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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會說話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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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未走遠
女人最好的年華能有幾個十幾年,能與你糾纏證明她應該非常喜歡你或於你什麼有瓜葛,她投入自己的全部感情或任何方面的全部,不可能是隻想與你遊戲一場,如果這樣她完全可以乘年輕找一個大款或土豪嫁了就好,無論何種原因我認為她都不值得,還好她夢醒選擇了放手,希望她有好的結局,但無論如何你對她的傷害或影啊會一直存在下去。
再說你用了糾纏這個詞,然後又提了會傷心的問題,感覺你就是個矛盾的人,如果不在意她你完全可以有很多的辦法拒絕她,何必要用十幾年,再說兩個人只要不是仇人,就是普通朋友天天吵嘴十幾年,也會吵出感情,甚至是互有依賴感形成習慣,一是要結束離開,才知道擁有時不知道珍惜,覺得那是應該的,必須的,當失去時,才明白她曾經的相陪也還是有記憶,揮之不去的,有傷心肯定難免,但你既然不能給她承諾或她想要的,她不再糾纏你,你應該如釋重負才對,彼此相忘也是一個很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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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塵緣未了話江湖
糾纏十年,我也是活久見啦。
糾纏了十年都不被搭理,這個是要顛覆女追男隔層紗的俗語嗎?
終於不糾纏啦,然後自己開始糾結啦?
我了個去,你得開心不開心和這個事情沒有毛的關係。
如此糾結的人,開心不到哪裡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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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辣得起飛
一個能糾纏別人這麼久的女人,心理或精神一定存在疾病
我認識一個男的,老婆從婚前就騙他,婚後更是不工作借債賭博,男的掏空家底幫她還債,後來發現居然是無底洞,徹底絕望起訴離婚,十幾年了,起訴七次,他老婆鬧得法院都不敢判離婚,後來她老婆主動跑精神病院要求住院,就為了讓醫院證明她精神有病,好不讓法院判離,結果醫院只證明輕度抑鬱,法院給判離了,他老婆又鬧到電視法律欄目,滿嘴謊言歪曲事實,企圖宣揚男的家暴出軌不養兒子,而實際上男的一直幫她還賭債,分居也是跟父母住一間獨單,一沒房子二沒錢,讓她折騰得都快當和尚了還出軌?他每個月都會根據法院判決從工資里扣撫養費給法院,法院再把錢轉給他老婆,然而他兒子現在已經三十了,男的根本沒有義務再支付撫養費了。
她老婆現在還在上訴,就是想糾纏男的繼續幫她還賭債,你說如果這種女人突然不糾纏了,男的能不開心嗎?我怕他開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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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雩弘
咋叫糾纏?能纏上的,基本是一方不堅定,另一方才能堅持吧!誰也別說誰了,此男樂在其中,還四處炫耀,自認面子足。
男人,呵呵!還怕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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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楠向前衝
糾纏十年
女人有幾個青春十年
你的默許讓她這麼做
如果不是真的愛你
又怎麼會這麼卑微的糾纏你十年
如果你一開始決絕的說,你們沒有以後
永遠都不可能,她又怎麼會糾纏你十年
人總會在一次次傷心,死心中退出
她糾纏你十年,是你的默許,不反對
讓她覺得你是對她有好感的
給她一個美麗的幻想,讓她以為你對他有感覺
但是你只是喜歡這種感覺
不喜歡這個人
這個女人用了十年,終於知道你的不作為,讓她永遠都沒有結果,而選擇退出
好悲哀的女人,用了十年才知道這不是自己的愛情,她的不糾纏,只能說明她用了十年終於走出來了,往後餘生,她再也不願意和你有任何瓜葛。
你發的她糾纏你十年,終於不在糾纏你了
你問我們你會開心嗎?
