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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王家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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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74752490219
誰叫你外婆不管兒孫去嫁人呢?中國曆來有句老話:下堂(母親改嫁)不認親生母。既然嫁了人,那就有了新的家庭,脫離了原有家庭,她的生老病死都由她的新家庭負責任,與原家庭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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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鄴城馮建林
謝邀回答孝順是什麼,就是以順為先,順從老人心願,遵循老人意向,對於老人來說,比金貴,比蜜甜。母親願意改嫁,兒女應當支援,不應該做為不奉養的理由。人小時候做的每一件事,不可能都符合母親心願,你再哭再鬧,母親也要把你養大成人,不可能把你丟棄不管,而今,母親改嫁讓你心煩,你就棄老不養,前後對照,您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自己身上還有人情理孝嗎,您應該知錯就改,立德樹人,光照後人,為自己留條後路,把母親接到家,全心奉養,為自己的兒女做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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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光201125479
你外婆在五十左右就改嫁了,在外面跟別人生活二十多年,在這二十多年沒有積攢點錢,儘自己在外面享受快樂人生了嗎?現在老了沒有人要,在外面維持不了自已生活了,才想起原來子女,想回來享受安樂晚年。
可是當子女當然自善養自己母親責任,可是以在外面以經生活二十多年了,現在在外面沒存要了,才想起自己子女,做子女養護母親當然怨言,那只有自己走法律成序,來維護自己權利了,要不做子女誰也不願善養二十多年對自己沒有幫助人,老人有錯,子女也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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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146998
五十多歲改嫁正是兒女們成家立業的重要時期,她卻為了自己的所謂幸福拋家離子與人為妻,別說燒火做飯,連孫子也沒帶。而老了沒人要了,這時又想到自己子女來養老,兒女肯定有想法,孫輩們不知還喊她⺀奶奶″不?這件事我看還得自己想辦法"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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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零老農
下堂娘,到了的牆,年輕到處浪,老了,才找兒女們,這種人,不痛堵,我一妹夫才幾天,找一個60多的婆娘,男人死近20年,在成都浪,我外侄女鬧的不待了,我妹車禍死了,有四十萬,怎麼說,64了,都是農民,大家一起生活,也是好事,如果沒有這四十萬,那個女人原以和一糟老頭子,生活,把錢整完,拜拜,回來養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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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泰人燕一群—浣花集
既然是你外婆,想必是你媽媽的親媽媽!有你媽媽來照料外婆,理所應當!至於你兩個舅舅不盡孝道,如果情節嚴重,構成虐待罪和遺棄罪,則有公訴機關提起公共訴訟或有本人及關係人提起刑事自訴,由刑法處罰!如果不構成,目前按照新民法規定,仍屬於道德譴責的範圍!目前情況,可以向社群村委婦聯鄉鎮司法所等機關提出調解和裁決!
以上是具體解決辦法!不可人云亦云,把問題誇大化,變親情為仇怨!那樣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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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燕布業
子不教,父母之過。
你舅舅做的是不對,可也說明你外婆不會教育孩子,膩愛吧!
同樣是自己的孩子,你媽這幾個女兒管,舅舅不管對嗎?
50歲改嫁也沒啥不對吧!肯定是在家裡過不下去了才改嫁吧!
好好的誰不樂意守著自己的子女過
這會舅舅不管就去告她們,到多會也是他媽,沒理由不管。
還有就是二婚這個老頭也不咋的,跟他這麼多年看病也沒錢,只能說你外婆命不好。
所以告介廣大的朋友們,到40歲以後必須要有錢自己存點,否則老了啥也幹不了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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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闆72349016
“是娘,不跳牆,跳牆,不是娘!”
既然在50多歲改嫁了,就別回來了,回家也別指望兒女們給養老!
這是命,沒有半點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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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外萬民胡少峰
法院怎麼管,平民不可預知。“下堂不為母”是民間約定俗成的共識,南北都一樣,是儒家倫理的衍生物。
你母舅們可以根據你外婆當初的經濟援助,回饋給她,助其頤養天年。就當當年借的他們母親的資金,如今到了本息償還的日子。是個人,是個生意人,借債還錢是他們的底線,否則,生意場上,何以立足?
