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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戈飛鷹

    校外培訓、補習班既然存在、即有需求,正是因為在職教師不允許開補習班,從而把校外補習費推至天價,導致利益的驅使讓某些教師頂風而上、挺而走險,逐步形成大規模高價集體補課風!又不可能集體開除,既然禁止、更別說杜絕不了補課,那就改為學校規範管理,統一按勞動法雙倍、或三倍工薪計酬,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把教育迴歸成國家民生教育,而不是商業化教育!

  • 2 # 平淡是真oymlq

    還是由學校統一組織補課,學生在學校就能夠完成作業,這樣學生就沒有補課需求,教師課外收費補課自然杜絕。

    我們這邊小學實行託管,學生在學校裡就完成了作業,所以就基本杜絕了老師課外補課收費。

    原來學校沒有實行課後延時服務,下午4:00左右,小學就放學了,家長下午5:30才下班,中間有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差,許多家長只有把孩子送到課外輔導機構每個月400~600元,也有家長悄悄把孩子讓老師託管每個月300元。

    自從實行託管以後,學校統一組織,100~200元/月,學生下午放學4:00~6:00在學校就完成了作業,老師就沒有私自收費補課的機會了。

    初中實行寄宿制。我們這個縣是丘陵地區,初中實行寄宿制,學生星期天來學校,到下週星期五下午才回家,學校有早晚自習,每天都在學校完成作業,也就沒有補課需求了。

    高中的週末只放星期天,星期六學校統一補課,寒暑假學校統一組織補課,收費只有外面的1/10,既解決了補課需求,又避免老師私自補課收費。

    平心而論,要想徹底杜絕教師補課,除非沒有補課需求,沒有補課需求,也就沒有老師私下偷偷收費補課的行為了。

  • 3 # 青藝影娛

    按照《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及《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於公立學校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都是明文禁止的,但公立學校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習的行為卻屢禁不止。

    我們不妨先來看禁止不了的原因

    第一、家長的焦慮與孩子成績差

    學霸畢竟是少數,對成績不拔尖的孩子,家長們是很焦慮的。自己的孩子怎麼能落後與別人呢?誰不希望自己孩子比自己強,然後成龍成鳳啊。

    有的家長認為禁止教師補課後,自己孩子補課只能在寒暑假進行。而且對於家庭條件差的人來說,課外輔導比教師輔導貴很多。讓教師補課自己比較放心。

    第二、託管班費用高、師資差

    很多家長反映,自己每天要五六點才下班而孩子三四點就放學了,只能找託管班。但託管班屬於私人機構,每個月高昂的費用增加了壓力,而且老師經常換,不穩定,水平有限。

    第三、輔導班收入可觀、吸引人

    開輔導班是個暴力行業,吸引著很多私人教育機構。教師們當然也眼紅,即使有禁令,也要鋌而走險。大不了開小班,被抓到大不了記過批評退還輔導非。不被抓,那就是賺到了,既提高了學生成績,也讓自己有了收入。

    總結起來,禁止教師補課,就是學校減負、家庭增負,校內減負、校外增負。反正便宜的只有校外輔導機構罷了。

    禁止教師課外收費,要多管齊下

    第一、教育部門嚴令禁止,監管也要到位

    上到教育部,下到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都有不許學校教師補課的禁令。輕的批評教育,嚴重的開除教師職位,撤銷教師資格證。

    我們的這些教育主管部門應該開通網路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對違反規定的教師積極向部門舉報。嚴格按照《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及《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違規教師在顯著位置進行通報,向全網路散開。

    第二、教師違規補課,學校同擔責

    不能光找當事老師負責。對於學校主要領導,也要負連帶責任。

    進一步強化校長和教師的崗位責任,杜絕教師辦有收取費用嫌疑的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補習班、培訓班。如有收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和經濟處罰,校長等主要領導也應承擔連帶責任。

    如此,學校才會真正重視起來,讓學校作為最基層的監管部門。

    第三、依靠群眾的力量

    群眾的監督同樣不可少,群眾的力量是巨大的。不論是學生、家長還是路人都是監督者,老師不可能把補課做到絕密。雖然補課學生和家長不會舉報,但其他沒有利益相關性的群眾會舉報。

  • 4 # 西喬教育觀

    教師課外有償提供教學服務,收取補課費,是一個目前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

    我認為,要杜絕老師課外補課賺錢,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單單寄希望於學校方面,是很難完成這一艱鉅任務的。但是,學校作為國家所屬的教育部門,理應承擔起監督引導教師遵守國家法規,主動拒絕課外輔導收費誘惑的責任。