我的答案,你不開心,你有點不舒服
因為你已經習慣了,她的追隨,她的目光
雖然你不喜歡她,但也絕對不討厭她
如果討厭她,你不可能讓她糾纏你
是你的曖昧讓她覺得可以等
她的糾纏讓你的男人魅力四射
你很喜歡這種感覺
被人仰慕的感覺
希望所有的女性都可以看清楚男人,可以愛,也可以愛的轟轟烈烈,但一定要找一個愛你的,你也愛的。不要愛的卑微。卑微的愛情你不會幸福,但是可以擁有回憶。因為你為了你喜歡的,你努力過,愛過就可以。
好女人,總會遇見幾個渣渣
往前走,轉角處你命中註定的還在等你
加油^0^~
曖昧上頭,那幾秒,真的像極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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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聳聳的
如果是我,
第一感受
是不開心!
從理論的思維角度回答問題
十年了。你們一定有感情的關係了,
不過她放棄了
說明她死心了,
在愛情的世界裡你習慣了獲取
切忘記了她的感受
你忽視了她,也需要關心
需要溫暖。
愛你這個不愛她的人,
她付出了很多。
也放棄了很多,
如果你身邊真有這樣的一個女孩
那麼你快去挽回她吧,
一個女孩子的青春非常短暫的,
如果她二十歲認識你,
為了你她失去了十年的青春,
這是一個女孩子最好的一個十年,
都給你了,
是你不懂愛啊,
不明白,她那麼愛你,
心也那麼堅定
你真是一個鐵石心腸的男人,
她用十年去,對你這隻牛彈琴
她的悲傷你不懂,
也不會懂,
你活生生的把她的心凍死了,
她帶你四季如春
你對她,永遠是冰天雪地,
如果你給她一點點溫暖,
也許她的心也不會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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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yangwg729情感
首先她為什麼糾纏你十多年?為何用糾纏兩字?這明顯侮辱追求你的人人格。從你的用詞來看,你也並非高明多少,因為一個人無論如何也不會把自己的前任貶得一文不值,哪怕再不好那也是曾經對你有這麼多年的交情,你自己捫心問問你的良心過得去嗎?做不到好聚好散,也不要在背後說人壞話,這是行為極為不好,對你也沒有好處,何必損人不利己呢。
其次女孩子追求你的有十多年,可見她對你很痴心,或許也不僅僅是她的一廂情願把吧?如果是一廂情願也不會堅持這麼長的時間。或許是你也預設或者某方面認可吧,你們的感情才會堅持了這麼長時間。
1)假如你是有婦之夫的話,她還這樣一直追求你或者與你存在關係的話,那這樣的女孩不是一個很受尊重的好女孩。因為她追求你是有目的的,或者看上你的權、錢、利等等,是帶有滿足她的虛榮心或者物質性的,這樣的女孩會拆散別人的家庭,大家都討厭這種第三者。也反映出你對你的妻子不忠、不忠於家庭,對不起自己的老婆孩子。想辦法讓這段非正常關係了斷,給家裡一個交代。珍惜眼前人,承認錯誤,徹底了斷,爭取獲得原諒好好做人,
2)假如你是單身的話,那證明她對你的感情很認真,很執著。你在某些方面有她看好和有潛質的,所以她想跟你一起攜手奮進度過餘生。可是你並不在乎她,你或許是在敷衍她或者是隻是玩玩而已,沒有想到將來要和她結婚。如果是這樣我覺得這個女孩子有點可憐和同情,畢竟感情不是一廂情願,是需要雙方都有感覺,彼此相互信任、理解、寬容、體諒等情況下才能有結果。
再次女孩子在你身上耗費了十多年的青春,她已經看不到你之前的那種特質或者潛質了,她也就慢慢心變冷了,死心了、絕望了,也就慢慢迴歸理性了,哀莫大於心死,終於醒悟過來了,最終她徹底一刀兩斷。你還好意思開心?真的為你的人品感到悲哀啊。可憐了這個女孩啊,一生最美好的青春就這樣被一個不尊重自己的男人給浪費了,真的替這個女孩感到可惜。