做母親的都要想好了。改嫁,法律許可的,封建制度也沒有禁止。民俗要求女人從一而終。這個,不僅僅是貞操的問題,是關乎“母親”這個稱呼的純潔度。漢民族尤其在乎母親的純潔,罵誰都可以,就是不能言語中含有對自己母親不敬的侮辱性字眼。
有關網頁可以搜到,鄭成功的母親被清兵俘虜侮辱,厚葬是人子本份。鄭成功在下葬母親時,令士兵對遺體開膛剖腹用清水洗之,然後盛斂歸土。此例告訴人們,還母親清白,是做兒子由生俱來的情結。
個人以為,過了五十歲,血氣衰,有子女的婦女,還是在改嫁一事上加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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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佰特燈飾
五十多歲的外婆改嫁時兩個舅舅按正常推算基本成年,猜測成家可能還沒有 ,要看當時的毌子環境而言。舅舅們在需要母親維持的時候,母親毅然決然要嫁,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兄弟們無可奈何。去心人難留,留下結冤仇。在不顧忌兒子們的時候外婆出嫁,另尋自己出路是外婆的自由權力。
自古民間流傳一句話“下堂不為 母,出哺不為兒”。現在七十多歲,嫁出近二十年,二十年的新家積蓄難道沒有?生活維持不下去,又想前嫁兒子們管她老年嗎?出嫁時的眼睛走火了?
普通人群接受不了高規格的素質檢驗,任何人不孝敬父母人的身體從何處來?母親出嫁再大的過節兒子們也要放一碼,盡一份力量贍養七十多歲的母親。以免留下當兒子時的遺憾。
曾經一位小腳母親農曆四月時出嫁,兒子當年十四五歲,哭著勸阻無效。母親出嫁那天,過去是丙公里的土路,女人穿著尖尖鞋去二夫家,兒子跳到路邊水田裡用小小手潑水將土路淋溼,阻止母親前進,母親心意已決,毫無顧忌還是嫁了。
後來兒子隨著好心人出外學木工手藝,勤奮立志成才,成為土木工程暴發戶,光宗耀祖!母親出嫁的家庭條件也好,二婚的兒子是中層幹部,女兒們醫生,技術人員。不存在需要誰養。這位母親在過世時前夫這個木工兒子與二婚兒子同時廳堂守靈,養兒提出要為母親多做一日法事(道場),一切經費自己負擔,二婚兒子是一個幹部,不接受大操大辦,墓地也挖好了,出殯那天抬棺大轎幾十人抬到一個分路口,前夫兒子一套人馬以換肩而出現將母親棺柩直接往自家祖山與父親同葬………。
人間煙火,立志出英雄,家教成人才,苦難練意志!人性血肉之軀,親情,子親,母愛力量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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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原丶生態
這兩兒子值得教育,不要說用過母親的錢和分光母親家產,僅憑母親十月懷胎到扶養成人直到娶媳婦成家,哪樣不是老母親力親為,一把屎一把尿、一滴汗一粒米盡心操持才有的今天,少是夫妻老是伴,失去老伴娘有多苦又有誰能知?在說樹倒不由枝娘嫁不由兒的俗話傳承了好多年,加上兒媳不怎麼待見才倒至母親改嫁,現在母親老了需要兒女盡贍養責任是天經地義的,兒子有碗端的就應有老孃一口吃的,不養老的明天就會重複今天的故事,等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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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i雨夢
現在的子女,改不改嫁都不會管的。剛才走到鄰居家老人八十多歲嚨候腫痛吃不下飯,她媳婦說昨天還看見她吃一大碗麵呢,是裝的。喊她女兒來罵她一頓,說她想吃好的,如果有好吃的給她吃就不疼痛的。她子女離開後,我上前問她,她就拿去醫院檢查報告給我看,老人是肺炎咳嗽發熱吃不下飯的。很現實現在的孝子跑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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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是真的仁者無敵
從法律上講,你外婆的子女(包括你媽,也包招養子)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你可以幫助你外婆向法院上訴,向其子女討要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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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機使用者微風山谷2018
樓上一鄰居家女兒,出嫁生子但很少回自己家,老公帶著孩子艱難的生活著。那女子很會做人,很會說話。有時也說起兒子,吐槽兒子上學沒人接送,表示心裡難過。可就是不回家。她的情人她老媽稱乾兒,常見去她孃家,再後來離婚了,這女子去了新家,後因房產糾紛,被男方兒子趕回孃家。惡運從此開始,該女子不幸患了胃癌,她把自己名下倆套房過戶給兒子,把自己送進醫院,病情發展到無醫可藥時,兒子把她從醫院接回,對她說“你一生住在孃家,現在也沒必要回我們家了”說完直接給她揹回孃家,無奈老媽哥嫂照顧到逝世,靈堂設在孃家,哥嫂送她上路的。兒子始終沒在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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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樹德漢碩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很難說,兩兒子不管已改嫁的媽,肯定是有原因的,但作為兒子,不管怎樣,盡孝是應該的,不盡孝是不對的。百善孝為首,無孝不言善。對生養自己的母親,都不知感恩,不去盡孝,還能說是好人善人?而且還以種種理由藉口為不盡孝推責,這種人更值得懷疑了,那怕母親有錯,也不可作為不孝理由。
