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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社會第一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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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頭怪牛
謝邀!有沒有先說你的行為是最愚蠢的女人,最不道德的女人!最恥辱的女人!同居三年,你可能採取措施了,如果不採取措施,你恐怕十個孩子都有了!到頭來你落個什麼?_?你的心甘情願,換來的趾高氣揚,玩你沒商量!活該賤人!你原來就錯了!現在仍然在錯,將來還會錯,你的一生已經註定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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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丸丸2379
雖然女主有工作,但是男人照顧愛護自己的女友不也是天經地義的嗎?……
再說談戀愛都不捨得為你花一點點錢,況且還同居三年了呢,連百來塊的東西都不願意買(而且還是女主開口的),完全看不到男主喜歡或愛女主,你還指望婚後他會照顧你?
在這個現實又物質的社會,說句難聽的,如果你們分手了,女主也就拎包走人,白給男主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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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蘭心惠質46
你的要求一點都不過份.甚至讓我覺得心疼,百來元錢的東西還需要去討要.
一個男人對女人太小氣,證明他不夠愛你.或者是,他天生就是那種只賺錢不想花錢的男人.
你就自己對自己好點吧,別再企求他為你花錢與付出了.
節約是美德,但該用的,該花的,還是該適當的掏掏荷包,掏掏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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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冰雪RONGHUA
這個怎麼說呢,你已經和他同居三年了,意義上也給結婚了差不多,他不捨得給你花錢,有兩種原因,第一就是你男朋友是個省吃儉用的人,不怎麼愛花錢,會過日子。第二種原因就是不讓你花錢,你都樂意和他生活,他為什麼再讓你多花錢,如果你真的要他還不給,他好想做好分手的意思,因為沒在你身上花什麼錢,你要是鬧就各走各的。
我個人認為,一個人愛一個人就是對她好,滿足她想要的,但是也不能太過分,就是日常生活。
我家裡沒什麼錢,我說買什麼一般的時候老公都同意,從來都說過不讓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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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126157776
認識四年,同居了三年,你自己都沒整明白到底愛不愛他,他又愛不愛你,就急著在一起,你不覺得你太草率了嗎?
有人說,如果一個男人足夠愛你,就會捨得為你花錢。我覺得這句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最起碼的說,在他眼裡,你比錢重要。只要是你喜歡的,他願意買給你,東西不論貴賤,能看出他對你的心意。一個男人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得到心儀的東西,那種歡呼雀躍的樣子,內心裡不也會感到很自豪嗎?
當然了,我不是說,愛情用金錢來衡量。還有很多種方式。比如,無微不至的關心了,體貼了,等等。但是,金錢還是不能少的,送給女朋友的浪漫禮物。
一個男人對金錢斤斤計較,確實不怎麼好,你掙錢要給誰花呢?也許是為了攢錢買房,買車?為了以後的生活作打算?但是,該花的還得花,不然,顯得多小氣啊!
女人自己掙錢自己花,會花得很舒坦,不用看別人的臉色。不要想找到了男人就找到了靠山,那樣,你會活得很憋屈的。經濟上的獨立對於女人來說,非常重要。
別再糾結了,他不給買,自己買,相中什麼買什麼,自己活得灑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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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雲煙4
這件事情我認為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意的問題。我一直覺得女人首先要自尊自愛,自強,不要以為自己生為女人男人就應該為自己花錢,又不是沒有能力賺錢,為什麼非要舔著臉去要呢?
雖說現在的社會開放了,對兩性關係的看法,沒有以前那麼嚴格了,但是中國的男人,這種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一個女孩子,在婚前跟男人同居,即便是你很專一,只跟他一個人,在骨子裡這個男人也已經看輕了你,你的第一步已經踏錯了。
你現在已經28了,男朋友跟你同居三年,每月掙1萬多塊錢,卻捨不得得為你買你要求的100多塊錢的東西,更不提跟你結婚的事,你還跟著他做什麼呢,他對你的愛拿什麼來表達呢?
也許你到30歲,他都不提結婚的事呢!
