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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暮雪雲熙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上8點,據孩子的姑姑周女士介紹,當晚她與孩子的母親帶著三個孩子在萬達廣場負一樓的一家內衣店裡挑選內衣,三個孩子當時在店裡玩鬧。這時周女士看見一名店員拿著一個麵包給她六歲的侄子吃,小孩很快就吃完了。孩子姑姑說“吃完之後就感覺有些不對勁了,孩子像是想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還不讓人碰他。也就一分鐘的時間,侄子就倒在地上大小便失禁瞭然後開始流鼻血”。看到孩子這樣可把人嚇壞了,於是趕緊撥打120,孩子姑姑也在120的指導下給孩子做了心肺復甦,但並未起效,20分鐘後120趕到了現場把孩子送去醫院搶救。但很遺憾孩子最終還是沒能搶救過來。

    據醫院醫生介紹說孩子送過來時心跳呼吸已經停掉了,初步判斷是食物堵住氣管口造成窒息。據瞭解拿麵包給孩子吃的店員是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在店裡負責收銀工作,目前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事後孩子家屬認為在這寶貴的20分鐘裡是商場缺乏相應的急救措施才導致孩子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商場應該有醫生,設立一些小的醫務室,有些急救的東西,可這些商場都沒有。目前孩子的賠償問題仍在協商中。

    其實作為家長應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如“海姆立克法”,不要嫌麻煩,多學一項技能必要時能救人一命,避免悲劇發生。很多兒童被異物卡住喉嚨,搶救的黃金時間也就幾分鐘而已,若施救不當可能等不到120來就已窒息死亡。所以“海姆立克法”是每一位家長都必須學習和掌握的。

  • 2 # 艾羊育兒

    首先,可以說這個事情真的很讓人遺憾。按理來說,孩子6歲了,正常情況下,吃個麵包是不會被噎著的,可能男孩太餓了?吃得太急了?

    另外,給小男孩麵包的姑娘也是出於一片好心,沒想到意外就是這麼碰巧發生。之前佛山也有一個案例,是說一名鄰居給了一個小孩一根香蕉,最後這個小孩吃時也是不小心被噎著了,去世了。

    所以家長還是要學習一下基本的急救法,比如海姆立克急救法,這樣才可能搶在黃金急救時間4分鐘內,讓孩子增加生存的希望。

    最後,畢竟事件是在商場之內發生,出於民事賠償和人道主義方面,也許會賠償一點吧,但是這個事件主要責任方按理不在於商場。

  • 3 # 南瓜媽媽育兒說

    今天剛剛看了這篇新聞,孩子已經去世,真的很為孩子惋惜,願孩子在天堂安息吧。

    六歲男童吃了店員給的麵包後,不幸窒息身亡,事後家屬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你怎麼看?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

    8月14日晚上8點多,男孩的媽媽和姑姑一起在杭州某商場內衣店內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內玩耍,當時店員出於好心給了男孩一塊麵包,麵包挺大塊的,孩子一口塞下之後,就噎住了。當時,大家注意到孩子面色難看,不住的揮舞手臂,像是要吐,然後不到一分鐘的時候,孩子就倒在地上,大小便失禁,還流鼻血了。

    孩子的姑姑根據醫務人員的電話指引,對孩子進行了心肺復甦,可是,並沒有什麼效果。20分鐘以後,救護車趕到現場,再次對孩子進行急救,同時將孩子送往醫院,奈何孩子最終還是沒能救回來。

    孩子父母不會找店員賠錢吧?

    就算不找店員賠錢也會找商場的。

    店員也太倒黴了吧,孩子都6歲了,誰能想到呢?

    現在竟然真的看到家屬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了,對於這件事,我只想說,你怎麼不指責自己沒有好好學習海姆立克急救法呢?

