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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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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覺
先回答樓主的兩個問題。
家暴一般是指辱罵、毆打以及冷暴力。
我的婚姻沒有家暴。
建議樓主另外加一個問題,比如“被家暴了怎麼辦?”、“如何預防家暴?”等。
借用樓主圖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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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士人生
家暴一共有兩種,一種是動手打罵;另一種是冷暴力!對於家暴,一定要零容忍,不可以縱容!家暴也是很難取證的,由於雙方是夫妻關係,很難找到證人。被打的一方,又受到家醜不可外揚的影響,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捱打了,所以就默默的,一個人忍受了。
被打的一方大多都是女人,女人的體力天生就不如男人,一旦動手,吃虧的總是女人!有很多女人捱打後,想離婚,可是看看孩子,又選擇默默忍受了!
打人也會形成一種習慣,只要有了第一次動手,很容易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有的家庭暴力會延續很多年。
我認識的人中就有一個,在孩子三歲的時候,她老公就開始動手打她,第一次打她的時候,只是臉上有些淤青,別人看見了問她,她說不小心撞到門框上了,明知道她在說謊,除了心疼,別的什麼也做不了!後來她老公打她的時候,把她的頭按在地上猛撞,直到她不省人事!
一直到孩子八歲的時候,她才提出離婚,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把這麼多年,一直被打的經過告訴給別人。當時因為孩子小,她一直都在默默的忍受,直到她老公越打越兇!無法忍受了,她才決定離婚!
她老公性格急躁,又喜歡酗酒,經常會在酒後打她,等酒醒以後,又不停地向她承認錯誤,百般討好!看看孩子又小,所以她才忍受了這麼多年!
雖然是離婚了,身體上的傷痕已經淡化了,可心裡的傷痕,再也無法抹去!上次我見到她的時候,是在醫院裡,她現在的老公看上去性格很隨和,懷裡抱著他們兩歲的女兒,陪她來看病。她對我說:這麼多年能活過來 真是不容易!我該早點兒選擇離婚的!現在弄得滿身都是疾病,大痛小痛不斷,這個老公對我很好,從來都沒有罵過我,更別說打了,我們現在過得很幸福!只可惜我一身的病,要拖累他了!
她邊流淚邊說,還不停地用手擦拭著淚水,展露出堅強的表情衝我笑了笑!我一直無法忘記那一幕,不難想象,在那淚水的背後,她究竟承受了多少苦難!
另一種暴力是冷暴力,雖然沒有打罵,但是不和你說話,沒有溝通和交流,漠視你的存在。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和你商量,想幾點回家就幾點回家,你無法過問,即使你問了,他也不理你!我有一個朋友的丈夫 就是如此,剛結婚的時候還好,雖然話少,卻也能夠交流,後來乾脆就不說話了。
他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結婚的,因為彼此的年齡都不小了,從認識到結婚不到半年時間,我朋友又一直沒有懷孕,再加上性格不合,就開始冷戰了。
半個月前,他們離婚了,好在還沒有孩子,彼此的傷害 還不算大。
在我們的周圍,有家庭暴力的還有很多,由於孩子和家醜不可外揚等原因,一直都在默默的忍受著!我在此呼籲!對於家庭暴力,一定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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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齊魯微地產
家暴是最傷害婚姻的一種行為。
施以家暴的人,多數存在心理疾患,把在外面受到的不公發洩到家人身上,這種人心理不健康,同時承受能力差,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
而被施暴的一方在長期受到打壓之後,心裡會產生仇恨感,漸漸的失去對家的熱情,甚至有的會反抗,不少女性因為受不了家暴,做出讓人唏噓的報復行為。
我們呼籲家暴者,多些理智。同時我們也提醒被家暴者,勇敢離開。
當對方一次次舉起拳頭,你就應該堅決的告訴他,離婚吧!
