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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廣州入戶專家楊老師

    找開發商協商,如果合同表明什麼時候交房,對方不按時交房的按照合同條款處理

    另外弄清楚延遲的真正原因,自己好有個對策

  • 2 # 浦俊

    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進行延期交房賠付手續。

    首先要看合同約定的條款,然後根據合同條款進行協商。另外,開發商層面,應該看是什麼原因導致晚交房的,儘量避免風險。(例如開發商更改規劃導致驗收出問題等)。

  • 3 # 孫禹橋

    沒有辦法,老百姓對這種事情一點辦法都沒有,任由政府和開發商的擺佈,我十年前買的房子現在都沒住上,回遷戶還可以每月政府給八佰元租房錢,我們買房的就完了,不但不給租房錢我們還得還貸款。還了十年貸款住不上房,開發商進去了,找政府政府扯皮今年答應明年明年答應後年,一推就是十年,老百姓一輩子也就買這一回房子容易嗎,真是叫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平民百姓沒地方說理去,認命吧。

  • 4 # 紅塵有愛之笑傲江湖

    謝謝邀請!對於到期該交房,開發商突然通知延期半年,這個問題,視你的具體情況,可以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一,首先要看開發商的經營資質、運營狀況,延期交房的原因,房價的高低等各種因素,如果是信用度較高的大牌房企,不存在資金鍊斷裂問題,房子質量較好,區位優勢明顯,且房子是前段時間買的,已經增值不少,那麼就按照合同約定,讓開發商賠付違約金、資金利息和物管費用,重新約定交房時間及違約責任。二,如果是中小開發商運營的樓盤,存在資金緊張問題,蓋蓋停停,信價比及質量一般,且是近期買房,基本上是高位接盤,增值空間不大,且有房價下行可能,那你還等什麼?借開發商違約在先,直接要求退房,並追討相關違約金。三,掙錢不容易,買房別大意。我所在小區有個相鄰樓盤,五年前拆遷舊房,起蓋小高層。一幢樓房不足三百套,無良開發商因資金不夠,一房多賣,竟然足足賣成七百多套。拆東牆補西牆,最終資金鍊斷了,開發商跑路。苦逼的廣大購房戶,房子拿不到,房款無處追討,銀行又找上門,催繳房貸。購房戶被騙,應找開發商追責,而房貸合同是成立的,銀行當然要上門討債。後來,開發商投案自首。他多年前與老婆離異,名下有銀行貨款、民間高利貨、廣大業主購房款等天量債務,唯獨無分文財產。他之所以主動去吃牢飯,是因為萬一被放高利貨的抓住,小命就不保了。對於這樣一個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賴,誰有良策!看著無門無窗的爛尾樓,不僅想起廣大購房戶失神的眼睛、張口的大嘴一一欲哭無淚啊!

  • 5 # 大壯說房

    這個實際上也不算太大的問題!首先要看你在購房時簽署的有沒有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裡邊有一條是有關違期交房的賠償細節,這些都是房管局記錄在案的!開發商在跟客戶簽署購房合同時是直接和房管局聯網的,否則是打不出狗房管合同的!你可以看一下自己的購房合同,在右上角有一連串數字和條碼!這個就是該套房子的備案號!每套房子的備案號都不一樣,就好比居民的身份證號,該號碼絕對不會有重複的情況出現!只要有這個號碼證明你購買的房子真實有效!然後在詳細檢視賠償條款,每家開發商的賠償條款都大致相同(違約一天賠付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或者是萬分之零點五),這只是大概情況,具體的要您自己翻閱合同!

    第二種請款 合同沒有編號

    你購買的該套房屋沒有在房管局備案,簽署的只是臨時合同,俗稱:草簽!這個合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基本上不存在法律效益!開發商屬於違規銷售,你可以聯合業主一起起訴開發商,切記單獨行動!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

    開發商違期交房的情況也在所難免,畢竟現在查環保比較厲害!哪家開放商也不會頂風作案!另外,安裝水電管道是細活,欲速則不達!安全第一!還有一個比較浪費工期的工程就是園區綠化!已經綠植的價格在幾元到幾萬元不等,植被的成活率和工程款的掛鉤的,如果植被死亡,開放商是不會給綠植公司結算工程款的!所以相互體諒一下!

    不過像你說這種情況應該屬於第一種!所以你放心,只要開放商按期賠償違約金就行!

  • 6 # 每日房訊

    由於資金鍊壓力等問題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現象很多,而面對這種現象,購房者一般都是有苦難言,默默承受,非常的鬧心,更別說夠新房準備結婚用的,因為延期,婚期也跟著順延,那麼針對此類事情我們作為買房人該怎麼去維權呢?

    如果雙方沒有進一步溝通,或者繼續其它約定的,出現以下情況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一、無效合同

    1,開發商違規開發

    2,開發商採取詐騙手段,誘使購房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如開發商故意告知購房者虛假情況,竣工日期,質量標準,可認定為欺詐。

    二、開發商違約

    1,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

    2,逾期交付達3個月以上且仍然不能交付的

    3,房屋有重大質量問題

    4,由於開發商的過錯導致購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產證的。

    5,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結構,戶型,朝向的

    6,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的誤差值超過3%的

    三、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不合法合同

    如何維權:

    1,審查相關購房材料

    收房時,購房者應當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等,能否達到入住條件,要求開發商出具商品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否則可以拒絕接收房屋。

    2,保留相關證據材料

    無論是否與開發商發生糾紛,都能夠保有足夠證據,

    3,注意時效

    購房者如果起訴開發商,購房者應當在約的交房之日起2年內向開發商維權,來彌補造成的損失。

  • 7 # 夢不罰

    既然已經通知了,就說明已經是既定事實,改變不了。然後瞭解下延期理由對比合同,看是政策原因,還是城市基建原因,還是開發商資金問題,如果是開發商原因60天內每天補償總房款萬分之三,超過60天也是萬分之三,但你有權解除合同。

  • 8 # 順德公講樓市

    首先我認為,購房合同裡邊有一條是有關違期交房的賠償細節,這些都是房管局記錄在案的!開發商在跟客戶簽署購房合同時是直接和房管局聯網的,否則是打不出購房合同的。

    其次你購買的該套房屋沒有在房管局備案,簽署的只是臨時合同,俗稱:草簽!這個合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基本上不存在法律效益!開發商屬於違規銷售,你可以聯合業主一起起訴開發商。

    最後開發商違期交房的情況也在所難免,畢竟現在查環保比較厲害!哪家開放商也不會頂風作案!另外,安裝水電管道是細活,欲速則不達!安全第一!還有一個比較浪費工期的工程就是園區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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