現在許多家庭教育似乎都有問題,不少人沒有似過去那樣對孝與盡孝重視,說白了,都少了些孝道,許多人只知啃老而不知孝敬。這是人性的悲哀。家教不到位,放縱、任性,溺愛,過寵,不經風霜雨雪困難洗禮,只知索取,不懂回報做貢獻。兩兒不管再嫁母,肯定是兩兒原先不贊同母親再嫁,心裡有氣。這說明兩兒只會想自好,不會換位替母想想。親生兒不及半路夫妻。如果兩兒明理,會將人比己,會換位思考,替母想想,不反對母改嫁,為母幸福,那就會沒有這事出現了。放眼看社會,父母親生而健全,也有不少兒女不盡孝,不盡贍養老人的呢。
要你兩舅舅管外婆,不改變兩舅舅思想心態就做不到。要兩舅舅管你外婆,就得先想法改變你兩舅舅的思想認識,知道不感恩不盡孝的後果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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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陋室民老師
透過你提供的資料來看,你的外婆已經盡到了撫養子女的義務,併為他們成了家。然而,當你的外婆失去勞動能力,卻得不到兒子的贍養(與改嫁無關),這是他們沒有履行法律賦予的義務。根據提供的材料分析,與你的兩個舅舅進行溝通的話,無濟於事了,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們失去了人性的本性。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辦法,只能尋求法律的幫助。最近出臺的《民典法》,關於撫養和贍養有明確的規定,《憲法》也有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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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強朋友
五十多歲有兒有孫還去改嫁,確實是有些丟人。儘管是老人有再婚的權利,可對子女帶來的傷害也是有的,但作為家庭成員真要互相理解。
假如似你說的那樣,真的因與舅媽吵架才引起改嫁。這也太悲催了吧?老人方面有沒錯呢?有些老人真的得頑固的,就象有個老人總倚老賣老我很憎恨她。老太婆恃著有口氣挑逗起那些狐狸精一齊說我拾廢品造成……。九十多的人了我當然不敢亂說你,不說你自己又煩。大凡有點似對別人肯定站在長者一邊說話的,可能你外婆這樣說三道四遭舅媽嫌棄的。巴不得她嫁了眼不見心不煩吧?
什麼人都不能恃強勢做得太不象話能刀槍不入的,父母之於子女何嘗不是如此?但他作為至親長輩,不要太絕情。是別人可以不說不應,自己至親就應讓他們有些人情溫暖。法律賦予你們膽養父母的義務不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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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奔跑的兔子60
既然選擇要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如果養孩子就是為了防老或者為了世俗的傳宗接代,那就是投資,孩子不孝,就是做父母的投資失敗,怨不得孩子,我也是一個母親,我會盡力幫助我的孩子。誰讓我先選擇了他,我就有義務愛他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母親可以改嫁,五十歲的時候孩子也就剛剛成家,甚至還沒成家,試問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母親為了自己的利益去改嫁了,最親的人都不幫助孩子,還能指望誰,曾經我也有公婆父母,但是他們都沒有能力幫助我,我過的特別艱難,深深理解舉目無親的痛苦,現在,無論什麼時候我都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並在照顧幫助他們的同時感受到幸福和存在的價值!我愛孩子,她是我在這個世上最親的人!別人都是合作關係。你拋棄了孩子,就不要抱怨孩子拋棄了你,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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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阿中芳1
不要講老理,老理不合理。你母親還在的話可以讓你的外婆來你家養老,兩個舅舅出一點撫養費。先請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調解一下,調解不通就只好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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