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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痴人說夢灬夢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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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遼寧老丁
早晨看到關於此事的報道,十五歲的智障男孩被家人發現被綁在鐵管上倒掛,並且生殖器被切除,手段十分殘忍,看後讓人頭皮發麻!4月4日該案發生後,當地公安機關即刻組成專案組,對案件展開偵查。4月5日,周至縣公安局透過其官方微博釋出訊息稱,經15小時奮戰,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某(有精神病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孩子奶奶得知孫子被害,痛哭流涕!
這是一個苦命的孩子,出生不久父母就離婚了。是奶奶一個人將他拉扯大,由於孩子自身存在問題,兩年前輟學在家一直未在上學。平日裡和奶奶相依為命共同生活!遭此不測,讓人痛心!兇手已經歸案,具體作案動力不詳,還需要警方查明後公佈!就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兇手曾經患有精神病。又是精神病?可怕的精神病!當今兩大病,精神病和抑鬱症成為了今天威脅社會安全的疾病!
我們究竟應該如何來看待和認定這種幽靈般疾病的存在?又該如何加強這類案件的發生?是不是這兩種病就可以法外開恩?我不是一個法律工作者,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平民,這樣的問題也在一直困擾著我,你有什麼好的建議嗎?期待你的留言,讓精神病抑鬱症不在成為殺戮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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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所謂81766578
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個智障男孩能遭來如此暴戾的殘殺,定然是本人或家人做了什麼事得罪了什麼人。兇手故然邪惡,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但也該查清原因,如果被害人有重大過錯在先,對兇手量刑就該減輕。其次,智障男孩的監護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撇清責任,明知這樣的病人脫開監護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卻放任或疏忽,造成對病人失控,對後果也應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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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幸運無敵
悲憤、氣憤!又非常無奈。一個精神病患者虐殺了一個患有智力殘疾的孩子。我先把事情給大家回顧一下。
(孩子的家人無法接受,情緒幾近崩潰)
2018年4月4日早上,周至縣二曲鎮鎮東村的一名送奶工發現,一個男孩被綁在民房門口的鋼管上。孩子雙手舉起,褲子脫掉,生殖器疑似被割下,地上一大灘血跡……記者瞭解到,死亡的孩子十五歲,患有智力殘疾,昨晚家人一直在找他。據瞭解,不幸身亡的孩子今年十五歲,疑患有智力障礙,之前就讀於特殊學校。據現場值守的政府工作人員說,孩子之前疑似遭到兩名成年男子的傷害,對孩子進行了捆綁、並拴在了民房門口的鋼管上。經初步調查,死者任某、男性、15週歲,周至縣富仁鎮人(智力障礙患者)。
西部網訊今天(4月5日)凌晨,西安周至縣公安局官方微博釋出訊息稱,4月4日周至縣二曲街道南新街傷害致死案,經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共同努力,奮戰15小時,成功告破。 警方稱,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9歲,周至縣二曲街道人,有精神病史)對傷害任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被害者家屬面對現場無法接受,情緒幾近崩潰。兇手雖然抓到了,有精神病史。最終結果我們不得而知。但是被害人的家屬不會因為兇手是個有精神病史就會減少悲痛。面對周邊的有精神病史的人,我們的安全該如何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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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拘板擺設de武
4月3日,家住周至縣二曲鎮的15歲智障男孩小樂,一大早吃過飯去距家4公里的二曲鎮鎮東村看廟會,直到晚上都未歸。孩子父親,奶奶當天夜裡尋找孩子直到凌晨六點。最後在鎮東村一戶村民家門口發現被捆住手腳倒吊在柱子上的小樂。現場慘不忍睹,當時的小樂褲子已經被人脫下,生殖器部位是一個大窟窿,生殖器已經被人割下不見蹤影。倒吊的小樂鼻子裡,嘴裡,耳裡七竅流血,地上是黑黑濃濃粘稠的一大灘血。目睹現場的孩子家長痛哭失聲,孩子是慢慢被折磨致死!接到報警周至縣公安局馬不停蹄開始展開調查,經過15個小時連續奮戰,於4月5日將這戶人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經初步調查,嫌疑人王某有精神病史。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據澎湃新聞記者的報道:15歲的智障男孩小樂剛出生父母就離婚。目前孩子跟著父親和奶奶一起生活。據周圍鄰居和孩子奶奶,父親介紹,平時孩子不惹事,曾經在兩所智障學校就讀,兩年前被智障學校以孩子亂吐亂撒為名退學拒收之後就一直在家,平時在家附近的地方閒逛,餓了就撿東西吃,喜歡撿垃圾回家。不過每次晚上都會準時到家。在小樂凌亂的房間裡,記者看到,牆上整整齊齊掛著八張撿回來的獎狀,旁邊畫著一所學校,可以看出孩子對學校的嚮往。這真是令人心酸!儘管孩子是智障小孩,但他是從小帶大的奶奶裡的寶。說起孩子的遭遇,這位老人泣不成聲,沒想到孩子會遭如此毒手?!目前孩子的母親還不知道孩子遇害的訊息。
看完整個事件經過,相信朋友們都會感到痛惜,我們不知道兇手在當時是不是發病期間?!但是有這樣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家人從來沒采取過措施嗎?小孩在兇手家門口遭受折磨虐殺的時候就沒有一個人出來制止?智障學校為什麼拒收小孩?希望案情儘快查清大白於天下。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能夠為冤屈慘死的小孩找個公道!您怎麼看待這樣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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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林媽媽
一個有精 神 病 史的人,用殘 忍的手 段,殺 死了一個十五歲的智 障 男孩。又是精 神 病 殺 人!