最後如果還有機會的話可以向她誠懇地道歉,表明你的真誠內心的歉疚感。既然事情過去就讓它過去吧,放手也是一種愛,只是愛的方式不一樣。希望好自為之,不要再輕易傷害任何一個愛你的人,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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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清化秋雨
答:你不是人、是狼心狗肺之畜生,人家愛你愛了十年 相當於一個孩子十歲的年齡、一個十歲的孩子都只到好歹、都聽話懂事,你咋就一點人味都沒有、你不光不珍惜人家、心裡還可能有點自鳴得意的感覺、看 我多有本事、我有多帥,一女的竟然糾纏了我十年。哈哈哈 你這個世上滅絕的傻逼、遇見愛你的 你卻不知道去珍惜,真是可笑至極,從這十年當中來看、她是一個真正愛你之人,人這一生能遇這麼一人、死也心甘,可惜你錯過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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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泡泡天下事
別說十年,就是兩年,都會有心痛。
在追求女孩的時候,有一個“小計謀”就是連續三個月每天發早安,晚安,問候對方。
等對方習慣了,突然不發。她會來找你,這時候已經差不多算追到了,因為她已經離不開你。
對於男人,這個女孩用了十年的時間,說明至少他是不喜歡她的。
這十年,應該有無數次她想放棄,但是又堅持的過程。
如果從一開始,就不要給她絲毫希望,或許她就放棄了,最難過的莫過於,她剛想放棄的時候,又有了一點希望。
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都是有虛榮心的,既然不愛,她說愛你,就是糾纏,如今,她放下了。
心裡還是有很多酸楚的,一個愛自己十年的人,不多,即便婚姻,很多也不到十年就解體了。
會有種空落落的感覺,原來,不管愛不愛她,至少她心裡,我是第一位的,如今,什麼也不是了。
按說,她突然不糾纏,應該是一種鬆了一口氣的感覺,然而,卻覺得像是失去了什麼。
失去了什麼呢?被愛的感覺,死心塌地的愛你。
這種愛,還是蠻執著的,更像一個天蠍女孩,撞了南牆不回頭。
但是一旦離開,也會很果斷,沒有絲毫挽回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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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歡樂白馬
你不會開心的,而且還會感到很失落,因為你已經習慣了她的糾纏。
為什麼她糾纏了你十多年?你都沒有給她一個答覆?你是不是默認了?要不然她怎麼不放手?
她總感覺你在給她機會,所以她不放棄,勇敢追愛,而你做的就不對了,既然不愛她,為什麼不直接拒絕?你太自私了,一邊享受著她對你的好,一邊還不理她,這個女人真的太可憐了!
你這樣做是傷害了她,她用十幾年的青春來愛你,你卻無動於衷,這是對一個女人極不負責任的表現。
她愛累了,肯定選擇離開了,她不是不愛了,而是覺得自己多餘了,她怕為難你,也怕自己丟了自尊,她明白了這種過於主動的愛對你來說是種打擾,所以她才逼自己放下。
人生能有幾個十年?看你這個態度,她真的心涼了,沒有誰願意放棄一個愛了很久的人,只是冷漠和敷衍給多了,失望心酸也積攢多了,只能選擇退出。
