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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記者從益陽市公安局、益陽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處獲悉,由於未達到法定年齡,吳某目前已經被警方釋放。為了小孩的成長,教育部門希望吳某家屬將他轉校,心理專家建議進行心理疏導。此事與家庭教育有很大關係,爺爺奶奶嬌慣溺愛孫子,吳某還只有兩歲時,其母親外出打工,其他時間都是爺爺奶奶在帶養。小孩染上一些不良習慣,最終釀成殺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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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雙北大旗永不倒

    先給他洗腦,讓他知道是非曲直,不然轉哪個學校,都不是好事,保不齊他某天又想殺人了,你們這樣會給他一個特別的暗示:殺吧殺吧,殺人不用擔責,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著你。家人自己都不想接受,同校的肯定不可以,甚至周邊也知道這件事了,更不用提大城市了,沒教育好孩子之前萬萬不能上學,要讓他與別人隔離開來,最好送到楊永信那裡,他不是說天下沒有他治不好的孩子嗎?把他送過去,以毒攻毒

  • 2 # 平原春秋

    你說的這個話題,我感覺讓人看起來非常的沉重,但這又是面臨著一個具體的問題,這個12歲的少年他把他的母親給殺了,然後還想回到學校去,然後還要回到正常的生活的中去,你想想可能嗎?

    12歲的少年,他手段殘忍,竟然敢於殺人,而且殺的是他的母親,而且在殺了人以後沒有什麼後悔的表現,我們看到他在指認現場的時候,臉上露出了冷漠的微笑,甚至他問警察我還能夠回到學校裡去嗎?甚至他自己想學校裡能不要我嗎?我們可以認為這是少年的無知,但是我們也能夠感受到他內心的那種冷漠。

    如果把他放在學校裡,誰當他的同桌,誰當他的同學,哪一個人願意當他的老師呢?要把她教育改造好,改造好,以後能抹去她心靈上的障礙嗎?能夠抹去這段血淋淋的歷史,不要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如果你覺得他好,你收養他,你樂意嗎?

    我們華人講究一個知恩圖報。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可是對於自己的親孃,對自己的親生母親,這個混賬畜生竟然舉起了刀,生生的給殺了。誰能夠原諒他,反正我不能,我永遠不會原諒的。

    他之所以敢於如此猖狂,就在他覺得他年紀小還不夠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你說他懵懂無知嗎?但是他為什麼知道這一點呢?所以說對待這樣的人僅僅是姑息遷就是不夠的。殺了人以後沒事兒人一樣,還想回到正常的生活,還想和其他的孩子一樣,過正常人的生活。如果助長這種現象繼續存在和發生,那隻能是會讓這樣的事情再會出現。

    想想就可怕。

  • 3 # 如意島會理財

    當然是一萬個不放心,當然是一萬個不同意!

    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面對一個弒母后,仍可以逍遙法外的未成年,其他家長心中不由揣測,往後的學習生活中,自己的孩子,會不會不經意間激怒了這個殺人無需負責的未成年。

    12歲,就因為母親的管教,殘忍的砍母親20多刀,母親的雙手被砍斷,頭皮被刮下……這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如此的殘暴?事後他還鎮定的換了衣服,鎖了房間門,回覆了母親的各種資訊,用母親的口吻給老師請假……這些做法已經遠遠超過了一個12歲孩子應當有的心理素質和所作所為!

    我們在為這個家庭惋惜圍著母親的被殺惋惜的時候,也希望這個未成年的孩子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哪怕是道德上或是思想上的勞教。然而這個未成年孩子的幼稚、魯莽、衝動、無知,做了傻事錯事而不自知,當然是不幸的,也是無可原諒的,做錯受到懲罰是必然的。然而,因為年齡問題,吳某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法律的規定和執法部門對12歲的吳某處理結果足以讓人們的氣憤和譴責,然而更多的卻是無奈。

    這個孩子畢竟是經歷過了重大的心理創傷和罪大惡極的殺人行為,還是建議他能夠去那種專門針對問題少年的學校能夠進行封閉式的教育,能夠徹底的對其進行改造和洗禮,希望他日後能夠明白“殺了母親不是錯了,而是罪大惡極”,能夠喚起他內心深處的親情感,能夠喚起他的感恩之心。

  • 4 # 姐姐虞美人

    難道12歲就可以隨便殺人,就可以不為奪取母親生命的行為受到懲戒,就可以隨便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嗎,這麼殘暴的殺人兇手,難道不會對學校老師的管教和其他同學的不如意再下毒手嗎,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成為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那些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和聖母婊們,那些口口聲聲高喊要給殺人兇手改過機會的人,可以啊,領回你家給你當乾兒子,你好好感化他,把他教育成人,為社會做貢獻吧。

  • 5 # 時光匆匆微微甜

    這件事情是家庭教育的嚴重失敗,也與社會教育有關。任何人都從嬰兒期牙牙學語的時期,都對母親有著本性的依戀與本能,在成長過程中這種依賴也許會逐漸減少,但對母親的感恩的本性應該難移。然而問題中的少年由於受到家庭教育的過度溺愛與放縱,社會不良因素的誘惑,人的本性意識泯滅,最終犯下滔天罪惡。