家暴是心理疾病,是不可能更改的行為,離開他,別讓自己受傷害,更別給他繼續傷害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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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麗麗99616526
家暴,一個聽起來就讓人心寒卻也是一個在婚姻中經常屢禁不止的社會現象,而且受害的基本是婦女和孩子。
提起家暴,很多人會想到拳打腳踢和打罵等傷害行為。其實,家暴遠不只有這些,還包括精神攻擊或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身體暴力的具體行為, 主要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一方經常性的拳打腳踢、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侮辱對方。
精神暴力的具體行為: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以傷害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為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經常性的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一是選擇報警,遠離家暴,再就是離婚,對家暴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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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福有約
據全國婦聯公佈的一項調查資料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就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認遭受過配偶的暴力。可見 ,家庭暴力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同時家暴是國家法律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
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主要有這麼幾種:
一是武力性的肉體傷害,就是一方打一方。這是最明顯最常見的一種 ,我們一般說的家暴就是打罵。夫妻彼此之間的打罵,家長對孩子的打罵,對老人的打罵,等都是這種型別的家暴。
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就是一方使用小伎倆讓對方深受精神折磨,一般表現在夫妻雙方之間的冷淡、冷漠造成長期的精神折磨。我們常說冷暴力,就是這種。還有比較一些激進的精神折磨,一方當著一方的面和其他異性有非分舉動 ,這個要達到一定的度才是家暴,如接吻 ,性行為等。
三是經濟上的控制。一般表現在夫妻之間女方對男方在經濟上控制,造成思想上壓抑等。家庭的經濟大權由女方掌控,長期控制男方的經濟使用權,造成一種傷害。
四是性暴力。一些變態人格在性行為中使用一些暴力性手段 ,嚴重傷害一方。這個比較隱蔽,只有男女雙方知道,其他人很難發現,但也是比較普遍存在,傷害較大的一種家暴。
我的家庭和睦幸福,不存在家暴。但我周邊有不少家庭存在家暴。我的主張是有家暴,我們應拿起法律武器,嚴厲打擊家暴,維護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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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哥阿峰
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家暴的定義:
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不難看出,像平常家庭成員之間的吵吵鬧鬧應該不算家暴,吵鬧是每個家庭成員中很正常很普遍的現象。家庭成員中特別是夫妻之間,相處久了,有的缺點就相互暴露,相互不再忍讓,或者對某一問題產生不同觀點和意見,各自自我堅持,便導致吵鬧發生!這是每個家庭都存在的普遍現象!
說實話,我的婚姻相對還是幸福的,呵呵!不存在家暴這是肯定的。結婚二十年來,雖然不能說相敬如賓,但二十年坎坷相伴,一路走來,也是不容易的!吵鬧是正常的,畢竟各人都有各自的觀點!還好是每次吵鬧完後,都能冷靜下來分析,誰相對是對的就遵從誰的意見!
兩人結婚相處在一起不容易,都是前世的緣分,都要相互珍惜!如果家庭真的長期存在家暴行為,那與其不如分開,各有各的路,畢竟人來世上不是來受罪的。
人活著就得想法讓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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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紫霞風語167
我的婚姻目前為止非常恩愛,沒有家暴。至於怎麼算家暴,我們先看一下比較官方的定義。
他有兩個標準,一是次數多,連續性,或週期性都指次數較多。二是虐待,請注意,這裡語言的謾罵和恐嚇也算家暴,那些在家裡老被罵的人也是家暴受害者。(敲黑板)還有性虐待也是家暴,那些追求刺激的夫妻注意了。
當然,官方的標準非常全面,我個人覺得一般人關注的重點主要還集中在身體的家暴上,就是我們常說的打。打在家裡是非常常見的,夫妻之間有時打打鬧鬧還是增進感情調節氣氛的必要手段,如何打,怎麼打才算家暴?我個人的給出的他有判斷標準是兩個,一是撕破臉。二是用力打。
上面這張圖片完全符合我說的兩個標準,首先這種打法已經完全撕破臉,夫妻間的感情,尊重,秩序什麼的全都不要了,這個時候,施暴者已經不把被打者放在自己同一緯度,在他心裡被打的這個人已經變成了自己的一件物品。其次已經手腳並用,全力施暴。這個時候被打者連養的寵物都不如,就這個圖片來說,這個女的只有離婚一條路,不然這樣的畫面在未來將不斷重複。
每一位這樣的家暴受害者,請注意,當家暴開啟時,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指望對方悔改,不可能的。不把你打死或者他打不動,家暴是不會停下來的。第一次家暴時候,記得一定要報警並收集好證據。
第二次家暴再來的時候,同樣報警,收集好證據,第三次家暴再來的時候,不要猶豫了,這不是夫妻間的小打小鬧,這是你死我忘的戰爭,請拿起前兩次的證據,聯合這次的證據,去法院起訴離婚吧。
希望所有家暴受害者都能擦亮雙眼,不要選擇有家暴因子的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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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鄴都情
應邀,說起家暴,一般是指老公對媳婦實施家庭暴力,有的是大人對孩子實施暴力。男人身高體壯,不是以理服人,盡顯家庭統治地位,盡顯男子漢大丈夫的威儀,盡顯男人說話的絕對權威。男人以大欺小,以力壓人,非打即罵,言語傷人,張鍋摔碗,都屬家暴的範疇。
我在民間驚奇地發現,家暴出現了大變化,出現了大翻轉。即妻子對老公的家暴,女人對男人的家暴,且有嚴重加強之勢,真是大驚歎!