    現在我家小寶九個多月,我爸爸在幫我帶孩子,他經常會帶孩子出去玩。有一次,我問他,你知不知道海姆立克急救法?他說不知道,我說我給你演示一下,他說不用,孩子不會被卡到的,但是,我還是堅持給他演示了一遍。

    我不敢想象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身邊會怎麼樣。但是,至少,不會去訛人。幾年以前,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也是一個小孩四五歲了,去鄰居家裡玩,鄰居好心給孩子一根香蕉,結果孩子吃了以後意外窒息身亡,孩子家屬將鄰居告上了法庭,並索賠七十多萬。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樣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是,這件事情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孩子走了,固然可憐。可這家屬也太不要臉了。

    賠再多的錢,能讓孩子回來嗎?

    大家都清清楚楚的知道,已經去世的孩子,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所以,真心地奉勸孩子的家長,讓孩子安心的離開吧。

  • 4 # 青年菌

    六歲男童吃了店員給的麵包後窒息死亡,事後家屬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人不能太熱情,好心有時候也會招來禍端。

    事情發生於2019年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一家內衣店裡挑選內衣。

    店員給孩子一塊麵包,吃完臉色有些不對,看著要吐,手在揮,看起來難受,一分鐘後大小便失禁,人倒地開始流鼻血。

    在120的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可並沒有什麼效果。

    等了20分鐘120趕到了現場,孩子送往醫院搶救,但很遺憾的是沒能搶救過來。

    事後,根據醫院調查顯示,孩子是因為吃了麵包食物堵塞氣管口而造成的窒息。

    內衣店小黃:

    他是自己想吃,然後我們店員好心給他吃了,但是他一口塞下面包,那個麵包也蠻大的,吃下去就噎住了。當時有打120,然後我還去找人幫忙了。

    最終,家屬以商場缺乏相應的應急措施起訴內衣店,希望警方和法律可以給自己一個公道,得到相應的賠償。

    看完整個事件心裡五位繁雜,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孩子沒了家長心痛,我們也覺得很可惜,但可惜遺憾之中還有一絲絲的無奈。

    做人吶,你說熱情一點好呢,還是冷漠一點好?

    就像此次事件一樣,孩子喝家長在內衣店裡,店員好心給小孩東西吃,結果因為出了意外孩子沒了。

    好心辦壞事,好心當成驢肝肺,彷彿一切都是好心惹的禍,在我看來店員沒錯,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意外會降臨。

    誰也不知道一塊麵包會要了一個小孩子的命。

    對於這樣的事,真的不好去評價,對與錯,是與非其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要有良心,還要理解。

  • 5 # 楊鍋來了

    炎熱的夏天,當你在商場逛的時候,超市送你一個小麵包或者糖果,你願意接受嗎?你敢吃嗎?如果你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你會告訴他怎麼辦?如果你覺得不重要的話,請看下面的新聞:

    時間:8月14日20:00左右 地點: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一家叫“嬋之雲”的內衣店 人物:六歲小男孩、內衣店20歲年輕店員、小男孩母親及姑姑 起因:小男孩看到麵包想吃,年輕店員好心給了小男孩一塊 經過:當小男孩拿到麵包後,一口就吃下了麵包,由於麵包塊大,小男孩被噎住。大概是難受,不讓任何人碰他,結果一分鐘左右,小男孩就開始大小便失禁,人倒在地上開始流鼻血。於是趕緊打了120,由於情況緊急120在電話中指導孩子姑姑做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似乎並未有效。 結果:當孩子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20歲的年輕女店員正在派出所接受調查

    現在看明白了吧,因為孩子食用一個小麵包而導致死亡。

    整個世界很簡單,店員看到孩子想吃麵包,就出於好心給孩子一塊麵包,誰知道孩子可能平時家長對這方面強調不夠,一口吞下去結果窒息而亡。

    這裡責任的話,會由相關部門定論,但是我們想強調的是,平常我們家長在對孩子這方面教育上可能功夫沒有下足。也許我們只教會了孩子一個陌生人提供的食品不要接受而外。但是對於公共場所像這樣的商場比較放心安全的地方,如果遇到有促銷發放的食品,一般孩子會接受的,這個時候我們家長就應該注意強調孩子在使用食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細嚼慢嚥。或者接受可以拿回家,讓父母同意後再食用,我覺得這樣做的話,是否這樣的悲劇事件就不會發生?

