊和球員本人沒有異議,聯盟當然沒有理由也沒有資格否定這筆簽約,也就沒有所謂的“允許”這一說。

    很多人會提到當年斯特恩以“籃球的原因”為理由代表聯盟否決了湖人得到保羅的交易,進而質問聯盟為何沒有“干預”杜蘭特加盟勇士,其實這兩者之間有巨大不同。時間回到2011年夏天,當時的NBA聯盟已經因為勞資糾紛中斷了161天,黃蜂隊也因為老闆債務問題,被NBA接管了,也就是說在那個時間點,包括和其他做交易在內代表黃蜂隊進行各種操作的是NBA聯盟,也就是說聯盟官方有資格拒絕湖人得到保羅的交易。

    其次,在當時的情況下,暫時託管黃蜂的聯盟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儘快為黃蜂找到願意“接盤”的下家,這畢竟是個商業聯盟。而想要達成這個目的,讓黃蜂保持一定的“價值”,讓球隊依舊能吸引到賣家就很有必要。而湖人交易得到保羅的提案,很明顯不能讓聯盟感到滿意,如果因為“偏打劫”的交易換來一堆價值偏低的球員導致黃蜂無人問津,這是聯盟不可接受的,這才是所謂的“籃球的原因”。

    可以說,聯盟當年否決保羅的交易是特殊時間點下極其特殊的個案,而杜蘭特的簽約符合流程自然不可能被聯盟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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