為啥?1.有些女人性格是母老虎是氣管嚴。而男人性格較弱,不去爭鬥,為了過時光忍辱忍讓,他的力量可以打三個女人,但他為了子女不去反擊,不去還手。
2.男多女少使女人地位提高男人按照一夫一妻製法則,無女孩可找,女孩車樓禮三要。女人以稀為貴,彩禮長到10一15萬元是稀鬆平常。且有加大趨勢,有的達到20多萬元。男人不讓,一打一鬧媳婦跑了,人家散了,再要娶媳難上加難。
3.小媳婦以離婚威脅成為平常不少新娘進門就抓權,不還外債,不養過公婆、爺奶等老人,有點出格。老公不聽,把離婚掛在嘴邊。老公不成事,常受女人壓力。老公一旦暴富,多數要反擊,是老公要踹不孝女人。當然,真到那時,媳婦會立即轉變。即所謂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4.小娘子攻擊老公有加重趨勢我曾發現在公眾場合,有些女人不給男人面子。一時小兩口言語不合,女人上前對老公就是兩耳光,並威脅說,這時光沒法過了,回家再給你算帳!嚇得小夥不敢吭聲!這種現象,我認為在15年後男女比例恢復正常後,才可改觀,彩禮也會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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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情感兩性學
我就不說我的婚姻了,根據我諮詢多年的經驗,婚姻中存在家暴的情況比比皆是,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或多或少的被家暴。那到底什麼是家暴呢?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在我們大多數人的眼裡,家暴的概念也許僅僅停留在毆打上面,這也是最輕的家暴,一些人都能忍受,覺得婚姻不易能忍就忍了吧,可是忍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如此迴圈。讓一個本該幸福的家庭出現了裂痕,有些最終導致破裂離婚。
如果說一個男人毆打女人,就會被世人唾棄,被罵作豬狗不如、沒本事、人渣,各種各樣惡毒形容詞都會貼在這個男人身上,我承認男人不該打女人,但是,有些時候,女人被打也不一樣是這個男人的錯,有句話叫做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曾經有一個傾訴者向我訴說,她說她不敢回家一直躲在孃家,我說為什麼?她說老公打她,只要稍微不順心就打她,她已經被打的遍體鱗傷,逃出來三個月了不敢回去,她向我說一起四五年了被打了四五年。
我說你為什麼不選擇離婚?她說不可能的事,在那個家裡她就沒有說話的份,還離婚?最後我給她說可以選擇報警。她反而反問我:“警察會管嗎?要是警察走了還不給老公打死”!我長吁一口氣,終於明白她為什麼被家暴四五年。
女人的膽小忍讓助長了男人的囂張。
有一種家暴比身體上的殘害還要狠,那就是冷暴力。夫妻就應該有個夫妻的樣子,有說有笑,你關心我我依賴你,體驗著家的溫暖,可是有些人一旦跟另一方發生了矛盾,就給對方冷暴力,忽視對方不理不睬,見了對方也是行屍走肉面無表情。
這樣的暴力讓對方有火無法發洩,一個人的怒火發洩不出來,憋在心裡容易生病。時間久了,你不說我不問,婚姻也就沒有了最初的感覺,越來越遠,最終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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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婚姻法解釋(一)》第1條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暴力行為包括身體暴力、語言暴力和性暴力。
回覆列表
現在社會,家庭暴力行為已經成為破壞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個圖,反映了一個很可怕的事實。家暴糾紛案件如此之多,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一年共計94571件,但是最終被認定為家暴案件的卻僅僅只有3741件,不到4%。這也說明,大家觀念上的家暴與法律上的家暴,在認定上存在差別。(特別說明,這個是指離婚訴訟中的家庭暴力,不包括普通的報警以及未報警,所以實際數量還遠遠不止這個)
對於家庭暴力行為,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對於家庭暴力的認定,主要是舉證問題,多數人因為沒有及時收集保留證據,雖然存在家暴的事實,最後卻導致無法被法院認定。
隱忍是絕大多數人在面對家庭暴力的態度,報警率僅僅只有5%就是最好的說明。但是隱忍,退步卻並不能換來家庭關係的進一步改善,反而愈加放縱其行為。
所以,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可以收集這些證據,比如證人證言(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報警記錄,醫院就診記錄,居委會或街道等調解記錄,通話錄音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照片或者影片錄影資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