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媒 過去客家男女青年,十六歲以後就可託媒人說媒,介紹婚事。一般是由男家父母託媒去女家說,也有女家請媒人先訪男家的。 看妹子 男女兩家透過央媒說合,如雙方都有意,就約定時間“看妹子”。 寫庚帖 雙方同意後,就要互告男女生辰八字。回去後,各請算命先生來“合八字”。如八字合得來,不會相沖相剋,就寫出庚貼(俗名婚單),各置於香案之上,如三天內無不祥之兆,這門親事就定下來(如八字不合,男方要把女的庚貼送還女家)。 編紅單 也稱“開紅婚帖”,或叫講財禮。由男方父母,宗親和媒人一起到女家,將男方要送給女家的財禮開具出來。紅單中有的還要寫上回婿禮品,如帽、銀花、衣服、鞋、襪等。開紅單過程中,雙方會討價還價,最後協商敲定。紅單開完後,男女雙方還要交換信物如戒指、手帕等。最後男方來人在女家吃完中飯回去。 定親 也叫“大扎”,即再次正式把婚事確定下來。男青年及其父母等要去女家,送去豬頭、魚、肉等,女方父母、哥嫂、叔伯、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場。吃完中飯後,女孩子要出來見面,稱男家父母為爸媽,兩家父母相互稱親家、親家母。 看家方 即女方到男方去看家庭,時間有的在“大扎”前,有的在“大扎”後,女方去的人除女孩子及其父母親外,姑嫂、姐妹等都要去,大大小小十幾人,不帶禮品,就是帶一點,男家也不敢接。 送日子 婚事定下以後,男方要請算命先生擇定過門日子,包括新娘出門的日子、時辰,到男家後歸門的時辰,此外女方裁紅衣、男方鋪床的日子也要同時擇定。 送菜和抬嫁妝 新娘過門前一、二天,男家要請宗親將紅單規定的聘禮和魚、肉、禽、麵條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來時就把妝奩、傢俱等帶回男家。 迎親 也叫接親或過門。婚期前一天,男家要去十多人到女家接親,有鼓手樂隊,有放鞭炮的,有抬花轎的,有燒香的(要到女方的祠堂、廟宇、社公燒香),一個挑擔的,一頭挑帶路雞(一公一母),另一頭是酒和松明,一個女的要帶上新娘穿的衣服,還有扛木篋的二人,要扛去魚、肉、酒、糕餅、香菸、鞭炮、蠟燭等物,媒人也要去,新郎有的去,有的不去,如新郎同去,新郎也要做轎,放鞭炮的是男方的全權代表,隨帶紅包一、二十個。 接親的人到女家後,先吃點心,然後由女家二人帶著到祠堂燒香敬祖。女家在中午或晚上,要設宴請客。 新娘動身一般是在半夜子時或卯時,越走天越亮,象徵走向光明,再是晚上出門,也不會碰到抬棺材等不吉利的事。迎親隊伍前面是打燈籠的,接著是吹鼓手,花轎在中間,後面是接親的人。 新娘到達男家,如還不到所規定的入門時辰,就要在大門口坪上或在門外旁邊房子等候。入門一般是早上七、八點或八、九點,有的甚至要等到中午。到了入門時辰,新娘要踢轎門,由男方的伴娘將新娘牽出轎,然後在大門口“過火堆”,新娘從用杉樹枝燒起的火堆上跨過,才進大門。 拜堂 新娘在鼓樂聲中進到大廳以後,就開始拜堂。大廳擺設香案,東邊站父母、長輩,西邊站外戚,北邊站房親,南邊站小輩。拜堂前,外家要給新郎掛紅,用五尺長的紅布披在新郎身上。 口唸:“手拿幡紅五尺長,一心拿來扮新郎,扮得新郎生貴子,早生貴子中個狀元郎。”拜堂時,新郎站左,新娘站右,由禮生叫: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四夫妻對拜。 最後是親戚見面,要給新娘紅包。拜堂畢,伴娘用紅羅將新娘牽進新房,新郎新娘在鞭炮聲中從房門口向大廳撒喜糖。然後新郎新娘吃交杯酒。伴娘用托盤捧上一隻雞,邊端酒邊講:“團團圓圓,壁合珠聯”,“觀音送子,早生貴子”;“夫妻和好,白頭到老”。 (此禮儀在梅州地區亦已不常見,被現代婚禮模式取代) 中午辦酒席,吃婚宴,用高聲地炮邀客,每半小時放一次,酒席開始入席時放三響。接著由禮生報名單,一桌二個上席,按輩份和親疏,先安排上席就坐,然後其他人隨便入席。男女賓客分開就席,新郎新娘要到席上敬酒。 鬧房 鬧房一種在大廳鬧,一種在新房鬧,也有先在大廳鬧,後到新房鬧。鬧房期間,鞭炮隔幾分鐘放一次,一直鬧到午夜方停。 回門 也叫“轉門”。一般是婚後第三天或第五天,由女方派新娘的姐妹等女眷來請新郎新娘一起去做客,媒人及新郎姐妹也同去,共7-14人,吃罷午宴,當天回來。 送滿月 結婚後一個月,新娘孃家要來送滿月,同時送來小雞、蔬菜、種子、谷種、豆子等,示意五穀豐登,財丁興旺。