    與教師“補課”相關的政策法規

    一直以來,中國的《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對教師業餘時間發揮專業所長,輔導學生功課並收取一定報酬的行為,並沒有明文的禁止規定。隨著應試教育熱的逐漸升級,學校和家庭越來越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由此也產生了社會上對學生課外補習的市場需求。

    在社會上的各種教育培訓機構尚未遍地開花的時候,補習這塊市場蛋糕,基本上是由學校和教師來瓜分的。不少學校和老師利用假期犧牲個人時間,免費或者象徵性的收取一些費用為學生輔導相關知識。

    隨著人們對校外補課需求的增加,金錢利益的誘惑變大,一部分師德水平滑坡的教師,在金錢和利益面前,選擇了錯誤的方式,出現了“上課不講,課後補習收費”現象,影響和損害了教師形象。

    針對社會上反響強烈的教師有償補課情況, 2015年,教育部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做出了重要補充。對那些在課堂上有意“留一手”,課後補課收取補課費的教師,採取“零容忍”態度。

    利令智昏,個別教師成害群之馬

    儘管國家明令禁止教師補課已經好幾年了,而不少地方總是會時不時爆出教師課外辦培訓班,到機構任課之類的事情,造成很壞的影響。我所在的地方,今年初就有教師因為寒假在家辦辦班補課,遭到他人舉報,最後被處以退還非法所得、扣除獎金,取消評優資格等嚴厲處罰。

    開學沒幾天,網上就爆出常州新北區某小學教師在自己家裡開晚託班,反覆要求班級學生參與的事件,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事情發生後,有關部門責成學校對該教師進行調查,但最後學校給出了“查無此事”的結論,引起各方懷疑和不滿。

    這種違反政策禁令的行為反覆出現,一方面說明某些教師是非觀念淡薄,道德素質滑坡,忘記了自己作為一個人民教師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反應出相關職能部門教育監管不力的問題。

    杜絕老師補課收費,學校該怎麼做?

    教師作為學校的一員,從行政關係上都應該接受學校的統一管理。由學校出教師進行監督教育,從而杜絕和減少教師課外課收費的現象,有一定的可行性。

    1.用政策法規約束教師

    個別金錢至上的老師,忽視了法律法規的存在,忘記了職業道德和自己肩上的責任,膽敢踩踏政策紅線,謀取一己私利。是因為他們內心對法律法規還比較淡漠,對造成的嚴重後果認識是不足。這就需要學校方面組織教師,強化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將這些規章制度根植到每個教師心裡。

    2.用職業道德教育教師

    我們國家在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上,給予老師了很高的地位。教師們被比作春蠶,比作蠟燭,比作園丁。教師工作也被稱為“太陽底下最光輝的事業”。

    3.用先進榜樣感化教師

    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高丘鎮黑虎廟小學校長張玉滾,被授予“2018年度教書育人楷模”。他獻身教育事業19年,為改變山區孩子的命運,托起大山的希望,17年資助了300多名貧困學生。因交通困難,學生的課本都是他用扁擔挑進大山。學校缺師少教,他苦練本來,成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樣樣精通的“全能型”教師。

    今年教師節,我們開會時組織觀看了張玉滾老師的紀錄片,很多人都被他的事蹟所打動。

    4.用關愛尊重溫暖教師

    儘管這些年來教師的社會地位不斷提高,經濟收入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據統計,2019年教師在全國十九大行業中收入已經排名第七。但是每個教師的家庭情況不一樣,身上的擔子也不一樣。

    雖然學校沒有決定權來提高每個教師的收入,給每個老師更多的實惠。但學校完全可以做到尊重每位教師,為每個老師提供生活工作的便利,讓他們感受到學校的關心愛護,更有歸宿感和責任感,從而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學校的日常教學和學生的教育管理之中,以敬業樂業為快樂。

    總結:

    杜絕老師課外補課牟取私利,是一個全社會非常關注的熱門問題。

    教師隊伍中出現違反規定、踐踏紅線的行為,是很多因素所造成的,需要社會各個層面共同努力,從根源上消除教師有償補課的土壤。

    相信有一天,所有教師都會安心工作,無私奉獻,讓我們國家擁有一個更好的教育生態環境。

  • 5 # 風中的雨1496

    國家加大投入,對教育。一定要重視。素質教育一定要搞好。其實我們東邊的鄰居做的就很不錯,也值得我們學習。可以給老師有尊嚴的生活把設立的老師頭上的那幾把鎖都給開啟。把那些黨政直接從學校裡面撤出來,學校就是一個獨立學習的地方,不要把政治l搞在學校裡面,讓學校有自主權,讓一些社會上的精英參加與教育工作,別聽那些狗屁專家胡謅八扯的人,說什麼快樂教育,你讓應該學習的學生學習本身就是很枯燥的,該學習的學生不用管他,他確實也挺快樂的,但是,他到社會上面對的壓力和殘酷,用什麼去承受呢。應該承受壓力的時候沒有承受,一旦承受壓力的時候就崩潰了。就像鑄造鋼鐵,不經過千錘百煉怎麼能成鋼呢?人也是這個樣子。老師就像鋼鐵工人。需要有匠心。也得有尊嚴的生活。不要把所有的東西都搞得急功近利。學校這個地方一旦爛透了。直接會影響著祖國的未來。

  • 6 # 卓姥姥侃文化

    這個問題杜絕不了。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社會有需求,老師不來做,社會上的人也會去做。家長樂意孩子交給懂得教育原理老師去做

    二、現行的社會的分配製度所決定。按勞分配是當前的社會分配製度和分配原則。老師收費,是因為他付出了相應的勞動,否則,家長也不會把錢隨隨便便就送給老師的。

    三、老師有許多的休息時間,利用休息時間再為社會做點貢獻,也不是什麼壞的事情,何必要這樣大驚小怪。難道你覺得老師犧牲自己休息時間來為社會做點貢獻,是老師的德行上有問題嗎?難道寧可讓老師打麻將、遛鳥、養寵物,也不能允許老師補課?

  • 7 # 張旭語文

    在職教師課外補課收費的問題是個老話題。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就以教師〔2015〕5號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但是,時過四年,教師課外補課收費依然故我。顯然學校是不可能杜絕教師課外補課收費問題的。何也?

    第一,校長不擔責。

    教育部印發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中有兩個內容:一個是嚴禁中小學校有償補課。另一個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

    校長承擔的責任是"中小學校有償補課"。巜規定》中有三條講了校長承擔責任的內客: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資訊。

    巜規定》中是這樣寫的: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很明顯,學校犯規了,處罰的是學校,學校是什麼呢?一個概念,一個名稱而己,如何處罰也規定的很明確,有具體的內容。

    那麼對涉事學校的校長如何處罰呢?巜規定》只是說要"追究學校領導責任",怎麼追究呢?撤職?停職?還是記過呢?籠而統之,不知究竟。也許只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明白,老百姓只是瞎猜。

    教師犯規了,只處罰教師,而目怎麼處罰寫得很清楚,再不是籠而統之。至於涉事教師所在學校的校長,巜規定》並未提及,似乎與校長無關。

    巜規定》中是這樣寫的:對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很明確,教師犯規,校長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既然不擔責,校長樂的不理不睬,即使知道誰在補課收費,也裝作不曉得。校長心裡想:我在教師會議上讀了《規定》,也做了強調講活,誰不聽,被群眾舉報,被巡視逮住了,那是他倒毒,不關我任何事。

    大家說,如此這般,何談杜絕呢?

    第二,學校無權查。

    巜規定》對誰查處,怎麼查也有說明:我部將把治理有償補課納入督導檢查的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各省級教育部門要開展自查,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這意思就是說督促檢查權在教育部。地方上的教育廳、教育局有自查權。

    學校呢?什麼權都沒有。也就是說,明明知道某某老師在自個家收費補課,也無權到人家裡去查。

    知道誰在有償補課,僅僅是知道而己,沒有證據,也是白知道。

    如果要舉報的話,校長的顧慮實在太多了。反正不擔責,索性聽之任之。

    大家說,如此這般,何談杜絕呢?

    綜上所述,我們得出的結論是:

    一、有償補課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學校組織的;一種是教師個人自行的。

    二、對學校組織的補課行為,有明確處罰條款的處罰物件是學校這個概念,不涉及具體人。其實是對涉事學校全體教職工的處罰。對校長的處罰沒有明確的處罰內容,只是籠統地追究責任。

    第三、對教師個人行為的有償補課處罰條款明確。但不會牽連到校長,也就是說校長不擔責。

    第四、學校和校長沒有督查教師有償補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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