    一、從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來說,由於少年年齡沒有法定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但從人性本善的角度問題來看,屬於人性泯滅的行為,而且據爆料毫無悔改之心。當地教育局希望將少年轉學繼續完成學業,這是一方情願的想法,而且是教育局發聲,這樣的想法暫時操作起來具有一定的難度,只能等到事情稍微平息之後,有可能實施之時受到的干擾以及輿論壓力較少。“弒母”從道義上客觀的講違背天倫人性、泯滅人性,這更違背了學校教育的培養初衷,與國家教育方針背道而馳,與家庭教育中烏鴉反哺恰恰相反。無論怎麼樣,既然法律宣判釋放,社會應該多以“寬恕、寬宥”的目光看待問題,形成正確的輿論秩序,幫助這名少年健康成長。

    二、如果讓“弒母”少年立刻入學就讀,這至少在當前甚至很長的一段時期內是不現實的,這種做法是不成熟的想法,很難被社會其他人所理解和接受,會從社會道義方面來進行排斥。即使到陌生的環境,“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當前的網路媒體資訊傳播速度快速的網路大環境下,“弒母”細節以及過程緣由都“真相大白”,少年的容貌已經被媒體曝光,而且近段時間網路媒體各個平臺對此事進行大肆報道,社會反響很大;少年入學就讀後一旦被別人知道,肯定會引起學校軒然大波,學校為了自身穩定發展,也絕不會接納;班級其他學生也會孤立這名少年,而且家長都不會放心讓自己的孩子與一個“人性泯滅”的不良同學在一起學習,併為自己子女的安全時刻焦慮。所以這名少年入學就讀的想法應該暫緩,留有一定時間的緩衝期。

    三、應該緩解一段時間,讓社會輿論隨著時間的推移選擇了暫時遺忘,讓新聞媒體報道止步選擇了平息之後,才可以有希望讓這名少年進入學校就讀。最為關鍵的是在這段時間內社會心理輔導機構對這名少年進行心理疏導與安撫,進行內心世界深處的溝通與關愛,讓其喚起對生活的美好希翼,建立正確的社會人性和諧發展與道德價值觀。

    四、等一切事情完全平息之後,有學校願意接納這孩子,利用學校健全的心理輔導機構與良好的校園人文環境,對孩子進行必要的薰染與教育,學校並有專人對這名少年進行不斷的正面教育和單獨心理輔導,幫助孩子構建正確的人生觀、社會價值體系;並要幫助這名失足少年建立”寬敞”的人文環境,呼籲學校其他學生要對失足少年給予“寬容、寬仁、寬宥”的態度,要從人文關愛的方面看待問題,同時號召家長要教育子女不要對這名少年有排斥行為。

    五、學校建立切實可行的對這名少年教育管理機制,比較這名失足少年屬於敏感話題,要從多角度多渠道多方面建立保障制度與管理,正確引導、合理疏導,讓這名少年能夠完全融入校園生活,能夠進行有效的溝通和正確的行為習慣,建立自信、培養愛好、特長、發展興趣;引導少年完全走出心理陰影,放鬆心情,以樂觀積極向上的姿態生活、學習,透過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少年的生活熱情,各種社會實踐活動提升這名少年的社會責任感;並且學校要具有與社會溝通和社會社會防範機制,要和其他學生進行溝通、解說,對以寬宥的態度看待問題,對學生家長的一些想法與擔憂進行必要的溝通,要與公安部門時刻做好協調工作,必要時需要公安部門配合對這名少年進行再教育管理,更要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安全防範措施,防範於未然。

    總之,學校接納這名少年入學,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建立合理的保障機制,以期保障這名少年能正常學習、生活,讓社會以“寬宥”的態度,幫助失足少年健康成長。

  • 6 # 貓貓棉78996581

    我來講幾個觀點,我只談男孩的生長環境,不談他要不要回校教育的問題,可能和大家的觀點不太一樣,首先是關於男孩的成長環境,我前幾天看到一篇報道,說是男孩半歲父母就出去打工了,婆婆爺爺只有溺愛沒有教養,只有有教養的愛才是真正的愛,從這一點來講,爺爺奶奶只是安撫了孩子日常的生活訴求而已,然後七歲出車禍,頭部顱腦骨折腦震盪,過了兩年和同學玩時腦袋再次受傷,據說後來是出現了行為異常的,當時車禍時父母認為沒有生命危險就沒有回來看望和護理自己的兒子,這個孩子如果有適當的關心和及時的治療,是不會出現生理和心理的損害,所以應該結合外傷精神病學去評估他的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講,這個孩子是不幸的,缺愛,嚴重缺愛,而且父母在外打工非常辛苦,所為的不過是修更好的房子,甚至還生了二胎,有時我是對農村的傳統非常的痛恨的,只生不養,羊倌的孩子還是個羊倌,永遠都在複製貼上,這種父母未必不是生兒養老。雖說孩子弒母是太大的罪,不可饒恕,但是這個母親不值得同情!

