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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高通也是國際大公司,美國禁止中興進口晶片,那之前中興肯定和高通有合同啊?怎麼辦?賴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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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週數碼新知

    美國政府16日晚向外釋出,美國政府在未來7年內禁止中國中興通訊向美國企業購買任何產品,禁令即時生效。讓中美經貿戰以來再添新的變數!早前,不僅中興,華為也曾受到如此“禮遇”,華為手機在美國銷售受到美國以安全為由的霸王條款連連受阻,美國運營商臨時變卦!

    中興與高通、英特爾在內的多家美國知名企業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每年在美採購網路晶片和手機晶片額高達數十億美元!

    不過就中興與高通的合作關係來說,如果高通禁售中興手機晶片,那肯定是美國政府再後面作祟!畢竟高通只是一個企業,也要發展也要存活,但在米國的大棒揮舞下,就連WTO都拿美國沒有辦法,那麼之前與中興簽署的協議只能是廢紙一張!

    為什麼華為每年都要花那麼多的錢在產品的研發和創新上面,其實華為早就看透了一切!只有自己的實力過硬,只有自己的拳頭過勁,才能在萬惡的資本市場存活下來,而不是一昧的索求之於人!受制於人到最後只能被捱打並且沒有招架之力!

    最後,不管是任何企業在發展的道理上一定要居安思危,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只有不斷地創新和研發才能屹立於資本市場的腥風血雨之中!當有一天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時候那才是一個企業真正成功的時候!希望中興能度過這次難關!也希望中國產科技企業汲取教訓,能認真的做出自己的產品!

  • 2 # 錦繡中華一捧土

    4.16日,美國宣佈禁止中興通訊進口美國生產的零部件、晶片、軟體和其他產品。並且說當天就可以實施。

    正常的中美貿易被美國政府叫停,中興通訊與美國的合同也不是一家,涉及300多家將近400家。那麼以前與美國高通公司簽訂的合同肯定是無效的。

    按照一般合同要求,到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執行合同時,應該是雙方公司結算貨款,多退少補。行為雙方公司都受到了損失。

    例如高通公司製造的晶片,按照中興通訊有限公司的要求,製造尺寸、功能、型號都是與中興通訊有限公司匹配的,突然美國政府叫停,當然高通公司手中積壓了大量的沒有發給中興通訊的貨物,當然找其他貨主由於型號不一致所以沒有辦法匹配。大家要明確一點不是美國公司不給供貨,而是美國政府設定了障礙。

    美國本次制裁中興通訊的目的,就是因為中興通訊賣給了伊朗產品。所以美國政府罰款10億美金,處罰5個高層,還要處罰30名員工。中國政府認為,員工沒有罪過,他們也不能對公司行為進行決策,開除他們有點小題大做,經過協商,美國政府同意繳納10億美金的鉅額罰款處罰5個責任人也就算了。

    目前美國方面單方面終止合同,是在繳納罰款結束以後做出的,明顯是流氓行為。美國政府的行為實在是不合法的行為。不過也暴露出美國政府打壓中國製造2025的決心。美國目前在高科技領域中掀起的高科技之戰,就是希望把中華崛起的勢頭打壓下去。

    目前中微公司的CEO可以製造5奈米的晶片,中興通訊看看可以合作不?

    尹志堯是中微公司的CEO,在美晶片界也是大佬級別,他帶領100多精英隨回國創業,一旦中國大規模生產5奈米晶片,美國、日本、南韓等要跪求中國使用他們的晶片而且還要降價,這種狀況快則2~3年,慢則3~5年,去年中央電視臺曾經播放過,百度上可查,華為麒麟970晶片就有尹志堯的功勞,麒麟970在100平方毫米(指甲蓋大小)安裝55億顆電晶體,蘋果最強的才33億顆,高通只有31億顆,為何美害怕中國晶片快速發展?就怕搶了美國的飯碗,同時具完全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一代微處理器MaPU代數處理器。

    合同解除不解除,是不能履行了。唯一的辦法就是要靠自己研發,要引進人才研發。在庫存的產品加工完畢前,一定要尋找替代廠家,與國內同行一起,丟掉幻想,立足自身,搞好研發,把品牌當做企業的核心價值,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渡過難關,走出困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總之,在目前的形勢下,一不能怕,二不能躲。願意不願意,必須直面不可迴避。還是用毛主席早年說過一句話來結束吧!

    封鎖吧,封鎖十年八年,中國的一切問題都解決了。華人死都不怕,還怕困難嗎?

  • 3 # 大王自己巡山

    中興每年申請的專利不少,裡面應該有不少核心專利,現在被美國製裁,也就是跟美國其他公司的相互專利授權不存在了,中興為什麼不用這些專利反制美國,如果用專利反制美國,會發生什麼情況?

  • 4 # 孖無悔觀教育

    編者按:兩個大國“打牌”,還不分勝負。不過,現在美國打出處理“中興”的牌,我們暫時又落後一局。先不管什麼合同不合同的事情了,大不了“作廢”,違約一點,就是一點錢的問題。

    一,怎麼接招美國的這張牌?

