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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頌帖眾

    孩子就是孩子,如果小時候老師管不了,這孩子將來是危險的,

    我見過好多這樣的老師管不了的孩子,後來他們都進了監獄,

  • 2 # 教育孩子是頭等大事

    做為初三學生的家長,我認為懲戒必須有!

    而且是體罰!就白了就是打!!!

    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很多孩子已經被一大家子人寵壞了!

    沒教養,沒規矩,家庭教育很失敗!

    如果老師再不嚴格管教他們,那他們走向社會也是很麻煩!

    說到打,很多家長不贊同,有的怕打壞,有的

    怕心理受傷害!

    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就是要有方式方法!

    笫一要有愛,更要有責任的管教才讓人順從也才讓人尊敬!

    女兒初三了,新換了一個班主任,手裡拿了一把戒尺,男孩犯錯打屁股,女孩犯錯打手心!

    原來她們班級是全年組最差的,什麼遲到,上課講話,玩手機,不完成作業多有發生,說教沒有用,頂多告訴家長,家長也管不了,有時把老師都氣哭了!

    現在好了,早上老師在門口等著,誰遲到一個一個打完進去!

    不完成作業上前邊捱打!

    我問女兒,捱打的學生背後有沒有怨恨老師呢?

    她說不但沒有,大家都很尊敬這位老師呢!

    因為孩子們知道老師是為他們好!他們雖然小,但他們也知道是與非,對與錯!!!

    女兒還和我說,這個老師可負責任了,連最差的學生都不放棄!

    中午吃飯,老師自已不吃,先看著孩子吃得怎麼樣!還鼓勵孩子們下課多出去運動,領著孩子們一起玩!對心理有問題的學生多次談心開導!

    現在她們現風氣好多了,孩子們學習熱情也上來了,成績自然好多了!

    就是這樣一位老師,他教過的學生,尤其是捱過他打的學生,走向社會後卻經常回來看望他,請他吃飯,和他交心!他們心裡受傷害了嗎???

    而有的老師打學生學生會怨恨呢?

    個別老師上課不認真講課,對學生經常嘲諷打擊,學生犯錯拳打腳踢!掌搧耳光!沒分寸沒方法,這樣的管教孩子們怎麼會服氣呢?

    所以只有真心愛孩子們的,受孩子們尊敬的老師,管教才會被接受,才是良好的教育!

    第二我個人覺得,責打孩子之前,要做到以下幾點

    1立班規,犯了哪些錯誤要捱打,合情合理,也為了讓孩子服氣!

    2用什麼打,打哪個部位,打幾下,有個心理準備。

    3打就要打疼,否則起不到懲戒作用,建議用戒尺打屁股打手心,打不壞!絕對不能打耳光,用腳踢!容易打壞!

    4老師在責打學生時要心平氣和,不是發洩脾氣,你是幫助他改正錯誤,而不是傷害他,討厭他!

    所以建議國家出臺政策允許老師使用戒尺,光明正大的管教學生,以免脾氣暴的老師失手打壞學生犯錯誤!也免得不懂教育不講道理的家長鬧事!

    有愛有規矩才是教育!

    有愛沒規矩的是溺愛!

    沒愛有規矩的是虐待!

  • 3 # 豔陽舞過9786

    俗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當教育者手中沒有一點懲罰的權力,如何讓不懂事又沒有自控能力的孩子能規規矩矩聽從教導呢?

  • 4 # 田家大院田老大

    承認人的差異性,承認懲戒也是教育應有之意。在不侵權益、不損人格的原則框架內,懲戒權是教育的基本權利。忌憚懲戒權泛化濫用,投鼠忌器不敢觸碰,寄希望於學校教師智慧的、藝術的掌握尺度;寄希望於社會家長修養和理性。其結果就是責任無邊界、追責無底線。一句話,對誰都沒好處。

  • 5 # 河間居

    謝謝邀請!我認為孩子年幼無知,行為便沒有禁區,沒有邊界,亦沒有分寸!光靠說教是根本不行的。應該說,有的孩孑適合說教,有的孩孑是適合棍棒,還有的孩子軟硬不欺。孔子曰,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便是說的此也。長期的教育實踐證明,對學生的管理不能一刀切,要根據學生的家庭情況,成長環境,心理因素來綜合考慮,分別適應不同的手段!對於有些學生,適當的有分寸的懲戒還是必要的!現在的學生有的心理承受力極差,懲戒是要慎之又慎,特別是中學生!

