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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ser88200392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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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望緣637
這個要都不算正當防衛,那被害人就等死吧,直不明白為什麼行兇者在行兇過程中還要受法律保護,而防衛者缺被法律約束。原不的現在打架弄事的人多了,我認為都是法律和職法者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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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驢爸爸
警方這事不負責的一種表現!我們先把人抓了!怎麼判是你們的事情!抓錯了國家補償也是國家出!要是不抓人到後來這個人有罪跑了!警察的責任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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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細看再評
警察都被要求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不然就要被脫警服甚至坐牢,你老百姓就能罵也還罵打也還打了?這真的很好理解警察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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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滿城風華151540505
法律自有度,相信淶源警方也願意放人,畢竟是當地人。但是法律條文面前,不敢徇私枉法。本案真正的細節只有公安部門掌握,我想也路對不是網路裡寫的那樣簡單。在死者家屬面前,公安局也不能按理辦事,而是遵循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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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瓜扒皮
警方不這麼說,怎麼能為前面的事情做個了斷了,要不然他會承擔很大的責任,這是警方在給自己的傷疤找了一塊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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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翟哥五哥
警方也會怕誰?
我不信!
感覺這個判決背後的故事肯定很精彩。但只能是背後,上不得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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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886888988復活重生
作為男子,拿刀講入人家裡行兇,反被別人殺死,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又擺在網友們面前,這家三口,為了生命,只好奮起反擊,這是理所應當,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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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心知肚明68
就是故意的,沒毛病,我不傷害他,難道等他來傷害我?違不違法你有權你說了算,遇到這樣的人闖入我家,我也會對他故意傷害,直到他無力傷害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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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龍文奮蹄
交給法院按照人大訂立的明文法律規定做出最終裁判。
人大不滿意法院的裁判,還可以以決議的方式做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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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生27
正當防衛。半夜闖入人家行兇,全家奮起反抗,絕對足正當防衛。誰在那種生死之間,撐握不好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火候,那是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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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q158385
他們不是人民警察
,這些警察是專門保護壞人的吧!法官都說是正當防衛了,誰給你的權利和膽子說是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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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葉知秋ljb
以前有事總想著110,現在有事唉!破財消災吧!惡徒有可能是警察親戚啊惹不起!看淶源的警察就覺得背心都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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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清泉140002017
好不容易逮到這一家,還不把影響擴大化。犯罪分子上門侵犯這一家你就是不能反抗,你反抗就是故意的。我的淶源警方等著拿國家獎金。評先進。先把人抓起立來。案件生實不怕你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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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暮鼓邦基固晨鐘警世塵
警方也有自己的苦衷,又不便明說,這碗飯卻實不好吃。但話又說回來,社會輿論一邊倒耍求放人,上面也已發聲,你們又擔心什麼呢?除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外,只有一種可能,面對“受害者”家屬的咄咄逼人指責或賠償條件,警方為平衡對方怒火,做出起訴逮捕決定,而檢方不予受理。(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白臉)沒想社會輿論等不急了,只好放出一名反抗中退出的報警者,以平息事態。順便告知大眾,報警者免責,殺人者有罪的法律規則。(其實報警者也是三人同夥中的共犯,案子未結豈可放出而做出無罪結論)法律是有尊嚴的,豈可任性的隨意變幻反轉來使用它的許可權。至於無辜的二老就在牢裡多住幾日吧,何時放出與定罪,那就看個人的造化和事態的發展了。思前想後找不出來其它的理由,就算我瞎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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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五味齋主5
一般殺人案屬於大案,公安機關破了大案是要被上級記功獎厲的(包括職務提升,加薪等),好不容易破了個殺人案,公安機關肯定不會認定是屬正當防衛,如果認了就等於白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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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103474353208
換位思考,假如警方家屬家裡有這種事發生?警方是不是也不保護警方家屬?老百姓只知道,帶著兇器到家裡不僅逼婚,還準備滅門,哪個老百姓家裡來了這種人不害怕?非的等到同歸於盡嗎?該放人了。法律應該是懲惡揚善,弘揚正氣的,應該支援家庭安全性和不可侵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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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從不看電影的人
現在太部份都是馬後炮,出事了說你不及時報警,報警早了又不處理,你做好事又說你過了,不做好又說你沒有人情,這個社會真的很好笑,一句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關自己,家人,絕不放過,那怕慘重代價也在所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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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得意忘形14
面對私闖民宅,持刀行兇的兇犯,除了殺了他,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妥善的方法,保護一家三口的人生安全!警方為什麼一再刁難一家三口呢?這裡面有什麼玄機?值得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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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花萼巴山
事發前,該男子數次威逼女子與其確立戀愛關係,不從,數次騷擾該女子及其家人。女子及其家人數次報警,無果。最後,該男子於深夜,持刀,翻牆,入室,傷人,終被反殺。如果這都不叫正當防衛,請教什麼才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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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涉警的都和匪,黑道,江湖…等有一定的牽扯。過去幹警的都是一些地痞小混混,平時欺壓良善,坑男霸女,現在好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