  • 7 # 元芳有看法

    12歲,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年齡,他既夠不上進少管所的年齡條件,我們又不能把他完全當個不諳世事的孩子來對待,從他的弒母行為來看,他已經具備了攻擊性,我們難以保證他未來會不會再次發生極端事件,所以同校孩子父母們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我們站在他們的角度去想,如果自己的孩子和一個弒母的少年天天在一個班裡讀書,你會去如何想?你會坦然接受這種方式嗎?起碼我是做不到的,學校無法做到,那麼我會選擇轉學。

    當地的教育部門希望親屬將他轉校,我認為這就是一種轉移矛盾的處理方式,這樣一個已經名滿天下的弒母少年,放眼全國轉到哪裡都是新聞人物,沒有哪一個學校或者班級願意收留這樣的孩子,到哪裡也會遭到同校家長的一致牴觸。

    可是,我們既不能將他繩之以法,又不夠少管所的年齡條件,更不能掐死他,難道把他放到社會上放任自流?那危險性更大。那麼到底該怎麼辦呢?

    從近年來發生的少年犯罪事件來看,低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我們是否應該審視一下現在對於少年犯罪的糾錯機制呢?我認為這名12歲的弒母少年,不應該出現在學校當中了,少管所能否像幼兒園一樣,有一個年齡的梯次呢?對於不同年齡的少年採取不同的管教手段和措施,結合年齡的心智發育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如果這樣的問題少年一旦迴歸學校,他肯定會受到孤立和歧視,這樣對他的成長更加不利,他的心理可能會更扭曲。

  • 8 #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弒母男孩釋放後如果回到學校,同校孩子的父母怎麼可能放心?因為這個孩子回到學校,老師、同學的安全毫無保障。

    弒母男孩在被釋放後說:“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也就是說,在他看來,只要是和他的生活有著密切關係的人群,殺掉也都不是大的錯誤。那麼,家長們不禁擔心:他的同學都和他的學習生活都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一旦這個弒母的孩子“愛屋及烏”了,“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老師”;“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同學”可怎麼得了?從他的語言不難看出,他的心裡已經完全扭曲了,根本就沒有法律意識,也沒有敬畏生命的意識,繼續施暴不是沒有可能的。

    這個事件帶給我們更多的應該是思考:如果學校把他收進學校繼續讀書,對他自己、對其他學生,有沒有好處?

    1.弒母被釋放,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學校再若無其事地接納其回學校,零懲戒,這樣這個孩子很難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危害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未來這個孩子能健康成長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砍斷母親雙手,刮裂母親頭皮,20多刀殘忍殺害母親。這個孩子何其冷酷!

    弒母后換衣服,鎖臥室門,帶著弟弟睡覺。接打電話,以母親的口吻給班主任發了請假資訊。暴行之後,這個孩子又是怎樣的冷漠!

    抽菸、經常玩手機,不聽話,母親管教他,他反而是經常不高興就打媽媽。這個孩子身上又有著多麼多的惡習!

    面對痛苦的親屬,他說:自己有錯,但不是什麼大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這個孩子又是怎樣的荒唐!

    12歲的孩子,已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冷麵殺手”!一味強調“保護”無異於縱容!也許會給社會留下一顆“定時炸彈”!

    2.影響對其他孩子進行的底線教育

    弒母之後,毫髮無損,據說學校可能會派專職教師上門教學,這給其他學生一種神秘暗示:殺人無責?暴力不用接受懲戒?法律在未成年人面前就是一張白紙?一旦其他學生有了這樣的認識,哪裡還會有什麼行為底線!其他學生的養成教育可能會受到衝擊,這當然也是家長不願意看到的

    所以,為學生、為家長、為社會負責,最好的選擇不是毫無懲戒、毫無說法地“迎”回學校,而是送到那種強制矯正的特殊學校,用強制管理的方法來矯正的孩子的不健康心理和暴力行為,必須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有多麼大,自己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到了14歲,直接送少管所強制勞教。

    也許有人會說,留在家中,由監護人看管。他的行為已經告訴我們爺爺奶奶是怎樣的縱容。時候他的父親說:“孩子小,不懂事。”輕描淡寫,你能指望這樣的家長教育好這個心理已經扭曲的孩子。

    一家之言,不喜勿噴!

  • 9 # ZW159600925

    你應該問問那個孩子還缺什麼,中國五千年才出了這麼個12歲就能殺他媽的人,比大熊貓還稀少,怎麼能讓他受委屈呢?

  • 10 # sxy碎碎念

    個人覺得這是我們法律的欠缺,應該有關押或管制教育這類年齡是孩子但兇殘堪比成人罪犯的場所,畢竟每個人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別試圖融入任何人的圈子,你強大了,會有人主動靠近你”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