  • 6 # 話說教師

    我認為應該有。因為懲罰教育也是教育的一部分,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懲罰的規則是沒有力量的。

    在現在的教育裡,教師常常被各種規定掣肘。不再進行體罰是一種進步,但是合理的懲戒更是一種必要。當教師在進行教學時,制定的一系列規則,也是一種“規則教育”。讓孩子從小就養成規則意識,明白遵守規定的重要性,明白如果不遵守規則就會受到懲罰的事情。如果從小就不懂得遵守規則,那麼一旦長大成人,更是會漠視法律,會給社會,給家人,給自己帶來難以承受的災難。

    新時代的教師在教學之外,也承擔著教育的責任。擁有一定的教育懲戒權,才能予以威懾。就像法律的作用,並不是使用了才讓人遵從,而是其本身的威懾力讓人遵從。

  • 7 # 暖流49924419

    感謝邀請!我個人認為必須有,沒有懲罰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無規矩不成方圓,子不教,父之過,生不教,師之過!自古至今,無論國內國外,都有懲罰教育。但怎樣去懲罰,有什麼樣的度?希望國家儘快出臺!別一出事情,不論輕重,首先拿老師開刀!這樣是忘羊不補牢!打擊了老師的積極性,教育何能振興!教出來的學生是什麼樣的人才?!

  • 8 # 劍客談教育

    首先問個問題,現在的孩子有多少還怕家長?

    過去,孩子為什麼怕家長?

    第一,家裡孩子多,資源少,孩子們之間要爭寵,要圍著父母轉討父母的歡心才能得到父母的偏心,在家庭資源配置中多分一杯羮;

    第二,孩子對於父母的養育懷感恩之心;

    第三,父母對於孩子有絕對的懲戒權,說句難聽的實話,想罵就罵,想打就打,不是有句“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的老話?

    現在的孩子為什麼不怕家長?

    第一,家裡孩子少,多是獨生子女。“萬千寵愛在一身”,最好的資源都給孩子,TA還用得著討家長歡心嗎?反之,家長還得圍著TA轉,想方設法討好孩子,TA怎會不恃寵而驕?

    第二,孩子從未體會到父母的艱難,又怎會對父母感恩?他們會覺得父母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然後,要求越來越多,越來越過分;

    第三,父母就這麼一個心肝寶貝,疼都來不及,哪裡還捨得約束?更別提打罵了!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也不允許啊!

    孩子連家長都不怕,又怎麼會怕老師呢?

    教育的懲戒權其實是家長讓渡給老師的,不是上級主管部門下放的。這一點如果搞不清楚,就會鑽進死衚衕,怎麼也出不來!

    主管部門自以為權力在自己手中,一會兒要放權,一會兒要收回去,搞得不亦樂乎,其實就是鬧著玩!他們掌握的其實是對於教師的管轄權,因為資源由他們配置,說白了,誰發工資誰說了算。

  • 9 # 高承柏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需要引路人。做對與行錯應該有不同待遇。沒有獎勵與懲戒的環境下孩子如何成長?想想一個國家沒有法律會怎樣?

  • 10 # 許愛莉老師

    熊孩子在學校調皮搗蛋違規違紀影響其他同學,老師能不能打?根據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及第48條,不能打!

    該校校長李偉平說:“我們知道會有很大的阻力,甚至會走上風口浪尖,但是這件事對孩子有益處,對社會有貢獻,我們就要去做。我們做的每一件事,是因為應該做,而不是容易做。”

    校長李偉平表示,這次學校醞釀推出懲戒制度,是為了把對學生的懲戒權還給老師,同時也規範老師對學生的懲戒行為。11月,召開了由教師、學生、家長、心理學專家、法律界代表參加的聽證會。

    常州市局前街小學非常有勇氣!但我還是非常擔心,現在學生的心理脆弱程度有目共睹,同樣的錯誤同樣程度的處罰批評落在不同學生身上,反應會迥然不同。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那有不溼鞋,只要鬧出一件學生意外傷亡事件,學校老師就成了眾矢之的沒有例外,這懲戒權立刻就變成燙手的山芋。

    而這意外傷亡事件又豈是學校老師能預防的?防不勝防啊!例子太多舉不勝舉。

    學生的成長需要家長和學校雙方的合作,齊心協力方能見成效,然而僅僅靠學校之力豈不是單輪前行嗎?效果可想而知。

    我納悶的是:當家長不願或不捨得對犯錯的自家孩子實行懲戒,作為學校老師為什麼要這個懲戒權?!而且是冒著危險!

    說什麼沒有懲戒權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實不敢苟同。孩子究竟是誰的孩子?是學校的?當親生的父母都賴得管教或溺愛得捨不得懲戒。學校老師何必冒著種種風險(被打、拘留、丟飯碗)去爭取這個懲戒權?

    學生第一次犯錯,老師提醒。學生第二次犯錯,老師警告學生並告知家長。學生第三次犯錯,讓家長回家後根據自家孩子犯錯大小實行有區別的懲戒。如果學生再次犯錯,那麼家長應該提高相應的懲戒方式。這才是堂堂正正的懲戒之道啊!

    懲戒的重任應落在家長的肩上而不是老師的肩上。家長不承擔應有的懲戒教育自家孩子的責任,學校教育的效果只能被一而在在而三地抵消掉。

    三字經曰: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養而不教,師教再嚴,終非名不正言不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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