  • 6 # 許多分

    事件經過概述:8月14日晚上20時,一六歲男童隨其母親和姑姑進入一家內衣店,期間男童吃了一個女店員遞給他的麵包,因吃的時候被噎住而得不到及時救治身亡。

    這是一個悲劇,孩子鮮活的生命被一塊小小的麵包奪走了,一個家庭瞬間支離破碎。

    意向責任人一:女店員

    女店員遞給男孩麵包,男孩吃了麵包噎住了,這是導致男孩死亡的最直接原因之一。但是女店員遞給孩子麵包的時候完全無法預知危險,畢竟麵包是一種正常食品,並且這種食品沒有標示食用的危險。也就是說女店員遞給孩子麵包是一種純偶然的事件,男孩吃麵包也是偶然事件,包括男孩吃麵包被噎住也是偶然而非必然。因此,雖然男孩是吃了女店員給的麵包噎死,但我認為女店員不應該為此事負責。

    另外,如果單純去指責女店員,讓女店員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未免有點不近人情。如果人與人相處都存著戒備之心,那麼這個世界是冰冷的。

    意向責任人二:男孩母親

    雖然孩子的離去最傷心的莫過母親,那種痛苦是一輩子都無法癒合的傷。但痛定思痛,孩子的母親是不是也該負有部分責任呢?她如果平時有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不隨便吃陌生人的東西,悲劇還會發生嗎?

    意向責任人三:商場

    商場如果配有醫務室,是不是就能避免這次悲劇的發生?很多商場和公共場合都沒有配備醫務室,不僅是國內,國外就能在每一個商場或其他公共場所配醫務室嗎?無論是財力或物力都將消耗巨大,另外,目前並沒有法律法規寫著商場必須配備醫務室。所以,我們的想法雖好,但無法實施。

    換向思考

    或許大家的目光更多是投放到女店員和商場上,都想知道他們都分別需要承擔何種責任。關於如何定責,自有法官進行判決,而我認為大家不能忽略的是這起悲劇的發生根本原因在哪?

    是女店員的麵包?是母親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是商場的醫務室沒有配備?我認為這些都不應該是關鍵,畢竟這些問題都不是導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事件關鍵點

    整件事的關鍵點在於孩子被食物噎住,旁邊沒有醫護人員,也沒有時間呼叫救護車,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母親、姑姑、甚至是路人,但凡有急救知識的人都會成為孩子的救命稻草。可是很遺憾,孩子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最後遺憾身亡。

    從這件事中我們應該反思的不是為何女店員會隨便遞東西給孩子吃,不是男孩為何要吃那塊麵包,孩子母親為何沒有教育到位,商場為何沒有配備醫務室,畢竟突發情況讓我們防不勝防。我們要做的不是把所有一切做得滴水不漏,畢竟你根本無法預知危險會從哪裡降臨,會以何種方式降臨,我們要做的是具備當危險降臨時的應付能力。

  • 7 # 細說心語

    “8月14日晚上8點多,男孩的媽媽和姑姑一起在杭州某商場內衣店內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內玩耍,當時店員出於好心給了男孩一塊麵包,麵包挺大塊的,孩子一口塞下之後,就噎住了。當時,大家注意到孩子面色難看,不住的揮舞手臂,像是要吐,然後不到一分鐘的時候,孩子就倒在地上,大小便失禁,還流鼻血了。

    孩子的姑姑根據醫務人員的電話指引,對孩子進行了心肺復甦,可是,並沒有什麼效果。20分鐘以後,救護車趕到現場,再次對孩子進行急救,同時將孩子送往醫院,奈何孩子最終還是沒能救回來。”