你錯過了一個對你好的人,而且你以後也不會遇見第二個這樣愛你的女孩了,因為你不懂珍惜,也不配擁有她對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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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願是一朵蓮
真有個女人糾纏你十多年你都不離她,還真替這個女人感到悲哀,十多年才番然醒悟,浪費了自己十多年的青春,真是不值。
不知道你有什麼魅力,讓一個女人這麼死心塌地的糾纏,你一定很受用這種感覺,太度曖昧,否則女人也不會這麼長時間纏著你,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這樣和女人不清不清,思想道德有很嚴重問題。
你著重強調是女人纏著你,而你卻沒有理她,說得都是女人的錯,你卻一點責任你沒有。人都是要臉面的,何況是一個女人,你沒有堅決表明態度,拒絕女人,而讓女人對你抱有希望,才會這樣苦苦糾纏等待,你一定享用這個過程,讓女人產生了錯覺。
女人用十多年才看清你的面目,真是夠傻夠笨的女人,最終還是明白過來,離你而去,女人不會傷心,只有對你的恨,而你也不會開心,但心理上會很失落,不知道你良心會不會有遣責,耽誤女人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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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簡言說
題主的問題是如果,那麼就是假設,那我也假設性回答一下。
在回答之前我看了好幾個回答,大多都是片面的。
是那種完全把自己給帶入了進去的。
這種回答是不中立的,太片面和偏激了。
下面,開始正題。
如果一個女人糾纏我十多年,而我沒有理她後,她不再糾纏我時,我會覺得釋然。
題主裡的糾纏二字就表現得很明白:我不喜歡她,我也沒有理她,她自己甘願的,不是我強迫的。
如果一個不喜歡的女人糾纏著我,我不僅十分地憤怒,也覺得十分地可惜。
憤怒是因為她明知道我不喜歡他,也還一直糾纏著我的生活。
可惜是因為她把這麼好的年華都浪費在一個不喜歡她的人身上。
當她不糾纏我的時候,我知道她是累了,這種望不到邊的行為讓她徹底失望了。
她最後會有對自己好的另一半;我最後也能回到正常的生活當中去。
以上是我的觀點,下面是我為什麼會得出這樣冷淡的觀點的原因:
事先說明,問題是假設性的,那麼就從假設性這方面來處理吧。
女人糾纏一個人長達十年,而另外一個人並沒有理睬她的情況下,她還能一直糾纏著是想著靠真心去感化。換成當今的話說,就是一個舔狗一直舔而舔不到,但決不放棄,直到十年之後才放棄。
這裡已經說明了,男方並不喜歡她,也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想法。但女方依舊是按自己的想法來做事。男方沒有理睬她的情況下,女方一直糾纏,那就是女方自願、甘願這樣的。而不是說男方用了什麼手段或者有過什麼行為給予了女方希望。
既然自願的話,那就談不上什麼吊著不弔著,也談不上為了女方的青春而付出些什麼。男方沒威逼利誘,也沒花言巧語。所以,也不要說什麼女方為了男方等了那麼久才放棄,男方就不能接受她嗎?這種幼稚的話。
設想一下,一個你並不喜歡的異性,一直糾纏著你幾年甚至十幾年,而你也已經說了不喜歡他,請不要再糾纏我了等話時,另一方還是堅持己見。你有什麼辦法?他等了你十年,但你依舊不覺得有什麼。因為,你並不喜歡他。
就像題主一樣,他並不喜歡她。既然不喜歡,我為什麼要接受他?只因為他一直糾纏我那麼久我就應該喜歡他嗎?我沒有報警處理就不錯了,打亂他人的正常生活。
而你拒絕了一個十年等你的人不說,還反過來說別人:她為了你等了十年,這麼久,一個女孩子的青春都搭進去了,你就不能寬厚一下嗎?
換你,你為什麼不寬厚那個等你十年的他?他的青春就不是青春嗎,他的喜歡就不是喜歡嗎?他就活該舔你十年舔到默默退出嗎?