說媒 過去客家男女青年,十六歲以後就可託媒人說媒,介紹婚事。一般是由男家父母託媒去女家說,也有女家請媒人先訪男家的。 看妹子 男女兩家透過央媒說合,如雙方都有意,就約定時間“看妹子”。 寫庚帖 雙方同意後,就要互告男女生辰八字。回去後,各請算命先生來“合八字”。如八字合得來,不會相沖相剋,就寫出庚貼(俗名婚單),各置於香案之上,如三天內無不祥之兆,這門親事就定下來(如八字不合,男方要把女的庚貼送還女家)。 編紅單 也稱“開紅婚帖”,或叫講財禮。由男方父母,宗親和媒人一起到女家,將男方要送給女家的財禮開具出來。紅單中有的還要寫上回婿禮品,如帽、銀花、衣服、鞋、襪等。開紅單過程中,雙方會討價還價,最後協商敲定。紅單開完後,男女雙方還要交換信物如戒指、手帕等。最後男方來人在女家吃完中飯回去。 定親 也叫“大扎”,即再次正式把婚事確定下來。男青年及其父母等要去女家,送去豬頭、魚、肉等,女方父母、哥嫂、叔伯、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場。吃完中飯後,女孩子要出來見面,稱男家父母為爸媽,兩家父母相互稱親家、親家母。 看家方 即女方到男方去看家庭,時間有的在“大扎”前,有的在“大扎”後,女方去的人除女孩子及其父母親外,姑嫂、姐妹等都要去,大大小小十幾人,不帶禮品,就是帶一點,男家也不敢接。 送日子 婚事定下以後,男方要請算命先生擇定過門日子,包括新娘出門的日子、時辰,到男家後歸門的時辰,此外女方裁紅衣、男方鋪床的日子也要同時擇定。 送菜和抬嫁妝 新娘過門前一、二天,男家要請宗親將紅單規定的聘禮和魚、肉、禽、麵條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來時就把妝奩、傢俱等帶回男家。 迎親 也叫接親或過門。婚期前一天,男家要去十多人到女家接親,有鼓手樂隊,有放鞭炮的,有抬花轎的,有燒香的(要到女方的祠堂、廟宇、社公燒香),一個挑擔的,一頭挑帶路雞(一公一母),另一頭是酒和松明,一個女的要帶上新娘穿的衣服,還有扛木篋的二人,要扛去魚、肉、酒、糕餅、香菸、鞭炮、蠟燭等物,媒人也要去,新郎有的去,有的不去,如新郎同去,新郎也要做轎,放鞭炮的是男方的全權代表,隨帶紅包一、二十個。 接親的人到女家後,先吃點心,然後由女家二人帶著到祠堂燒香敬祖。女家在中午或晚上,要設宴請客。 新娘動身一般是在半夜子時或卯時,越走天越亮,象徵走向光明,再是晚上出門,也不會碰到抬棺材等不吉利的事。迎親隊伍前面是打燈籠的,接著是吹鼓手,花轎在中間,後面是接親的人。 新娘到達男家,如還不到所規定的入門時辰,就要在大門口坪上或在門外旁邊房子等候。入門一般是早上七、八點或八、九點,有的甚至要等到中午。到了入門時辰,新娘要踢轎門,由男方的伴娘將新娘牽出轎,然後在大門口“過火堆”,新娘從用杉樹枝燒起的火堆上跨過,才進大門。 拜堂 新娘在鼓樂聲中進到大廳以後,就開始拜堂。大廳擺設香案,東邊站父母、長輩,西邊站外戚,北邊站房親,南邊站小輩。拜堂前,外家要給新郎掛紅,用五尺長的紅布披在新郎身上。 口唸:“手拿幡紅五尺長,一心拿來扮新郎,扮得新郎生貴子,早生貴子中個狀元郎。”拜堂時,新郎站左,新娘站右,由禮生叫: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四夫妻對拜。 最後是親戚見面,要給新娘紅包。拜堂畢,伴娘用紅羅將新娘牽進新房,新郎新娘在鞭炮聲中從房門口向大廳撒喜糖。然後新郎新娘吃交杯酒。伴娘用托盤捧上一隻雞,邊端酒邊講:“團團圓圓,壁合珠聯”,“觀音送子,早生貴子”;“夫妻和好,白頭到老”。 (此禮儀在梅州地區亦已不常見,被現代婚禮模式取代) 中午辦酒席,吃婚宴,用高聲地炮邀客,每半小時放一次,酒席開始入席時放三響。接著由禮生報名單,一桌二個上席,按輩份和親疏,先安排上席就坐,然後其他人隨便入席。男女賓客分開就席,新郎新娘要到席上敬酒。 鬧房 鬧房一種在大廳鬧,一種在新房鬧,也有先在大廳鬧,後到新房鬧。鬧房期間,鞭炮隔幾分鐘放一次,一直鬧到午夜方停。 回門 也叫“轉門”。一般是婚後第三天或第五天,由女方派新娘的姐妹等女眷來請新郎新娘一起去做客,媒人及新郎姐妹也同去,共7-14人,吃罷午宴,當天回來。 送滿月 結婚後一個月,新娘孃家要來送滿月,同時送來小雞、蔬菜、種子、谷種、豆子等,示意五穀豐登,財丁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