    可憐的孩子,就是因為一塊麵包就被噎死了。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第一,我認為首先應該是他媽媽的責任。

    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的責任。他媽媽帶著他逛商場的時候,應該隨時觀察孩子的動向。

    發現外人給孩子一塊兒麵包的時候,首先應該讓孩子不要隨便拿別人的東西,拿了以後應該讓他吃的時候小心一些。發現孩子被噎住,以後也沒有立即採取相應的救治措施,而是任由孩子在那兒自己在那裡吐。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三歲以上孩子或者成年人催吐的方法:

    “3歲以上孩子或成人被噎到救護者從背後環抱患者,雙臂圍環其腰腹部,一手握拳,拳心向內放於患者肚臍上方兩指的位置;另一手握緊握拳的手,雙手一起急速向裡向上用力擠壓,反覆多次,直到患者吐出異物為止。”

    我認為這個悲劇的發生,他的母親有直接的責任。

    第二,這個好心的女店員有點兒惹火上身。

    萬一這個孩子發生了意外,家長往往就會把責任推卸到送東西的人身上。

    第三,商場設醫務室這種情況沒聽說過。

    我們看題目,事後家屬狀告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言外之意就是耽誤了孩子的搶救時間。但是說實話,我還沒聽說過哪一個商場設有醫務室。

    其實這樣的悲劇,任何人都不希望發生,但是既然發生了,我覺得我們就應該以此為戒,防止類似悲劇事件的再次發生。

    有孩子的父母一定要隨時關注孩子的安全,防止意外的發生,這是為人母為人父,應該首先做到的。

    而且平時應該多注意學習一些自救他救的方法,萬一意外發生了,還是很有用的,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悲劇的發生。

  • 8 # 唐大嘟嘟看民生

    對於孩子的離世表示同情,但對家屬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表示不理解和不贊成。建議處理這件事情時,一切都依法進行,不管責任在誰、錯誤在誰,不要先入為主、主觀臆斷地把責任推到任何一個人、企業身上,找出負責任的出來,賠禮道歉,進行了賠償,就能把孩子的生命挽救回來嗎。

    難道家長一點責任也沒有嗎,在這個時候,應該平復一下心情,把事件好好的理順清楚,收集必要的證據和證人證言,由官方依照鑑定結論,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追究相關責任。

    孩子吃法可能不當。

    因為店員給予孩子的是麵包,麵包不像果凍等物,正常情況下不會導致孩子窒息。除非狼吞虎嚥,連續不斷的吞嚥,麵包咽死人的事情聞所未聞。但在2007年,桂林的一位女士吃了半塊麵包,卡在了喉嚨裡,到醫院時已經牙關緊閉、嘴唇發黑,全身發紫,處於嚴重缺氧的窒息狀態。醫生將麵包取出後,女士好轉。因此,不管是小孩還是大人,平時吃麵包、餅乾或餃子之類的食物,不要狼吞虎嚥,三心二意,以免被噎著,出現危險。

    商場不應揹負責任。

    家屬說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一室,我在同情她們的同時,也感覺她們的可笑。讓商場設立醫務室的想法,既不切合實際,又有些強人所難。這次的事件發生在商場裡,如果發生在火車站、飛機場、長途客運站、企業、政府機關等場所時,都需要他們專門設立一個醫務室來處理這種突發事件嗎。照此類推,全國的醫務人員再增加一千萬也不夠用啊,也會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所以,這種找責任人的說法停止了吧,別再給大家留笑柄了。

    家長沒有責任嗎。

    這時候說家長的錯誤看似殘忍,實際上她們沒有責任嗎。平日裡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做到位了嗎,學沒學一下孩子遇到危險時的一些急救常識呢,對孩子教沒教育不要亂接陌生人的食物嗎。我在孩子小的時候就教育她,任何人給吃的時候(包括親戚),必須經過我和她媽媽的同意,否則就會挨批評甚至捱打。孩子也養成了不管吃什麼都要先問問我們的好習慣,這也是一種安全防範的意識。

