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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個外星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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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人民很行董事長
網上影片我看了、紋身男性質確實太惡劣!刀掉了以後被反砍、再跑之前白衣男都是正當防衛、紋身男跑到車子邊時追上去也是合理的、應為紋身男明顯跑向駕駛位、要麼再拿武器、要麼準備開車撞、好點的話準備跑(不過我估計不會)、唯一可能夠上防衛過當就是紋身男跑的時候又砍了兩三刀!不過那時候雙方意識都不會太冷靜、去做合理的判斷!總之、我認為防衛過當!估計判幾年就出來了!而從道義上講我還是支援白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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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乄liu
正當防衛打黑除惡,當生命受到威脅時,誰都會義無反顧的反擊。影片中明顯看出不存在防衛過當,紋身男幾次攻擊,電瓶車男均沒還手。如果判電瓶車男有罪,是對正義的褻瀆。反之應該表彰電瓶車男這種勇鬥歹徒的行為,彰顯正義。試問如果電瓶車男不搶下兇器反擊,會不會被紋身男砍傷或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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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流眾生皆苦
總之社會上少了一個害人的恐怖分子!多了個末路英雄!究竟是讓更多的恐怖分子越逍遙自在!還是正義末路!那要看咋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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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回龍757
分兩種情況:寶馬男跑向自己汽車,電動車主追過去動刀,應是正當防衛,以防寶馬男從車上取刀,槍之類兇器進一步行兇,因那時電動車主無法判斷是真逃跑還是取兇器。反之如果寶馬男逃向其他地方,電動車主仍追殺,那就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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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笑熬糨糊30358558
磚家別做解說員,生死關頭,誰能準確判斷對方人數絕對優勢,車上不知是否還有兇器的情況下(車也可作兇器撞殺),是否還要繼續防衛?防衛之間難道還要先諮詢律師?法律是否對壞人保護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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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愛書法xh
有因才有果,一個交通違章在先,且隨車攜帶管制刀具當街砍人,騎車男在連砍數刀後,因寶馬男一刀用力過猛刀飛了出去,如不是騎車男躲避及時,足已致命,這時寶馬男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騎車男的生命安全,在刀掉地上後搶先一步拿起刀具防衛,並非在寶馬男停止了侵犯的時候撿起刀具反擊,是在生死關頭的時候迫不得已的本能自衛,這個時候已經觸發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結局,在寶馬男被反砍受傷處於劣勢時他選擇的是向車方向跑,在那個時候,騎車男根本沒法判斷對方車上是否有其它殺傷性武器,或者對方是否跑回車上開車撞人,雖然寶馬男已外下風,從影片上看不出寶馬男已經有停止侵犯的跡象,在這種情況下騎車男的生命安全依然是受威脅的,在寶馬男拿刀出來砍人的時候已經上升到當街持刀斬人的行為,即是有一方死傷已經在所難免,只不過演變成了持刀殺人者反被自衛者所殺的結果,你說是不是正當防衛?那來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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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483182046240
有些混帳說失到刀是那短命鬼失去反抗力的重要標誌,請問假如騎士拿著刀只站在那不出手,短命鬼會放過他嗎?短命鬼會變得更加兇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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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執法73721146
老虎鉗子月牙刀,專扒虎皮與龍腰。
奉勸年輕人不要紋虎紋龍的。
路過!
彭城硬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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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ZzZ232002866
在當今列強下,這種面對暴力的抗爭,是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民族生存的基本前提。是應該弘揚的精神,應該獎勵1000萬元。
本案發生在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
回覆列表
對於崑山震山路上砍死紋身男的犯罪嫌疑人,我是保持著同情和惋惜的態度。
同情的是他的遭遇,惋惜的是最後的結果。
如果我是一個法官,那麼我肯定是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判處他防衛過當。並且一定會是緩刑!
當然,這要取決於公安機關的筆錄和口供。
倘若犯罪嫌疑人在錄製筆錄口供的過程中,對於案件的描述,回答缺乏一定的技巧,過去義氣用事,那就壞了。
比如說出,“我當時就是想砍死他,誰讓他砍我的!這種人就是黑社會,砍死他活該!”等等類似這樣的話語。
那麼,最後的結果,甚至有可能由防衛過當,直接轉化為故意殺人罪既遂。
我知道,這也是所有人都無法接受的。
不過法律畢竟是法律。
現在來看如何處理犯罪嫌疑人,還是一個未知數。
筆錄和相關的證據我們都看不到。所以,我也不敢下這個定論。
當然,我從個人角度還是希望當事人無罪最好,不過,透過影片來看,這樣的結果應該是渺茫的。
所以,隨後的判決還是個未知數。應該會在防衛過當和故意殺人之間取捨。
並且,介於社會輿論,還有律師的幫助下,以及我相信大部分法律工作者的正義感。
最後的結果,應該會是一個令各方面都能接受的結果。
在社會上,在這種人橫行的昨天,導致了很多的社會問題出現。
很多人標榜抽菸喝酒紋身大金鍊子不一定是壞人。
我要回復,這就是壞人!
凡是為這些所謂“黑社會”標配找藉口的,一般也不是什麼太好的人。
在自然界,什麼樣的動物溫順,什麼樣的動物兇惡,我們從外表就可以看出來。
所以,人也一樣。
像這樣外表的人,必定就先百分之八十不是好人!
就更別說從車裡還能拿出一把砍刀。
可笑的是,最後竟然反被砍死。
中國現在已經加強了打黑除惡的力度。
像這樣的案件,我估計,各個法律者也都心知肚明。不會歪判這個案件。
另外,我還建議官方,不要僅僅對腳踏車嫌疑人的立案審訊。
對於死者,也要對其抽血,看看當時是不是醉酒狀態。
另外,要對死者,這個紋身男進行調查,看看他究竟是什麼來路!
是什麼樣的人,無視交通法規,無視社會公德,無視法律。
在這樣的高壓態勢下,依然膽敢目無法紀,行兇傷人,我們要知道,這個人究竟有什麼背景,就有這樣的膽子,可以這樣的囂張!
這才是公眾更希望,也更應該知道的。
比起嫌疑人,死者這樣的人,才是對這個社會健康有序發展的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