    重點是:美國打的這張牌,我們該怎麼接招?很多網友都認為拿美國的“蘋果”下手!可是,很多專家卻說是“下策”,我認為也是。現階段拿蘋果下手,確實是“下策”。況且,拿蘋果下手,對美國的發展一點影響都沒有。 真正影響的是美國搞定“中興”,“中興”有可能損失大一些,而且是整個“中興”的損失。

    二,不可盲目樂觀。

    美國打算搞“中興”7年,剛好是2025年!美國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對此,很多網友就盲目樂觀,認為“美國本次拿“中興”下手,反而是給我們幫了倒忙,相信會自主發展得更好。”,我想問題可沒有簡單,不能盲目客觀。當然,知恥而後勇也算是不錯的應對方式。

    接下來,中興和中國怎麼接美國的這張“牌”,這關係到今後誰會最終取得勝利。我們國家還有什麼牌可以打?怎樣打?會不會“傷敵八百,自損八千”?…等等問題都牽動著每一位中華兒女的心。

    三,要團結,不能一盤散沙,提高教師、科技人員待遇等。

    我想,現在是團結一致的時候了。越是這樣的艱難階段,越要團結起來,而且還要冷靜應對。此外,還要重視加快創新人才的培養,提高教師,科學家等人才的待遇,使他們能把全部的心思花在培育人才和科技創新等上面,創造出一片不依賴美國的新天地。

  • 5 # 使用者6024944006

    怎麼沒人說中興違約在先,把禁售的產品賣到敏感禁售國家,我相信這一條是在所有供貨合約裡都清楚寫明的。

    另外,不可抗力條約適用。

  • 6 # 漣漪科技

    其實我們應該去宣傳給企業們,不要去美國建廠,帝國主義很影響企業正常運轉,比如限制晶片供給,那些生產企業利益就不受到損害嘛? 美國在海外的企業不要隨便回國,小心受制於特朗普政府。

  • 7 # 不糊塗時塗糊不

    美國禁止中興進口晶片,那中興和高通之前籤的合同該怎麼辦?

    這樣的事情可以認定為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而中止或終止履行,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進而仲裁或訴訟也都不會有違約方。

  • 8 # 洪鐘財經

    英特爾:我們必須執行美國政府政策!

    16日,美國商務部宣佈,將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通訊銷售元器件,時間有可能長達7年。這件事有多嚴重?一種源自業內的共識是:在重要元器件嚴重依賴進口、無“芯”之痛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現實下,美國對中興的禁售令近乎於“一劍封喉”。

    4月18日,有關本次禁售,作為壟斷核心晶片技術的高通對媒體表示,暫時不對此事情作出迴應。

    同時,高通也正在向中國商務部提出申請批准其440億美元收購恩智浦半導體(NXP Semiconductors)的交易。不過,目前商務部尚未作出審批。上週六曾有國外媒體報道稱,隨著中美貿易摩擦的升級,中國正在放緩對高通收購恩智浦半導體交易的稽核。

    業內人士稱,稽核的推遲可能導致高通不得不放棄440億美元收購恩智浦半導體交易。而外界又普遍認為,這筆交易對高通的未來至關重要。

    除了高通,另一家晶片巨頭英特爾方面對此作出迴應。

    英特爾中國區方面迴應稱,現在是財報釋出前的靜默期,我們已經知曉美國商務部的命令,並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 9 # 155646313

    晶片更新換代很快 廠家不會囤積太多貨源 幫美國代工的廠家供貨產量也不會那麼大 這種供給應該都不會是真金白銀的合同

  • 10 # 鎂客網

    中興受到美國政府制裁引發了廣泛關注,大家主要都在討論晶片的問題。不過商業違約的確也是潛在的一個麻煩。商業合同一般都會提前對各種情況做好預案的,包括如果無法執行合同怎麼辦的問題。因此,具體怎麼處理會以中興和高通之前的約定為準。不過,我們可以透過一般處事原則推測可能的情況。

    可以確定的是,這次的“禁售令”確定實施之後,合同中止是必然的事情。中興跟高通的採購協議或者是技術授權都會受影響。關鍵在於之前的合同具體怎麼規定的,這種情況的責任認定是比較複雜的。主觀意願上,雙方都不想違約。但是由於中興被制裁,導致高通不能提供產品跟技術。

    這種情況可以算是“不可抗力因素”,因為中興被制裁是雙方都無法控制的事情。而且我估計這個可能性是最大的,雙方很可能會以“不可抗力因素”的原因結束合作,結賬了事。

    但是,估計有一些朋友可能會說,我才不管那麼多,你高通跟我簽了合同,現在你必須賣貨給我,不能違約,不然就賠我損失。嗯,如果要嚴格的追究起來,這件事,中興更危險。因為,現在這個“不可抗力因素”不是普遍的政策變動導致的,而是由於中興公司被美國政府抓住了把柄而導致的懲罰措施。導致合同義務無法正常履行的責任,中興更大一些。因此,如果雙方不能友好停止合作,中興被對方索賠的可能性更高,而不是反過來。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中興通訊的不當舉措,導致高通方面想要供貨而無法交付,而不是高通產能不足或者別的原因無法供貨。因此,如果合同中有更詳細的約定,雙方又不能做到協商友好處理這件事,中興構成違約的可能性會比較大。

    不管怎麼說,合同一定會停止執行。“政府指令”對於企業而言是不可抗力因素,繼續推進合同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一方認為另外一方的過失導致了“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那麼可能解決起來更麻煩一些,過失方可能會被索賠。鑑於本次的政府行為是衝著中興來的,而且中興也的確落了把柄在別人手裡,中興吃虧的可能性更高。不過,具體情況,還得看合作協議怎麼籤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哪些情況屬於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