快點離開他吧,我不贊成女人花男人的錢,但是男人願不願意為女人花錢,這個很重要,花錢一定是他主動的,而不是你要的,你們在處朋友期間都這樣,我只能說處朋友,你們還談不上談戀愛,更別提結婚後他的心思能放在你身上了。
快提出分手吧!由你提出至少還保留一點自尊,重新選擇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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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陳144200267
謝邀,說說我的看法吧,就說說女孩,你的要求不算高,但我不贊成你這樣的選擇和生活,女人要自強,自尊,自立,自愛,你放棄自尊為了所謂的愛情與他同居,在他眼裡你已經沒有尊嚴,你就是他的一個睡友而已,不值得他再為你花錢破費,這是你自找的。有一句話這樣說,捨得為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是愛,但是不捨得為你花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我覺得很有道理,自己想想吧。如果你是我女兒,我建議你搬出來自己獨立生活,不要祈求別人的施捨,保留起碼的尊嚴。
不評價男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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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康康忄
恕我直言你們倆個不合適!
心在哪兒,人在哪兒,錢就在哪兒!一個男人愛不愛你,自己是能感受到的,捨得為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一毛不撥的男人一定是不愛你的!
我並不是說男人一定要為自己的女人花很多錢,花錢的多少也並不是幸福與否的重要因素,但態度很重要,偶爾的小驚喜,小浪漫還是要有的!
最關鍵的是心要在你身上,要懂你、在乎你才值得你去珍惜!
也許是你跟不上他努力的腳步,而存在了思想差異,因為你一直停滯不前呀!或是因為你對他的過度依賴,讓他感覺你離不開他,沒有他你就無法生存下去,從而產生了俯視你的心態!
希望你與他不管未來會怎樣,能不能在一起,自己一定要努力提升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優秀,更獨立,想要什麼靠自己,逐漸讓自己有能力支撐自己任性的資本!讓他覺得有沒有他你一樣可以過得很好,這才是新時代女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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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極雲飛揚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男朋友有義務為女友花錢,男女朋友關係,不是夫妻關係。夫妻關係才受法律保護,夫妻之間才有相互扶持的義務。
你自己也說了,你一個月拿四千塊,你男朋友一個月一萬多塊。你拿四千塊一個月還不夠用嗎?還要從你男朋友那拿錢“?你有什麼資格說你男朋友斤斤計較?不要告訴我你的錢要存起來,或者給你父母,弟弟用。你才是最斤斤計較的。
還有,你已經承認你不愛他了,你認為作為男人,有必要為不愛自己的女人花錢嗎?為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花錢,這到底是花痴還是犯賤?當然,你的“男朋友”現在還矇在鼓裡,不知道身邊有一個同床異夢,隨時準備離開自己的女人。
你感覺別人家的老公好,別人家夫妻恩愛,別人的老公捨得為自己的老婆花錢,你為什麼不去跟別人的老公呢?你現在只是你“男朋友”的“女朋友”,離婚都不用,直接可以去找別人家的老公。看看別人家的老公願不願意為你花錢。
現在看來,你不可能愛上任何男人,你只愛你自己,你只愛錢。
我真為你男朋友有你這樣的女朋友感到悲哀!像你這樣斤斤計較的女人,如果不改變自己,一輩子也不會得到幸福。
28歲、同居四年還不結婚,估計裡勞燕分飛不遠了,在我們屯,二十八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可以這麼推斷,你們在一起根本不是衝著結婚去的,而是滿足彼此的生理、生活需要而已。
我和男友交往快4年了,同居了三年,我是福建的,他是廣東的,我因為他的原因畢業後就來了佛山,在這裡始終沒有什麼要好的朋友。
同居三年基本房租水電都是他交,很少會給我買東西,有的時候我想買件衣服鞋子什麼的,也就百來塊錢,想讓他給我買,都要跟他說很久才同意,當然有時候說了不同意我也就放棄了。
我感覺不出來他愛我,但是我知道自己現在也感覺不出愛他。
但是現在也到了結婚的年齡,他現在工資有一萬多一個月,而我一直都只有4000來塊錢一個月。所以我想看在他能力比我高的份上就這樣湊合吧。
本來以為自己已經習慣不會再抱幻想,更不會再因為失望而難過,但是我錯了,原來28歲的我還是會因為他的輕易拒絕而委屈落淚。剛剛我也不過是讓他給我買一點護膚的水乳跟面膜,總共不到150元。他說我一開始給他看的就60,後來又變150,還跟我講了一大堆道理…最後也不說同不同意。
我身邊結婚的朋友,她們都覺得自己很幸福,老公對自己很好。雖然我男朋友的工資比他們老公都高,但是我卻很羨慕她們。
難道真的是我要求太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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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的人會當小孩子一樣寵著你,但也不是無限多的…
只是男女朋友,每個人想法不一結果也是不一樣。
根據各方面來看,可以沒有這個必要,畢竟沒有組建家庭沒有什麼名分之說!但有隻能說明,他很在乎你,把你當做了人生伴侶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