    在事件中,店員的無心之舉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不贊成對店員追究責任,換成任何一個人,都會先接受店員的善意和好心,然後再會考慮其它的事情。

    畢竟我們現在社會的道德底線已經是千瘡百孔,吃魚卡嗓子要賠償、騎腳踏車自己摔倒要賠償、自己摔倒被人扶起要賠償、小偷偷東西摔傷了也要賠償、因病死在商場也要賠償,真心不希望這一連串的無理賠償要求上,再增加一個新的類別了。

    別在傷口上再猛踹一腳,讓道德底線無可救藥了。同時,建議所有的家長學習學習急救知識,網上有攻略,花一點時間,為自己的孩子築牢一道安全防線。

  • 9 # 法重情深

    這就有點兒強人所難了,並沒有法律規定商場必須設立醫務室。像這起店員給6歲的兒童吃麵包窒息死亡的事件,畢竟是個別現象、特殊案件,也是很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的。

    首先,商店店員拿麵包給6歲的兒童吃,這也出於是好心,店員也沒有想到會發生意外。因此這起事件對於兒童來說是不幸的,但對於店員來說是悲哀的。

    沒有想到好心做成了壞事,也是悔恨莫及呀!

    其次,兒童吃麵包被噎,也是由於兒童不懂事,吃東西太快造成的。這樣的現象時常也會發生,並不能絕對避免。所以就有了不能“因噎廢食”的說法。

    最後,不幸的事情既然發生了,就應當積極搶救。但是不能因為沒有及時救治好,就責怪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

    商場作為經營場所,設立醫務室不設立醫務室是根據商場的具體情況而定的,不是因為某種突發意外情況而假想的。

    各種意外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商場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這就有點兒吹毛求疵了。

    當然,作為商場的管理一方,應當對員工多進行一些急救技能培訓,掌握一些急救知識,這應該是不難做到的。

  • 10 # 醜醜噠寶寶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讓人感到心痛,才六歲的孩子因為一個麵包致命。

    在8月14日的晚上,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一個內衣店的員工給了6歲男孩一塊麵包,男孩吃下面包不到一分鐘就出事了,最後不幸身亡。 孩子姑姑在現場給孩子做了心肺復甦,但緊急送到醫院後孩子的呼吸心跳都沒了,經醫生檢查氣管上方有一塊食物堵在那裡,初步判斷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窒息。 六歲男孩因吃了塊麵包窒息死亡,事後家屬指責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我對家長的這行為表示不理解,當時員工在拿麵包給孩子的時候,家長是看到的,並沒有阻止,也就是同意孩子吃麵包,可孩子為什麼會面包堵塞氣管?吃得太快,太急,為啥不提醒孩子吃慢點,要細嚼慢嚥呢?當時監護人就在身邊,孩子姑姑在現場做心肺復甦,商場人員也第一時間打電話,最後孩子沒搶救過來,出了這事,家屬難過可以理解,可怎麼能怪商場?

    出了這事,監護人有很大責任的。孩子拿到麵包是一口吞下的,你能想到嗎,一個成人一口吞下一個麵包都有可能被噎住,更何況一個六歲的孩子一口塞嘴裡,吃得又快又急。家長平時沒有過多的去注意去提醒孩子在生活上的這些細節,孩子不比大人,有些生活上的事情需要我們成人無數次的去提醒,去糾正的,比如教孩子哪些危險的事情不能做,吃東西的時候不要太快太急,細嚼慢嚥,這樣慢慢養成生活良好習慣。

    事情已經發生了,多說無益。只能說作為家長真的要具備一些孩子的急救知識,關鍵時刻真的能保命的,生活中意外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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