事件回顧:2018年4月4日凌晨,周至縣二曲街道南新街發生一起傷 害 致 死 案 件。接到報 警後,縣公安局城關派 出 所立即趕赴現 場。經初步調查:死 者任某,男性,15週歲,周至縣富仁鎮人(智 力 障 礙 患 者),死 者被 綁在鐵 柱上,滿 地的血已經凝 固,疑似生 殖 器被 割。警察奮戰15小時,案 件成功告 破,嫌 疑人王某男,39歲,周至縣二曲街辦人,(有精 神 病史)對傷 害任某的犯 罪事 實供 認不 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看到這裡人們不禁要問,精 神 病殺 人,難道就可以逍 遙 法 外嗎?
(一)2006年雲南黑某殺 人後,裝 精 神 病潛 逃十二年,今年三月才歸 案。
(二)2017年4月1日,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一家民營醫院,一名44歲的男性精 神 病患 者 ,掙 脫捆 綁,用筷子攻 擊了同 病區的4名女性患者,致三 死一 傷。
(三)2018年3月31日,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化街2號附近,發生一起致一名女子死 亡、一名女子受 傷(無生命危 險)的刑 事案 件,犯 罪 嫌 疑 人郭某被 抓後據稱患有精 神 病史。
精 神 病殺 人感覺成了社 會最不 安 全因 素。想想看,滿大街的人,走著走著不知什麼時候就會冒 出一個精 神 病 患 者殺 人,並且還殺 人無 罪,多可 怕啊!
所以我覺得法 律有必要追究精 神 病 患者監護人的責任,由於監 管不利,一旦精 神 病 患者犯 法,責 任人同 罪,只有這樣,監管人才能真正負起責 任,社會也會更安定一些,尤其那些裝精 神 病患 者故意犯 罪的人才有所顧 忌。但願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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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精分親屬
這精神病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足見他是有自知力的。為何他對這個智障男孩這麼殘忍?是他在發洩心中的恨。
不少精神病人心中都有恨、發洩的物件多是更弱者。做為親屬多是不敢接他(她)們出院或鎖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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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29方寸世界
精神病人應當強制醫療。國家現有經濟能力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可以承受強制醫療精神病人社會成本。精神病人如果放任在社會,就會對他本人、他的家庭和其他公眾構成危險,甚至造成重大傷亡。政府應儘快調查登記精神異常的人,對需要治療的人,應當強制送醫治療,對阻撓或不履行法定送醫治療的,依法進行懲處。一些家庭,因為擔心經濟承受或者擔心病人被虐待殘害,而不願意把親人送到精神病院救治。實際上,精神病人早救治早康復,治的越晚越難治,而且病情加重會威脅自己家人的安全,也會危害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危害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家人作為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要賠償他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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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甜辣椒2
你好:謝謝邀請,是呀!新聞聯播報道了。多麼殘酷無情的現實,太悲慘,一個孩子在鋼管上被綁折磨而死,手段卑鄙!不是人,敗類!對待一個手無寸鐵孩子下毒手,對待一個孩子有什麼深仇大恨?不怕天打雷劈,不知道這案子破了沒有希望早日破案,還死者一個公道!不然的話無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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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讓我夢到你1
只能長嘆一聲,即使氣憤了,依然沒有解決的辦法。這類案件,普通的人根本接觸不到其中的核心:精神病檢驗報告是哪家醫院出具?那家是否有這個資質?如果說是縣醫院出具,那是不成立的。
如果,能找到一名正義感的律師,受害者家屬可能會討回公道的。
嫌疑人任某,已經被抓捕,被查出來有精神病的病史,讓人看了很不是滋味,現在法院還沒有宣佈結果,我認為這類人必須嚴懲,千刀萬剮,為什麼就是因為他是精神病才不殺他呢,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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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4月4日早上,周至縣二曲鎮鎮東村的一名送奶工發現,一個男孩被綁在民房門口的鋼管上!孩子雙手舉起,褲子脫掉,生殖器疑似被割下,地上一大灘血跡。死亡的孩子十五歲,患有智力殘疾。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9歲,周至縣二曲街道人,有精神病史)
我不知道判決結果是什麼樣的,個人認為王某應該受到嚴懲,這種慘絕人寰的行為令人憤怒。精神病史不能成為他開脫的理由,否則以後人們會生活在恐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