所以,為什麼不換位思考一下呢?還沒想好就開始說題主怎樣怎樣,女方怎樣怎樣。當你這麼說的時候,真的有想過另一方的感受嗎?恐怕沒有,你們只是帶入自己的想法說而已,並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所以,在各方面證據都表明男方已經很明確地跟女方說了,他不喜歡她,請別糾纏他的時候,女方還是一意孤行的話,那麼根本不值得說什麼寬厚她,接受她。但值得令人惋惜,因為愛情甘願付出十年的時間。
我很想說女方很笨,他不喜歡就放手唄,纏著人家也沒有用啊。可又覺得很可憐。人在愛情面前,真的是喪失了理智和思考。
總結:
如果有個女人糾纏我十年後離開,我會釋然和感到惋惜。因為她決定放棄的時候已經太遲了,她的青春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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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十月秋風呢喃
首先,我對這個提問的題目,用詞,表示非常地不贊同。提問者,應該是一位男性,作為一個男人,對於一個追求自己十幾年的女性用糾纏來形容,這簡直是一種汙衊,也足矣看出你的修養。
她用十多年的時光,換來你如此的評價,如果她知道,肯定會為自己當初的執著,感到心痛和太不值得吧,這個世界上,沒有人,願意去用自己十多年的生命,去值得她如此守候,去糾纏,去等待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所謂的糾纏,我更願意理解為執著,當然,這種執著,在你的眼裡,是糾纏與不屑的,當對方終於看不到希望,終於轉身離去,那你是不是終於可以鬆一口氣,去喝一杯酒,要去打鞭炮慶賀一下呢!
你已經習慣了別人對你的殷勤與周到,你已經習慣了對方的默默守候。認為理所當然,你踩著別人的痛,洋洋自得,認為自己很成功,很有魅力,很了不起。
一個人的一生,有多少個十幾年,誰願意獨自在深夜舔舐傷痛,獨自買醉,世上又不是你一個男人,值得她如此等待,去默默地守候一個沒有絲毫回報的人。到底是一種不服輸的心理,還是堅貞不屈地等待,不得而知。
在漫長的等待中,她的心在一點點地死去,成為灰塵冷卻……我想,當看到對方離去的背影,你的心裡,肯定不會好過吧,會不會帶著一種失落。
同時,我對你個人的人品,還有感情的處理方式,表示懷疑,為什麼呢?你不喜歡別人,你完全可以名正言順,光明正大的拒絕和告訴她,而你只是選擇不理她,你的處理方式,是不是給對方帶來了一種暗示心理和希望呢?否則,難以解釋,對方還會堅持十多年的等待。
你的不理,讓對方產生錯覺,以為你是預設,或者,她希望自己這一生能夠感動於你。
是你太自私,太絕情,太無恥,因為你自始至終,很享受這種過程。對方為你付出十多年的光陰與情感,你不感到愧疚與不安,而是在對方離去後,再踩一腳,用糾纏來形容一個女性,我為她感到不值!同時也為你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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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秋嬋說
不好意思,我想說,我被一個男人糾纏了快9年了,我是特別不開心的。
首先,我跟他結束,是經過我理智思考過後決定的,不存在衝動這一說法。
其次,我決定的事情,我就不會有迴旋的餘地,我也不是一個吃回頭草的人。
這段感情的結束,會讓我去總結雙方在這段戀愛中,遇到的問題,又是怎麼解決的,又是因為什麼原因我覺得我們不適合,我在這段感情中有哪些做得不對的事情,要怎麼去改正,避免後面再出現。
所以,我一旦決定了,我就不會給他機會,我說得清清楚楚,拒絕的明明白白。
但在他心裡,我只喜歡他,我會分手是因為我在生氣,他一直都是這個想法。
可以他會用新的手機號繼續新增,打電話。
就這樣斷斷續續地聯絡我
有時候都認為他已經放手了,結果又來找我。
在朋友眼裡,就是我對不起他,我很絕情。
整得我莫名奇妙就多了一筆情債一樣。
之前真的讓我心理負擔不小,終於在今年,他不在糾纏我了。
原因就是我要結婚了!打消了他的念頭。
這也讓我輕鬆不少,開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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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走尋常路的園丁
從男人的心理來看,應該是不開心的,反而會有些失落。
習慣是個很可怕的事,當一個人習慣另一個人的存在了,突然的消失是會失落的。更何況十多年之久,可能已經成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回覆列表
我會覺得少了點什麼感覺怪怪的
但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
是不是她在你的心中產生了某一定的位置也不一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